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若干因素分析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⑴我国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未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⑵我国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如下条件:①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②必须自动地中止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③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⑶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犯罪没有完成是否出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是犯罪未遂与着手实行犯罪后的犯罪中止相区别的标志。
(一)正当防卫:(刑法20 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力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叫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构成条件①起因②防卫时间③防卫意图④防卫对象⑤防卫限度(防卫是否必须,防卫行为与侵害行为的程度应当相当) 2.无过当防卫如果一个人面临行凶,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则防卫无过当。
3.偶然防卫斗殴是间接故意伤害,不是正当防卫(二)紧急避险:当合法权益面临危险,行为人不得意为之,牺牲无辜第三人的权益来保全其合法权益属于紧急避险。
1.条件:①起因(合法权益面临危险)②时间(危险正在发生)③对象(无辜第三人的利益)④主观上具备避险意识⑤限制条件(不得已而为之)⑥限度(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七共同犯罪一、条件:1.2 人以上2.共同犯意①意思连用②共同认识到结果③决定共同参与3.共同行为举例:1.甲、乙工友,甲去喝酒准备提前走,乙晚来,锅炉炸了。
-------------不属于犯罪,属于过失2.甲、乙约定教训丙,甲打伤,乙趁此干掉,结果把乙杀了。
-----不是共同犯罪,没认识到共同犯罪结果3.甲、乙同时开枪打丙,甲打中了,乙没打中,甲、乙之间相互不认识。
---------------不属于共同犯罪二、间接犯是否属于共犯。
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

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我国对于有三种规定,,,。
很多人并不能分清楚这三种犯罪状态,那么要如何区分这三种犯罪状态呢?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如何区分犯罪未遂,犯罪既遂,犯罪中止等犯罪状态?犯罪形态要区别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我们首先要了解犯罪的四种形态,即:、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和犯罪既遂。
1、犯罪预备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犯罪预备的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
为了犯罪是指为了自己实行犯罪和为了他人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犯罪预备行为包括准备实行犯罪工具与制造一切为实行犯罪的条件(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
未能着手实行犯罪,包括预备行为没有完成而不可能着手实行犯罪和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两种情况。
(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如果行为人自动放弃预备行为或者自动不着手实行犯罪,则不成立犯罪预备,而成立犯罪中止。
我国《刑法》第22条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
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4)、中止的有效性。
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如何有效区分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

犯罪预备:<<刑法>>第22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则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判定犯罪是否既遂,应当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完全具备的是既遂;未能完全具备的则不是既遂.
犯罪未遂:<<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其有自动性,即由于主观意志因素的放弃或防止导致犯罪未完成。
自动(视为中止)的表现:接受劝说;害怕法律制裁;虽然客观失败,本人主动放弃。
被动(视为未遂或预备)的表现:自然力等外界障碍;自身能力如体力、技巧;错误、错觉、幻觉。
而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则都是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犯罪未完成,区别在于是否着手实行行为。
A和B预谋要杀害C
犯罪预备:A和B在犯罪前进行了一系列的准备比如观察C的居住地准备了杀人凶器等
犯罪中止:A在准备杀害C之时突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就主动放弃了犯罪行为
犯罪未遂:B在杀害C的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不能使犯罪行为继续,被迫放弃犯罪行为而非主动放弃如被害人高呼救命有人发现打雷吓坏他和他的小伙伴等
犯罪既遂:B成功杀害了C。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犯罪未遂(attemptofcrime)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
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
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有哪些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生。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
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

一、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有什么区别犯罪预备: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
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形。
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形。
二、犯罪未遂的类型一是实行终了的未遂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二是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其中,不能犯未遂又可分为工具不能犯未遂与对象不能犯未遂)。
前者以犯罪实施行为是否实行终了为标准,后者以行为的实行能否实际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
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
三、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以行为的实行客观上能否构成犯罪既遂为标准,犯罪未遂可分为能犯未遂与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并且这一行为实际上有可能完成犯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
如甲用枪向乙射击,意欲打死乙,但由于其枪法不准,未能击中乙,乙见状得以逃脱。
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实行行为,但由于其行为的性质,致使其行为不可能完成犯罪,因而使犯罪未能完成的犯罪未遂形态。
在不能犯未遂中,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存在错误认识,即实际上不能完成犯罪而行为人却认为可以完成犯罪。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

一、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是怎样1、发生的时间不同。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
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
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刑事责任不同。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4、行为结果不同。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
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二、犯罪中止处罚在英美法系中,对犯罪中止通常作未遂处理,在处罚上也不作任何特别考虑。
对于中止犯,各国刑法的规定几乎是一致的,即不是免除其刑,就是减轻其刑。
例如,《日本刑法》第4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的,可以减轻其刑,但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中止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第24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主动阻止犯罪完成的,不因犯罪未遂而处罚。
如该犯罪没有中止的行为也不能完成的,只要行为人主动努力阻止该犯罪完成,应免除其刑罚”。
《意大利刑法典》第56条规定“如果犯罪人自愿中止行为,只有当以完成的行为本身构成其他犯罪时,才处以该行为规定的刑罚”,“如果自愿阻止结果的发生,仅处以犯罪未遂规定的刑罚并减轻三分之一至一半”。
也谈《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

也谈《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引言犯罪行为是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任何国家或地区都对打击犯罪行为有着高度的重视。
在刑法中,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这两个概念经常被提及。
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都是犯罪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们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
本文将分别从定义、要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探讨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区别。
一、定义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未经完成,即未达成犯罪的预定结果。
该犯罪行为人的意图明确,且已经开始犯罪行为的实施,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达到犯罪的预定结果。
犯罪未遂具有犯罪的构成要件,但由于某些原因未能完成犯罪的目的。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人已经开始了犯罪行为,但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前,自行停止了犯罪行为。
这种情形下,犯罪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并未达到构成犯罪的要件,因此不属于犯罪行为的范畴。
二、要件1、犯罪未遂的要件犯罪未遂具有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未遂的要件一般包括“主观方面的犯罪意图和客观方面的犯罪行为实施”两个方面。
犯罪意图是指犯罪行为人有犯罪的预定目的。
在犯罪未遂的情况下,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尚未实现,他预期将实施犯罪行为。
同时,必须证明犯罪行为人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在犯罪未遂中,犯罪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未能达到构成犯罪的要件,其犯罪行为的程度一般不如完全犯罪,但仍具有犯罪的危险性。
2、犯罪中止的要件犯罪中止的要件一般包括“犯罪行为实施和犯罪行为停止”两个方面。
在犯罪中止的情况下,犯罪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在犯罪行为完成之前,自行停止了犯罪行为。
仅有犯罪行为人的犯罪意图和一定程度的犯罪行为,并未达到构成犯罪的要求。
犯罪中止行为证明犯罪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意识到错误并主动停止了犯罪行为,减轻了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三、法律责任1、犯罪未遂的法律责任犯罪未遂行为具有犯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承担犯罪未遂行为的法律责任。
但是,犯罪未遂行为的危险程度并不如完成犯罪的行为。
为此,法律对犯罪未遂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刑法解读犯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

刑法解读犯罪未遂与中止的区分犯罪未遂与中止是刑法中两个重要的概念,在犯罪行为中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和后果。
本文将对犯罪未遂与中止进行解读,并对二者进行区分说明。
一、犯罪未遂的概念与特点犯罪未遂是指犯罪行为人明确形成犯罪意图,采取了实施犯罪行为的准备或部分实施行为,但由于各种原因未能达到犯罪的结果。
犯罪未遂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1. 犯罪意图明确:犯罪未遂的行为人必须明确具备犯罪意图,即有意识地打算要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不是出于无意或意外。
2. 实施程度不同:与已完成的犯罪行为相比,犯罪未遂的实施程度较低,可能只是犯罪行为的准备或部分实施,尚未达到完整的犯罪过程。
3. 意图未得逞:犯罪未遂的最显著特点是犯罪意图未能成功实施,未达到犯罪结果的发生,因此并不构成犯罪。
二、犯罪中止的概念与特点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实施过程中,犯罪行为人自行放弃犯罪,或由于外部原因而停止犯罪行为,导致犯罪未能完成的情形。
犯罪中止的特点如下:1. 自愿放弃犯罪:犯罪中止是由于犯罪行为人自己的意愿而停止犯罪行为,放弃完成犯罪,不是被迫或被制约的结果。
2. 中止原因:犯罪中止可以由于犯罪行为人对犯罪后果的思考与担忧,或是遇到了突发情况、干扰因素等外部原因而中止。
3. 后果不同:与犯罪未遂不同,犯罪中止是指犯罪行为人主动中止犯罪行为,因而并不构成犯罪,不会受到法律惩罚。
三、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区别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在实质上和后果上存在明显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是指犯罪意图未能成功实施,而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已经开始进行时自愿放弃犯罪或被外部原因打断。
2. 后果责任不同:犯罪未遂者与已完成犯罪者不同,后者构成犯罪并要负刑事责任,而犯罪未遂者因为未达到犯罪结果,不承担法律责任。
3. 原始动机有别:犯罪未遂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干扰或制约,导致未成功完成犯罪,而犯罪中止则是由于犯罪行为人自身的意愿而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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