上虞区实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难点及对策
药品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销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发展,药品销售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药品销售领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本文将探讨当前药品销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改善这些问题。
一、假冒伪劣药品泛滥成灾假冒伪劣药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面临的严峻问题之一。
不法分子利用制造低价、廉价产品来追求暴利,给患者带来了巨大风险。
这些假冒伪劣药可能是没有经过必要检验和审批程序就进入市场,其效果和安全性都无法得到保证。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1. 加强监管机构的力量:政府应加大监管力度,对涉及药品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更加有效地执法行动。
通过提升监管水平、加大处罚力度等方式,震慑违法行为。
2. 提高消费者意识:加强公众对于假冒伪劣药品的认知和警惕性,提高患者对购买药品时的甄别能力。
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消费者选择正规渠道购买药品。
3. 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供应链追溯系统,从源头到终端实现全程可追溯,在流通环节中进行有效监管,减少出现假冒伪劣药品的可能性。
二、医生开药不规范问题突出医生在开具处方药时,存在一些不规范行为。
例如有些医生会过度开具某种特定品牌或类型的药物,并忽视病人的真实需求;还有一些医生会收取回扣来推销特定的药品。
这种行为不仅加重了病人负担,也损害了良好医患关系的建立。
解决该问题的对策:1. 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医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的培训与管理,同时加大对医务人员涉嫌收受回扣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2. 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医师诚信体系,通过实名制、信息共享等方式,对医生开药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及时公示违规医生,并从职业发展、资格认证等方面加以限制。
3. 鼓励多学科协同工作:在医疗团队中强调多学科综合诊断与治疗,减少单一依赖药物治疗。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综合判断能力和临床决策水平。
三、过度使用抗生素等药品过度使用抗生素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导致了耐药性的增加。
关于处方药的管理现状及监管对策

关于处方药的管理现状及监管对策【摘要】关于处方药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讨论在我国上市的中西药品数以万计,目前除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以及戒毒药品外,其余药品均可在市场自由购置使用。
加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防止消费者因自我行为不当导致滥用药物和危及安康,确保消费者用药平安的有效途径。
而目前由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尚不完善,消费者又缺乏自论文联盟.Ll.我保护和合理用药意识,导致处方药没有按处方销售或者随意销售。
另一方面,我国的医院是医药一体经营,医生处方难以流出,使消费者处于"医生开什么药,就得买什么药"的被动消费地位。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即使出台"处方销售登记制度"等措施,药品分类管理还是困难前行。
【关键词】处方药;管理;问题处方药的管理现状及监管对策药品是特殊商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使用不当,会给群众健康带来危害。
因此,我国对药品实施严格的监管措施,大力推行药品分类管理,加强处方药监管,努力防止发生药害“事件”和减少不合理用药,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本文试就我国处方药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就监管对策提出几点粗浅的看法。
1药品分类管理的背景:1951年美国率先建立药品分类管理制度。
此前人们可在药店自由购置药品,由于药品的使用过于随意,因此发生大量的药物不良反响,如著名的美国"磺胺酏剂(含二甘醇)中毒事件",以及欧洲的"反响停事件"等,这些事件促使各国开场注意药品的平安性问题,并开场着手建立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从法律的角度来保证药品使用的平安性。
1.1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形成:我国于1996年正式提出药品分类管理,并于1999年6月18日,国家药品监视管理局第10号令发布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方法〔试行〕?,正式宣布我国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同年7月,又公布了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西药局部和中成药局部〕,标志着我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施行正式启动。
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整改措施

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整改措施引言近年来,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问题在我国逐渐凸显,给人民群众的健康带来了不可忽视的风险。
为了保障广大民众的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加强对销售处方药的管理和监督。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和深入的探讨。
问题分析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现状当前,我国部分药店存在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现象。
一些药店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法律法规的规定,私自出售处方药。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给广大群众带来了严重的健康风险。
此外,一些药店管理不善,处方药的销售环节存在薄弱环节,也容易造成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情况。
影响和危害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给社会带来了诸多影响和危害。
首先,这种行为扰乱了医疗秩序,容易引发滥用药物的情况。
其次,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可能导致患者出现用药不当、剂量错误等问题,严重时还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和生命危险。
此外,这种行为也会破坏药店的信誉,损害药店的长期发展。
整改措施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为了解决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问题,首先需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政府立法部门应当制定详细明确的法律法规,明确销售处方药的审批和管理程序,规范销售处方药的行为。
此外,还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从而起到威慑作用。
加强监督检查为了加大对销售处方药的监督力度,相关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参与,加强对药店的日常巡查和抽查工作。
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店,应采取严厉措施进行处罚,通过公示曝光等方式,增加舆论压力和社会监督。
加强药店管理药店作为销售处方药的重要渠道,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药店应建立健全的销售处方药的制度和流程,完善处方的记录和保存机制。
每一次销售处方药都应该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确保追溯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对药店员工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律法规的意识,从源头上防止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
完善信息化建设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借助信息化手段来解决销售处方药未保留处方的问题。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问题与对策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问题与对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人们对健康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药店已成为人们获取药品的主要去处之一。
而在药店中,处方药销售占据了很大一部分。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假药混入、处方不规范、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对策,保障人们安全有效地获取药品。
假药混入是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中的一大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零售药店需要加强对药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只有合格的正规药品供应商才能提供药品。
零售药店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检测机制,对进货药品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所售药品符合国家标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和安全。
处方不规范也是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时常见的问题。
许多消费者购买处方药时并不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容易导致用药错误。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零售药店应加强对处方的审核,确保处方内容完整、准确,并提供专业的用药指导。
零售药店还应加强对消费者的用药知识宣传,教育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减少用药风险。
销售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也是影响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质量的重要因素。
一些销售人员缺乏药品知识和专业技能,无法提供准确的用药指导,给消费者造成安全隐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零售药店需要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药品知识和服务技能。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关资格证书的销售人员,才能胜任处方药销售工作,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除了以上问题和对策外,零售药店还应加强与医疗机构的合作,建立健康档案共享机制,实现处方药品的信息互通,减少用药重复和滥用现象。
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建立健全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处方药销售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只有通过多方合作,才能构建一个安全可靠的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体系。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只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对策措施,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处方药销售的质量和安全性,为人们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让我们共同努力,促进零售药店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问题与对策

零售药店处方药销售的问题与对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设施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到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
处方药销售涉及众多问题,如药品真伪、药品质量、药师和销售人员的资质等。
为了确保人们购买处方药的安全和有效性,零售药店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
对于处方药的销售,零售药店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药管理办法》,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必须要求患者提供有效处方,同时进行登记备案。
药店还需要定期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药品销售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零售药店应该加强对处方药的采购和储存管理。
药店应该选择正规的药品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的药品证明和相关资质。
在储存方面,零售药店要保持药品的质量和纯度,防止药品受潮、变质或被替换。
药店还应该定期清点库存,避免过期药品的销售和使用。
零售药店需要加强药师和销售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药师和销售人员是处方药销售的关键环节,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药品知识和服务意识,能够正确解读处方,指导患者用药,避免药品滥用和误服。
零售药店应该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零售药店可以借助信息化技术来提升处方药销售的管理效率。
通过建立电子处方系统,药店可以更加方便地管理处方信息和药品信息,避免处方的重复使用和药品的重复销售。
药店还可以借助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咨询和服务,为患者提供便捷的处方药购买渠道。
零售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面临诸多挑战,但只要加强管理,提升服务,遵守法规,就能够确保处方药的安全和有效销售。
只有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权益,才能够建立健康和稳定的药品市场,为人们的健康保驾护航。
【2000字】第二篇示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药品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零售药店作为人们获取药品的主要方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些零售药店在售卖处方药时存在一些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
规范处方管理整改措施

3.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相关专业的学术研究,提升处方管理的科学性和创新性。
十九、政策支持与法规建设
1.加强对处方管理相关政策的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为处方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2.推动建立全国性的处方管理制度,提升处方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3.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变化,确保处方管理合规。
十六、监测与预警
1.建立处方管理监测系统,对处方行为进行实时监测,预警不合理处方。
2.定期分析监测数据,发现处方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点和问题,制定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药品安全事件进行快速处置,降低风险。
(2)利用信息技术,对处方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处方管理效率。
四、整改时间表
1.第一阶段(1-3个月):进行处方管理现状调研,制定整改方案。
2.第二阶段(4-6个月):实施整改措施,开展培训、制度建设、处方点评等工作。
3.第三阶段(7-9个月):总结整改成果,持续优化处方管理。
五、预期效果
1.处方合格率提高至95%以上。
(1)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处方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潜在问题。
(2)建立处方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处方质量,及时干预不合理处方。
九、整改效果评价
1.定期对处方合格率、不合理处方比例等指标进行统计分析。
2.通过问卷调查、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式了解整改措施的实际效果。
3.组织专家对整改成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2.开展处方管理知识竞赛、讲座等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对规范处方的认知和重视程度。
3.对患者进行用药安全教育,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患者积极参与处方管理的监督。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局稽查人员就近几年的日常监管工作并结合局部查处的药品违法案件,将我市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一、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药品现象屡禁不止。
日常检查中,经常会发现一些生产厂家销售代表直接上门推销药品,其盖有生产厂家红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空白委托书、空白合同书和送货单往往发到各销售代表手中,任其填写,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
这些不法分子借着厂家授权的合法身份,将假冒生产加工的伪劣药品以串货、换货等方式销售谋取暴利,干扰了正常的药品流通市场秩序。
少数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受利益驱动,只求价格低而不认真查验销售代表的手续真假,一旦被药监部门查到,再让销售代表补办各种手续,企图蒙混过关。
由于药品法律法规的不健全,给这些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也给药监执法者造成一定的监管难度。
如常见的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案件中,案件当事人通常无法当场提供购入凭证,药监执法人员对嫌疑药品采取了查封扣押强制措施,而由于法律没有对举证期限作出相关规定,案件当事人在任何时间补交的购入凭证,只要是有效的凭证,药监部门就要依法解除查封扣押和撤案。
即便当事人未能在案件处理期间提交凭证,而在行政诉讼时再行提交相关凭证,如果凭证有效,药监部门还要承当败诉风险。
二、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宣传违规现象比拟严重。
目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体制中监管主体多,方式和渠道多,导致监管效能弱化。
对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作为广告管理机关的工商部门缺少相应的专业人员,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不易及时区分发现,无法及时制止,而药监部门发现违法广告要移送到工商部门处理,没有主动权,监管不能到位。
加上新闻单位广告部往往是承包经营,只求经济效益而无视了广告的合法性审查,来者不拒,助长了违法广告蔓延。
检查中经常发现,有的广告未经批准就刊播,有的虽经批准但未按核定内容刊播,成心夸大疗效和作用。
处方药的销售注意事项

处方药的销售注意事项处方药是指根据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的药品,由于具有一定的药理作用和一定的副作用,销售处方药应该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合规销售。
销售处方药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合法的药店或医疗机构销售,并且需要有合格的执业药师或医生进行指导。
药店必须经过药监部门的批准,并严格按照其许可范围内的规定销售处方药。
其次,遵守处方用药的原则。
处方药的使用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售药人员应核实购买者是否拥有有效的处方,并仔细阅读处方,确认药品的种类、剂量和服用方法是否与处方一致。
如果有疑问,应及时与医生沟通并解决,不能随意更改处方中的药品或剂量。
此外,开药人员应充分了解顾客的病情及用药史,确保药物的安全性。
使用处方药的患者,应严格按照医嘱和说明书的要求服药,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剂量,否则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
再者,保护个人隐私。
售药人员应保护顾客的个人隐私,对顾客的病情和用药情况保密。
在售药过程中,不得公开揭露患者的病情或个人信息,避免泄露患者的隐私。
另外,严禁无资质的人员销售处方药。
售药人员必须是合格的执业药师或医生,具备一定的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了解处方药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不得销售处方药,以免造成患者健康的危害。
最后,加强药品的储存和配送安全。
处方药应存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的地方,防止受潮或受热。
在配送过程中,要确保药品的完整性和有效期,避免外包装破损或过期药品进入市场。
总之,销售处方药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依照医生的处方和药物说明书进行销售和使用。
售药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资质,保护患者的隐私,防止药品的滥用和泄露。
只有做好这些注意事项,才能确保处方药的销售安全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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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实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难点及对策
无论是哪一种药品都有着一定的毒副作用,因此对于处方药的销售管理相当严格。
通过对上虞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现状的分析,明确凭处方销售药的难点所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善的对策。
标签:处方;处方药;销售
药品可以防病治病,康复保健,然而”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都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
管理有方、用之得当,药品就能治病救人,反之,则会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处方药不良反应占了97%,其发生率和严重程度远远高于非处方药,所以国家对药品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对人民群众的安全用药起着重要的作用。
1 上虞区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状
上虞区共有药品零售连锁总部1家、药品零售单体店及连锁门店152家,都涉及处方药销售。
自2014年11月3日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管理的通知》,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在无法做到凭处方(处方须加盖医疗机构外配处方专用章)销售处方药或对处方药实行销售登记(登记患者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和病情主诉)的情况下,一律停止销售处方药。
之后上虞区开始执行需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处方必须盖有医疗机构外配处方专用章。
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存在一点的难点。
2 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难点
2.1消费者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绝大多数群众对药品分类管理知识一无所知,在很大程度上存在滥用抗生素等处方药的行为,未深刻意识到滥用药物所带来的后果。
消费者对于处方药需凭处方购买存在一定程度的不理解。
2.2零售药店药品销售追求高额利润。
随着药品零售企业的不断增加,大大增强了药品市场的竞争。
一方面由于职业药师的聘用成本较高,出现了有些零售药店通过租用职业药师证书的方式取得药品经营资格,但职业药师未在职在岗的现象,使得在处方药管理方面的作用没有得到发挥,从而导致专业知识匮乏的销售人员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1]。
另一方面消费者持方购药的比重很小,部分零售药店面对无处方来购买处方药的顾客从自己的商业利益出发未严格按规定执行,他们认为不卖不仅仅是消费额降低的事情,更是赶跑了一群消费群体。
2.3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素质不高。
部分药品从业人员药品专业知识匮乏,对药品分类管理理解不透彻,基本功不扎实,未把药品当做一种特殊的商品,面对顾客只一味的推销药品,而不注重药品的功效和不良反应,法律意识淡薄,素质有待提高。
2.4监管力量相对比较薄弱。
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经过一轮又一轮的改革之后,最终在上虞区形成了以组建工商、药监、质监”三合一”整合为主的市场监管局模式,但不可否认,在地市以下,药品的监管力量不但没有加强,反而逐渐边缘化,甚至削弱了。
由于对药品监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不仅在数量上占不到优势,现在更是被慢慢稀释。
虽然基层各村配备有药品安全协管员,但他们毕竟专业知识匮乏,且各药品安全协管员都是兼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工作精力也非常分散,实践中很少能真正参与到监管工作中去,成效不理想。
2.5处方来源少,医院处方难以流出。
由于处方来源少,去零售药店购药的顾客基本无处方。
现阶段,医药未分家,上虞医院又开始使用电子处方,药房通过电子处方配药,患者手上无纸质处方。
有些诊所开具了处方,但他们从自己的经济利益出发,去药房配药时,药房直接把处方收下,患者看病无法拿到处方,那更不用说去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了。
3 对策
3.1加大面向公众合理用药的宣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横幅、电子宣传屏等或通过开展健康讲座、现场咨询、科普宣传等形式,宣传有关药品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科学知识以及开展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药品的分类管理知识。
让广大群众深刻意识到不合理用药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切实提高群众用药安全意识。
3.2加强对经营户的教育和引导。
平时与经营户接触时向经营户讲解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帮助他们树立合法经营的意识。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经营户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要注重药品的不良反应,注意引导经营户切实地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强化经营户药品安全责任意识。
3.3加大对从药人员的培训力度。
通过培训会、讲座、继续教育等方式对从药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宣讲相关的药品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知识的培训,突出药品的不良反应,使从业人员意识到药品不良反应带来的严重后果。
3.4加强药品监管队伍力量建设。
在人员配备上,①增配药品相关专业监管人员,人员配备尽量向基层一线倾斜。
必须要从年轻公务员中择优培养起一批有专业技能、有责任担当的专业执法人员,特别是对有药学专业出身的年轻公务员,应尽量安排其从事与其专业相对应的工作岗位[2]。
②加强对现有监管人员的专业培训,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人才。
通过岗位技能培训、上级部门异地交流学习等方式逐步培育一批更年轻、更有活力的药品专业监管人员。
搭建良好的专业技能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实践经验丰富的老同志的启蒙点经作用。
③对乡镇、村级协管员增加经费补助并多组织培训,切实提高药品监管人员的整体素质,使药品监管队伍力量不断壮大。
3.5强化对零售药店的日常监管。
在药品日常检查、GSP跟踪检查和专项检
查中,将处方药是否凭处方销售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增加指导频率。
加强对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就要进行处罚。
对一些引导无效,屡次不改的经营者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
4 建议
4.1完善药品的法律法规,加大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成本。
目前,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零售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先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相对于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带来的利润空间,违法成本非常低,容易导致零售药店铤而走险。
4.2建议政府尽快出台医药分家的政策,使处方得以流通。
让消费者自主选择药品购买的渠道,增加医院与零售药店的竞争力,以提高医院和药店的服务质量。
参考文献:
[1]林菲,李琪铭.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药房,2015,16:2302-2304.
[2]李量.处方药销售管理的现状调查及监管对策刍议[J].上海食品药品监管情报研究,2011,04:4-6.编辑/赵恒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