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制典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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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古代又关法治的故事
以下是一些古代有关法治的故事:
1. 商鞅变法:商鞅是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他辅佐秦孝公,积极实行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改革户籍、实行什伍连坐法、明令军法奖励军功、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开阡陌封疆等。经过商鞅的变法,秦国逐渐变得强大起来,为日后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 约法三章:刘邦在进入咸阳后,为了笼络人心刘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和拥护,为他日后建立汉朝奠定了基础。
3. 缇萦救父:缇萦是西汉时期的一位女子,她的父亲淳于意因为被人诬告而被判处肉刑。缇萦为了救父亲,上书汉文帝,请求废除肉刑。汉文帝被缇萦的孝心所感动,最终废除了肉刑。
这些故事反映了古代人们对于法治的重视和追求,也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和启示。

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_古代法制故事与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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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_古代法制故事与传说从古代到现代,法制都是不能少的一样东西,也有不少关于法制的故事。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整理的古代法制故事大全精选,希望能帮到大家!古代法制故事:换舍止讼张齐贤是宋初名臣,擅长决狱。

真宗时,戚里有分财不均者,更相诉讼。

又曾入宫自理真宗前,真宗躬听狱讼,也不能决。

张齐贤听说后,说:“是非台府所能决,臣请治之。

”张齐贤坐相府,召讼者问曰:“你非以彼分财多,你所分少乎?“皆曰:然。

他即把他们的诉讼请求记下,命手下人将他们带回家,两家交换住处,财产不动,甲家住进乙舍,乙家住进甲舍,甲家的财产归乙,乙家财产归甲。

两家无词,就此息讼。

真宗大悦,说:“朕固知非君莫能定者。

古代法制故事:额痕为断张泳,宋初名臣。

一次,有个和尚行止不明,有犯罪嫌疑,被张泳下属拘留。

张泳看了这个和尚一会,说:“对他刑讯,他可能是个杀人犯。

”经过审讯,这个人果然是个假和尚,负案在逃。

他杀死一个僧人后,把他的东西据为己有,自己剃发为僧。

僚属问张泳何以知其有杀人嫌疑,张泳说:“我见其额上犹有系巾痕也。

古代法制故事:智破杀人案向敏中,宋初名臣。

明辨有才略。

他作太守的时候,有一个过往和尚夜里向一个民家借宿,主人不同意,他只好睡在门外车厢里。

半夜时分,有强盗到这户人家行窃,把一个妇女连同财物一起偷了出来。

和尚此时没有睡着,看个清楚。

他心想主人没有让自己留宿,现在主人丢了财物及妇人,天明以后肯定要拿洒家见官,到那个时候自己虽百口莫辩也,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想到这里急急似丧家之犬,忙忙似漏网之鱼,离开倒霉的嫌疑之地。

黑灯瞎火,深一脚、浅一脚走在荒草中,一个不慎掉人一口枯井。

巧的是那个妇人已被强盗杀死,尸首也被扔在枯井中,和尚连声叫苦。

第二天,主人四处寻找,在井中发现了和尚和妇人尸首,不由分说,扭送见官。

和尚被屈打成招:“与妇奸,诱与俱亡,恐为人所得,因杀之投井中,暮夜不觉失足,也坠井中,赃在井旁,亡失,不知何人所取。

”和尚被问成死罪。

古代法制小故事

古代法制小故事

古代法制小故事古代法制小故事一相传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看见同胞被卖为奴婢,只要他们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国家就会给他们以赔偿和奖励。

这条法律执行了很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得救,因此得以重返故国。

后来孔子有一个弟子叫子贡,他是一个很有钱地商人,他从国外赎回来了很多鲁国人,但却拒绝了国家的赔偿,因为他自认为不需要这笔钱,情愿为国分担赎人地负累。

但孔子却大骂子贡不止,说子贡此举伤天害理。

祸害了无数落难的鲁国同胞。

孔子说:“万事,不过义、利二字而已,鲁国原先的法律,所求的不过是人们心中的一个'义’字,只要大家看见落难的同胞时能生出恻隐之心、只要他肯不怕麻烦去赎这个人、去把同胞带回国,那他就可以完成一件善举。

事后国家会给他补尝和奖励。

让这个行善举的人不会受到损失,而且得到大家的赞扬,长此以往,愿意做善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所以这条法律是善法。

”孔子还说:“子贡的所作所为,固然让他为自己赢得了更高的赞扬,但是同时也拔高了大家对'义’的要求。

往后那些赎人之后去向国家要钱的人,不但可能再也得不到大家的称赞,甚至可能会被国人嘲笑,责问他们为什么不能像子贡一样为国分忧。

圣人说,子贡此举是把'义’和'利’对立起来了,所以不但不是善事,反倒是最为可恶的恶行。

”自子贡之后,很多人就会对落难的同胞装做看不见了。

因为他们不像子贡那么有钱,而且如果他们求国家给一点点补偿的话反而被人唾骂。

很多鲁国人因此而不能返回故土。

短评:法律职业者是否应该站得高,看得远,有谋全局、谋万世的意识呢!古代法制小故事二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开创了依法治国开始。

商鞅在秦孝公死后被追杀,他逃到秦国的边界的一个旅馆那里要投宿,因为逃亡没带证件,旅馆的人不让他住宿,他问为什么,旅馆的人说是商鞅规定的,不登记证件而住宿是要被处罚的,所以他宁愿不赚这个钱也不让商鞅住宿。

他说他就是商鞅,但旅馆的小伙计哪认识商鞅啊,坚决不同意让他住宿,商鞅只好露宿街头。

中国古代法治小故事(一)

中国古代法治小故事(一)

中国古代法治小故事(一) 故事的主角是唐朝时期的名臣狄仁杰。

狄仁杰在唐太宗时期以明法科举入仕,担任过多种职务。

他最引人注目的成就是在武则天时期,被任命为宰相,负责主持国家的司法和政务。

狄仁杰很注重法律的公正和公平。

他曾为一个受冤枉的官员辩护,使其免于死刑。

他也曾力主对那些贪赃枉法、残害百姓的官员严惩不贷。

在他的努力下,唐朝的法治得到了显著的改善,社会秩序也得到了良好的维护。

有一次,一个名叫李二的囚犯在狱中越狱逃跑。

狱官们惊慌失措,担心因此受到惩罚。

狄仁杰得知此事后,他命令狱官将李二追捕归案,并且要以法治国,不能因为害怕惩罚而忽略法律的公正。

在狄仁杰的坚持下,李二被成功追捕归案。

狄仁杰亲自审理此案,他详细询问了李二的犯罪经过和逃跑原因。

在听取了双方的证词后,他发现狱官并没有包庇李二,而是因为疏忽才让他逃跑了。

狄仁杰认为,虽然李二犯了罪,但狱官并没有故意包庇他。

因此,他不应该因此受到过重的惩罚。

于是,他决定对李二从轻发判,同时要求狱官们以后要更加小心谨慎,不能因为害怕惩罚而忽略法律的公正。

狄仁杰的做法得到了人们的赞扬和尊重。

他以身作则,
展示了中国古代法治的精神和原则。

他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好的领导者应该注重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并且要以身作则,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古代法制典故

古代法制典故

古代法制典故 Revised as of 23 November 2020法制典故1、太守断牛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姬侨字子产。

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

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

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

这是我们的老师。

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

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中国与法有关的故事

中国与法有关的故事

中国与法有关的故事
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与法有关的故事,其中一些故事涉及到法律的制定、执行和司法公正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故事:
1.商鞅立木:这个故事发生在战国时期,当时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

为了树立法令的威信,商鞅在城门外立了一块木头,宣布谁能将这块木头搬到城门内,就赏赐他五十两黄金。

最终有人搬了木头,商鞅也如约给予了赏赐,这使得人们对新法令的信任度大大提高。

2.萧何定律:萧何是汉朝初期的一位名臣,他主持制定的《九章律》成为汉朝的基本法典。

萧何在制定法律时,注重实用性和人性化的考虑,使得法律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够得到人民的认可和遵守。

3.狄仁杰断案:狄仁杰是唐朝时期的一位名臣,以断案公正、明察秋毫而著名。

他曾经在担任大理丞时,一年内解决了大量积压的案件,受到皇帝的嘉奖和百姓的赞誉。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

古代十大经典法治小故事

以下是十个经典的古代法治小故事:
- 众人逐兔:战国时期的慎到曾写过一个故事,有一只兔子在田野里奔跑,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后面追赶,并不是一只兔子可以分给这成百上千的人,而是因为所有权没有确定下来的缘故。

- 一断于法: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法学家李悝汇集各国刑典,著成《法经》一书,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使魏国因此而富强。

- 徙木立信:战国时期的商鞅在秦国想要实施变法图强政策,唯恐天下人对自己产生非议。

在起草了新法、尚未颁布之际,害怕百姓不信,推行不开,于是就想了个办法。

- 明察秋毫:齐桓公、晋文公曾在春秋时先后称霸,统领诸侯,是霸主中的代表。

几百年后,战国时的齐宣王田辟强也想称霸,因此他向孟子请教。

- 秦镜高悬:公元前206年,刘邦攻进秦国都城咸阳。

进入咸阳宫巡视秦王室存放珍宝的仓库时,见其中金银珠宝,不可胜数。

这些法治小故事不仅展示了古人的智慧和法治精神,也为现代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法治的历史典故

法治的历史典故

法治的历史典故法治的历史典故源远流长,体现了自古以来人们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和探索。

以下是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治历史典故:1. 夏商周的礼治与法治夏商周时期,我国开始出现礼治与法治的雏形。

夏有《禹刑》,商有《汤刑》,周有《九刑》,这些都是早期法律制度的体现。

礼治与法治的结合,为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春秋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如韩非、李斯等,提出了一系列法治观念,如“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等,对后世的法治建设产生了深远影响。

3. 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法治实践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推行法治,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秦律》等,使得国家治理更加规范化和系统化。

4. 汉朝的法治发展汉朝在继承秦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法治,汉武帝时期设有廷尉、郡守等司法官员,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同时,汉朝还推崇儒家思想,将礼法相结合,强化法治的道德基础。

5. 唐朝的法治高峰唐朝是中国古代法治的高峰时期,唐太宗李世民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唐律疏议》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后世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同时,唐朝还设有大理寺、刑部等司法机构,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6. 宋朝的法治改革宋朝时期,法治改革不断深化,宋太祖赵匡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宋刑统》等。

此外,宋朝还设立了审刑院、御史台等司法机构,加强司法监督,提高司法公正性。

7. 明清时期的法治实践明清时期,法治实践继续发展,明朝设有刑部、大理寺等司法机构,清朝设有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司法机构,负责全国的司法审判工作。

此外,明清时期还实行科举制度,选拔法官和官员,提高法治人才的素质。

这些法治历史典故反映了我国自古以来对法治理念的探索和实践,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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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典故
1、太守断牛
于仲文曾任北周时安国太守。

他任太守时,有任、杜两家各失其牛。

后来任家得到一头牛,两家都说是自己家的牛,各执一词,州郡长期不能断决。

益州有一位官员说:于太守必有主意。

于仲文接手此案后。

说“此易解耳。

”他令两家各把自己的牛群驱至郡衙前,又令人把要认领的牛放出来,结果要认领的牛走入任家的牛群。

于仲文先前又令属吏悄悄微伤要认领的牛,借此观察两家的反应,任家见到后心疼不已,而杜家则无所谓。

于是于仲文便据此下判将牛断给任家,杜氏服罪而去。

2、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高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
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3、不毁乡校
姬侨字子产。

郑国人到乡校休闲聚会,议论执政者施政措施的好坏。

郑国大夫然明对子产说:“把乡校毁了,怎么样?”子产说:“为什么毁掉?人们早晚干完活儿回来到这里聚一下,议论一下施政措施的好坏。

他们喜欢的,我们就推行;他们讨厌的,我们就改正。

这是我们的老师。

为什么要毁掉它呢?我听说尽力做好事以减少怨恨,没听说过依权仗势来防止怨恨。

难道很快制止这些议论不容易吗?然而那样做就像堵塞河流一样:河水大决口造成的损害,伤害的人必然很多,我是挽救不了的;不如开个小口导流,不如我们听取这些议论后把它当作治病的良药。

”然明说:“我从现在起才知道您确实可以成大事。

小人确实没有才能。

如果真的这样做,恐怕郑国真的就有了依靠,岂止是有利于我们这些臣子!”
注:乡校指的是古代乡人聚会议政的地方。

4、废除肉刑
西汉初年,沿用前代刑律,用刑很重,死刑、肉刑使用较多。

文帝时,齐太仓令淳于意犯罪,他的女儿提萦上
书文帝,说“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

”自愿“为官婢,以赎父刑,使得自新。

”文帝很受感动,随下诏废除肉刑,将黥、劓、刖等酷刑改为答或徒刑,对原有各种徒刑亦有所减轻。

文帝死后,景帝即位,以为答刑太重,继续减轻。

还下诏强调:“答者,所以教之也。

”批评了滥用笞刑,对笞用刑具的长、宽、厚度及其光滑度都有所规定。

5、公私分明
管仲和鲍叔牙是生死之交。

有一次齐桓公和管仲探讨下任国相的问题,齐桓公问:假如你要是死了,谁接任你的国相为好呢?管仲说出了一个人名,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二人选呢?管仲就又说了一个人的名字,齐桓公又问:那么第三人选呢?管仲就又说出了一个人名。

齐桓公很不高兴的再次问:那么第四人选呢?管仲说:那就是鲍叔牙了!齐桓公说:我真的很奇怪,鲍叔牙对你那么好,听说以前你们一起做生意,他也老让着你,你辅佐公子纠时,还射过我一箭,要不是鲍叔牙说情,我早就把你杀了,后来鲍叔牙又在我面前积极推荐你为国相,怎么现在请你推荐下任国相的人选时,你竟然把鲍叔牙放在第四人选的位置上呢?你对得起人家鲍叔牙吗?管仲说:我们现在是在谈论谁做下任国相最合适的问题,您并没有问谁是我最感
激、最要好的朋友呀!我们的私交很好,但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嘛!
6、十恶不赦
北齐河清三年,尚书令、赵郡王等奏上《齐律》十二篇,“列重罪十条:一曰反逆,二曰大逆,三曰叛,四曰降,五曰恶逆,六曰不道,七曰不敬,八曰不孝,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其犯此十者,不在八议论赎之限。

”而到了隋开皇初年,随着佛教的兴盛,封建统治者遂将佛教之中的“十恶”之名引入律法,以之代替了《齐律》中的“重罪十条”,“十恶”之罪名遂正式出现。

由于“十恶”之罪直接危害了封建专制制度的核心——君权、父权、神权和夫权,所以自隋代在《开皇律》中首次确立“十恶”之罪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皆将之作为不赦之重罪,因此,民间遂有“十恶不赦”之说。

7、唐太宗宽刑
唐太宗李世民深谋远虑。

临机果断,不拘小节,太宗凭才智勇武平定天下,刚即位时,有人建议他用权威刑罚整治天下,丞相魏征认为不可。

太宗高兴地接受了魏征的意见,用宽恕仁义的政治理念治理国家,对刑罚的使用尤为慎重。

太宗命令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修改法律,指定了《贞观律》。

他们把整顿法纪视为国家的根本,所谓“安民玄政、莫此为先”,通过立法建制,防止司法冤滥激起
民变的历史重演。

唐太宗力求在刑罚中,体现他的宽容和仁爱。

8、约法三章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领大军攻入关中,到达离秦都咸阳只有几十里路的霸上。

子婴在仅当了46天的后,向刘邦投降。

刘邦进咸阳后,本想住在豪华的王宫里,但他的心腹和告诫他别这样做,免得失掉人心。

刘邦接受他们的意见,下令封闭王宫,并留下少数士兵保护王宫和藏有大量财宝的库房,随即还军霸上。

为了取得民心,刘邦把关中各县父老、豪杰召集起来,郑重地向他们宣布道:“秦朝的严刑苛法,把众位害苦了,应该全部废除。

现在我和众位约定,不论是谁,都要遵守三条法律。

这三条是:杀人者要处死,伤人者要抵罪,盗窃者也要判罪!”父老、豪杰们都表示拥护约法三章。

接着,刘邦又派出大批人员,到各县各乡去宣传约法三章。

百姓们听了,都热烈拥护,纷纷取了牛羊酒食来慰劳刘邦的军队。

--出处《史记·高祖本纪》
9、曹彬缓刑
侍中曹彬对人仁爱而多宽恕,平时绝不会草率判人死刑。

他在任徐州知府的时候,有个官吏犯了罪,他通过审理,判决一年后对罪犯执行杖刑。

大家对他缓刑的做法不理解。

曹彬说:“我听说这人刚娶了媳妇,如果立即对其
执行杖刑,此女的公婆就必然认为这个媳妇不吉利而厌恶她,一天到晚打骂折磨她,使她无法生存下去。

这就是我判缓刑的缘故啊。

同时我还要依法办事,不能对他赦免。

”大家顿生敬意,曹彬考虑问题真是细致深远呀。

--出自司马光《记闻六则》卷二
10、廷尉罚金
有一次,汉文帝外出路过中渭桥。

马车正在过桥时,忽然,有一个人从桥下跑出来,致使拉銮驾的马受惊。

文帝恼怒,命令侍从把这个人捉住,交给当时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尉衙门处理。

时任廷尉之职的张释之马上对这个人进行讯问。

这人辩解道:“我是本地人,刚到桥边,听到禁止通行的开道声,躲闪不及,只好藏在桥下。

停了老半天,以为皇上已经过去了,便走了出来,不料正撞见銮驾,我脑子一懵,撒腿就跑,没想就惊了銮驾。

”据此,张释之依照当时的法律进行了判决。

张释之向文帝汇报说:“这人违反清道律令,应该对他处以罚金。

”文帝听了大怒道:“这人惊了我的马,多亏我的马性情温和,如果是其他的马,还不把我摔伤呀?而廷尉你居然只判处他罚金!”张释之答道:“法律是天下共有的呀,天子和天下臣民要共同遵守。

如果当时皇上令人当场把这个
人打死也就算了,现在既然交给廷尉衙门,如果再要重判,就会失信于天下。

毕竟廷尉是天下的公平所在呀,如果有失轻重,天下皆为效仿,天下百姓就会无所适从啊!请陛下明察!”过了好大一会文帝才说:“廷尉你做的对。

”--出自《史记.张释之列传》
11、法当有常
狄仁杰是唐朝有名的大臣,仕宦历经高宗、武后两朝。

他任大理丞时,一年之中断滞狱一万七千人,时称平恕。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奏罪当免职。

唐有宗勃然作色,下令立诛权善才。

狄仁杰又奏权罪不当死,高宗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

”左右的人听到这里,都朝狄仁杰使眼色,叫他离开殿廷,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说:“臣闻逆龙鳞,忤人主,自古以为雄,臣遇以为不然。

居桀、纣时则难,尧、舜时则易。

臣今幸逢尧、舜,不惧比干之诛。

陛下作法,悬之象魏,徒流死罪,俱有等差。

岂有犯非极刑,即令赐死?法既无常,则百姓何所措其手足!陛下必欲变法,请从今日为始”。

一番说既婉转得体,又顾全了高宗的面子,其态度才缓和下来,善才幸免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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