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税收问题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一、引言增值税是一种征税方式,广泛应用于各国,包括中国。
在中国,增值税是企业纳税的主要税种之一,企业需要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定期缴纳增值税。
企业在缴纳增值税的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账务处理,以确保纳税合规和税务信息准确无误。
本文将详细介绍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事项。
二、缴纳增值税前的准备工作在缴纳增值税之前,企业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 税务登记:企业需要先完成税务登记,取得纳税人资格,并获得税务局颁发的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登记是企业缴纳增值税的前提,没有纳税人资格无法开展正常的纳税活动。
2. 开设增值税专用账户:企业需要在银行开设增值税专用账户,用于接收和支付增值税款项。
这个专用账户应与企业其他账户相分离,以确保税款使用的透明和监控。
3. 完善会计制度: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税收核算税收核算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的税率和税法规定的计税方法,计算所得到的应纳税额。
一般来说,企业需要根据每个纳税期间(如月、季度、年度等),将销售额、进项税额和输出税额等进行分类,计算出应纳税额。
2. 缴纳税款企业在计算出应纳税额后,需要将税款缴纳到指定的增值税专用账户中。
通常,企业需要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局缴纳税款,不能逾期缴纳。
3. 填制纳税申报表企业在缴纳税款之前,需要填制纳税申报表,将税收核算结果清楚地填写在申报表中。
纳税申报表应按照税务局的规定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缴纳申报填制完成纳税申报表后,企业需要向税务局递交申报表,并提供相关的核算凭证和其他必要的税务文件。
税务局将审核企业所填报的信息和税款的计算结果,然后发出税款通知书,要求企业缴纳应纳税额。
5. 记账处理企业在缴纳增值税后,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记账处理。
税收滞纳金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税收滞纳金的会计账务处理分录
税收滞纳金的相关会计分录
1、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税金) 借:营业外支出(罚款滞纳金)
贷:银行存款
2、补缴增值税时
应交未交的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需要额外补交的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4、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税收检查调整贷:银行存款
如果没有按时缴纳税款,会出现什么后果?
1、罚款、滞纳金
没有按时申报,税务机关会根据情节对逾期申报的行为作出处罚,有应纳税额的,还要按照每日万分之五征收滞纳金
2、无法正常清卡
在申报期内,纳税人可以进行网上办税
3、一不小心就成走逃户
没有按规定抄报税,税务机关通过实地、电话等方式查询对企业和相关人员查无下落,或虽然可以联系到企业代理记账、报税人员等,但其并不知道也联系不到企业实际控制人,该企业将会被判定为"走逃(失联)企业"。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账务处理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账务处理一、增值税优惠(-)优惠内容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下(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无论适用的征收率是多少,均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收入满足上述免税条件,但纳税人放弃免税优惠(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放弃增值税免税),或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收入超过上述免税条件的,按下列原则纳税:(1)凡是适用3%征收率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适用5%征收率的,按5%征收率正常纳税。
(二)优惠期限(从2023年1月1日算起,下同)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企业所得税优惠(-)优惠内容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且小于等于300万元的部分,均按5%的标准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无论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均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优惠期限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三、小税种优惠(-)优惠内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全部分录

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全部分录增值税是一种由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额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
在中国的会计规范中,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具有一系列的分录。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全部分录,包括增值税的计提、结转、缴纳等过程。
一、增值税的计提分录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企业需要按照规定计提增值税的应纳税额。
根据税率和税收政策的不同,增值税的计提分录也会有所差异。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增值税计提分录示例:借:应交增值税贷:销售收入在这个分录中,应交增值税是借方,表示应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金额;销售收入是贷方,表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所得到的收入。
该分录的目的是记录企业按照规定计提的增值税金额。
二、增值税的结转分录一般情况下,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后会将生产成本、营业费用等费用结转到利润表。
在结转过程中,还需要将增值税进行结转。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增值税结转分录示例:借:进项税额贷:应交增值税在这个分录中,进项税额是借方,表示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是贷方,表示应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该分录的目的是将企业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支付的增值税结转到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增值税的缴纳分录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要求,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将计提和结转的增值税缴纳给税务部门。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增值税缴纳分录示例:借: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在这个分录中,应交增值税是借方,表示应向国家缴纳的增值税金额;银行存款是贷方,表示企业将增值税款项存入银行的账户。
该分录的目的是记录企业缴纳增值税的款项。
四、增值税的税金收入分录增值税的缴纳对应的是税务部门的收入,也需要记录在企业的账务中。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增值税税金收入分录示例: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增值税在这个分录中,营业税金及附加是借方,表示税务部门收取的增值税款项;应交增值税是贷方,表示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的增值税金额。
该分录的目的是记录税务部门收取的增值税税金。
综上所述,增值税账务处理的全部分录包括计提、结转、缴纳和税金收入等环节。
常见税费的账务处理

常见税费的账务处理摘要: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关税和船舶吨税。
另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视同税种进行管理。
一、常见的税费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费,有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关税和船舶吨税。
另外,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视同税种进行管理。
二、“应交税费”科目的核算内容企业应通过”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各种税费的应交、缴纳等情况。
[提示1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提示2]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
三、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和实务操作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相应地,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与之相对应,企业关于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也分为两类:第一,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下的账务处理;第二,小规模纳税人在简易计税方法下的账务处理。
一、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交纳、退税及转出等情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等十个二级明细科目。
我们着重讨论下"应交增值税”这一个明细科目,该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等情况。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例1: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1年度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前)-550000元,企业自行调增纳税所得额60000元,自行调减纳税所得额10000元,纳税调整后所得-500000元。
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免税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00元。
经注册税务师代理审查,下列事项还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共计1500000元:(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
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
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税前扣除192000元。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
但超标准支付的60000元(252000-192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
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该三项共计10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最常用的税收优惠的账务处理!

【优惠账务】会计最常用的稅收优惠的账务处理!税收政策中优惠多多,享受优惠的您账务处理正确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实务中常见的税收优惠的账务处理,以便大家查询使用。
01、増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増值税额的会计处理1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増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颔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会计核算咱们以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为例,假设企业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①购入3万元的税控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借:固定资产3万元贷:银行存款3万元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万元贷:递延收益3万元③假设企业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为0 ,则计提月折旧额为:借:管理费用500元贷:累计折旧500元同时:借:递延收益500元贷:管理费用500元(4)支付技术维护费:①支付技术维护费用500元时:借:管理费用500贷:银行存款500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500贷:管理费用50002、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増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代扣个税的账务处理问题

代扣个税的账务处理问题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
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
现谈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A、企业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例1,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600元,按规定,该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600一2000)×10%-25=35(元)账务处理为:①支付职工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2600贷:库存现金 2565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5②上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贷:银行存款 35B、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a.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例2,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600元,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l 一税率)=(2600-2000-125)÷(1-15%)=558.83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58.83×10%-25=30.89(元)。
账务处理为:①企业计提代付职工个人所得税款时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 30.89贷:应交税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0.89②支付职工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2600贷:库存现金 2600③上交税款借:应交税费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0.89贷:银行存款 30.89b.企业为职工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例3,某企业职工月工资、薪金收人5000元,按规定,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月50元。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企业代职工负担的税款一费用扣除准=5000+50-2000=3050(元)。
应缴个人所得税=3050×15%-125=332.5(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关税务问题的账务处理1、职工个人报销电话费企业所得税问题我单位为职工缴纳电话费,发票户头姓名为个人,请问在所得税税前是否可以抵扣。
专家解答如下:发票户头姓名为个人,不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客户的差旅费报销问题能否列支?我公司带国外客户到内地洽谈业务,来回的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请问客户的飞机票车票能否作为我公司的差旅费来入帐?如不能应如何处理为好?专家解答如下:不是本公司的人员是不能在本公司列支差旅费的。
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把这些费用包括在劳务的价格内。
3、临时工工资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我公司因春节期间业务量加大,用了临时工,请问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处理?税法上有什么规定?请具体说明专家解答如下:如果不签订雇佣合同,可以签订劳务合同,按劳务报酬扣缴个税,劳务报酬按次计算,不超过2万元的按20%交税。
如何区别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存在劳动人事关系)而得到的报酬,如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国税发[1994]89号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 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4、关于发票所得税的问题1、出差的住宿发票由部队开具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据能否税前抵扣?2、暂估入账的原材料,次年开来发票是否纳税调整?3、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决算件没有出来暂估的金额,在5月31号之前调整过来,之前计提的折旧还需做纳税调整么?专家解答如下:1、出差的住宿发票由部队开具的没有税务监制章的收据不能在税前抵扣。
2、暂估入账的原材料,只要在次年汇算清缴前(5月底前)开来发票不需要纳税调整,否则要做纳税调整。
3、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
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国税函[2010]79号5、货到票未到的账务处理问题我司有一笔采购业务,货款已经付出去了,货也进来了,但由于一些原因,现供应商不肯开发票给我们。
我们要怎样处理这笔业务呢?专家解答如下:可以先暂估入账,但以后必须取得发票,取得发票后冲回原会计分录,重新入账。
财政部令【1993】第006号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可见只要从事生产经营就应当要取得发票。
如下业务无须取得发票:工资薪金、土地出让金、股权受让款、拆迁补偿费、捐赠支出、违约金(交易不成立)赔偿款、接受投资的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境外劳务费、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总分支机构之间发生的营业税劳务、总分公司之间的固定资产划拨、公司合并或分立取得的非现金资产等等。
只有属于营业税或增值税劳务范围内的劳务才需要开具发票,如果不属于这两个税的范围是不用开具发票的。
按盘盈处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6、纳税自查的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我司在对09年的账务自查时有两项要补税款,一是“包装物押金”二是“库存报废包装物及材料出售时没作收入”现按规定补交增值税,请问:在账务上我司应如何处理?谢谢!专家解答如下: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1、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商品库存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借: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借: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7、税务稽查对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有哪些方式?税务局在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检查过程中,对企业的应收帐款、应付帐款检查时着重从哪些方面进行检查?专家解答如下:应收账款的完整性,应付账款的真实性。
也就是是否有漏计收入,和不真实的成本费用。
8、银行直接转款给单位业务员是否可行业务员报销的差旅费我公司是否可以直接通过公司银行账户汇给业务员,是否有说法说:公司开户行不能给个人打款,只能是公对公打款。
专家解答如下:是的。
公司开户行不能给个人打款,只能是公对公打款。
9、职工福利费列支范围税法上工资、薪金总额是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那么相关的这些费用属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计税范围呢?为职工在统筹医疗保险之外又以现金形式根据工龄适当的给予医疗补贴可不可以税前扣除?专家解答如下:1、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直接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第三十五条 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2、有关职工福利费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3、补充医疗保险费,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直接发放的现金补贴按职工福利费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第0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10、管理费用问题集团总部发生的工资、费用支出,过去可以通过向所属公司的收取管理费来解决,现在不能收取管理费了,请问现在应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谢谢专家解答如下:按下面的文件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在中国境内,属于不同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之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三、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项服务,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
四、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五、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
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二○○八年八月十四日11、关于施工企业外出经营证明的问题建安企业,我们异地项目施工开具《外出管理证明书》,最长期限180天,请问下到期的《外出管理证明书》怎么办呢?专家解答如下:到期后需在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
到期的《外出管理证明书》到税务局缴销。
12、承兑贴现利息银行承兑企业之间贴现产生的利息没有发票是否可以直接按照贴现差额入账?可否税前扣除?专家解答如下:没有发票不能在税前扣除。
可到地税局申请代开服务业发票。
凭发票在税前扣除。
1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我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准备将商铺售后回租,应交那几种税.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事“购房回租”等经营活动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14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新疆广汇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单购房”等业务活动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新地税一字[1998]038号)收悉。
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购房回租”、“抵押担保”和“存单购房”形式销售房屋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房地产开发公司采用“购房回租”等形式,进行促销经营活动(即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将商品房卖给购房者;同时,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在一定时期后,又将该商品房购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房者均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