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代理人员-陕西师范大学人事处
免费师范生就业政策

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
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 范生免费教育。中国的师范教育市场改革十年后,免费在六所教 育部直属师范院校重新成为现实。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
2010年5月,国家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
部共同印发教师[2010]2号文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 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 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编办、财政厅(局),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事局、编办、财务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遵照文件内容执行相关办法,认真做好首届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准备工 作。文件内容如下:
二、免费师范生就业相关政策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要严格履行《师范生免 费教育协议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可在学校之 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未能履行协议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 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已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由培养学校取消学籍。确有特殊 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免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负
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10.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
11.符合条件的,可以选为士官、提干、报考或报送入军校。 12.退役后参加政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的,教育考笔试成绩总 分加10分。 13.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 役后面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14.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面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 普通本科。 15.其家庭按规定享受军属优待,本人退役后享有退役军人优抚安置政策。
陕西省教师系统填报指南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填报采集指南教师自助系统操作指南一、系统条件基本要求: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建议IE版本越高越好,推荐IE11版本;IE版本过低会导致有些功能不能用,也可以使用火狐、谷歌、360等)3、单击第2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自助子系统二、系统登录要求:1、登录画面2、输入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码(18位身份证号)密码:密码电脑已经自动生成好,向单位索取,自己查看。
(默认密码为系统生成的初始密码,15天内有效,请务必抓紧登录。
由于密码包含各种大小写和特殊字符,故密码最好是从电子版上直接复制粘贴,手动输入极易出错,如果密码和用户名输入三次错误自动锁定,需等待10分钟后再次重新输入。
输入带X的身份证号时如果大写X不能成功登陆,请尝试小写x。
输入密码时将输入法切换为英文后再输入,注意大小写。
3、登录后强制要求修改密码。
第一次登录成功系统强制要求修改密码,必须更改新密码且不得与原密码相同,密码必须包含大写英文字符、小写英文字符、数字和特殊字符四项中的三项,密码强度要达到“强”的等级后才能保存。
建议新密码一定自己记牢,可先写在纸上,再输入新密码框,以免重置。
请大家设定好新密码后务必妥善保存,否则只能向所在学校申请重置密码。
4、在出现的“修改成功”对话框中,点确定。
此时会出现以下界面:之后会进入到系统。
上图中,左侧为导航区,中间为信息及对信息的修改区。
2、在修改基本信息时,应点图片跟前的修改,将个人空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保存,如基本信息未填写完整,则不能保存。
个人信息中“*”项为必填项,必须如实填写,没有内容的填“无”,否则无法报送审核,非必填项如有内容必须完整填写。
3、如果忘记密码或者密码登录不进去,请自行与本校负责管理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老师进行密码重置。
重置后凭新提供的重置密码进入后修改再使用。
涉及时间的项目优先保证准确填写近五年的情况。
三、相关指标补充说明(一)教职工基本信息表(★)1、姓名:必须按身份证如实填写,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
高校劳动人事争议特点和预防_调处机制研究_刘仲铭

文章编号:1674-5094(2012)02-0093-07DOI:10.3863/j.issn.1674-5094.2012.02.018中图分类号:D912.5文献标识码:A高校劳动人事争议特点和预防、调处机制研究*刘仲铭1,2,罗杰1,2(1.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调研组,四川成都610015;2.西南石油大学工会,四川成都610500)摘要:对高校劳动用工纠纷可从法律上划分为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劳务纠纷及非诉性人事争议四类。
实地调研和司法案例分析的结果表明:高校劳动人事争议具有劳动争议诉诸外部程序的比例较小、人事关系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等八大特点。
高校要减少劳动人事争议的发生率,须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实施法治化、人本化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维权的作用。
为了妥善解决已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高校可尝试成立校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具有权威的内部调处机制。
关键词:高校;工会;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内部仲裁网络出版地址:http://www.cnki.net/kcms/detail/51.1719.C.20120305.1717.003.html刘仲铭,罗杰.高校劳动人事争议特点和预防、调处机制研究[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2):93-99.引言为调研本课题,笔者借高校工会系统会议之机,访问了四川省多所高校工会负责人,走访了成都市劳动争议仲裁院,浏览了其案例汇编[1],及其他一些案例[2]。
另外,检索了大型案例数据库—汇法网,汇法网的案例都是真实的终局裁判文书,笔者检索时,共有劳动争议案例近4.9万件,笔者浏览了其中1000件,未发现涉及高校的案例;而自1990年以来人事争议案有362件,笔者下载、分析了其中涉及高校的54件,限于篇幅,选录的部分案例有删节。
1高校劳动用工纠纷的法律分析高校(本文均指公办高校)劳动用工纠纷,法律性质复杂,这不仅是由于当事人争讼的利益多样化,更是由于高校的多元用工形式。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

西北工业大学人事代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陕人发[1997]10号文件《陕西省委托人事代理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我校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新进部分教职工实行了人事代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进一步完善规范人事代理工作,现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人事代理是指对我校新进的部分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为管理,学校与个人是劳动关系的职业聘任。
聘用期间学校依照法律法规以及聘用合同的规定进行管理,解除合同或聘期届满未续聘者,由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管理。
第二条人事代理实行聘用合同制。
学校与个人以聘用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待遇,实现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根本转变。
第三条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内容1、代管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
2、代办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3、代办解除聘约人员保留原工作身份的手续。
4、代办人事关系转移。
第四条我校人事代理的种类我校人事代理分两类,一类是事业编制人事代理,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委托校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一类是企业编制人事代理,由校内企业单位自行到省市区有关人才交流部门或委托西北工业大学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事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指经学校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占用学校正式事业编制和公布的岗位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员。
代理人员聘用期间由学校发放工资,享受学校规定的有关待遇。
第六条企业编制人事代理企业编制人事代理是指学校企业性质单位不占用学校编制,自行按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工作人员。
聘用期间所发生的薪酬及各类保险、住房基金等一切费用、待遇和责任由企业单位自行承担,被聘人员不享受学校提供的福利待遇。
第七条事业编制人事代理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其范围先从新进非教师人员开始,分层次实施,代理的内容也实行先易后难,随着用人制度的改革,逐步调整代理的范围和内容。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事代理人员遴选和聘用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师范大学教学科研岗位人事代理人员遴选和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实现我校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宏伟目标,加强教学科研人员遴选聘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十二五”规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是我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相关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部委各类人才专项实施办法、《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决定》、《北京师范大学关于实施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暂行办法》、《北京师范大学“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北京师范大学招收师资博士后管理办法(试行)》等,共同构成我校教学科研岗位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体系。
第二条以学科建设为龙头,面向境内外招聘,坚持严格标准、公开程序、择优聘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整合资源、优化配置、重点突出。
第三条采取灵活多元的人员聘用机制,试行人事代理方式聘用教学科研人员。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德才兼备。
第五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7周岁,境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博士学位获得者、境内外博士后出站人员和我校通过聘用考核的师资博士后出站人员等优秀人才。
第三章遴选程序第六条用人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任务需要,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年度聘用计划,报学校审批。
第七条用人单位按照学校批复的年度聘用计划,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
第八条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交应聘材料。
第九条用人单位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或教师聘用委员会会议,对应聘者的基本条件、学术道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投票表决,经用人单位党政联席会审核签字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第十条人事处负责审核推荐人选材料,并提交学校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第四章聘用管理第十一条获得学校批准的境内外博士后出站人员、境外博士学位获得者、通过我校聘用考核的师资博士后出站人员等,均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转岗分流工作暂行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教师转岗分流工作暂行办法根据“人员分类管理、不断优化结构”的总体思路和要求,为了持续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健全“非升即转”和“非升即调”的退出机制,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队伍整体水平提高。
教师转岗分流应有助于实现师资队伍“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建设目标,有利于实现教师“高素质、高水平、高学历”的要求,实现建设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二)区分学科,分类指导。
根据不同学科的发展状况及师资队伍建设现状,认真分析,合理筹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转岗分流工作。
(三)统筹协调,合理配置。
各单位要根据教学、教辅、管理等各支队伍的编制数额、缺编情况,统筹规划,使转岗分流人员适时调整、充实到管理、教辅等队伍中,避免人力资源的重复配置,有效降低成本。
(四)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
既要考虑学历、职称、年龄、任职年限等因素,又要对履行职责情况、个人发展潜力、队伍建设目标、人员结构现状等进行分析,在综合权衡后确定转岗对象和所转岗位。
(五)以人为本,因材而用。
转岗分流工作要体现对职工的负责和爱护,转岗时应因人而异、用其所长,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用得其所,所转岗位应与个人专业、能力和特长相符,既有利于学校工作,又有助于个人发展。
二、转岗对象教学科研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纳入转岗分流范围:(一)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者。
(二)外语、体育、艺术类专业教学科研人员,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6年且仍未考取硕士研究生者;其他专业教学科研人员,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6年且仍未考取博士研究生者。
(三)1963年1月1日以前出生,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0年者。
(四)所在单位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在对教师队伍总体情况和个人发展状况进行预期分析评估后,认为在其它岗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应转岗分流者。
关于开展2020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选拔工作...

关于开展2020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选拔工作...各位老师:根据《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精神,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开展2012年人事代理制人员转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合同制(以下简称“转编”)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一)凡符合《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规定“转编”条件的校部人员,均可申请.(二)阳澄湖校区人事代理制人员本次申请“转编”的具体条件如下:1、聘用在教学科研岗位人员申请“转编”,应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取得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者;(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评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者.2、聘用在党政管理岗位申请“转编”,需在阳澄湖校区连续从事党政管理工作满3年(或原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转党政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管理副研究员任职资格者;(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教育管理助理研究员(其他系列中级应与原从事岗位相一致)任职资格,并已被聘任为主任科员者.3、聘用在专职辅导员岗位人员申请“转编”,需在阳澄湖校区连续从事学生工作经历满3年(或原从事管理工作,转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1年),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已被聘任为主任科员者.4、聘用在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申请“转编”,应具有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资格和业务能力,能够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与从事岗位性质相一致);(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阳澄湖校区连续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并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与从事岗位性质相一致)满2年.二、选拔程序(二)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已评聘或取得相应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员,直接确定为拟“转编”人员.(三)学校成立相应的考评组对申请“转编”人员(不包括经审核认定程序直接确定的拟“转编”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不超过申请人数90%的比例选拔产生拟“转编”人员,报学校审定.(四)学校对拟“转编”人员公示后,报省主管部门审批.(五)省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办理有关“转编”手续.三、考核评价内容和考核方法按照《苏州大学人事代理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大人[2012]69号)文件执行.特此通知.附件:。
陕西师范大学首次职员职认定与聘用实施细则(参考Word)

陕西师范大学首次职员职级认定与聘用实施细则陕师校发〔2011〕46号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职员队伍,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设置及人员聘用暂行办法》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职员岗位设置根据国家人事部、教育部的规定精神,我校职员岗位设置三类八级十二档,即:高级职员类分为三至六级,分别是三级职员一档岗位、三级职员二档岗位,四级职员一档岗位、四级职员二档岗位,五级职员一档岗位、五级职员二档岗位,六级职员一档岗位、六级职员二档岗位;中级职员类分为七至八级,分别是七级职员岗位、八级职员岗位;初级职员类分为九至十级,分别是九级职员岗位、十级职员岗位。
首次聘用时,职员岗位总数按现有管理(职员)岗位人员的数量确定。
各级职员岗位数量如下:(一)四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教育部设置和聘任。
(二)六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占学校设置的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35%,其中五级和六级职员岗位数按1:2的比例掌握。
(三)七级、八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不超过50%,其中七级和八级职员岗位数原则上按1:1的比例掌握。
(四)九级、十级职员岗位占职员岗位总量的比例为 15%,其中九级和十级职员岗位数按人员现状确定。
二、职员聘用范围凡符合聘用条件且2010年1月1日后在岗的以下人员均可参加首次职员职级认定与聘用。
(一)在学校教学科研机构、党政管理机构以及直属和附属单位中的专职党政管理人员。
(二)在一线直接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且选择职员系列的专职辅导员(包括院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副书记等副处级及其以下人员)。
(三)会计、统计、审计、基建工程、档案及新闻中心等岗位的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三、职员聘用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作风民主。
2.能够切实履行所聘任岗位的职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师范大学文件
陕师人发[2005]25号
关于印发《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
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
全校各处级单位,各附属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师范大学
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陕西师范大学A类人事代理人员
享受医疗待遇等有关问题暂行规定
根据《陕西师范大学人事代理工作暂行规定》(陕师校发[2005]14号)精神,为保障人事代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并与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商一致,对我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医疗、养老及住房公积金等待遇问题做出如下规定:
一、医疗保险
⒈在我校教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之前,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医疗待遇与未实行人事代理的在编职工保持一致,即按我校现行政策享受公费医疗。
代理人员享受公费医疗的时间从其到校之日算起。
⒉在我校教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时,学校将统一为包括A类人事代理人员在内的在编职工办理参加医疗保险的有关手续,并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
二、养老保险
⒈学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参加养老保险。
⒉根据我校有关规定,A类人事代理人员养老保险金缴纳基数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工资中30%津贴部分、保留津补贴、保留地差四项之和;个人和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
的比例为:教职工按本人养老金基数的8%缴纳,单位按职工本人养老金基数的22%予以补贴(取整)。
⒊按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至我校的各类人员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分别是:
⑴新参加工作人员从报到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金;
⑵从事业或企业单位聘用的人员,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金者,将原单位的养老保险金转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后,由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原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金者,由个人负责补缴养老保险金至学校为其起薪的前一个月,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⑶军队转业干部和复员军人,学校自起薪之月起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
⒋缴纳养老保险金的程序是:
⑴学校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金的有关规定,经由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为我校A类人事代理人员办理养老保险金开户手续;
⑵人事处劳资科根据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额,负责核算代理人员本人和学校应缴纳保险金的具体数额及变动情况,出具相应表格并及时通知财务处;
⑶财务处基金科每月按规定将个人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应缴纳费用转入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账户;
⑷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向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中心如数缴纳我校人事代理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并出具有效收款票据。
⑸校人才交流中心负责省人才交流中心与学校之间的联络工作,并负责及时转送有关材料。
三、住房公积金
⒈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为: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国家工资中30%津贴部分、保留津补贴、保留地差、交通补贴、菜篮子补贴等六项之和;个人和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教职工按本人公积金基数的5%缴纳,单位按教职工本人公积金基数的20%缴纳(取整)。
⒉资产管理处根据A类人事代理人员的工资额,负责核算代理人员本人和学校应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数额,并通知财务处;
⒊财务处基金科负责按规定将个人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应缴纳费用转入陕西师范大学在西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账户;
⒋人事代理人员与学校之间的聘用关系终止时,学校同时停止其在校内的一切权益(含公积金补贴)。
代理人员按规定办完离校手续后,凭学校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证明,可按国家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
四、本规定自2005年5月起执行,由人事处、资产管理处负责有关内容的解释。
以前文件内容有与本规定不符者,以本规定为准。
主题词:人事代理待遇暂行规定
抄送:陕西省交流服务中心
校长办公室2005年10月20日印发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