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部门、班组:“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有效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件,保证现场生产工作有序地进行,现就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各部门、班组要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领导,明确各岗位安全责任人,增强对节假日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工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部门、班组要积极组织对本单元进行一次全面的拉网式安全大检查,对薄弱环节、重点部位要做到心中有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科学有效的整改措施,定人员、定期限整改,并且要及时组织复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治理到位,坚决防止火灾及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
放假结束后各部门、班组应对重点岗位进行复工前安全检查。
三、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合理安排工作内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部分职工思乡、思节情绪强烈,容易降低风险防范意识,导致工作中马虎大意,容易因为人为因素,诱发安全生产事故。
为有效避免因生产人员的思想麻痹、松懈而导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部门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职工在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工作,尽量避免在节假期间安排高强度、高难度的工作。
严肃劳动纪律,杜绝当班人员脱岗、窜岗、睡岗、酒后上岗、冒险作业、危险驾驶等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各岗位员工安全的完成节假日期间的工作任务。
四、做好值班工作,加强应急管理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以及节假期值班制度,制定节假日值班表,并粘贴在各岗位值班室内,明确各值班人员的应急责任、细化应急措施。
值班人员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切实维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一、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1.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向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醒他们时刻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
2.制定并传达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确保员工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冷静应对,迅速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
二、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1.所有设备设施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并确保达到安全要求,如有故障或损坏必须及时维修或更换。
2.安排专人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巡检工作,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三、加强生产现场的管理1.生产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杜绝堆放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现象。
2.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他们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和逃生技巧。
3.制定并掌握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策略,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1.严禁在生产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尤其是高风险作业的操作,如需操作必须经过专人培训和授权。
2.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确保其合法有效,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
五、加强对外来人员和临时员工的管理1.外来人员和临时员工要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完全了解并执行相关的安全制度和规范。
2.加强对外来人员和临时员工的日常管理,确保其行为符合安全要求,并监督其所在区域的安全情况。
六、加强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对1.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机制,及时督促整改,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
2.完善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预防措施。
七、落实安全责任,加强领导监督1.各级领导要牢记安全生产是第一要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发挥领导的监督作用。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制度的执行。
希望全体员工充分重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每个人都以安全为先,通过共同的努力,确保公司的平稳运营和员工的安全。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中秋节和国庆节即将到来,为了保障公司的生产与运营安全,确保每位员工能够度过一个愉快、安全的节日,我们特发此通知,提醒大家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安全意识,做到心中有责:大家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时刻保持对安全的高度警觉,特别是在节日期间更要加倍注意。
切勿偷懒、疏于职守,遵守公司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树立“安全至上”的意识,时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排查及消除安全隐患:节日期间,各部门要对各自负责的场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要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潜在的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3.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中秋、国庆节期间是消费旺季,工作量可能会增加。
要提前制定好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应对措施,以应对突发情况的发生。
同时,加强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可用。
4.强化安全培训与教育: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养。
通过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员工对危险因素的辨识能力和自我防范能力,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5.加强管理监督: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切实履行安全工作的责任。
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希望大家在中秋、国庆节期间,能够充分休息、放松心情,共度一个平安、快乐的节日。
但同时,也要切记安全第一,做到随时随地保证自身的安全及周围的安全。
请各部门负责人将本通知传达到位,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够得知并遵守。
最后,预祝大家中秋、国庆节快乐!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期: [日期]亲爱的同事们:继续上面的通知,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是一年中大家期待的双节,也是一个重要的消费旺季。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每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我们需要更加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 坚守岗位,落实责任:作为一名员工,要时刻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牢记责任在肩。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了确保公司在中秋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责任1.所有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本部门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方法。
2.各生产车间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不得擅自进行修理和改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
3.假期期间有关设备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做好设备状态的记录与交接,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1.各部门要加强用电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工作,确保电气线路的完好和运行安全。
2.确保各种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电气设备故障引起的安全事故。
3.各部门要合理使用电器设备,杜绝使用非标准电器设备,确保员工用电的安全。
三、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管理1.生产车间要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上报主要负责人。
2.强化对生产现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能力。
3.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监管和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四、假日出行安全1.提醒员工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车。
2.出行前检查车辆的行车安全设施,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3.提倡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自驾出行的风险。
五、中秋、国庆期间的消防安全1.每个部门要做好消防设备的巡查和维护工作,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可用。
2.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员工的消防意识。
3.遇有火灾事故,要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疏散措施。
六、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隐患却不整改,导致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2.对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各位员工要高度重视假期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9.19•【字号】郑建文[2010]119号•【施行日期】2010.09.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的通知(郑建文〔2010〕119号)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第二届绿博会和第八届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的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市建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办〔2010〕4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0〕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16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中共郑州市委工作部署第15期)、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创模〔2010〕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郭庆宽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副组长:王凯市建委副主任李亚市建委副主任杨琦市建委主任助理高必成市建委副调研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远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8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第一检查组组长:远烁成员:姜耀武王大军姬乐乐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第二检查组组长:李世杰成员:王旋丁新徐革伟汪源力刘宪强检查范围:省直管、大办和各县(市)、区工程第三检查组组长:李锦林成员:邓松江刘喜杰陈忠玉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第四检查组组长:聂孟建成员:马树强刘明华杨政勇检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第五检查组组长:郑传昌成员:崔明浩王作明杨春生检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第六检查组组长:张笑冰成员:XXX 李胜刘旭冉检查范围:郑东新区工程第七检查组组长:李春献成员:张磊李帅信检查范围:市区内无手续工程第八检查组组长:贺振华成员:徐聚军窦继华检查范围:市区内拆迁和待建工程二、检查形式和时间(一)检查形式此次检查主要分两种形式进行:此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同时要与近期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
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企业生产和员工的安全,为庆祝国庆70周年献礼,现通知如下:
一、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中秋、国庆节期间,各个区域、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针对企业中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员安全生产教育,推动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对生产设备和场地的安全监管
各单位负责人要对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工作。
三、规范作业行为,防范人为事故
各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岗位培训,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员工在作业过程中要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违章作业,从而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管理力度,防范火灾等事故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火工作,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确保企业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确保员工的安全。
五、统一指挥,切实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交通安全计划,合理规划交通路线,加强交通指挥,切实保障员工的出行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最后,为全面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三定”方针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中秋、国庆期间的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不受影响,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要认真贯彻执行,排查安全隐患,加强机械设备和场地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提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为庆祝国庆70周年做出积极的贡献。
此致
敬礼!
中秋、国庆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认真做好2010中秋、国庆安全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和稳定工作的通知各医疗卫生单位:2010年国庆、中秋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确保全区卫生系统内部安全和稳定,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及稳定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提高认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和保障措施,解决好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落实责任,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分解,落实到人。
对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抓紧整改,要以过硬措施,把各项安全和维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按照《2010年涵江区卫生系统开展落实医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工作要点》(涵政卫[2010]72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彻底消除侥幸心理,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整改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决预防和遏制和不稳定事件发生。
要根据《涵江区卫生局贯彻落实省、市、区综治委开展“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优化海西发展环境”活动的实施意见》(涵政卫[2010]45号)要求,认真开展矛盾排查整治活动,及时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切实做好本单位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安全工作,规范诊疗操作行为,杜绝重大医疗差错事故发生,为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单位,要按责任追究有关领导及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三、突出重点,开展节前安全自查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涵江区卫生系统“奋战150天,全力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百日攻坚战工作方案》(涵政卫[2010]119号)的要求,重点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意外灾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医疗事故预防与处理预案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各类预案执行情况;毒、麻、精神药品、生物制品和易燃、放射源(库)等的管理情况;锅炉、高压氧舱及其它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配电室、电梯、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养情况;消防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的畅通情况;各种消防器材、安全设施、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特殊工作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执行安全工作流程,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检查,确保节日期间生产安全。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各煤矿企业:为了认真落实煤炭工业局《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政煤发【2010】96号)和县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安办发【2010】15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确保每班有矿级领导与工人同下同上,随时掌握井下安全生产状况,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矿长外出必须向县煤炭局请假。
二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
“双节”前各煤矿要突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隐患排查工作要突出抓好“三抓”、“四查”工作,即抓关键环节、抓关键时段、抓关键人物;查重点区域、查重点部位、查重点环节、查重大隐患。
排查工作要突出瓦斯现场管理、火灾防治、水害防治、电气设备失爆、薄弱人物排查等方面。
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认真落实整改,做到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应急预案“五落实”。
坚决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三、周密安排,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煤矿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值守工作,带班值班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24小时坚守岗位;加强信息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四、切实安排好职工生活。
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庆祝和娱乐活动,丰富广大职工生活,激发广大职工爱国、爱矿、爱岗的热情,使广大职工过一个祥和、欢乐、平安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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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川安发…2010‟10号
关于转发市安委会
《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各专业安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9月20日全区贯彻落实《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工作会议和9月21日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确保双节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转发节日安全通知
淄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1日印发
淄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淄安委发…2010‟10号
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各专业安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有关企业:
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统称“双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明电…2010‟17号)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淄办发[2010]22号)、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淄安委发…2010‟7号)精神,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部署要求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
“双节”处于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
做好“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于营造“双节”良好的安全氛围,完成今年后几个月乃至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都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推动安全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淄办发[2010]22号)等重要文件精神,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着力事故防范,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切实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口把守,紧紧盯住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责任考核奖惩,抓实、抓细、
抓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
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严格执行企业尤其是煤矿、非煤矿山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作业现场带班下井制度,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扎实推进集中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
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淄安委发…2010‟7号)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营造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要突出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强化联合执法,彻底查处本区县、本行业(领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依法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督促检查活动,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力度。
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行为。
要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严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
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
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企业安全设计与操作专项整治和从业单位常压容器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要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禁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防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要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民爆器材、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切实加强“双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和其他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严格落实企业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
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切实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确保遇有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入战备状态,做好抢险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能够迅速、有力、安全、有效展开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区县、本部门、本单位实际作出进一步部署,确保全市“双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