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1)论文

合集下载

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证券投资学课程论文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课程论文论文题目:《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课程名称:《证券投资学》学生姓名:班级学号:任课教师:论文评分: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姓名:XXX 学号:xxxxxx【摘要】:中国证券市场是一个迅速发展的,新兴的,不成熟的市场,随着证券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将逐步发展成为规范化、市场化、国际化较为成熟的证券市场,但是还存在功能错位,监督乏力等诸多问题。

本文将从我国证券市场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出发,分析我国证券市场目前主要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字】: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对策,监管1.证券市场的概念以及其发展背景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等各种有价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

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的分配了社会资源,支持和推动了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具有投机性强,风险性高的特点,其发展状况关系到经济的全局和社会的稳定,我国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标志着我国经济运行机制已由过去单一依靠货币市场经济体系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证券市场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经济体制变革的进程,集中体现了传统体制改革的困难和整个经济运行中的矛盾。

目前的情况是,探索有效的发展道路已成为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找到战略性的发展思路。

但我国证券市场仍处于发展阶段,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2.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问题入市和退市难(1)证券发行核准制形成了较高的准入门槛我国目前对证券的发行实行核准制,以前的审批制有了较大进步。

所谓核准制,是指证券发行审核机关对证券发行申请只作形式审查,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应予以登记核准的发行审核制度,而审批制,不仅要求发行人公开发行申请文件,文件格式符合法律,证券管理机构的规定,并对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发行人的资信,营业状况,发展前景,所发行的证券的数量,价格等进行实质审查。

证券投资方面的毕业论文范文

证券投资方面的毕业论文范文

证券投资方面的毕业论文范文经历了多年的探索,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证券投资来作为一种理财方式,我国证券市场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证券投资毕业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证券投资毕业论文篇1浅析证券公司互联网金融发展金融实际上就是一种价值流通。

价值流通的形式多种多样,从早期的物物交换的形式到后来出现的货币和物品交换的转变,使得价值的流通变得更加受到重视。

而伴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迅猛来袭,不仅冲击到世界各地,各行各业,也使得价值流通的速度有了明显提升。

金融交易的频繁度,间接地反映了一个行业或地区的繁荣程度。

传统上的金融更多是一种以货币为主的流通形式,而现代金融则是一种以资本为主要形式的发展过程。

对于证券这种虚拟形式的交易资本更符合互联网形式下的经济发展方向。

金融的发展离不开整体经济形式的大背景,而整体经济形势也不可缺少金融业对其的推动作用。

一、证券公司的本质含义(一)证券公司的形式和内容证券公司是依据我国法律法规设定的,并由国务院相关管理机构审查批准从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公司。

目前我国证券公司主要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是指由委托人委托证券公司代为买办证券,并从中收取相应手续费的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作为代理人须严格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代为买卖证券,但是代理人本身并不承受风险,风险主要由客户承担。

综合类证券公司既可以进行经纪业务又可以从事证券自营业务,但国家对于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和管理人员有着严格的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5亿元人民币,同时从事相关管理和运营的人员要具有从业资格。

这些证券公司的多种形式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清市场走向,在不断发展的经济态势和互联网技术背景下更好的以公司自身为出发点找到适合的发展方向。

(二)资本证券的主要划分类型和特点证券的类型多种多样,有商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之分。

但是,证券公司所需要重点关注的是资本证券这种有价证券。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现在我们国家证券发⾏实施的是发⾏审批制,我国有望在今年正式实施注册制,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的知识,欢迎⼤家阅读!证券发⾏审核制度是各国对证券发⾏实⾏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之⼀,是证券进⼊市场的第⼀个也是最重要的门槛,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利⽤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的有关申报资料进⾏审查的制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证券审核在我国经历了⼏个阶段的发展,证券发⾏制度的改⾰逐渐成为证券市场制度建设的重中之重。

审核原则编辑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即三公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证券法》。

贯穿于证券发⾏、交易、管理以及证券监管⽴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证券发⾏审核作为对企业的证券发⾏⾏为所进⾏的监管,同样也要遵循这三条基本的法律原则。

(⼀)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基本原则,也是证券发⾏审核的原则。

包括两个⽅⾯:(1)证券发⾏⼈向公众披露有关信息资料,即证券发⾏⼈应及时、真实、充分和完整地向社会公开能够影响投资者决定的⼀切信息资料;(2)监管者的监管标准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布。

证券发⾏⼈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信息公开原则的基础。

坚持公开原则最典型的当属于美国。

美国对证券发⾏实⾏注册制,其基本的理念是信息公开主义,这是美国1933年《证券法》确⽴的基本原则。

该法规定,初次公开发⾏的公司必须登记注册,并使⽤招股说明书。

在实⾏证券发⾏核准制的国家,监管机构虽然对证券发⾏⼈进⾏实质审查,但同样也重视信息公开原则,只不过是在信息公开之外⼜加上⼀道政府审核的关⼝,形成对投资者利益的双重保险。

(⼆)公平原则公平有不同的内涵,在证券法律中,公平的价值判断标准是应该向投资者倾斜。

这是因为在投资者和证券发⾏⼈这进⾏交易的双⽅,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由于发⾏在占有信息、财⼒、⼈⼒等其他资源⽅⾯具有⽐投资者尤其是中⼩投资者更多的优势,因此这两者的交易地位或交易能⼒是不平等的,正是这种不平等的存在,所以才⼜必要运⽤公平原则,来平衡发⾏⼈与投资者之间的差距。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证券发行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实现资本扩张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证券发行的定义、历史沿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证券发行的定义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等证券的行为。

证券发行可以分为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形式。

三、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历史沿革1. 初创阶段(1978-1990年):改革开放初期,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发行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198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的正式形成。

2. 规范发展阶段(1991-2004年):为规范证券发行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证券发行管理制度。

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了证券发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1998年,中国证监会成立,负责监管证券市场,包括证券发行。

3. 修订完善阶段(2005年至今):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证券发行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2005年,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对证券发行进行了全面规范。

此后,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

四、我国证券发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发行主体资格:发行主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稳定的经营状况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发行方式:证券发行可以采取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公开发行包括上网定价发行、竞价发行、配售发行等;非公开发行包括定向增发、协议转让等。

3. 发行程序:证券发行应当遵循以下程序:(1)发行人编制发行说明书、招股说明书等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2)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3)发行人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发行文件,并向投资者披露;(4)发行人确定发行价格,进行发行;(5)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当及时公告发行结果,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浅论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发表时间:2019-06-10T15:04:46.500Z 来源:《知识-力量》2019年8月27期作者:周玉霞[导读] 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三种审核制度,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一、前言:理解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三种模式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对发行人利用证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的有关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的制度。

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三种审核制度,分别是: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

(一)审批制是一种二级核准制度,拟发行公司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要经过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向所属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发行股票申请,经证券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同意转报证券监管机构核准发行额度后,可提出上市申请,经审核、复审,由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方可发行,我国在1990年至2000年股票发行采取审批制。

这种制度的计划色彩浓厚,虽然在证券市场发展的初期这种模式是一种相对安全的模式,但是也容易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核准制将在下文具体论述。

(三)注册制是证券发行申请人依法将与证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公开,制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机构审查,主管机构只负责审查发行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由市场决定是否发行证券,而审核机构只对注册的文件等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不进行实质上的审查。

二、正文:我国现行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一)对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理解我国现行的证券发行制度是核准制。

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不仅要充分公开企业的真实情况,而且必须符合有关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必要条件,证券监管机构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股票发行申请。

(二)我国现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利弊分析利:1、核准制不仅要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而且要进行实质上的审查,这样可以将一些不好的企业排除在证券市场外,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安全与稳定,间接的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2、核准制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有利于保证投资者的知情权,使他们能够及时的获得相关的知识;3、核准制有国家宏观调控的介入,能够更好的实现有效的资源配置。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变革有哪些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变革有哪些

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变⾰有哪些我国证券发⾏审核制度经过了由⾏政审批制、核准通道制、保荐⼈制度的历史过程。

证券市场建⽴之初,主要实⾏⾏政审批制,《证券法》公布后实⾏核准通道制,2004年初起正式启动了保荐⼈制度。

在⾏政审批制度(即额度审批制)下,证券发⾏完全由⾏政机关对证券发⾏进⾏审批。

审批程序分为三个阶段:⼀是额度分配,是指由证券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总体布局和产业政策,确定每年总的发⾏规模。

并将此总额度分配给各省市及各部委,再由其将额度分配给其所属的企业。

⼆是进⾏预选,即在发⾏额度或家数确定后,由地⽅政府或各部委根据企业的申请,初步确定若⼲企业作为预选企业,供“证监会”审核。

三是批准发⾏,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阶段。

初审,是由证监会发⾏部⼯作⼈员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荐的发⾏⼈进⾏初步审查;复审,由证监会设⽴的证券发⾏审核委员会进⾏。

这⼀审批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计划经济⽅式,⼆是⾏政化操作,三是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不够,极易形成“暗箱操作”。

其后实⾏的核准通道制,是实施《证券法》后的核准制,这次改⾰内容主要有:⼀是取消发⾏额度,实⾏“成熟⼀个推荐⼀个”;⼆是坚持先改制后发⾏,挂牌运⾏⼀年后,才能申请发⾏股票;三是改政府审批为券商推荐,发⾏⼈申请经省级⼈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再由各部门及各地⽅政府向证券主管部门报批,⽽改由主承销商推荐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由证监会核准。

但这种制度也不理想,主要弊病有:第⼀,由于股票供需不平衡,实⾏通道制,就是券商在向证监会申报时,分配⼀定的通道,有⼏个通道,⼀次最多送⼏个企业。

它在约束企业的融资冲动⽅⾯起了⼀定作⽤,但不利于同⾏业竞争。

第⼆,同在上市推荐制度下,券商的主要责任存在于上市推荐活动中,且没有担保责任,⽽职责期限也仅限于公司上市之前,公司上市后职责则终⽌。

证券商如果帮发⾏公司作假,法律风险很⼩。

第三,这种留有计划经济基础痕迹的核准通道制度,在中国加⼊世界贸易组织后的证券业开放形势⾯前,必须加紧改⾰。

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

---------------------------------------------------------------范文最新推荐------------------------------------------------------证券监管体系研究论文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证券监管改革“三法”方面的建议等进行讲述,包括了证券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承载过重、自律监管缺乏层次,监管独立性刚性和主动性不足、立法方面、执法方面、司法层面的对策建议、改革诉讼体制,在证券违法领域引人集团诉讼和公益诉讼制度等,具体资料请见:论文关键词:证券业证券业违规监管改革论文摘要:随着时代的发展,证券业已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部分,国家证券业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

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国家对证券业十分的重视,对其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都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进行完善,英国,日本等都有过大爆炸式的改革。

我国证券业也经过近十几年的快速发展,已发生了质的飞跃。

但由于我国证券公司特殊的生成机制以及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国内证券公司在治理结构建设上并没有取得同步发展,存在诸多问题。

所以证券监管问题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1我国证券监管存在的问题1.1证券监管机构行政监管承载过重通过以上存在的违规现象不难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混乱程度,其监管的重要性就不言而喻了,由于行政监管承载过重,不堪重负,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

在缺乏必要权力制约机制(如议会审查和司法审查)的状况下,证监会监管的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张,包括行业准入、业务审批、发行审查、上市监管、违法查究、风险处置、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

证监会还享有相当独立的立法权和规则制定权,并监1 / 4督和指导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制定。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承担着市场发展、平抑股市、“救市托市”等特殊职责。

正因为行政权力对证券市场的全面干预,不仅使上市公司成为中国最为稀缺的资源,也造就了现有的股市文化及种种负面的股市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1)论文摘要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筹集资金和调整股权结构为目的做成证券并交付相对人的法律行为。

各国对证券发行的审核制度主要有两种做法:注册制和核准制,我国《证券法》确立的是核准制。

核准制是我国证券市场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带有相当的行政色彩,在提高发行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存在问题。

鉴于此,本文拟从注册制和核准制两种模式的基本理念及优点与不足作为分析的切入点,总结分析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改革的方向及完善优化提出建议,以期对我国证券发行监管制度的发展有所裨益。

关键词证券发行核准制注册制证券发行作为发行人的一项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但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自由的,证券发行不具有任意性,因为证券发行人与投资者两类市场主体之间往往经济实力强弱十分悬殊,在交易过程中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主体,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良好秩序,国家以社会本位出发,制定法律,建立相关行政机构,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管手段,以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有序,将证券发行的法律监管列为证券监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证券发行的准入制度,此即为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所谓证券发行审核制度是一国证券监管机构对于证券发行活动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总称。

由于各国证券管理体制以及监管机构理念不同,根据发行人是否受实质条件的限制,证券监管机构对发行申请的审查原则与方式,以及发行申请生效的确定原则,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可分为两种:注册制和核准制,以下分述之。

一、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注册制(一)注册制的含义注册制,又称申报制,登记制,公开主义或形式主义,是指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应当而且只需依法全面,准确地将投资者作出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资料予以充分完全地披露,向证券监管机构申报;证券监管机构不负有实质审查义务,不对证券自身的价值做出任何判断,而仅审查信息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发行人公开和申报有关信息材料后,证券监管机构未提出补充或修订意见或未以停止命令阻止注册生效者,即视为已依法注册,发行人即可发行证券。

(二)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注册制的代表是美国和日本等资本市场比较发达的国家。

其制度基础是高度发达的自治自律的市场经济,其理论基础是,证券监管制度中的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最为有效的手段之一,监管机构只能对其是否符合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做出判断,而对于发行人的政权是否具有投资价值等实质性问题,应由投资者自行判断。

证券发行只受信息公开制度的约束,投资者依据公开的信息做出选择,风险自负,在尽量减少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的前提下,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但如果发行人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注册制度,投资者有权要求发行人承担法律责任。

注册制的市场化程度较高,像商品市场一样,只要将产品信息真实全面的公开,至于产品能否卖出去,以什么样的价格卖出去,完全由市场需求决定。

(三)对注册制的评价注册制的优点主要是:1.简化审核程序,减轻主管机关的负担,提高工作效率;2.节省募捐资金时间,有利于具有发展潜力和风险性的通过证券市场及时募集到所需资金,获取发展机会;3促使投资者提高投资判断力,提高市场整体水平,减少对政府的依赖;4.充分体现证券市场所要求的公开原则、公正原则、公平原则。

但注册制也有弊端:1.注册制强调的是信息的真实性,过分的依赖公开信息披露制度也会使该制度建立的初衷受到破坏;2.由于注册制建立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这一理论假设投资者能自由获取有关证券的信息,并自主决定投资,这不能实现对投资者利益的充分保护;3.发行手续简便使得证券监管机构可能放任一些质量较差的也进入证券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威胁证券市场的安全。

二、证券发行审核制度中的核准制(一)核准制的含义核准制,又称实质审查主义或实质管理原则,是指发行人不仅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将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需要重要信息予以充分披露,而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条件,证券发行人只有在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才能发行证券;证券监管机构不仅审查发行人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实质性审查,发行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否则发行申请将被否决。

(二)证券发行核准制的制度基础和理论基础核准制的代表是欧洲大陆多数国家,美国部分州,我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采取此种审核制度。

核准制以实质管理原则作为理论基础,是国家干预在证券监管的集中体现,国家希望通过政府设置的特定机构加强对证券市场入口的把关,以法定的条件衡量和审查发行人是否具备发行证券的资格,只要具备了这些条件,申请人均可发行证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排除行为者的行为自由,排除公众投资者的自由选择权,以制度上的硬性约束,寻求法律上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安全。

机关法律经常通过严格的规则和固定的程序阻碍经济活动,但是其基本上是对经济活动提供了可预见性的保障措施,以精微的形式保证合理的预算。

因此,核准制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将质量差的公司排除在证券公开发行之外。

实践上,新兴市场在证券发行上市监管方面往往倾向于采取核准制,其主要意图是:通过政府干预的加强,运用实质性的管理增强证券市场的进入限制,弥补相对薄弱的法律环境和投资者素质有待提高等因素所产生的监管不足,因为注册制的强制性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和事后对发行欺诈的严厉处罚不足以规范新兴的证券市场,而政府培育证券市场的强烈意识要求政府不仅是证券市场的“监管者”,同时又是“监护者”,力求通过事前干预,将质量差的公司拒于证券市场之外,以降低证券市场的整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三)对核准制的评价核准制的主要优点是:1.对拟发行的证券进行实质上和形式上的双重审查,获准发行的证券投资价值有一定的保障;2.有利于防止不良证券进入市场,损害投资者利益;3.提高证券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保持证券市场的较高品质信用,从而稳定证券市场秩序。

对于新兴市场而言,核准制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为新兴市场往往存在机制不完善,中介机构发育不成熟等问题,通过政府对证券市场的实质控制管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证券市场的动荡,更有力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但核准制也非尽善尽美,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1.主管机关负荷过重,在证券发行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可能导致证券质量存在问题;2.容易造成投资者对监管机构形成依赖心理,不利于培养成熟的投资人群;3.不利于发展新兴事业,具有潜力和风险性较高的公司可能因一时不具备较高的发行条件而被排斥在外;4.以牺牲证券市场的效率为代价,证券市场是为了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而产生,其重要衡量标准是效率,而实质性审查可能旷日持久,影响市场的运作效率。

三、我国的证券发行核准制度(一)对我国现行证券发行核准制度的评价注册制和核准制虽各有利弊,但在体现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以及效率性方面,注册制更有优势。

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应采取何种制度,在《证券法》制定的过程中就被广泛关注,注册制、核准制、注册制与核准制相结合、审批核准制等不同的观点都有其支持者,一个国家(地区)采取何种发行审核制度,既受到当地资本市场发展水平的制约,又与本地的经济体制及其遵循的经济思想有关,从本质上说是国家管理经济,调控市场,贯彻国家货币金融政策的重要手段。

必须承认的是,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尚不完善,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下,国家加大宏观调控的力度,实行核准制实为明智之举,加之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律,财力,会计,资产评估制度尚未成熟,投资者对审核机构的审核结果报有较强的依赖心理等因素使得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难以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因此,《证券法》规定我国采取核准制是符合我国当前以至今后一段时间内我国经济发展尤其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实际的。

但随着中国股市的规模发展和日益成熟,尤其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在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大背景下,面对国际证券市场的强力竞争,核准制这种效率低下,不利于市场资源有效合理配置的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从长远来看,证券发行核准制“从本质上和严格性上来说是审批制到注册制的一个过渡性选择”(二)对我国证券发行审核制度的改革建议综上所述,中国作为一个新兴加转轨的国家,必须采取以下具体措施,大力加强市场环境的基础性建设。

第一,建立健全证券发行市场的民事赔偿制度。

近几年来,频繁发生于我国的各类上市公司造假案,导致大批中小投资者深受其害,证券发行市场民事赔偿制度应是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最有效的法律手段。

鉴于此,应尽快建立以下制度:a.建立证券发行公司和证券服务机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相关经济主体风险保证金制度,赔偿和补偿基金制度;b.建立相关经济主体的董事,监事和高层管理人员的责任保险制度和忠诚保险制度;c.建立行政罚款回拨制度,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的原则。

第二,修订证券发行审核委员会和证监会的相关责任规则:1.为了体现证监会对发审委委员聘任的严肃性,科学性以及保证发身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的独立性,建议将其解聘条件修改为: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需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或本人提出辞职申请,否则发审委委员在聘期内不得被解职。

2.加大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力度,并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

3.我国当前核准制下的民事责任之规定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的连带责任,证监会不需要负任何民事责任,仅规定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这样的规定,导致证监会的权力与责任不相称,笔者建议,应建立证监会因工作失误致使不良证券发行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制度。

4.开展投资者教育,不断提高投资者的素质。

为了防止投资者产生对政府和准得过分依赖心理,证监会各个派出机构应当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指导辖区内的证券公司积极开展教育工作,通过必要的法律手段和宣传媒介告知公众,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核制保证申请者申请时符合法定发行条件,发行权的授予,并不意味着审核机构担保证券投资风险,另外,也应注意对广大投资者普及证券市场基本知识,宣传证券市场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进行正确的投资理念教育,帮助投资者明确认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等。

参考文献: 杨志华.证券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程合红.从证券市场出现的问题透视证券发行监管制度.法制日报.20XX年10月28日. 范健,王建文.证券法.法律出版社.20XX年版. 郭俊秀,蒋进.证券法.厦门大学出版社.20XX年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