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问责任制度(正式)

合集下载

学校安全首问责任制度

学校安全首问责任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明确学校安全责任主体,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2.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效率。

3. 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4. 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三、制度内容(一)首问责任制度1. 首问责任主体: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2. 首问责任内容:(1)领导责任:学校领导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教职工责任: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3)学生责任: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家长责任: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首问责任处理程序:(1)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时,当事人应立即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3)对事故或隐患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4)对事故或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安全责任制1. 安全责任主体:学校各级领导、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2. 安全责任内容:(1)学校领导: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教职工:按照各自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活等各个环节的安全。

(3)学生: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提高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4)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 安全责任追究:(1)对违反学校安全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四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四篇)

行政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为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在中心办理事项,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第一个受理办理事项的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为:1、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咨询接待工作。

2、负责对办事人员申报材料、文件的初审。

3、按所办申报事项的审批程序,限时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转报、督促需本单位领导和其它部门审核办理的事项,并在限定时间内办结相关审批手续。

5、联络申报单位或申报人,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开据收费单据,发放批件、证照。

四、中心办公室设有专人,负责需多部门审批事项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审批材料的转送等工作。

2五、首问责任人所受理的申办事项,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转交他人办理。

若需转交,需经中心主要领导同意,并及时将新的受理责任人告知申办人。

六、在办事人员必备文件齐全的情况下,首问责任人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所受理的申办事项,若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要及时向中心主要领导汇报,并告知申办人,说明情况。

七、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群众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纪律处分。

八、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群众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等。

第二篇:党员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度一、党员服务中心不分管辖地域、身份属性、无论来电、来访、来信,都能热情接待,及时登记信息表,以便查阅,及时答复和处理在服务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内容。

对超出服务中心范围的,通过信息反馈表或口头传递,请示或报街道党工委组织科或上报党员服务中心协调解决,做到:服务周到,热情细致,使每一位来中心的同志都能接受我们的良好服务。

建立服务登记表,确保服务质量。

二、对党员服务中心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做到信息正确,并一般在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或口头回复,建立反馈制度,特殊情况可视情适当延长,做到事事有反馈、有记录,件件有落实。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第一条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包括临时聘请的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人是指服务对象到辖区内各单位(部门)办事,或通过电话、邮件、网络等方式咨询、举报、查询等有关事项,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乡(镇)党委对本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总责,乡(镇)纪委具体负责全乡(镇)首问责任制的督促、考评、问责等工作,定期对全乡(镇)首问责任制工作的执行、受理、办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职责1、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对服务对象及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事项进行受理,对重要事情要做好书面记录。

2、首问责任人应当场对申办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对提交文件、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

3、对本单位(部门)职能范畴内的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立即办理。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并引导服务对象到承办人处;该承办人承接首问责任。

如衔接中与有关人员联系不上时,首问责任人应当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做好登记,并负责转交有关职能部门或其工作人员;有关职能部门阅知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取得联系,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

如果有关人员不在岗或者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对方合理答复。

4、对本单位(部门)行政职能范畴外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具体承办部门及联系方式,提供指导和协助。

第五条办理时限: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或回复的,应当当场答复或回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或回复。

第六条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贻误工作,事项办理过程中未一次性告知、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等违反首问责任制的情形,造成负面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以下规定追究责任。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

首问负责制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单位服务质量,强化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负责制是指由首问责任人负责办理或协调、联系相关部门办理服务对象所要求办理的各类事项,负责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各类问题,并负责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的行政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负责人的确定第四条首问责任人是指系统范围内第一个接听来电、接待电访、接收来信的工作人员。

在来访接待中,当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询问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负责人的责任和义务第五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责任:1.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要说明理由;需要补充材料的,要一次性告知;前来办事人员不知道如何办理的,要告知其如何办理,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

2. 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提供指导和协助,不得推诿、拒绝。

3. 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了解承办单位或部门。

4. 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访或受理来电等事宜时,如涉及到两个部门以上的事项时,首问责任人在热情接待后,要及时向该部门负责人汇报,由该部门负责人牵头协调解决,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5. 属于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上述原则给予答复;属于举报或投诉的,受理信访或投诉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事项、举报或投诉人姓名、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六条首问责任人的基本义务:1. 服务对象的来电、来访,无论是否属于本人、本部门职责范围,首问责任人必须主动热情接听或接待,并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2. 办理各类来电、来访、来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做到快捷准确,又要符合国家政策。

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应请示领导。

3. 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

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范本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治理理念的进步,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在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和应用。

这一制度的核心理念是明确责任,提高工作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下面是一份针对首问责任及限时办结制度的范本,展示了这一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式。

二、首问责任1. 任何涉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人员承担。

2. 执法执勤、业务咨询、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对人民群众咨询的问题,首问责任由接待人员承担,接待人员应熟知本部门或单位的职责、服务流程及相关政策。

3. 接待人员应提供专业、准确、全面的回答,对于接待范围以外的问题,应及时引导、转接相关部门进行解答。

三、限时办结1. 对于一般性的问题,接待人员应当在接待时就能够提供满意的回答;若需要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限于实际情况,相应的回复时间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

2. 对于需要多部门协作或存在一定复杂性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当设立统一的协调机制,并在收到问题后及时转办、协作解决。

相关部门应在接到问题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核查,形成初步结论并予以回复。

3. 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协作的问题,各部门应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协同解决问题。

涉及行政审批或涉密事项的问题,各部门应及时办结,不超过规定的办理期限。

4. 对于情况紧急、公共安全等重大问题,相关部门应采取主动应对措施,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工作流程1. 问题接待:接待人员应设立专门接待处所,对前来咨询问题的人民群众进行接待,并认真记录问题的内容和反映人的基本情况。

2. 问题分流:接待人员应根据问题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进行初步分流,并将问题及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

3. 问题转办:接待人员应迅速将问题和相关材料转交给相关部门,并告知相关部门限时办结的要求和目标。

4. 问题调查核实:相关部门应根据问题的复杂程度,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事实、依法作出判断,并形成初步结论。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首问负责制度
第一条为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单位或群众)来电或事访时,由其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首问责任人)负责接待,对询问事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工作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服务对象到不动产登记办公场所现场咨询、办事或拨打服务热线过程中接待或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四条首问责任人对来咨询办事或来访的企业群众,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用语,耐心听取群众的陈述,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

第五条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迅速办理或一次性告知有关办理程序、要求等,热情耐心的解答有关询问,直到服务对象听明白为止。

第六条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咨询,迅速安排工作人员办理。

第七条属于本科室与其他业务部门交叉的工作,首问责任人应视为本科室职责,主动协调,共同完成。

第八条不属于本岗位职责范围,但属于登记中心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而应热情帮助服务对象与相关科室取得联系,或将服务对象带领到相关岗位,待服务对象与相
关岗位人员接洽后方可离开。

第九条不属于登记中心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并告之应到相关单位进行咨询或办理。

第十条首问责任人因不认真履职、推诿、敷衍、拖延或因回避、未向主办部门交待事项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医院首问责任制模版(3篇)

医院首问责任制模版(3篇)

医院首问责任制模版一、为了改进工作作风,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搞好优质服务,树立医院良好形象,特制定医院首问责任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适用于本院全体工作人员。

三、首问责任人是指病人或办事人(以下简称办事人)到医院来看病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到的工作人员。

四、首问责任人(以下简称首问人)的主要责任:1、办事人到医院看病或办事时,首问人要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大方。

2、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首问人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耐心、细致、周到地解答有关询问。

3、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首问人职责范围内,但是属于本院职责范围内的,应主动告知有关科室,必要时应为办事人联系有关科室和责任人。

如责任人出差,或暂无责任人,或办理事项要求紧急以及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人应当及时向医院领导报告,并要负责给办事人答复。

4、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不属于本院职责范围内的,首问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自己所知给予指引和帮助。

五、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职岗位工作业务和工作程序,不仅要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而且要了解有关科室的职能;强化职业道德意识,树立为办事人着想、为办事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六、对严格自觉遵守首问责任制度,积极主动帮助办事人解决问题的工作人员,将及时予以表扬。

七、对违反首问责任制度,并经查实具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教育、通报批评、向办事人赔礼道歉等处理。

造成严重纠纷及后果者,视程度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首问人由于主观原因没有及时或没有在限期内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办理完结的;2、首问人没有及时将办事人拟办的事项移交给有关责任人的;3、冷漠对待办事人,故意刁难办事人的、使用不文明语言的;4、对办事人提出的办理事项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5、对自己所承担的职责不清楚、办事程序不熟悉、办事过程中出现明显差错的;6、借办事之机吃、拿、卡、要或变相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的。

医院护士首问负责制度(标准版)

医院护士首问负责制度(标准版)

护士首问负责制度
1.首问负责公约:接待病人,周到热情;问明情况,详细解答;本职范围,当场解答,相关范围,及时转达;第一首问,责任不推;有问而来,满意而归。

2.目的:提高医疗护理质量,完善医疗秩序,加强护理人员的岗位责任意识。

3.内容: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病人及家属咨询、疑问的人或科室作为首问负责的人或科室,负责接待、联系相关科室解决病人在就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受理病人或家属咨询、疑问的形式包括面谈和电话咨询。

4.首问负责制的工作制度:
①对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无论是否属于本科室的范围,首问负责的科室和个人必须主动热情为其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病人及家属。

②护士接到病人的咨询后要亲自作答,亲自联系,直至解决问题,病人满意。

③首问负责的人或科室借故推诿病人及家属,引起的纠纷或投诉,一经核实,对当事责任人进行处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新疆橄榄建材配货中心优质服务
首问负责制
为了进一步促进“中心”工作人员的服务效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确保商户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制度规定商户来访时,“中心”在岗被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要求首问责任人对商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都要给商户一个满意的答复。

对职责(权)范围内的事,若手续完备,首问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之其办事”中心”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商户多跑或白跑。

对非自己职责(权)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并根据商户来访事由,负责引导该人到相应部门,让来访商户方便、快捷地找到经办人员并及时办事。

对不遵守首问责任制,造成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一、有关人员来本”中心”办事,第一位接受询问的”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负有为其服务的责任,必须做到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耐心听讲,认真受理,服务周到。

三、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接洽,能马上办理的立即给予办理;不能马上办理的,应耐心说明情况;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部门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负责向对方明确地告知有关承办事项。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部门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及时与经理联系,帮助落实有关承办部门。

对商户提出的问题或要求,无论是否是自己职责(权)范围的事,都有责任和义务给商户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五、办理事项若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解释。

六、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内容、来电人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经理或有关部门办理。

来电话咨询的,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属于本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

”中心”工作人员接打电话都应热情礼貌,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七、对于来投诉、报案、举报的商户,应热情接待,认真受理,详细耐心地听取商户的陈述,并做好记录。

八、对商户的投诉、报案、举报的问题或由其他单位、部门经手办理的事项等,一时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情况,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并及时查询落实,主动向商户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和反馈工作,让商户满意。

九、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
1、责任人没有做到首问责任要求尚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予以谈话告诫。

2、责任人接待推诿或刁难商户产生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给予当年考核不称职或直至扣发工资。

十、对首问责任人的处理依据:
1、对“责任要求”的执行情况及其产生的效果。

2、商户的投诉信函(举报电话)、意见箱等。

十、投诉电话设立违反首问负责制投诉电话:4606000、4607716。

新疆橄榄建材配货中心
二0一0年七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