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1、经公司安全主管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加强明火管理,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必须带阻火器。

3、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

5、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二、防电火花、静电管理

1、防电火花

1)电气设备必须做好防电弧、电火花、电热式漏电等所引发的安全措施。

2)控制火花能量、电路电感、电极的大小、形状材料相应措施。

3)在Q-1级、Q-2级或G-1级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落实具体防爆措施。

2、防静电

1)利用工艺控制的方法使之尽量少产生静电。

2)利用泄漏导走的方法,使静电迅速泄放掉。

3)利用中和电荷方法,减少静电的积累。

4)利用封闭法限制产生危害。

5)改变生产环境,减少易燃易爆物质的散发。

6)在有引发静电的设备装置、贮罐、管道落实防静电接地措施。

三、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和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

3、在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

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是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应在可燃气体(蒸气)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6、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

7、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m以上,但应低于界区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内。

&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四、分析与监测

根据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化验分析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对生产工艺物料浓度、工艺安全控制点作中间分析监测,根据工艺要求对生产车间,有毒作业场所定期作工业卫生分析检测,发现有毒浓度超标及时报安全主管,生产主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作业场所环境安全。

五、排放处理

1、需对危化品容器进行检修时,严格根据规定要求,对主槽容器介质进行中和分解等无害化处理,使排放物达到环保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确保排放质量。

2 、紧急情况处理的危化品排放处理方法同上。

六、消防设施

各生产岗位、作业场所、危化品贮罐区按规定要求配置相应消防设施,包括地上消防栓、各种灭火器、泡沫产生器、水带,喷枪、消防泵等,并有专人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使所配置的消防器材配置齐全,质量有保证,能有效使用。

七、贮存安全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贮存,根据危化品贮存通则,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贮存化学危险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它有关的规定。

2、贮存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化学危险品按GB13690-2009的新规定分类。

A根据理化危险分为16类:

1)爆炸物

2)易燃气体

3)易燃气溶胶

4)氧化性气体

5)压力下气体

6)易燃液体

7)易燃固体

8)自反应物质或混合物

9)自燃液体

10)自燃固体

11)自热物质或混合物

12)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或混合物

13)氧化性液体

14)氧化性固体

15)有机氯化物

16)金属腐蚀剂

B根据健康危险分为10类:

1)急性中毒

2)皮肤腐蚀/刺激

3)严重眼损伤/眼刺激

4)呼吸或皮肤过敏

5)生殖细胞至突变性

6)致癌性

7)生殖毒性:a、对性功能和生育能力的有害影响;b、对后代发育的有害影响

8)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

9)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

10)吸入危险

C根据环境危险分为4类:

1)急性水生毒性

2)潜在或实际的生物积累

3)有机化学品的降解(生物或非生物)

4)慢性水生毒性

4、化学危险品贮存建筑物、场所消防用电设备应能充分满足消防用电的需要;并符合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十章第一节的有关规 ^定。

5、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建筑通排风系统应设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6、化学危险品贮存安排取决于化学危险品分类、分项、容器类型、贮存方式和消防的要求。

7、贮存量及贮存安排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 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9、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

10、化学品入库后应米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

11、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12、贮存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出入库管理制度。

13、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厂区禁烟管理

针对本公司化工生产性质,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化工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要求,我公司全区域内实行禁烟,违者按违纪论处,具体规定按《禁烟管理制度》执行。

九、事故处理方法

为使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所带的危害降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司编写的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具体处置方法予以实施。

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泄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厂防泄漏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工艺管道、设备的泄漏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部为泄漏安全管理单位。 3.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工艺管道、设备泄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内容 4.1 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4.1.1 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4.1.2 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1.3 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4.1.3.1 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4.1.3.2 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4.1.3.3 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4.1.3.4 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4.1.4 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4.1.4.1 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4.1.4.2 严重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1、经公司安全主管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加强明火管理, 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必须带阻火器。 3、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4、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 5、生产装置和罐区的防雷接地设施每年必须进行检测、备案。 二、防电火花、静电管理 1、防电火花 1)电气设备必须做好防电弧、电火花、电热式漏电等所引发的安全措施。 2)控制火花能量、电路电感、电极的大小、形状材料相应措施。 3)在Q-1级、Q-2级或G-1级爆炸危险场所内必须落实具体防爆措施。 2、防静电 1)利用工艺控制的方法使之尽量少产生静电。 2)利用泄漏导走的方法,使静电迅速泄放掉。 3)利用中和电荷方法,减少静电的积累。 4)利用封闭法限制产生危害。 5)改变生产环境,减少易燃易爆物质的散发。 6)在有引发静电的设备装置、贮罐、管道落实防静电接地措施。 三、工艺生产装置防火防爆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J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257-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和GB50160-200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联锁等设施。 3、在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的管理工作,减少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避免泄漏发生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装置设备。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环境:任何可能受到污染的水路,地下水,地面,或大气。 第四条泄漏、溅溢:任何固体或液体物质在表面的意外堆积或排放,任何蒸汽或气体在大气的意外释放,在此过程中会产生环境、人员、财产或其他危害. 小于0.45 kg的泄漏可以不必报告。 第五条二次容器:不渗漏的,可盛载容器破裂时泄漏的化学品的地方。二次容器通常是水泥围堰,金属或其他材料的托盘,容器。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任何人发现化学品泄漏,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第七条任何人发现工艺气体泄漏,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的工艺气体泄漏,当班班长和调度可以采取先紧急停车后汇报程序。 第八条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时应本着不会暴露于化学品危害中或发生任何可能的伤害的原则。 第九条在任何事故的处理中,人员保护是最重要的。在没有正确配带防护用品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进行化学品泄漏的紧急处理。 第十条员工必须清楚放置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第十一条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确保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第十二条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此外,以下区域如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废料堆放区,罐区等,必须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和所存放物品为高危害物品的区域,必须进行特护的监测检查。 第十二条大多数溅溢或释放都是由于人员失误,设备故障,或自然现象造成。人员失误包括缺少培训、不完善的设计、不正确的操作程序及粗心等,所有这些都会导致工艺和操作问题。设备故障包括泄漏、故障控制、破裂及停电。自然现象包括闪电、暴雨和洪水。当进行工艺设计或实验时必须考虑到所有的这些可能的原因。 第十三条运输物品时必须将泄漏的潜在可能降至最小。在物品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尤其是液体物质。对有泄漏可能的物质进行运输及装卸的员工必须进行定期的培训,并在发生事故时及时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就厂内使用的液体化学品的常识接受培训,并了解其安全数据资料。同时必须接受如何反应于化学品泄漏和释放的培训。每个使用化学品的生产区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doc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车间和部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 GB 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HG 20571《化工企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 原化工部《化工企业严禁吸烟的决定》 3 职责 3.1 安环部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办公室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3.3 动力车间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测试、防护。 3.4 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 3.5 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面负责。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4.1.1 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4.1.2 本公司生产和贮存的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分类, 应按《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执行。 4.1.3 应根据各车间、部门的原材料、生产和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 4.1.4 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1.5 明火和取暖, 必须申请, 经安环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4.1.6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1.7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4.1.8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4.1.9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铁制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 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 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 “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 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

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公司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防火防爆管理,由各部门、各厂(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公司生产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防止石英热加工车间火灾、爆炸、泄漏事故发生,公司特针对石英热加工车间建立了防火、防爆、防泄漏的程序;本制度适用于各部门、各车间防火防爆管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防火、防爆、防泄漏的安全管理。 3.0 一般要求 3.1 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换工作鞋,不得穿带跟、带钉鞋进入车间,防止踩坏气体软管,造成漏气。 3.2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3.3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3.4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3.5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

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3.6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3.7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接动火、维修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厂区动火作业安全规程》的规定。 3.8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3.9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3.10 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3.11 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安全动力部批准。 3.12 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流程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一)生产装置 1.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 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以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试行)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 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 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防止易燃、 易爆物质窜入设施,但不易单独采用单向阀。 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 置自动和手动紧急卸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 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 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 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 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之间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进入下水系统。 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 物2米以上。 (二)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防火防爆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 申请,计划“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区),由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审批发证。 2.固定动火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有专人负责,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禁火区内的长期用火,必须到安全技术部门办理用火证,用火证必须悬挂在用 火附近备查。 4.需办理用火证的用火范围,连续或间歇使用生产工艺用火除外的产生火焰、火 花和表面炽热的等作业,如化验室使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灯(炉)、冬季取暖炉等。厂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暖、热饭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在禁区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 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6.禁火区动火作业分散及管理 ⑴特级动火:指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部位,具有特别危险 的动火作业。 ①运行的煤气正负压管道、设备上动火。 ②运行生产中的粗苯、装置,焦油贮槽区管道设备上动火

2014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防泄漏管理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工艺管道、设备的泄漏管理 三、职责 1.运营部为泄漏安全管理单位。 2.各站长责本工艺管道、设备泄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内容 1.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1.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1.2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1.3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1.3.1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

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1.3.2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1.3.3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1.3.4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1.4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1.4.1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防泄漏管理制度(最新版)

防泄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泄漏源的管理工作,避免泄露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装置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 1. 发现化学品泄漏、工艺泄漏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逐级上报。对于大量化学品泄漏,经应急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请求外部援助。 2. 在采取任何控制措施时应本着不会暴露于化学品危害中或发生任何可能的伤害的原则。 3. 员工必须清楚放置处理化学品泄漏应配带的防护用品、泄漏预防设备及泄漏控制设备的储存位置。泄漏必须以如下的原则处理:停止泄漏、围堵泄漏、清除泄漏。 4. 应急领导小组及相关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确保能够采取正确的措施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泄漏。 5. 对可能发生泄漏或释放的区域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等区域必须按照公司标准进行定期检查,泄漏可能性较大的区域和存放高危险物品的区域,必须进行特护的监测检查。 6. 在对有泄漏可能的物料进行运输和装卸时必须格外注意,将泄漏的潜在可能降到最小,员工要定期进行培训,并在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7. 所有设备及工艺的操作程序中必须有适当的规定来预防泄漏或将其减至最少,早标准程序中必须提供总体的要求及细节说明,如操作顺序、设备或管道减压、管线断开、停电补救等。 8. 定期维护运行与危险物品的设备,确保其有正常的工作状态。 二、预防

各车间制定相应的防泄漏应急预案,工艺危害评审和启用前安全检查等,必须考虑环境因素。车间和各部门定期对储罐、管道、排气口、加料口、设备等定期进行检查,装卸原料时不应发生泄漏现象,如有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 三、器材控制 1. 在大量储存化学品的区域和存在容器满溢可能性的区域,必须准备有泄露控制器材 来防止化学品进入下水道、土壤或溢出工厂。 区域可根据本区域情况确定泄漏处理设备。没有适合的个人防护用品或没有受过训练的人员不应处理化学品泄漏事故。应由公司的应急抢险队受过特别训练的人员来处理四、化学品泄露的控制 (一)发生泄露启动报警 1.发生化学品泄漏要及时报警用以通知应急中心和消防队员。穿戴正确的防护用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停止泄露。停止周围所以工作并确保无点火源。按应急中心指令正确关闭泄露所在区域生产线。将所有员工撤离至上风向的集合地点。用路障、警戒线或其他隔离物质将泄露区域隔离,避免其他人员误入其中。 2.所有全厂紧急响应决定必须由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化学品工艺、物料的危害、泄漏原因及天气情况等综合因素,判断并做出决定。 (二)人员安全 1.任何化学品泄漏事件中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是人员的安全。 2.情况紧急时需要控制和阻断所有通道,以免不知情的人员进入。 (三)控制 1.必须尽力减小泄漏的危害和影响,直到泄漏完全被控制。如果泄漏会产生蒸汽且物料是水溶性的(如氨气),水雾可以极大程度的降低蒸汽的浓度。如果泄漏物是液体,应

危化品公司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制度

某某有限公司 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由各部门、各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 不准在高温

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 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 欧姆。 (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 (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21)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四、主要措施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4511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程项目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搞好防火防爆宣传工作,利用职权会议、专栏、板报等宣传形式经常向职工开展宣传教育,对从事易燃易爆的员工,应熟知岗位的防火防爆责任,严格按操作规章办,增强责任心保证安全生产。 二、加强消防组织的建设,采取定点、定人、定时检查,发现存在有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坚持一日三次检查,把事故处理在萌芽之中。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6755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 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

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WHNYLM/ZD-085-20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实现“不泄漏、不着火、不爆炸、不中毒、不窒息,无死亡”目标,根据神华集团《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求》及乌海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管理要求、应急管理、考核等内容。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公司焦化厂、发电厂和洗煤厂(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安健环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并监督检查本制度执行;各单位执行本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防泄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五条各单位是防泄漏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全面负责本单位日常防泄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生产工艺、机电动力部门负责本专业各类泄漏(含内漏)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研究落实职责范围内的防泄漏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第三章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第七条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第八条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 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第九条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一)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内。 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二)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 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内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三)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 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内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四)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

4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范本)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版本号:A/0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 置设计规范》、劳部发[1995]56号《爆炸危险场所作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和报告与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安全技术科是防火防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公司行政科负责对外来人员、外来单位、外来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监督检查。 3.3.安全技术科负责避雷静电设施的外委测试、防护。 3.4.各部门负责对相关机动车辆的防火防爆管理。 3.5.各级领导对所管的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隐患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全 面负责。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防火、防爆的一般规定 4.1.1.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综合采取预防、局限、防火和疏散的对策, 达到严 格控制各种火源, 使火灾爆炸不扩展, 迅速扑救和人员迅速撤离及疏散。 4.1.2. 应根据车间、部门的原材料、成品的特点, 确定相应的危险类别以及分类 划定禁火区和不同的仓库并严格管理。 4.1.3生产区禁止吸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1.4. 明火必须申请, 经安全技术科消防审查、批准后才能使用。 4.1. 5. 禁止在禁火区内焚烧杂草和垃圾。 4.1.6. 不带阻火器的机动车辆及电瓶车禁止进入禁火区。 4.1.7. 禁止用易散发可燃性气体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服。 4.1.8. 不得任意倾倒废品油、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放置在安全地点 铁制容器内并及时处理。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5545-76 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 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责任者:各部、各车间 4、程序: 4.1一般要求: 4.1.1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4.1.2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4.1.3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1.4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4.1.5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4.1.6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4.1.7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4.1.8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防泄漏管理制度

泄漏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严格生产现场泄漏安全管理,控制因泄漏导致的潜在风险,提高生产、设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 围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防泄漏管理容,适用于本公司工艺管道、设备的泄漏管理 3 职责 3.1 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设备工程部为泄漏安全管理单位。 3.2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工艺管道、设备泄漏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 容 4.1 泄漏的定义、分级及主要危害。 4.1.1 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漏)的异常状况。 4.1.2 根据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油品、易燃易爆粉体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4.1.3 液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油品泄漏分为轻微泄漏、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四级。 4.1.3.1 轻微泄漏:指静密封点的渗漏(无明显液滴)和滴漏(大于5分钟1滴)以及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轻微泄漏一般是因法兰密封面或垫片失效、阀门不严或密封失效或管线、设备上存在微小砂眼

等导致的物料轻微外漏。轻微泄露因泄漏量少,冷却散发快,一般不会导致着火、爆炸等事故;轻微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轻微污染。 4.1.3.2 一般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小于0.5滴/秒,但尚未形成连续液滴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5滴以上。一般泄漏会形成累积,落到高温管线或设备上可引起冒青烟或小火,短时间一般不会造成较大危害;一般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较小污染。 4.1.3.3 严重泄漏:指静密封点泄漏的液滴大于等于0.5滴/秒,并达到了液滴成线的状态,或动密封点每分钟滴漏超过指标10滴以上。严重泄漏可能会引发火灾,并导致周边管线、设备损坏,从而导致更大的火灾事故;严重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污染。 4.1.3.4 不可控泄漏:指因为密封失效或者管线设备严重腐蚀穿孔、断裂导致的危险化学品突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不可控泄漏会因泄漏介质或周边环境不同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人员窒息、中毒死亡等恶性事故的发生。特别严重时,还会对周边居民、厂矿企业、机关学校等造成严重威胁;不可控漏会导致高压侧介质对低压侧介质的严重污染。 4.1.4 气体危险化学品泄漏分为一般泄漏、严重泄漏和不可控泄漏三级。 4.1.4.1 一般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够检测出,但尚未达到超标的情况。一般泄漏短时间不会造成中毒、窒息或者爆炸等事故,但若不及时处理,则有可能导致泄漏增大,并引发着火、爆炸、中毒和窒息事故。一般漏会导致高压侧气体介质进入低压侧介质中,并轻微污染低压侧介质。 4.1.4.2 严重泄漏:指管线、设备上有气体泄漏,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检测,达到超标的情况。严重泄漏根据泄漏气体的性质不同,有可能造成人员中毒、窒息及空间闪爆事故。严重漏一般会导致高压侧气

防泄漏管理制度(优选.)

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管理,预防和杜绝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发生,避免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提高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的可靠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健康,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企业泄漏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4〕94号),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储存、输送、周转、使用等防泄漏管理工作。 3.职责 3.1安全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编制、修订、会签、下发学习工作。 3.2生技部、设备科、物管科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工作。 3.3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 4.定义及危害 4.1泄漏是指工艺介质的空间泄漏(外漏)或者一种介质通过连通的管道或设备进入另一种介质内(内漏)的异常状况。 4.2根据泄漏可能导致的结果不同,将泄漏分为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和有毒有害介质泄漏两种。 4.3易燃易爆介质泄漏可导致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有毒有害介质泄漏可导致职业病、中毒、窒息、死亡等事故。 5.工作程序 5.1源头管理。 5.1.1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计划时,应将相关防泄漏问题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并制定工作计划。将泄漏管理与工艺、设备、检修、隐患排查等管理相结合,并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体现查找漏点、消除漏点、控制泄漏率等要求。 5.1.2各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储存仓库,以及使用车间,应

安装可燃、有毒气体报警探头,并伴有声光报警装置,确保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发生泄漏后相关报警设施能够第一时间启动。 5.1.3检维修开车前,对高温设备要严格按升温曲线要求控制温升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热紧;对低温设备要严格按降温曲线要求控制降温速度,按操作规程要求对法兰、封头等部件的螺栓进行逐级冷紧。 5.1.4生产岗位、维修人员应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定期维保,建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生产设备、设施无跑冒滴漏状况发生。 5.1.5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进入公司前,应确保运输车辆阻火帽(阻火器)安装到位。 5.1.6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卸车时,仓库管理人员应对桶装化学品进行确认,有无泄漏状况,有无涨桶及泄露痕迹,对于异常料桶暂不入库,单独存放,确认或采取措施无泄漏后方可入库。 5.1.7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槽罐车进入卸料区后,应停稳熄火,采取防溜车措施,静置15分钟以后,连接静电接地报警仪后,方可连接卸料管道。开关卸料阀门、卸料泵,必须由本厂保管员进行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操作。卸车过程中,司机、押运员、保管员不准离开现场。 5.1.8公司院内周转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时应确认有无涨桶及泄露痕迹,若有异常,联系保管运至安全地带后检查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周转使用。 5.1.9给车间备料,必须由保管员、上料员共同操作,严禁其他人员操作打料泵。备料期间,保管员和上料员不允许离开现场。 5.1.10上料过程,所有物料桶必须轻搬轻放,严禁野蛮操作,严禁滚桶行为。运输过程应匀速、平稳。 5.1.11所有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仓库、临时仓库均应建立巡检制度,有相应岗位人员进行巡检、记录,相应岗位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如有异常立即上报。 5.2使用过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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