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
在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思考并制定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面临的一个问题是缺乏统一的制度和政策。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现有的制度和政策并不能完全适用于两者的养老保险并轨。
我们需要制定统一的制度和政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权益和责任,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第二,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制度运行的透明性和公正性不足。
有些地方存在着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虚报缴费、骗取福利等问题,导致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受到影响。
我们需要加强对养老保险制度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透明和公正。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和运营难题。
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待遇较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缴存和支付压力较大,容易出现养老保险基金的不平衡和运营风险。
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的监测和预警,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平衡和可持续发展。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对策来解决。
我们应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宣传力度,提高其对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和认同,从而增强他们的参保意识和缴费意愿。
我们应建立统一的缴费和待遇标准,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的养老保险权益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我们还可以引入市场化的手段,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让参保人员在养老保险中具有更多的自主权,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最新公布

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最新公布今天(1月14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方案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
另外,职工如果未领够139个月即死亡,养老金余额可继承。
以下是就业指导网为您提供的《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全文》。
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2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规定,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决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
一、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改革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保障制度,逐步建立独立于机关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
改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既体现国民收入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的要求,又体现工作人员之间贡献大小差别,建立待遇与缴费挂钩机制,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提高单位和职工参保缴费的积极性。
报考军事院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军检。
军检分初检和复检,初检与高校的招生体检同步进行,复检在7月初进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军检按《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后发〔2020〕904号)执行。
(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切实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形成责任共担、统筹互济的养老保险筹资和分配机制。
(三)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合理确定基本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水平,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研究

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研究养老金并轨是当前全国热议的话题。
自养老金制度推行以来,我国的养老金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但在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域内的养老金并轨问题一直没有得以解决。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研究,深入了解养老金并轨相关问题的现状及问题所在,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一、现状分析养老金并轨是指政府在各行业中实现将涉及员工养老金的企事业单位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并为一体的管理机制,建立一个完整的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现在,我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仍然存在差异,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1、缴费比例差异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事业单位养老金缴费比例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机关编制单位和事业单位已经全部实行统一缴费比例,而企业则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缴费。
2、养老标准差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待遇标准各不相同。
机关事业单位是以工资等级计算缴费基数并确定养老金待遇,而企业则是以企业年金代替养老金,因此两者的待遇标准存在较大差异。
3、保险基金来源差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基金来源相对保守,主要以企业自有资金、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和政府补助为主。
而企业养老金基金来源比较多样,除了依靠企业自有资金和政府补助外,还有社保基金和个人账户资金。
4、经办机构不同现阶段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经办机构不同。
机关事业单位直接归社保部门负责,而企业需要先在社保经办机构缴费,再委托信托公司等专业投资机构进行后续管理。
以上差异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存在的主要问题,造成了不少歧视、不公平、不透明等问题。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当前养老金并轨的重要议题。
二、问题分析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包括:1、各方利益不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并轨意味着改变相关人员的利益分配,需要涉及到企业、员工、政府等各方的利益问题。
由于各方利益的不同,要协调好这些利益,是当前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面临的主要难题之一。
2、跨行业并轨难度大我国的各行业之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在内,养老金制度存在差异,解决其中一部分问题并不难,但如何实现跨行业的养老金并轨,面临很大的挑战,需要制定完善的政策和机制来保证顺利实施。
2022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最新方案解读

2022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并轨最新⽅案解读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是最近⼤家最为关注的话题,那么四川省改⾰⽅案是怎么样的?编制内参保⼈员养⽼保险关系如何处理?原试点参保⼈员如何转移?下⽂为⼤家详细分析介绍。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并轨最新⽅案解读原试点参保⼈员如何转移?◆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参保⼈员(以下简称“编制内参保⼈员”),转移⾄国家及省统⼀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机保制度”);◆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的参保⼈员、个体参保⼈员以及其他类型的参保⼈员(以下简称“编制外参保⼈员”),⼀律转移⾄企业职⼯基本养⽼保险制度(以下简称“企保制度”)。
编制内参保⼈员养⽼保险关系如何处理?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参保⼈员,转移⾄机保制度参保,并按以下办法处理其养⽼保险关系和个⼈账户:1、在职参保缴费⼈员◆单位和个⼈应在转移养⽼保险关系和个⼈账户的基础上,从2014年10⽉1⽇起,分别按照机保制度规定缴费,2014年10⽉1⽇以后已在原试点的缴费额应予以抵扣。
◆2014年9⽉30⽇及以前的个⼈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本⾦和利息,下同)原则上应划转⾄本⼈职业年⾦个⼈账户,待退休时⼀次性⽀付给本⼈。
具备条件的地⽅也可根据当地原试点的基⾦结余和财⼒等情况,在办理转移养⽼保险关系后,⼀次性或分次⽀付给本⼈。
2、已领取基本养⽼⾦⼈员◆2014年9⽉30⽇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续并领取待遇的⼈员,由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的统筹项⽬重新核定其养⽼待遇标准,从2014年10⽉1⽇起按重新核定的养⽼待遇标准执⾏。
2014年10⽉1⽇⾄我省正式启动机保制度经办⼯作以前办理退休(职)⼿续并领取待遇的⼈员,单位和个⼈应在转移养⽼保险关系和个⼈账户的基础上,从2014年10⽉1⽇起按机保制度参保缴费并重新核定其养⽼待遇标准,从其在原试点领取待遇的当⽉起按重新核定的养⽼待遇标准执⾏。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及对策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及对策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问题及对策随着2022年国务院出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标志着正式落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
其对传统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轨制度进行改革,不仅将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还将传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差异化进行极大降低,有效缓解退休人员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但是,在并轨过程之中,一些隐含在内部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本文立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主要内容,针对并轨过程之中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一、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主要内容对传统养老保险双轨制度进行改革,使企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待遇差距逐渐减少。
对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的“老人”,将改革前的待遇项目或者规定纳入基本养老金发放的范围,其余以过去传统的形式发放;对于事业单位中的“中人”,养老保险通过建设平稳过渡周期,保持总体待遇不降低;对于事业单位中的“新人”,根据多缴纳、多收益的原则,职业年金构建、视同缴费年限核算等为保持待遇水平提供基础保障。
像大型国有企业的中间管理机构,对于进入养老保险并轨的退休人员,一方面,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的人员其待遇不会减少,而事业编制人员的退休养老保险却存在一定的减少情况;另一方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仅靠原来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无法满足当前的需求。
因此,利用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三位一体的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构建统一、合理、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各个单位所必须面临的问题。
事业单位在进行养老保险并轨改革的同时,还要注重创新,不断完善缴费平等指数,特别是职务指数和单位人员等级指数的明确划分,对各地区指数进行有针对性地合理统计,不断适应养老金的不同需要,不断平衡缴费指数,将退休补贴差异降到最低,从而有效彻底落实基本待遇。
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的主要问题1.社会公平性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职工在职的时候,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养老保险进行缴纳,职工在退休之后,可以按月领取相应的养老保险金额;事业单位职工的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经济形势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保险金额。
什么是养老金并轨方案

什么是养老金并轨方案养老金并轨是什么意思?根据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共同的办法。
据消息称,XX年10月份以来,已有多个省份出台养老金并轨方案。
XX年12月23日,养老金双轨制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根据改革方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将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统一,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的办法。
所谓“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指不同用工性质的人员采取不同的退休养老金制度。
从总体上说,退休养老金双轨制是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转型期的特殊产物。
这是因为我国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是从企业开始的,企业先实行了社会化,而机关和事业单位仍然是单位管理,在这个过程中,就形成了一个差距。
具体说来,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退休养老金双轨制”的形成主要有三个阶段。
一是传统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阶段(1951-1978年);二是对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的探索阶段(1978-1991年);三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阶段(1991年至XX年)。
XX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XX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
这标志存在了近20年的养老金“双轨制”的终结,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将和企业职工一样缴纳养老金。
进入10月,多地密集公布养老金并轨方案。
据媒体报道,目前至少已有13个省份向社会公布了养老金并轨方案。
其中,多地方案提出设立10年过渡期,确保“中人”(改革前已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待遇不降低。
网民认为,养老金并轨关键在于转机制,养老金并轨真正得到落实,还须加快推进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养老金经办机构建设等配套改革。
网民指出,长期存在的养老保险“双轨制”一直饱受诟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水平基本都在退休前工资的70%至90%,远高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养老“并轨”,谁来托底?

36 |事业单位养老并轨,谁来托底?文/本刊记者 崔 博2014年2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于7月1日起施行。
《条例》施行在即,之前人们谈得沸沸扬扬的“7月1日起事业单位全都要上养老保险”的事真的会发生吗?未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谁来托底?《条例》要求“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那么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究竟该怎么交?带着这些问题,《经济》记者采访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以及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罗双平等多位专业人士。
国家、单位、个人或将均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司长王志明向《经济》记者表示,制度的出台真的需要时间,对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究竟由谁来交”的问题,在解决养老保险问题之前要先扫清几个障碍。
“首先,制度要统一;其次,养老保险改革要和工资制度相结合;第三,机关事业单位要同步,并进行统一安排,待遇不降低,同时要处理好过渡问题。
”“钱由谁出?钱从哪来?具体咋办?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在争论的焦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聘用管理处处长郭红怡向记者介绍称,“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事业单位改革核心,由养老司主抓,现在人社部正在火热地讨论当中。
”据《经济》记者获得的独家消息表明,目前在人社部内部正在激烈探讨的一种事业单位养老方案是,国家、单位和个人都应出钱出力,而非单单依靠某一方。
由于事业单位被定位为向国家及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部门,其养老保险制度短期内或将不会全面复制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除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会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一同出台外,顶层设计将参照企业年金制度,给事业单位推出与之类似的职业年金制度来做补充。
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多年来人社部的文件众多且难以汇总,一般业务规范均按最新文件施行,但若旧文件中的内容不与新文件冲突,则可以按照旧文件继续执行,即:按最新文件办,用旧文件做补充。
采访时多位领导及专家也表示,2014年5月发布的《条例》是对2011年国务院5号文件的补充和强调,是在2011年国务院5号文之后中央对事业单位改革内容的实质性推进。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之一。
在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并轨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及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1. 制度不统一导致保障差异在目前的养老保险制度下,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的差异。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制度往往相对较好,对职工的养老金保障更为充分;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相对较为薄弱,对职工的养老金保障程度不足。
这种差异化的制度安排导致了两者在养老保险领域的保障水平存在较大差距。
2. 经济可持续性差异由于历史原因和制度设计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经济可持续性存在差异。
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往往积累较多,经济可持续性相对较好;而企业的养老保险基金往往面临较大的支付压力,经济可持续性相对较差。
一旦并轨,将会对整个养老保险基金系统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3. 统筹协调难度大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如何进行统筹协调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由于两者的制度安排和基础不同,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可能会导致很多实施细则和操作机制上的问题。
为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的问题,首先需要对养老保险制度进行统一规划。
通过制定统一的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并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实现养老保险的保障一致性。
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之后,需要通过合理的财政支持和资金调剂,实现养老保险基金的经济可持续性平衡。
对于基金积累较多的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适当调整其缴费比例和福利水平;对于基金支付压力较大的企业,可以通过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等方式进行支持和帮扶。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保险并轨后,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合理的统筹机制和协调机构。
通过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机制,保障整个并轨过程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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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个人缴费约600元2015-08-04 02:34
目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特约记者张梦洁北京报道
时至8月,距离年初国务院发文终结养老保险双轨制,已过去将近半年时间。
而随着地方实施方案的逐渐成熟以及基本工资调整的完成,养老保险并轨将正式迈入实施阶段。
7月29日,山东省率先发布《山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江苏省养老保险并轨的实施意见也于日前出台。
而早在今年两会上,这项改革就被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列为了年度任务。
与之同步,作为养老保险并轨的一项配套措施,截至7月底,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兑现工作已全面完成。
“此次工资调整,其实不是涨工资,实际是变为当期工资加未来延期支付的薪酬,是针对养老保险并轨做的一次结构调整。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并轨揭开了中国养老金深入改革的序幕,先行理顺机关事业单位薪酬体系,有利于为后续实施改革铺路。
但此次并轨只是实现了起点公平,三大群体合并为两大群体:职工一个计划,居民一个计划,但后续遗留问题仍然存在,尤其是并轨后的结构缺陷亟待解决。
年内实施养老保险并轨
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号文)后,青海、四川等地陆续出台贯彻意见,湖北、青海等地还专门成立了以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工作领导小组。
山东省更是率先发布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定下时间表:9月底前,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组织参保缴费、计发待遇。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山东之所以有条件率先实施改革,是因为山东社保比较健康,到今年6月底,山东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3550亿元,在全国排名前几位。
为了确保地方落实执行好这项改革,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在国务院文件发布次日,人社部便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3月,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区“抓紧研究制定实施办法”,并在今年5月底前把实施办法、工作方案向两部委备案。
经两部委备案批准后,方启动实施这项改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目前多省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并表态年内要启动实施改革;有的省份流程已走到了省级层面,实施方案不日便可对外发布。
以东部省份福建为例,按照部署,福州市已于7月初基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人员摸底、财政测算、政策宣传等,预计10月份将全面启动改革。
在西部省份贵州、陕西,这项改革都被列入了下半年任务清单中,要求“尽早推进和完成改革,确保年底前按时“销号”。
这意味着,以山东率先启动实施改革为序,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完毕后,呼吁10余年之久的养老保险并轨改革,将真正进入实际操作层面。
个人缴费约600元
养老保险双轨制之所以称为“双轨”,不仅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养老金待遇高于企业退休人员,更因为这种高标准是建立在前者不用缴费的基础上。
因而,养老保险的并轨,意味着,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也要和企业员工一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并轨陆续实施后,一个关键的问题是‘中人’待遇的衔接问题。
”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认为,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入企业职工系统中,待在职的“中人”在改革后退休,“未来他们的待遇会不会向企业看齐而有所下降,之前视同缴费年限的部分又该如何计算,基本工资调整什么时候调、怎么调?这都需要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让参保人员有明确的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