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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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3篇(一)总则1.控制目标(2)防范无形资产管理中的差错和舞弊;(3)明确职责权限,降低经营决策、资产管理风险。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

(二)岗位分工与授权批准1.不相容岗位分离(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分离;(2)无形资产的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分离;(3)无形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分离;2.经办和核算无形资产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求(1)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2)熟悉无形资产的用途、性能等基本知识;(3)符合公司规定的岗位规范要求。

3.部门具体职责(1)总经理办公室:审核无形资产购置方案;审核无形资产相关法律文件。

(2)经办部门:提出无形资产购置方案;组织实施无形资产业务取得过程;组织无形资产验收;办理无形资产处置;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定期对无形资产安全、适用性进行检查。

(3)财务部: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三)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控制1.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管理(1)公司无形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调整、审批、执行等环节,按《预算控制制度》执行;(3)对无形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投资进度和资金投放。

2.无形资产外购流程业务操作操作人内控要求采购申请各经办部门(1)根据年度预算提出请购申请;(2)采购项目已经可行性论证并且可行;(3)对请购的无形资产的性能、技术参数有明确要求;(4)编制《无形资产购置申请表》。

审核法律部/财务部(1)审核合同条款的合规性;(2)审核财务相关条款的适用性。

审批授权审批人(1)按照公司授权,在授权范围内审批;3.3无形资产验收3.3.1无形资产验收3.3.1外购无形资产(1)外购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3)管理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到财务部办理无形资产入账手续;3.3.2自制无形资产(1)自制无形资产制作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自制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4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4.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4.1.1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管理部门共同管理。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4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4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1总则1.1目的为规范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经营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

1.3定义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宝丰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4职责无形资产作为宝丰集团及各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2管理内容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一式三联,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信息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除已经确定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2.2无形资产使用与监督2.3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进行报废处理。

资产管理部____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置。

《无形资产表》一式三份,经审核后资产管理部或指定部门、使用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3监督检查4附件3.1《申购单》3.2《验收单》3.3《无形资产盘点表》5执行及解释权限4.1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二)1目的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明确各部职责,保证资产的完整,依据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

3引用文件3.1《____会计法》4管理内容4.1范围4.2管理机构财务部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计提折旧或摊销;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增减变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财务部____资产具体管理部门每年对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汇总编制清查报告。

4.3建筑物、土地管理(一)日常维护管理1.工程部负责____对公司内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技术鉴定及____实施工作。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一、总则无形资产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形成并具有一定价值,但没有具体实体形态的资产。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企业无形资产的规范管理和有效利用,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力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和利用。

二、无形资产分类1.知识产权类: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域名等。

2.商业秘密类:包括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客户信息等。

3.品牌价值类:包括企业的品牌形象、声誉、名誉等。

4.网络资产类:包括企业的网站、APP、社交媒体账号等。

5.人员资产类:包括企业员工的知识技能、经验等。

三、无形资产管理流程1.无形资产登记(1)对于具有商业价值的无形资产,应及时进行登记,包括详细的资产信息、法律权益归属等内容。

(2)无形资产的登记表应由相关部门审核后上报资产管理部门。

2.无形资产评估(1)企业每年应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确保其价值准确反映在企业财务报表中。

(2)评估结果应由财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审核,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3.无形资产保护(1)制定相关保密规定,明确无形资产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2)加强对无形资产的访问控制,限制员工和外部人员的访问权限。

(3)建立常规检查机制,定期检查无形资产的保密措施是否得当。

4.无形资产利用(1)制定无形资产利用规则,确保无形资产的合理利用和价值最大化。

(2)对于知识产权类资产,应积极申请专利、商标等,并合理运用于企业的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中。

(3)对于商业秘密类资产,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和不当利用。

5.无形资产处置(1)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审查,及时发现不再使用或者无效的无形资产。

(2)对于无效或者不再使用的无形资产,应及时予以处置,包括出售、转让等。

四、无形资产管理责任1.高层领导应树立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性意识,并确保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各部门应对所属无形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同时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好无形资产的权益。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4篇)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4篇)

公司无形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加强内部控制,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软件、商誉等。

第三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以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为依据,遵循公正、透明、合理、审慎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信息披露等。

第五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由公司内部控制部门和相关部门负责,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遵循合规原则,确保公司无形资产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应当强化内部沟通,建立健全的风险信息披露机制,及时传递无形资产管理和使用的重要信息。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董事会是无形资产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策略和方针。

第九条公司内部控制部门负责制定与无形资产内控管理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并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的执行。

第十条各相关部门应当落实公司无形资产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二条公司无形资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与无形资产有关的信息,在内控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对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有责任和义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护公司无形资产的利益。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无形资产风险识别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无形资产面临的各类风险。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对无形资产的保护和管理,减少风险的发生和损失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披露无形资产相关的重要信息和风险情况。

第四章许可管理第十七条公司无形资产的许可管理应当遵循公司内部的许可管理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许可合法、有效和规范。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4篇)

无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无形资产业务中的各种差错和舞弊,保护无形资产的安全并维护其价值,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无形资产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非专利技术是指公司拟永久拥有的独家专有技术。

第四条本制度规范无形资产的保管、使用和处置。

有关无形资产开发或购买,按公司《三新研发管理办法》和《____购置无形资产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基本要求: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及保护、处置报废等环节的流程应清晰严密;无形资产的摊销和报告应当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第六条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业务按照岗位职责分工,要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做到:(一)无形资产保管、使用、处置岗位互相分离;(二)无形资产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岗位分离。

第七条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公司无形资产的各类权属证书、法律文本、配方、源程序设计、工艺等。

法务部门负责公司无形资产权利的保护。

第八条公司配备合格的人员保管无形资产。

保管无形资产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第九条对接触无形资产中公司核心技术实行授权批准,严禁的机构或人员接触公司的核心技术。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保管和保护第十条公司应指定可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有权接触公司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的人员每接触一次,保管人员均应在登记簿上登记,详细记录接触人、接触时间、时长、接触目的、接触批准人。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与计量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力资源与营运部审核并填写《无形资产申请表》;2、技术部进行评估并填写《无形资产评估表》;3、财务部进行核算并填写《无形资产核算表》;4、总经理审批并签字确认;5、人力资源与营运部登记并归档相关文件。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使用与处置第八条无形资产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2、必须符合无形资产的权属和使用范围。

第九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申请人力资源与营运部审核并填写《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2、技术部进行评估并填写《无形资产评估表》;3、财务部进行核算并填写《无形资产核算表》;4、总经理审批并签字确认;5、人力资源与营运部进行处置并归档相关文件。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订时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XXX备案。

1、公司外购无形资产的价格必须经过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研论证,并按照公司《管控手册》的权限审批后方可购买。

购买时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并进行验收和登记工作。

重大无形资产购买申请的审批权限依照公司《章程》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应进行验收和登记工作。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公司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分别按照《公司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公司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公司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公司会计准则第20号——公司合并》确定。

在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应进行验收和登记工作。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第八条无形资产的账务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定期进行对账,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财务部应设置无形资产明细账,记录各项资产的原值、净值、月摊销额、累计摊销、本期摊销额、已使用期数和使用年限,并及时更新。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最新修订【精选8篇】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精选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无形资产管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即能够从公司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协议、资产、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权许可、租赁或者交换的,以及源自合同协议性权力或其他法律权利的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各事业部及子公司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或另行制定管理细则予以规范。

第二章职责权限第四条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公司研发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专利、专有技术等知识产权的申报或提出购置计划。

(二)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无形资产验收、技术鉴定,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三)负责建立并登记所管理的无形资产台账。

(四)负责办理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处置和报废手续。

(五)定期对需要缴纳年费的专利权或对需要缴纳服务费的软件办理缴费手续。

(六)定期对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的先进性进行评估,对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的无形资产,应当考虑淘汰落后技术。

(七)负责组织无形资产的清查、登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综合管理部为公司外购软件、商标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提出无形资产购置计划或方案。

(二)负责公司商标登记、注册等管理工作。

(三)负责基建移交的土地证后续管理工作。

(四)建立并登记商标及土地台账。

(五)负责土地随同固定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六)协助无形资产使用部门做好无形资产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第六条财务部为无形资产账务核算部门,协助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做好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取得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登记相关明细账。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公司的无形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规范无形资产的获取与使用,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无形资产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等。

第三条公司设立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专门负责无形资产的管理、评估、监督与保护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无形资产的申请、评估、管理与保护。

第二章无形资产的申请与评估第五条公司内部各部门需要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提出申请,包括资产名称、用途、预计使用期限等。

第六条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与审核,包括资产的价值、有效期限、竞争性等。

第七条评估结果根据公司的评估标准进行分级,并决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期限。

第八条若申请获批,申请部门应按照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资金支付与手续办理,并签署相应的使用协议。

第九条无形资产的评估可以由公司内部评估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第三章无形资产的管理与保护第十条公司所有的无形资产应统一存放在专门的库房或存档系统中,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无形资产时应明确资产的归属,禁止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无形资产。

第十二条对于重要的无形资产,公司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严禁外部人员接触。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时对侵权行为进行维权,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第十五条无形资产的处置必须经过无形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批,并进行相应的程序与记录。

第十六条无形资产的处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注销、报废等。

第十七条无形资产报废时,应进行必要的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备案等。

第十八条无形资产报废前应尽量提供给其他部门或人员使用,以减少资源浪费。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九条非经正式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转让或泄露公司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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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集团无形资产管理制度1 总则1.1目的为规范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明确职责权限,提高经营决策质量,维护公司权益,防止无形资产流失,提高无形资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宝丰集团及各公司无形资产的管理。

1.3 定义本制度所称无形资产是指宝丰集团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的非货币性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

1.4 职责无形资产作为宝丰集团及各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分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1.5.1宝丰集团资产管理部职责1.5.1.1制定宝丰集团无形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和监督检查实施。

1.5.1.2负责组织对无形资产的清查、盘点、登记及日常监督核查工作。

1.5.1.3核查、指导使用部门的无形资产管理工作。

1.5.1.4会同归口管理部门编制无形资产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

1.5.1.5受理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的无形资产技术鉴定申请。

1.5.1.6审核无形资产的增加、调剂和处置办法。

1.5.1.7组织拟订无形资产购置、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1.5.2宝丰集团财务部门职责1.5.2.1负责登记归口管理的无形资产明细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1.5.2.2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1.5.2.3参与无形资产清查盘点工作,设置无形资产编码规则和分类标准。

1.5.3宝丰集团法务部门1.5.3.1负责无形资产购置合同或协议书,审定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或协议书。

1.5.3.2审定无形资产业务中涉及的其他法律文件。

1.5.4宝丰集团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职责1.5.4.1依据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具体的实施细则。

1.5.4.2建立并及时登记无形资产使用台账1.5.4.3提出无形资产处置申请1.5.4.4检查并报告无形资产的日常使用情况。

2 管理内容2.1无形资产取得与验收2.1.1外购无形资产2.1.1.1无形资产的外购要符合企业发展规划,并经充分论证和严格的审批程序,避免重复和盲目引进。

2.1.1.2无形资产使用部门详细填写“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签字。

2.1.1.3资产管理部对使用部门提出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交财务管理中心、法务部进行审核。

2.1.1.4按照集团授权审批权限,相关管理部门或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采购部门根据批准的“无形资产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

2.1.1.5无形资产的验收由信息部、研发部门、使用部门、采购部、监察部和资产管理部等相关人员共同进行。

2.1.1.6信息部和使用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并填写“无形资产验收单”。

一式三联,与采购合同或采购订单核对一致后,由信息部、使用部门和供货商分别签字确认,并由三方分别归档保存。

2.1.1.7验收合格后,由信息部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将无形资产移交给使用部门,双方确认签字。

2.1.1.8“无形资产移交单”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由使用部门保管,一联由资产管理部存档保存并依此作为无形资产转入的依据,一联交给财务管理中心做账务处理。

2.1.1.9集团外购无形资产时,必须取得无形资产所有权的有效证件,仔细审核有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必要时应听取专业人员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2.1.2自创无形资产2.1.2.1对于自行开发或研制的项目,应依法及时申请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明晰产权关系。

2.1.2.2集团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由研发部门、资产管理部、使用部门共同填制“无形资产移交单”后移交使用部门使用。

2.1.2.3集团购入或者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

除已经确定认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外,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应当根据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办理无形资产的验收手续。

2.1.2.4集团对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政府补助、企业合并、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外企无偿划拨转入以及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均应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2.1.3宝丰集团行政管理中心档案室应对无形资产的有效证件存档保存并建立台账。

2.2无形资产使用与监督2.2.1无形资产的使用,使用部门必须向资产管理室提出申请,按照相关的授权审批程序,经审批通过并签署有关协议后方可使用。

2.2.2资产管理部收到使用单位或部门的申请后,与相关部门共同对申请进行查证,并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2.2.3通过审批的单位或使用部门持审批后的申请书到资产管理部签订使用或保密等相关协议获取使用,资产管理部和财务部门及相关部门要对无形资产使用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没有通过审批的则返还申请材料。

2.2.4资产管理部按集团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集团无形资产汇总表及分析说明,为制定集团发展规划及编制集团财务预算提供决策依据。

2.2.5对于长期闲置的无形资产,应及时合理调配,充分提高利用率,盘活其存量,发挥最大效益。

2.2.6集团所有部门、员工都有权利和义务监督无形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依法维护集团无形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2.2.7各级归口管理部门在管理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集团责令其改正,并对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

2.2.7.1未履行其职责、对本单位所管辖的资产造成严重流失、损失或浪费而不反应、不报告、不提出建议、不采取相应管理措施的。

2.2.7.2在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中,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事,滥用职权、擅自批准产权变动,造成严重后果的。

2.2.8各无形资产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资产管理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请示相关领导,依法追究主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2.2.8.1不如实进行产权登记、填报无形资产统计报表,隐瞒真实情况者。

2.2.8.2未按职责要求工作,致使集团无形资产管理不善,造成严重损失的。

2.2.8.3对于经营投资的资产不认真进行监督管理,不履行投资者权益、收缴财产收益的。

2.2.8.4未履行其职责,放松无形资产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2.2.8.5不按规定权限使用无形资产的。

2.2.8.6擅自将无形资产转让、处置和用于经营投资的。

2.2.9在无形资产的管理过程中,对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9.1积极开展无形资产管理工作,为企业创造较大效益者。

2.2.9.2在无形资产管理中有创新,运用和推广现代技术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2.2.10资产管理部和财务管理中心定期核对无形资产明细账与总账,对账目差异进行及时分析与调整。

2.3无形资产处置与转移2.3.1无形资产的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

2.3.2对于使用期满、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或业务主管部门应填制“无形资产报废单”经资产管理部或授权部门批准后对该无形资产进行报废处理。

2.3.3对于使用期限未满、非正常报废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注明报废理由、估计清理费用和可回收残值、预计出售价值等。

资产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进行处置。

2.3.4对于拟出售或投资转出的无形资产,有关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处置申请,列明该项无形资产的原价、已提折旧、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出售价格或转让价格等,报经集团授权部门或人员批准后予以出售或转让。

2.3.5无形资产的处置价格应当合理,报经集团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批后确定。

2.3.6对于重大的无形资产的处置,无形资产处置价格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2.3.7无形资产处置涉及产权变更的,资产管理部会同归口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督促相关人员办理无形资产的产权确认手续。

2.3.8集团出租、出借无形资产时,应由资产管理部会同财务管理中心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办理,并签订合同,对无形资产出租、出借期间所发生的维护保全费用、税费、租金、归还期限等相关事项予以约定。

2.3.9对于无形资产的内部调拨,使用部门应填制“无形资产内部调拨单”,明确无形资产的名称、编号、调拨时间等,送资产管理部审查批准并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调拨或转让。

2.3.10无形资产调拨的价值应当由集团财务管理中心审核批准。

2.3.11出售、出让、转让、变卖集团无形资产,应当经审计部审计。

2.3.12资产管理部要妥善保管好集团无形资产管理文件、资料、产权登记表,建立健全集团无形资产产权登记档案,掌握其变动情况。

2.4.无形资产盘点2.4.1资产管理部或指定部门主导,财务管理中心配合,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无形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如发现遗失、损坏、账实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办理有关手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2.4.2盘点组织2.4.2.1各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管理员出具的盘点空表,派专人实施盘点,主要负责本部门的点计数量,填写实盘数量及差异原因,并出具盘点表。

《无形资产表》一式三份,经审核后资产管理部或指定部门、使用部门、财务管理中心各存一份。

2.4.2.2资产管理部负责汇总,审核盘点表、核对差异、出具盘点报告。

2.4.2.3财务管理中心盘点负责人根据资产管理部上报的汇总表分析写出监盘报告,并对盘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和追踪。

3 监督检查4 附件3.1《申购单》3.2《验收单》3.3《无形资产盘点表》5 执行及解释权限4.1本制度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4.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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