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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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学校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学校拥有或控制的、无形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校名校誉、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校际合作关系等。

第三条学校无形资产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责任到人、合理使用”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全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负总责。

第五条学校设立无形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修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二)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评估、处置等工作;(三)监督检查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四)协调解决无形资产管理中的争议和问题;(五)其他与无形资产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学校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二)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的申报、登记、使用、维护等工作;(三)配合管理办公室开展无形资产的清查、评估、处置等工作;(四)及时向管理办公室报告本部门、本单位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问题和建议。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登记与评估第七条学校无形资产应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名称、类型、来源、取得时间、使用状况等。

第八条学校无形资产的评估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评估结果作为无形资产处置、许可使用、投资入股等的参考依据。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得滥用、闲置或擅自处置。

第十条各部门、各单位使用学校无形资产,应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和管理措施,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一条学校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许可、转让、投资入股等,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风险,提高公司化运作、集约化经营水平,依据有关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

主要有专利权、专有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企业品牌等。

无形资产管理是指对无形资产的购置与验收、日常使用、维护、保管、处置、转移等全过程管理。

其中,土地使用权纳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公司负责研究制定全公司范围统一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有关品牌发展战略和规划,构建知识产权集中运营机制,组织协调无形资产权属保护有关重大事项等工作。

具体由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作落实。

第四条投资管理部是公司无形资产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无形资产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组织或审核无形资产购置及验收手续;维护各项无形资产台帐;组织或参与无形资产盘点;办理或审核无形资产的报废及调拨等业务;负责无形资产评估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科学技术管理部负责科技类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信息管理部负责信息软件类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公关宣传部负责企业品牌、字号类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投资管理部负责土地使用权类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

各职能部门依据分类具体职责包括:制定相关类别无形资产的专项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组织协调相关类别无形资产的成果转化应用工作;负责相关类别无形资产的申请、登记、注册、权属维护以及实施许可、转让等工作;负责编制及维护相关类别无形资产台帐等。

第六条财务部负责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及相关业务,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无形资产会计核算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有关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登记无形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无形资产管理及使用部门进行无形资产信息的核对;协助公司有关无形资产转让、授权许可价格核定工作。

企业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办法

企业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办法

企业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了规范企业无形资产的处置与转移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无形资产的处置与转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的定义及类型1. 无形资产处置是指企业将无形资产出售、报废、对外投资等行为,导致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转移。

2. 无形资产转移是指企业内部不同部门、子公司之间无形资产的调配、划转等行为。

三、职责分工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清查、评估等基础管理工作。

审核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的申请,提出初步意见。

监督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的执行情况。

2. 财务部门负责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

参与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定价工作。

审核处置与转移的财务合规性。

3. 法务部门审核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相关合同和法律文件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协助处理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4. 决策层审批重大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事项。

四、无形资产处置的流程1. 提出申请由相关部门或人员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详细说明处置原因、处置方式、预期收益等。

2. 评估与定价资产管理部门组织专业评估机构对拟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

财务部门参与评估和定价工作,提供财务分析和建议。

3. 审核与审批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依次提交财务部门、法务部门进行审核。

重大处置事项需报决策层审批。

4. 实施处置根据审批结果,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办理无形资产的权属变更手续。

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五、无形资产转移的流程1. 提出申请由需求部门填写《无形资产转移申请表》,说明转移的原因、用途等。

2. 内部评估资产管理部门对拟转移的无形资产进行内部评估,确定其适用性和价值。

3. 审核与审批依次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一、引言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保护企业的无形资产权益,提高无形资产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二、无形资产的定义和范围(一)无形资产的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二)无形资产的范围1、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

2、特许权类无形资产如特许经营权、专营权等。

3、土地使用权4、商誉三、无形资产的取得(一)自行开发企业自行研发无形资产,应明确研发项目的目标、预算、人员安排等,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

(二)外部购入在外部购入无形资产时,应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确保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其他方式取得如通过接受捐赠、投资等方式取得无形资产,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入账处理。

四、无形资产的计价(一)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二)购入的无形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入账价值。

(三)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计价。

五、无形资产的摊销(一)摊销期限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应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确定。

(二)摊销方法一般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摊销方法。

(三)残值通常无形资产预计残值为零,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者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的,可保留残值。

六、无形资产的清查(一)定期清查企业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清查,以确保无形资产的存在和价值的准确性。

(二)清查内容包括无形资产的数量、状况、使用情况等。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一、总则1. 目的为了加强企业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保护企业无形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所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3. 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1. 管理机构企业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无形资产的统一管理。

2. 职责(1)制定和完善企业无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2)负责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核算和日常管理工作。

(3)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4)协调处理无形资产使用过程中的纠纷和问题。

三、无形资产的取得1. 无形资产的取得方式包括自行开发、购买、接受投资、捐赠等。

2. 无形资产取得时,应进行登记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使用期限。

3.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

四、无形资产的使用1. 无形资产的使用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企业的利益。

2. 企业内部使用无形资产,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并签订使用协议。

3. 企业对外转让、出租无形资产,应进行评估和审批,并签订转让、出租协议。

4. 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形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五、无形资产的维护和保护1. 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维护和保护,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无形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期限。

2. 企业应建立无形资产档案,记录无形资产的取得、使用、维护和保护情况。

3. 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密工作,防止无形资产的泄露和损失。

六、无形资产的处置1. 无形资产的处置包括转让、出租、抵押、报废等。

2. 无形资产处置时,应进行评估和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3. 无形资产处置所得应纳入企业财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监督检查1. 企业应加强对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无形资产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一)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管理,发挥无形资产的价值,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能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无形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在无形资产管理过程中的行为。

第二条无形资产的定义(一)无形资产是指具有商业价值、非货币性的可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

(二)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经鉴定确认,属于自建无形资产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鉴定确认。

(三)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其实际价值计算,并在资产负债表或者其他财务报表中明确列示。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无形资产的获取、使用和处置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有效性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过程要高效、科学,确保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利用。

(三)公平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应该公平、公正,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获取和保护…(此处省略部分内容)…第十章处理与处置第七十九条无形资产的处置方式无形资产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出售:将无形资产以合法的方式出售给他人。

(二)许可使用:将无形资产以许可使用的方式授权给他人。

(三)抵押:将无形资产抵押给金融机构获得贷款。

(四)转让:将无形资产转让给其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第八十条处理与处置程序(一)无形资产的处理与处置应当经过严格的程序,包括评估、拍卖等方式确定无形资产的转让价格。

(二)无形资产的转让应当依法公开、公示,确保交易的公正和公平。

(三)无形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与无形资产相关的各项事务。

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二章附则第八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及托管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无形资产管理的机构、内容与目标第二条无形资产由产权所属单位进行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第三条无形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根据无形资产的特点,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二)无形资产各类资料的分类、汇集、立档和建账;(三)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四)无形资产的调查、汇总和分析;(五)各有关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监控管理;(六)无形资产的投资决策。

第四条无形资产管理的目标(一)保护公司正当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和被盗用,保护公司无形资产安全、完整;(二)加强无形资产管理,促进无形资产的有序开发和利用,扩大公司社会影响,增强公司实力;(三)做好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及处置的管理与核算;(四)通过对无形资产的有序管理,实现无形资产与其他资源的合理搭配、组合,提高其使用效率。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范围与分类第五条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第六条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一)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技术秘密。

(二)商标权,商号权以及经营秘密。

(三)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工程设计图、示意图等。

(四)土地使用权。

(五)采矿权。

(六)特许经营权以及通信权、用水权、用电权等使用权。

(七)其他不具有实物形态,能为企业创造价值的资产。

第七条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第四章无形资产投资流程第八条无形资产投资流程:各单位提出充分的可行性研究一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意见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投资金额超过办公会权限的按公司权责清单约定执行。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计价与核算第九条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具体计价方法如下:(一)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其中,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包括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专业服务费用、测试无形资产是否能够正常发挥作用的费用等,但不包括为引入新产品进行宣传发生的广告费、管理费用及其他间接费用,也不包括在无形资产已经达到预定用途以后发生的费用。

2023修正版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2023修正版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办法1. 引言无形资产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拥有的非实物性质的资产,如商誉、专利权、商标权等。

无形资产的管理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介绍无形资产管理办法,包括无形资产的定义、管理原则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

2. 无形资产定义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通过创造和运用智力、知识、技能等所形成的可用于经营活动且能产生经济利益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以下特点:- 无形性:无形资产是非实物性的,不同于有形资产的具体物品。

- 特定性:无形资产是特定企业所拥有的,有一定的独占性。

- 不易量化:无形资产的价值往往难以直接量化,需要通过各种评估方法确定其价值。

3. 无形资产管理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以确保无形资产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3.1 财务管理原则无形资产管理应该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确立明确的财务目标和指标,为无形资产的评估和决策提供依据。

同时,要加强财务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无形资产价值的变动和风险。

3.2 法律合规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无形资产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包括保护知识产权、遵守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法律程序,防止侵权行为,保护自身的无形资产权益。

3.3 绩效评估原则对于无形资产的管理,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和监测无形资产的效益和价值。

通过绩效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无形资产的问题和潜在风险,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3.4 创新驱动原则无形资产的管理要注重创新,鼓励员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激励机制。

通过创新,不断提升无形资产的价值和竞争力。

4. 无形资产管理措施为了更好地管理无形资产,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4.1 确定无形资产清单建立无形资产的清单,明确拥有的无形资产种类和数量,有助于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和评估。

4.2 完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无形资产评估体系,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综合考虑无形资产的各方面因素,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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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钢铁(集团)公司
无形资产管理办法
XXX钢(XXX)资产字第283号
总则
第一节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形资产管理,提高无形资产收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室中心、各
第三条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在较长时间内对公司生产经营、工程建设、劳务服务等方面持续发挥积极作用,能给公司增加良好经济效益,而无论其是否在行政财务账面直接反映的经济资源。

第五条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

一、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非专利技术,又称技术秘密、技术决窍;
3.商标;
4.标记名称:厂商名称,服务标记,货源标记;
5.著作权:文学、艺术作品,自然科学作品,社会科学作品,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
6.土地使用权;
7.采矿权;
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第二节无形资产管理职责分工
一、公司对无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归口负责。

二、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分工如下: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核算由公司资产管理处负责;
(二)专利权、专有技术、自然科学作品著作权由公司科技处负责;
(三)商标、商誉由公司销售处负责;
(四)经济、管理等社会科学作品著作权、标记名称、计算机软件由公司企业管理处负责;
(五)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由公司党委宣传部负责;
(六)工程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由公司设计管理处负责;
(七)采矿权由公司生产计划处负责;
(八)土地使用权由公司设计管理处负责;
三、各分管部门负责制定管理细则,内容应包括:
(一)目录、档案的建立;
(二)开发、使用、购入、转让;
(三)奖惩规定、保护措施;
(四)纠纷处理。

四、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已计价入账,资产管理处和各分管处室都要建立台账,定期分析研究,最大限度地提高无形资产收益。

第三节无形资产的取得
一、公司通过下列途径取得无形资产:
(一)自行开发;
(二)购入或引进;
(三)国家授予;
(四)接受投资或捐赠;
(五)随公司持续经营而形成等。

二、无形资产的开发
(一)公司鼓励各单位和广大职工开发无形资产。

凡属执行本单位或公司的任务,履行本岗位职责,或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开发创造的无形资产,所有权属公司。

(二)无形资产开发程序
1.专利开发的一般程序:
(一)各单位提出立项申请;
(二)公司立项;
(三)项目负责人完成拟定说明书、权利要求书;
(四)公司科技处审定并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五)国家授予专利。

2.专有技术开发认定
凡属公司生产经营中形成的技术,未申请专利或申请专利未获批准的,经公司科技处组织鉴定,可确认为专有技术。

对于商标、标记名称,公司通过征集、评选,并在国家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取得。

十、购入和引进无形资产的审批权归属公司,购入和引进无形资产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公司实际、适用;
(二)技术上先进、成熟;
(三)经济上合理、效益高。

十一、接受投资或捐赠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以列程序办理:
(一)公司分管部门登记、建立档案;
(二)附有单据的,按照单据记载的金额作价入账;未附单据的,公司资产处委托评估后作价入账;
(三)公司分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节无形资产的处置
十二、对外转让、出租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必须经公司批准。

十三、以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XXX钢铁(集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XXX钢(1XXX4)投资字第478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节无形资产的保护
十四、公司各分管无形资产的处室,应在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中明确本系统的无形资产保护的规定,并根据变化的情况及时修订,确保所管无形资产的安全,制止流失。

凡从本单位小团体利益出发损害公司无形资产权益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十五、公司在职员工和离、退休人员均负有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义务。

公司鼓励员工制止、举报侵犯公司无形资产产权的行为,并对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对于损害公司无形资产权益,侵犯公司知识产权的员工,将视其情节轻重,按《X XX钢铁(集团)公司对违返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处罚的暂行规定》(XXX钢钢钒会计[1XXX9]145号)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经济处罚。

十六、若与外部发生无形资产产权纠纷,则以产权主管部门牵头,通过协商解决,或依法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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