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机产品标准之生产
中国有机标准要求

中国有机标准要求中国有机标准是指中国对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应遵循的一系列要求和标准。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质量、安全和可追溯性,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
中国有机标准的主要参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农业生产标准:中国有机标准要求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国家有机农业技术规范。
这些规范包括土壤管理、种子选育、有机肥料和农药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土壤管理是有机农业的基础,要求使用有机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和化学合成激素。
2. 养殖要求:有机畜牧业生产标准要求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药物或抗生素,禁止添加生长促进剂和激素,禁止使用转基因饲料。
有机畜牧业要求合理安排场地,保证动物的饮食营养需求,注重动物的福利和生态环境保护。
3. 加工和贮存标准:有机食品加工标准要求禁止使用化学合成添加剂、防腐剂、色素和调味剂等,要求使用天然原料加工制作,遵循加工技术规范。
有机食品的贮存要求遵循相应的标准,包括禁止使用某些包装材料,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4. 产品标识和认证: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必须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标志包括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食品认证标志,可以证明产品的有机性和质量安全。
5. 监督和管理:中国有机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监督和管理体系。
这包括组织机构、技术指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监督等方面的规定,提供监督和管理的依据和方法。
以上是中国有机标准的主要参考内容。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可以确保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这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促进有机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有机产品采用双认证标

中国有机产品采用双认证标原标题:中国有机认证标准一、标准由来发布,为了适应有机产业发展的新形势,2011二、有机理念健康、生态、公平、关爱。
三、有机定义有机种植:遵照特定的生产原则,在生产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保持生产体系持续稳定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有机加工:主要使用有机配料,加工过程中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尽可能减少使用化学合成的添加剂,加工助剂,染料等投入品,最大程度地保持产品的营养成分和或原有属性的一种加工方式。
四、标准内容中国有机标准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规定了有机生产、有机加工、标识和销售以及管理体系方面的要求。
以及明确了有机种植、有机加工、有机养殖等生产过程中能够使用的物质和禁用物质。
规定了有机种植的转换期要求,规定了加工过程中的工艺和添加要求,以及养殖认证时养殖密度和养殖场所活动空间要求。
五、认证产品范围中国有机标准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市场上销售的有机产品。
所有产品,包括国内生产和进口的产品,只有通过该标准的认证,产品才能在中国市场上作为有机产品合法销售。
未通过中国有机标准认证的产品不能在中国市场上按照有机产品销售。
中国有机标准发布有产品认证目录,认证产品在认证目录范围内的可以获得认证。
六、认证标识中国有机标识详见下图,主要图案由三部分组成:外围的圆形、中间的种子图形及其周围的环形线条。
标志外围的圆形形似地球,象征和谐、安全,圆形中的“中国有机产品”为中英文结合方式。
整个图案采用绿色,象征着有机产品是真正无污染、符合健康要求的产品以及有机农业给人类带来了优美、清洁的生态环境。
中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原料:有机食品的原料必须是来自已通过有机认证的有机农场或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或者通过野生天然产品的方式采集。
2. 生产过程: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以及基因工程生物及其产物。
同时,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采取一系列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维持农业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3. 加工过程:有机食品的加工过程必须严格遵循有机食品加工、贮藏、运输、包装、标识、销售等环节的标准,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的食品添加剂、防腐剂、着色剂等物质。
4. 质量管理体系:有机食品的生产和加工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安全控制、环境管理、生产过程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5. 追溯体系:有机食品必须建立完善的追溯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等全过程的信息记录,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6. 认证机构:有机食品必须通过合法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认证机构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总之,中国有机食品认证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标准体系,涉及到从原料到餐桌的各个环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健康、环保。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

中国有机产品标准中国有机产品标准是指在中国生产和销售的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所需符合的质量标准和生产规范。
随着人们对健康和环保意识的提高,有机产品在市场上的需求日益增加。
因此,制定并实施中国有机产品标准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中国农业品牌的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机产品标准的制定背景有机产品标准的制定始于对传统农业模式的质疑。
传统农业所使用的农药、化肥和转基因技术等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提供无公害、安全的食品,中国开始研究制定有机产品标准,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符合环保、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有机产品标准的内容有机产品标准主要包括生产标准和加工标准两个方面。
1. 生产标准生产标准主要关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和采摘等环节,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环保、无公害。
其中,通过限制或禁止使用化肥、农药和转基因技术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同时,重视土壤的保护和改良,鼓励使用有机肥料和农作物轮作等农业技术。
此外,还加强了对畜禽养殖的管理,避免使用激素和抗生素,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
2. 加工标准加工标准是指对有机农产品进行初加工和深加工的环节进行规范。
加工标准要求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例如人工色素、防腐剂和增味剂等,以保证有机农产品的原汁原味和纯度。
三、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的实施和认证为了落实有机产品标准,中国建立了有机农产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和监管体系。
认证机构对生产企业进行审核评估,确保其生产过程符合有机产品标准的要求。
认证的主要内容包括生产过程的记录、农产品的溯源以及采样检测等。
通过认证后,企业可以获得有机产品认证标识,从而将产品投放市场,并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可靠的选择。
四、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的意义和价值制定和实施中国有机产品标准具有多重意义和价值。
首先,有机产品标准保证了消费者的权益。
通过对有机产品的认证,消费者能够购买到无农药残留、无转基因等有机农产品。
这提供了对健康和环保的选择,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中国有机食品标准

中国有机食品标准中国有机食品标准是指对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有机食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合成化肥、化学农药、生物工程技术和放射线等物质,以及不添加合成物质的食品。
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中国有机食品标准对有机农产品的生产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土壤管理上,要求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在病虫害防治上,要求采用生物防治、自然防治和物理防治,禁止使用化学农药。
这些要求有效地减少了农产品中化学物质的残留,保障了食品的安全性。
其次,中国有机食品标准对有机食品的加工和贮存也有详细规定。
在加工过程中,禁止使用合成防腐剂、人工色素等化学添加剂,保证食品的纯天然和原汁原味。
在贮存环节,要求采用无公害的贮存方法,保持食品的新鲜和营养。
此外,中国有机食品标准还对有机食品的运输和销售提出了严格要求。
在运输过程中,要求采用无公害的运输方式,避免污染食品。
在销售环节,要求明确标注有机食品的认证标志和生产信息,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总的来说,中国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推动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满足消费者对健康食品的需求。
有机食品标准的实施将促进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推动绿色农业的发展,有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平衡的维护。
在国际上,中国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也有助于我国有机食品的出口。
目前,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有机食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中国有机食品标准的实施将提高我国有机食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我国有机农产品的国际市场开拓。
总之,中国有机食品标准的制定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保障食品安全、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加强对有机食品标准的宣传和推广,促进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让更多的消费者受益于有机食品的健康和安全。
中国有机标准

中国有机标准中国有机标准是指在农业生产中,按照有机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和技术规范,通过有机产品认证机构认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所必须符合的一系列标准。
有机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消费者对健康、安全食品的需求。
中国有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动我国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提高农产品质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有机标准的制定,是在总结国际有机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国情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制定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有机标准体系。
中国有机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土壤和肥料的管理。
有机标准要求农民采用有机肥料和生物肥料,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农药,保证土壤的健康和生态平衡。
其次是作物的种植管理。
有机标准要求农民选择适合有机生产的作物品种,采用有机种植技术,禁止使用激素、转基因技术等,保证作物的纯天然和安全。
再次是畜禽养殖管理。
有机标准要求畜禽养殖场所符合一定的环境条件,禁止使用激素、抗生素等,保证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此外,还包括了加工和贮藏、运输和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有机标准要求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化学合成物质,保证产品的纯天然和安全,同时对产品的贮藏、运输和销售环节也有一系列的管理要求。
中国有机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机产品的认证和标识,可以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和食用有机产品,从而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产品的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
总的来说,中国有机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为了保障有机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满足消费者对健康、安全食品的需求。
有机标准的实施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才能推动我国有机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的升级和转型,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有机农产品。
中国有机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认证标准有机农业是一种注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方式。
为了保证有机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中国制定了一系列有机认证标准。
中国有机认证标准主要包括有机农产品认证和有机加工产品认证两个方面。
有机农产品认证是指对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进行监管和认证,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有机农业的要求。
有机加工产品认证是指对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和生产工艺进行监管和认证,确保产品不含有害物质和化学合成添加剂。
中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有机农业的基本原则,即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化肥和转基因技术。
其次,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包括土壤保护、水资源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再次,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必须符合动物福利的要求,包括合理饲养、禁止使用激素和抗生素等。
最后,有机农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中国有机加工产品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机加工产品的原料必须符合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即来源于有机农业生产。
其次,有机加工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符合有机农产品的认证标准,即禁止使用化学合成添加剂和有害物质。
再次,有机加工产品的生产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监管和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最后,有机加工产品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中国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有机农业的发展和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另一方面,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可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此外,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还可以促进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提升中国农产品的竞争力。
然而,中国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认证体系,确保认证的公正和可靠。
其次,有机认证标准的实施需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
新版中国有机产品标准及实施规则关键点解析

➢ 明确了在有机产品销售时,采购方应索取有机产品认证证书、有机产品销售证 等证明材料,并注明对于使用了有机码的产品,可以不需要销售证。
➢ 销售证的开具时间由“销售认证产品前”更改为“在获证组织销售获证产品过 程中(前)”向认证机构申请,更易于执行和合理。
➢ 认证机构不得向仅获得有机产品经营认证的认证委托人发放有机码。也就是说 ,对于获得本次新增操作类型经营认证申请者,是不可以申领和使用自己的有 机码,有机码来自其经过认证的供货自带。
附录E 中其他配料部分,描述进行修改;
投入品使用的变化:加工部分
➢ 修改了饲料添加剂列表,增加了三氧化二铁、钾(氯化钾、碳酸钾、碳酸氢钾 )、蛋氨酸等,删除了六水碘酸钙、地衣芽孢杆菌、枯草芽孢杆菌、两歧双歧 杆菌、粪肠球菌、屎肠球菌、乳酸肠球菌、嗜酸乳杆菌、干酪乳杆菌、乳酸乳 杆菌、植物乳杆菌、乳酸片球菌、戊糖片球菌、产朊假丝酵母、酿酒酵母、沼 泽红假单胞菌、保加利亚乳杆菌(仅用于猪、鸡和青贮饲料〉;
可认证操作类型的增加
➢ 相比2011版的生产、加工操作类型认证, ➢ 新版的认证制度中增加了经营这个操作类型,这将有助于解决纯销售商
或者贸易商在旧版的认证制度中找不到合适的操作类型来认证的问题, ➢ 新版的规定参考了欧盟和美国有机认证中的贸易操作类型,让贸易商/
纯销售商可以依据经营这个操作类型获得有机认证。
➢ 2019年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标准化 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 管理体系要求》(GB/T 19630-2019,以下简称2019版 )国家标准,从2020 年1 月1日开始实施。
新版中国有机产品标准及实施规则关键点解析
➢ 继号称史上最严格的、第二版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1—2011 、GB/T 19630.2—2011、GB/T 19630.3—2011和GB/T 19630.4—2011, 以下简称2011版)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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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机产品标准-第1部分:生产1 范围GB/T 19630的本部分规定了农作物、食用菌、野生植物、畜禽、水产、蜜蜂及其未加工产品的有机生产通用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有机生产的全过程,要紧包括:作物种植、食用菌栽培、野生植物采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及其产品的运输、贮藏和包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1963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舞依照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环境质量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9137 爱护农作物的大气污染物最高同意浓度GB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9630的本部分。
3.1有机农业 organic agriculture遵照一定的有机农业生产标准,在生产中不采纳基因工程获得的生物及其产物,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协调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平衡,采纳一系列可持续进展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一种农业生产方式。
3.2有机产品 organic product生产、加工、销售过程符合本部分的供人类消费、动物食用的产品。
3.3常规 conventional生产体系及其产品未获得有机认证或未开始有机转换认证。
3.4转换期conversion从按照本标准开始治理至生产单元和产品获得有机认证之间的时段。
3.5平行生产parallel production在同一农场中,同时生产相同或难以区分的有机、有机转换或常规产品的情况,称之为平行生产。
3.6缓冲带buffer zone在有机和常规地块之间有目的设置的、可明确界定的用来限制或阻挡邻近田块的禁用物质漂移的过渡区域。
3.7投入品input指在有机生产过程中采纳的所有物质或材料。
3.8顺势治疗homeopathic treatment一种疾病治疗体系,通过将某种物质系列稀释后使用来治疗疾病,而这种物质若未经稀释在健康动物上大量使用时能引起类似于所欲治疗疾病的症状。
3.9生物多样性biological diversity地球上生命形式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多样性,包括基因的多样性、物种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3.10转基因生物GMOs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导入某种基因的植物、动物、微生物。
3.11同意使用allowed (permitted)本部分许可使用的物质或方法。
3.12限制使用restricted本部分同意有条件地使用的物质或方法。
3.13禁止使用prohibited本部分不同意使用的物质或方法。
4 作物种植4.1 总则4.1.1农场范围农场应边界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也能够是多个农户在同一地区从事农业生产,这些农户都情愿依照本标准开展生产,同时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治理体系。
4.1.2 产地环境要求有机生产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
有机生产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基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土壤环境质量符合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b)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符合GB5084的规定。
c)环境空气质量符合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GB9137的规定。
4.1.3 缓冲带和栖息地假如农场的有机生产区域有可能受到邻近的常规生产区域污染的阻碍,则在有机和常规生产区域之间应当设置缓冲带或物理障碍物,保证有机生产地块不受污染。
以防止临近常规地块的禁用物质的漂移。
在有机生产区域周边设置天敌的栖息地,提供天敌活动、产卵和寄居的场所,提高生物多样性和自然操纵能力。
4.1.4 转换期转换期的开始时刻从提交认证申请之日算起。
一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许多于24个月转换期,多年生作物的转换期一般许多于36个月。
新开荒的、长期撂荒的、长期按传统农业方式耕种的或有充分证据证明多年未使用禁用物质的农田,也应通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
转换期内必须完全按照有机农业的要求进行治理。
4.1.5 平行生产假如一个农场存在平行生产,应明确平行生产的动植物品种,并制订和实施了平行生产、收获、储藏和运输的打算,具有独立和完整的记录体系,能明确区分有机产品与常规产品(或有机转换产品)。
农场能够在整个农场范围内逐步推行有机生产治理,或先对一部分农场实施有机生产标准,制订有机生产打算,最终实现全农场的有机生产。
4.1.6 转基因禁止在有机生产体系或有机产品中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衍生物,包括植物、动物、种子、成分划分、生殖材料及肥料、土壤改良物质、植物爱护产品等农业投入物质。
存在平行生产的农场,常规生产部分也不得引入或使用转基因生物。
4.2 作物种植4.2.1种子和种苗选择应选择有机种子或种苗。
当从市场上无法获得有机种子或种苗时,能够选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过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应制订获得有机种子和种苗的打算。
应选择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对病虫害具有抗性的作物种类及品种。
在品种的选择中应充分考虑爱护作物的遗传多样性。
禁止使用经禁用物质和方法处理的种子和种苗。
4.2.2 作物栽培应采纳作物轮作和间套作等形式以保持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持土壤肥力。
在一年只能生长一茬作物的地区,同意采纳两种作物的轮作。
禁止连续多年在同一地块种植同一种作物,但牧草、水稻及多年生作物除外。
应依照当地情况制定合理的灌溉方式(如滴灌、喷灌、渗灌等)操纵土壤水分。
应利用豆科作物、免耕或土地休闲进行土壤肥力的恢复。
4.2.3 土肥治理应通过回收、再生和补充土壤有机质和养分来补充因作物收获而从土壤带走的有机质和土壤养分。
保证施用足够数量的有机肥以维持和提高土壤的肥力、营养平衡和土壤生物活性。
有机肥应要紧源于本农场或有机农场(或畜场);遇专门情况(如采纳集约耕作方式)或处于有机转换期或证实有专门的养分需求时,经认证机构许可能够购入一部分农场外的肥料。
外购的商品有机肥,应通过有机认证或经认证机构许可。
限制使用人粪尿,必须使用时,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充分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并不得与作物食用部分接触。
禁止在叶菜类、块茎类和块根类作物上施用。
天然矿物肥料和生物肥料不得作为系统中营养循环的替代物,矿物肥料只能作为长效肥料并保持其天然组分,禁止采纳化学处理提高其溶解性。
有机肥堆制过程中同意添加来自于自然界的微生物,但禁止使用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
在土壤培肥过程中同意使用和限制使用的物质见附录A。
使用附录A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重金属含量或其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
应严格操纵矿物肥料的使用,以防止土壤重金属累积。
在有理由怀疑肥料存在污染时,应在施用前对其污染因子进行检测。
检测合格的肥料,应限制使用量,以防土壤有害物质累积。
禁止使用化学合成肥料和都市污水污泥。
4.2.4 病虫草害防治病虫草害防治的差不多原则应是从作物一病虫草害整个生态系统动身,综合运用各种防治措施,制造不利于病虫草害孳生和有利于各类天敌繁衍的环境条件,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平衡和生物多样化,减少各类病虫草害所造成的损失。
优先采纳农业措施,通过选用抗病抗虫品种,非化学药剂种子处理,培育壮苗,加强栽培治理,中耕除草,秋季深翻晒土,清洁田园,轮作倒茬、间作套种等一系列措施起到防治病虫草害的作用。
还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
以上方法不能有效操纵病虫害时,同意使用附录B所列出的物质。
使用附录B未列入的物质时,应由认证机构按照附录D的准则对该物质进行评估。
4.2.5 污染操纵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的排灌系统应有有效的隔离措施,以保证常规农田的水可不能渗透或漫入有机地块。
常规农业系统中的设备在用于有机生产前,应得到充分清洗,去除污染物残留。
在使用爱护性的建筑覆盖物、塑料薄膜、防虫网时,只同意选择聚乙烯、聚丙烯或聚碳酸酯类产品,同时使用后应从土壤中清除。
禁止焚烧,禁止使用聚氯类产品。
有机产品的农药残留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限值的5%,重金属含量也不能超过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相应产品的限值。
4.2.6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爱护应采取积极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土壤沙化、过量或不合理使用水资源等,在土壤和水资源的利用上,应充分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应采取明确的、切实可行的措施,预防土壤盐碱化。
提倡运用秸秆覆盖或间作的方法幸免土壤裸露。
应重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爱护。
应重视天敌及其栖息地的爱护。
充分利用作物秸秆,禁止焚烧处理。
5 食用菌栽培5.1 场地和环境直接与常规农田毗邻的食用菌栽培区必须设置大于30m的缓冲带,以幸免禁用物质的阻碍。
在培养场地和周围禁止使用化学合成农药。
水源应符合GB5749的要求。
5.2 菌种应尽可能采纳经认证的有机菌种,并能够清晰的追溯菌种的来源。
5.3 栽培应采纳有机生产或天然材料的基质。
覆土栽培食用菌生产中所使用的土壤,其要求与作物生产的土壤要求相同。
木料和接种位使用的涂料应是食用级的产品,禁止使用石油炼制的涂料、乳胶漆和油漆等。
5.4 害虫和杂菌5.4.1应采纳预防性的治理措施,保持清洁卫生,进行适当的空气交换,去除受感染的菌簇。
5.4.2在非栽培期,同意使用低浓度氯溶液对培养场地进行淋洗消毒。
5.4.3 同意采纳设置物理障碍物及调节温、湿度或石灰水等手段防治有害生物。
6 野生植物采集6.1野生植物采集区域应当边界清晰,并处于稳定和可持续的生产状态。
6.2野生植物采集区应是在采集之前的三年中没有受到任何禁用物质污染的地区。
6.3野生植物采集区应保持有效的缓冲带。
6.4采集活动不得对环境产生不利阻碍或对动植物物种造成威胁,采集量不得超过生态系统可持续生产的产量。
6.5应制订和提交有机野生植物采集区可持续生产的治理方案。
7 运输、贮藏和包装通则7.1 运输7.1.1 混杂使用的运输工具在装载有机产品前应清洗洁净。
7.1.2 在运输工具及容器上,应设立专门的标志和标识,幸免与常规产品混杂。
7.1.3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外包装上应当贴有清晰的有机认证标志及有关讲明。
7.1.4 运输和装卸过程应当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并保留相应的票据,保持有机生产的完整性。
7.2 贮藏仓库应清洁卫生、无有害生物,无有害物质残留,7d内未经任何禁用物质处理过。
同意使用常温贮藏、气调、温度操纵、干燥和湿度调节等储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