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财富'信托贷款类理财产品2011年第36期说明书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说明书

(金融保险)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说明书中国建设银行“利得盈”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X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且根据自身情况做出投资决策。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
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提示”且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被投资企业株洲高科集团有限X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高科”)的股东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收益率,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尽管株洲市地方财政在高新区管委会不能足额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下,就缺口部分列入区级和市级财政年度预算予以安排,但如果株洲市政府和天元区政府失信,将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甚至造成本金损失。
2、被投资企业风险:在高新区管委会未及时支付信托股权收购款的情况下,若被投资企业株洲高科的生产运营出现异常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项下的信托股权变现价值降低或无法及时变现,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收益,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报表系统功能规格说明书

报表系统需求阐明书起草人:起草日期: xxxx年xx月xx日提出需求部门:部门领导签字: 版本记录审核确认目录1.概述 (6)1.1.目旳 (6)1.2.业务描述 (6)1.3.权限配备 (6)1.4.总体业务流程 (7)2.需求规定 (7)2.1.登录 (7)2.1.1.登录/退出(新增) (7)2.2.财富管理 (8)2.2.1.财富报表(新增) (8)2.2.2.财富报表授权(新增) (17)2.2.3.财富报表查询(新增) (20)2.2.4.财富数据删除跑批(新增) (25)2.2.5.财富端抽查(新增) (26)2.2.6.财富端抽查成果查询(新增) (26)2.3.信销管理 (26)2.3.1.信销报表(新增) (26)2.3.2.信销报表授权(新增) (34)2.3.3.信销报表查询(新增) (37)2.3.4.信销数据删除跑批(新增) (42)2.4.催收管理 (43)2.4.1.催收报表(新增) (43)2.4.2.催收数据跑批(新增) (47)2.4.3.催收数据删除跑批(新增) (47)2.5.逾期管理 (48)2.5.1.逾期报表(新增) (48)2.5.2.逾期报表跑批(新增) (51)2.5.3.逾期数据删除跑批(新增) (51)2.6.运营管理 (52)2.6.1.运营报表(新增) (52)2.6.2.运营数据跑批(新增) (57)2.6.3.运营数据删除跑批(新增) (58)2.7.总表(新增) (58)2.7.1.功能简介 (58)2.7.2.前提条件 (58)2.7.3.业务流程 (58)2.7.4.页面要素........................................................................... 错误!未定义书签。
2.7.5.预期效果图 (59)1.概述1.1.目旳为满足公司高层领导需求, 特根据公司高层领导意见提出报表系统。
建设银行 乾元 保本型 理财产品 说明书

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6年1月第18期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说明书附件1:个人客户请在下面填写您的风险承受能力评级、抄录风险揭示语句并签字:机构客户请在下面签章:(加盖销售网点公章)(一盏警示灯)(一)投资范围中国建设银行广东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将在中国建设银行指定多家下属分支机构销售,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
(二)投资团队中国建设银行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之一,拥有专业化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投资经验。
中国建设银行秉承稳健经营的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的投资管理服务,力争帮助客户实现收益。
(三)参与主体理财产品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资金信托委托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资金信托受托人: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信托公司简要介绍:建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建信信托)(以下简称“建信信托”)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152727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36号。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可以经营下列本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地址:合肥市九狮桥街36号建信基金管理公司简要介绍:建信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地在北京,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批由商业银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
个人理财业务问题分析-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

大连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
Keywords:personal finance,business problems,China Construction Bank
个人理财业务问题分析
-以中国建设银行为例
一、
中国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占据着重要的地位,目前中国人的经济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升,对于银行的需求也在不断的加大。根据政府新出台的“个人银行管理办法”,个人资产管理的定义是一种特定的财务报告,通过商业银行向个人银行客户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分析。通过科学的财务计划,投资管理顾问向私人提供的资金或资产提供专业指导,帮助客户实现资产的回报,同时还会降低到投资的风险,稳拿收益。但是目前的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不够不成熟,在发展的过程中还有很大的挑战,法律法规不健全,个人效率和安全财务管理需要改进。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至今已经有一段历史,但是发展过程有着不一样的经历,因此和其他的银行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尤其是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个人理财业务也取得了一些成果,然而个人理财业务也存在一些问题,下文将具体展开研究。
二、
(一)个人理财
个人理财是根据自己的偏好以及对投资风险的认识能力,将自己的资金投放在一定的金融市场上,完成对个人收入等资金的分析,结合相应的理财产品,运用一定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资产的管理和负债,从而实现合理安排资金的目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是存在很大的风险性的,因此个人理财的前提就是要提前预估系统的风险,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内进行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个人理财起源于美国,他是基于投资者个人的财务状况,包括资金的支出以及收入等等,在这个过程中,通过综合考虑财务风险和财务增值的能力,通过风险偏好测试,进行投资组合的风险调整。在基于现金流以及各种财务指标的前提下,根据客户的投资需求来制定一个更为客观和人性化的理财计划,满足客户长期的投资目标和期望。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公布日期】1998.04.16•【文号】建总发[1998]36号•【施行日期】1998.05.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1998年4月16日建总发〔1998〕36号)建设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苏州、三峡分行,济南、杭州、浦东分行:现将《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各分行,请速转发所属,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各分行对辖内已开办的保管箱业务进行清理、检查,按照《办法》规定规范管理,按时向总行报告业务情况。
二、各分行要做好辖内保管箱业务发展规划,新开办的保管箱业务,要按《办法》规定报总行审批。
保管箱开办申请报告定于每年3月31日前由分行集中报到总行,1998年可延至6月30日前。
三、《办法》规定了保管箱业务的会计核算手续,各经办行要按规定做好保管箱业务的会计核算。
《办法》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总行。
附: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附:中国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银行保管箱业务管理,规范操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管箱业务是银行以出租保管箱的形式代客户保管贵重物品、重要文件、有价单证等财物的服务性项目。
建设银行开办保管箱业务,其宗旨是完善银行服务功能,满足社会需求,促进业务发展。
第三条建设银行发展保管箱业务的重点地区是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具备开办保管箱业务条件的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
第四条建设银行各级行的委托代理部门为保管箱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保管箱业务的审批及设备购置第五条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办保管箱业务,必须经总行批准,并报当地人民银行备案。
第29章受托人条例

第29章:受托人条例目录第29A章:信托基金管理规则第29B章:司法受托人规则条文标题:详题版本日期:30/06/1997本条例旨在修订有关受托人的法律。
[1934年7月27日](本为1934年第18号(第29章,1950年版))第1条简称版本日期:30/06/1997第I部导言本条例可引称为《受托人条例》。
宪报编号:25of1998第2条释义版本日期:01/07/1997附注:具追溯力的适应化修订─见1998年第25号第2条在本条例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土地”(land)包括以任何形式保有的土地,以及不论是否与地面分离的矿藏及矿物、建筑物或以水平或垂直或其他方式划分的建筑物部分,以及其他有体可继承产;亦包括租金及其他无体可继承产,以及在土地或其不分割份数的、在其上或得自土地或其不分割份数的地役权、权利、特权或利益;而在本定义中,“矿藏及矿物”(minesandminerals)包括在土地中或土地下的任何矿物层或物质层,以及开采及取得该矿物层或物质层的权力,此外亦包括矿藏及矿物的不分割份数;“文书”(instrument)包括成文法则;“收益”(income)包括租金及利润;“股票”(stock)包括已缴足股款的股份,而就法院根据本条例作出的归属命令而言,则包括可在任何法团、公司或社团所备存的簿册上转让,或可藉转让文书(不论是单凭转让文书本身或兼且办理其他手续)而转让的任何基金、年金或证券,以及其中任何份数或权益;“信托”(trust)不包括以按揭方式转易的产业权所附带的职责,但除此之外,“信托”(trust)及“受托人”(trustee)两词均扩及默示信托及法律构定信托、受托人对信托财产享有实益权益的情况以及遗产代理人一职所附带的职责,而凡文意允许之处,“受托人”(trustee)包括遗产代理人,而“新受托人”(newtrustee)则包括额外的受托人;“信托法团”(trustcorporation)指法院在某个案中委任为受托人的法团(如法团的章程准许其作为受托人者)或根据第Ⅷ部注册的任何信托公司;(由1998年第25号第2条修订)“按揭”(mortgage)、“承按人”(mortgagee)包括及关乎在衡平法上只视为是作为款项的抵押的每项产业权及权益,以及从原承按人得到所有权的每个人;“待确定权利”(contingentright)在应用于土地方面,包括待确定的权益或未来有效的权益、附有权益的不确定权,不论有关的馈赠对象或权益的限制或不确定权是已确定;此外亦包括即时的或未来的、既得的或待确的收地权;“特准投资项目”(authorizedinvestments)指设立信托的文书(如有的话)为将信托所规限的款项投资而特准的投资项目,或法律所特准的投资项目;“财产”(property)包括动产及不动产、在任何动产或不动产的任何产业权、份数及权益,以及任何债项、任何据法权产及不论是否在管有中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权益;“售产信托”(trustforsale)就土地而言,指即时有约束力的售产信托,不论该项信托是否须应任何人的请求或在任何人的同意下方可执行,亦不论是否附有延迟作出售卖的酌情决定权;而“售产受托人”(trusteesforsale)则指以售产信托方式持有土地的人(包括遗产代理人);“售卖”(sale)包括交换;“管有”(possession)包括租金及利润的收取,或收取租金及利润的权利(如有的话);而“据有”(possessed)适用于任何土地收益的收取,以及在任何土地方面比管有中或预期中的终身权益为少的任何既得产业权;“精神不健全的人”(personofunsoundmind)指未被裁断为精神病人,但因心智衰弱以致无行为能力处理本身事务的任何人(未成年人除外);“精神病人”(lunatic)指透过适当法律程序被裁断为精神不健全及无行为能力处理本身事务的人;“遗产代理人”(personalrepresentative)指当其时的死者遗嘱执行人,不论是原本指定的或是藉承办的,或指当其时的死者遗产管理人;“转易”(convey,conveyance)在应用于任何人方面,包括该人为转易、出让、指定、退回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该人占有或据有或有权享有待确定权利的土地(不论是该人的全部产业权或少于全部的产业权)而签立每份所需要或适当的转易书(包括允许书),以及办理法律上为使该宗转易有效而规定的一切手续;“转让”、“转归”(transfer)就股票或证券而言,包括转让人为使承让人的所有权有效及完整而履行及签立每份所需契据或授权书,以及履行及作出每项所需作为及事情;“缴存”(pay,payment)在应用于股票及证券方面,以及与“向法院”连用时,包括将股票及证券存放于法院或转归法院;“证券”(securities)包括股票、基金及股份,而就向法院缴存而言,其涵义与关乎由法院保管的款项的成文法则中该词的涵义相同,而“须付款予持有人的证券”(securitiespayabletobearer)则包括可用交付形式或可用交付与背书的形式转让的证券;“权利”(rights)包括产业权及权益。
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
不足赔偿时,由投资者自担。
1.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前应当认真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和其他信托文件。
2. 投资者符合信托文件规定的认购资格时,方可以认购信托单位;投资者认购信托单位,即视为已允许承受信托文件规定的各项风险。
3. 受托人、委托人代表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过往业绩不代表信托计划未来运作的实际效果;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4.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投资于信托计划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公司【】银行股分有限公司【】证券股分有限公司ⅩⅩ国际信托有限公司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个月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 A 股股票、新股申购、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等人民币1 元不低于【】万元,不高于【】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不满300 万元的个人投资者不超过50 人,机构投资者和单笔认购资金300 万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优先信托单位次级信托单位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ⅩⅩ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基本情况、信托计划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信托合同摘要、风险警示等信息,投资者在做出认购信托单位的决定前应子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高净值人群85_资产在银行_周轩千

上海金融报/2013年/1月/22日/第B05版银行理财高净值人群85%资产在银行记者周轩千波士顿咨询公司和建行私人银行近日联合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2012年,中国高净值人群倾向于稳定、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以稳健著称的商业银行在经济趋缓中成了客户资产的避风港,占客户钱包的份额从2011年的79%提高到85%。
根据调研,2012年,固定收益类和信托类产品受到高净值人群追捧,投资兴趣度均超过60%;储蓄和现金类产品紧随其后,兴趣度均超过40%。
高净值人群对股票类产品的兴趣大幅下降,由2011年的34%下降到2012年的17%;房地产相关投资兴趣度也从36%降低到24%。
投资市场的萎靡导致高净值人群投资兴趣集中度相对较高,他们对固定收益、信托和现金类产品以外的其他投资兴趣度不到25%。
相应的,高净值人群在风险偏好上显得更为保守。
不愿承受风险者的比例从2011年的30%上升到2012年的36%。
高风险资产配比则下降了10个百分点,减少了四成,减少的高风险资产中有70%转移到了低风险产品,如储蓄、银行理财产品中,推动低风险资产的配比提高了7个百分点。
除了投资产品以外,高净值客户的融资需求表现突出,他们希望得到的前五项其他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需求中有三项和融资业务有关。
钻石/白金信用卡和专属授信得到了39%的人的青睐,35%的人希望得到个人名义贷款,29%的人希望得到企业名义贷款。
作为传统的保值利器,贵金属的关注度从2011年的17%上升到2012年的27%。
此外,31%的人希望得到专属交易方式,26%的人希望得到支付结算、转账汇款服务价格优惠,25%的人希望得到家庭和企业现金管理服务,11%的人希望得到人民币境外产品服务,5%的人希望得到外汇产品服务。
这份报告根据财富来源和职业分类,将私人银行客户分为六类:“企业主”、“职业经理人”、“全职太太”、“专业投资人士”、“其他专业人士”和“自由职业人士”。
六类人有不同的风险偏好,也有不同的产品和服务偏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建设银行“建行财富·信托贷款类”2011年第36期理财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编号为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客户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按照我行内部评估,有无投资经验的客户均可购买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应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投资决定,不受任何诱导、误导。
在购买本理财产品前,投资者应确保自己完全明白该项投资的性质、投资所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投资决策。
●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存在本金损失的可能。
本理财产品的任何预期收益、预期最高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对本理财产品的任何收益承诺。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风险提示”并谨慎参考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充分理解本产品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
●本产品的内部风险评级仅是中国建设银行内部测评结果,仅供投资者参考,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投资者若对本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如对该产品和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营业网点工作人员、95533客户服务电话以及互联网进行反映,我们将按照相关流程予以受理。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信用风险:本期理财产品的信托贷款借款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情况,本期理财产品的信托项下保证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可能出现未及时、足额履行保证责任的情况,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收益可能为0,甚至发生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限内,市场利率发生变化,本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及实际收益率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投资者丧失其他投资机会,或因物价指数的抬升导致收益率低于通货膨胀率,导致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5、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6、提前终止风险:在投资期内,如信托贷款借款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全部还款,或发生其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投资者可能面临不能按预期期限取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7、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托贷款逾期)造成理财产品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8、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建设银行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本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国建设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中国建设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理财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10、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
因技术因素而产生的风险,如电脑系统故障等可能会造成本金及收益兑付延迟。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首页之风险提示)二、投资管理●基础资产构成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设立“贷款资金信托”,取得“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的信托受益权。
投资者按其认购金额占该理财产品项下所有认购资金的比例,承担相应比例的收益和风险。
●基础资产运作方式中国建设银行将理财产品所有认购资金与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设立“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贷款资金信托”,由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其名义向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司发放信托贷款,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承担信托贷款的贷后管理职能, 三胞集团有限公司为该笔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中国建设银行不对第三方保证的实现可能性及保证人保证能力做出任何判断。
●参与主体资金信托委托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受托人及信托贷款贷款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四川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机构编码为K0079H251010001(《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公司注册资金13亿元。
公司依法受托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红照壁大厦。
信托贷款借款人: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贷款保证人:三胞集团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理财收益说明1、产品相关费用的收取本理财产品项下信托公司收取信托报酬费率(年化)为产品募集总金额的0.4333%,理财产品托管人收取托管费率(年化)为产品募集总金额的0.10%,若扣除上述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超过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超过部分中国建设银行将作为理财产品管理费与理财产品销售费进行收取。
2、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1)本理财产品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中国建设银行发行本理财产品不代表对信托贷款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信托贷款的可能性做出任何承诺。
(2)风险示例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未按时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将根据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利息,则本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预期最高收益率4.6%;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利息,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本理财产品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如发生信托贷款借款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
3、理财产品到期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持有到期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6%。
(1)本产品预期最高收益率的测算依据:在信托贷款借款人全额归还信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的情况下,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向信托贷款借款人发放信托贷款的贷款利率扣除该产品的相关税率、信托管理费率、理财产品托管费率、产品销售费率、产品管理费率等所得。
(2)测算示例根据上述测算依据,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持有到期的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6%;在信托项下信托贷款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须根据信托贷款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在发生信托贷款借款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本金将全部损失。
4、投资者收益(1)计算公式投资者收益=认购本金×理财产品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2)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为200000元,理财产品到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6%,则投资者的收益为:投资者收益=200000×4.6%×365天/365=9200.00(元)(上述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并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四、本金及收益兑付中国建设银行不提供保本承诺。
1. 持有到期时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理财产品到期日,如信托贷款借款人按时足额支付信托贷款本息,则中国建设银行将在2012年 4 月11 日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收益(投资到期日至兑付日期间不另计利息),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2)理财产品到期日,如因信托贷款借款人不能足额偿还信托贷款本息而导致信托财产不能全部变现或部分变现,则资金信托受托人将变现后的信托财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信托费用后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信托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信托受托人可适当延长信托期限,理财产品期限也相应顺延至信托实际终止日。
中国建设银行在收到资金信托受托人支付的信托利益后3 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约定账户。
2. 提前终止时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如果资金信托受托人或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信托或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受托人于信托实际终止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全部信托利益,中国建设银行将在收到足额信托利益后3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约定账户。
五、理财产品的认购、申购及赎回1、认购(1)本理财产品规模上限:壹亿元人民币(2)本理财产品募集下限:如本理财产品募集期限届满,募集资金总额未达到人民币伍仟万元,本理财产品不能有效设立。
中国建设银行将在募集期限届满后2个工作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认购本金。
(3)产品募集期:2011年3 月31 日到2011年 4 月 6 日(4)募集期结束,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中国建设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产品,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产品不成立。
如理财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将于原定的投资起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的投资本金退回投资者约定账户。
在产品募集期间,如募集资金总额已达到规模上限,则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停止本理财产品认购。
(5)发售对象:本理财产品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2、申购和赎回本理财产品成立后不开放申购和赎回。
六、提前终止在本产品投资期间,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中国建设银行有提前终止权。
一旦中国建设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将提前两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提前终止日后3 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还理财本金及应得的理财收益,理财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
如出现以下情形,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2、因信托提前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因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等情形)时;3、如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如借款人全额提前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