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宣传教育系列之三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保密宣传教育系列之三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互联网计算机
1、不限制使用普通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 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2、不能使用涉密专用U盘和公安信息网专用 U盘;
3、使用互联网信息单向导入专用U盘从互联 网计算机向公安信息网计算机单向传递数 据。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涉密计算机
0101010000 0111110100 1000111111
公安信息网专用U盘违规接 入互联网计算机将向保密 监控中心报警。
涉密专用U盘违规接入公安 信息网计算机、互联网计算 机将向保密监控中心报警。
五、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 作时,应当由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请其 他人员修理时,使用人应在现场监督,防止数 据被复制。需要送外单位维修的,应送保密部 门定点的涉密设备维修单位修理,并安排人员 在维修现场监督维修。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涉密计算机
1、只能使用涉密计算机专用移动存储介 质;
2、涉密计算机不能使用普通的U盘、移动硬 盘、存储卡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3、涉密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机上不 能使用,同时向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监 控中心报警。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公安信息网计算机
1、只能使用公安信息网专用U盘和互联网信息单 向导入专用U盘。不能使用普通U盘、移动硬盘、 存储卡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2、可以使用经授权和保密处理的普通优盘代替公 安信息网专用U盘,但其安全防护强度不如公安信 息网专用U盘。 3、只能使用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将互联网信息单向 导入公安网,不得使用具有双向传输功能的移动 存储介质。
六、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
结束语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依据《保守国家秘密工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保密管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使用或管理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保密需要与科学合理、安全高效相结合的原则,并且要与日常工作密切结合,务必确保信息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管理第四条涉密计算机的购置、接入、使用和保管都必须得到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批准。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置、使用涉密计算机。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必须按照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采取相应的物理、网络和操作安全措施,防止非法存取和使用。
第六条涉密计算机的系统管理和维护必须由专门人员负责。
相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涉密计算机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
第七条对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要进行分类处理,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定密、知悉、发布、使用、保管。
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经过安全审核,确保存储介质内的信息安全后方可移动。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遗失、损坏或故障时,必须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丢失或被篡改。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报废必须经过保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按照保密行政管理机关的要求,彻底清除涉密信息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移动存储介质管理第十一条所有涉密信息必须存储在经过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上,所有未经加密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存储含有涉密信息的文件。
第十二条对于含有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必须进行信息密级标识,并严格遵循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进行存储和使用。
第十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条件检查和保密培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加密设备必须及时淘汰或更换。
第十四条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人员必须对存储介质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存储介质领用、归还、移动轨迹等,确保其使用情况的可追溯性。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相关国家保密法规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 密法实施条例》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 》
《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管理 办法》
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01
02
03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技术要求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管理规范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系统分级保护测评指南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维护和销毁要求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延长 其使用寿命。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销毁时,必须彻底清除其中的数据 和信息,确保数据无法被恢复。
对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销毁 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05
违规行为处理和责任追究
对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认定为违规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涉密等级和保密规定进行处理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涉密存储介质等。
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对于违规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行为,将根据其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处理, 可能的处理方式包括警告、罚款、通报批评等。
对责任人的追究和处罚
直接责任人
使用范围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仅限于涉密计算机及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不得在非涉密计算机及非涉 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则无此限制。
管理要求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需进行统一登记、编号、标识和管理,并严格控制使用范围;非涉密移 动存储介质则无此类要求。
03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标识和管理
严格控制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发放和使用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制度非常重要,尤其在当今信息化时代,这些设备成为了重要的信息处理和存储工具。
为了保护机构的敏感信息和数据安全,制定和执行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制度的目的二、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机构的所有员工、承包商和临时工,以及所有被授权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
三、基本原则1.责任制:各级管理人员都要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工作负有责任,并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2.需求分析:对各部门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进行分类和分级,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
3.访问控制:对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进行访问控制,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使用。
4.密码保护:要求所有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使用强密码进行保护,并定期更改密码。
5.数据备份: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定期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设备丢失报告: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及时进行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
四、具体措施1.授权管理:所有使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人员必须经过授权,严禁未经授权的使用。
2.物理保护: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要求在使用过程中保持随身携带,并在离开工作场所时妥善保管。
3.加密技术:对于存储在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敏感信息和数据,要求使用加密技术进行保护。
4.访问控制: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访问,要求进行授权认证,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
5.数据备份:对于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上的重要数据,要求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
6.丢失报告和处理:对于丢失的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7.网络安全防护:要求便携式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在网络环境中使用时,要遵循网络安全规范,使用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等工具进行保护。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提升信息安全保密能力,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使用、管理和维护移动存储介质的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移动存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U盘、移动硬盘、光盘、磁盘、以及其他便携式存储设备。
第四条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相关标准规范,确保信息资产受到有效保护。
第五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需要全员参与,依托科学技术和有效的管理措施,加强保密意识培训,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二章保密管理第六条移动存储介质的采购应当与安全审查审批手续、密级管理等相关规定相互配合,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第七条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应当按照所属单位的保密要求和制度规定,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外传或私自使用。
第八条移动存储介质的存储和传输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防止遗失和泄密。
对于该介质中存放的重要数据和信息应按密级要求进行加密处理。
第九条移动存储介质的报废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处理,严格遵守报废程序,确保数据彻底销毁,杜绝泄密安全隐患。
第十条对于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及使用记录应当进行全程跟踪,并确保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三章保密意识和责任第十一条全体相关人员应当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管理制度和规定,加强保密管理专业知识学习和培训。
第十二条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依法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护和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三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风险评估,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
第十四条相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保密管理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安全保密制度,有效维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保障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检查相关部门和人员是否履行了保密管理制度。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存储介质已成为了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由于其便携性和易丢失的特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各机构和企业必须制定相应的保密管理规定。
本文将针对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分析其重要性和具体措施,并提出一套高效的保密管理规定。
一、保密管理的重要性移动存储介质的泄密可能导致重大损失和风险,因此保密管理至关重要。
首先,大量的敏感信息存储在移动介质上,如客户数据、财务报表、研发成果等。
如果这些信息落入他人之手,将给机构和企业带来巨大损失,甚至可能导致业务崩溃。
其次,泄露机密信息还可能导致商业竞争对手的优势,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最后,对于政府机关和军事部门来说,泄密不仅可能导致国家安全问题,还可能对国家形象和国际关系产生不可挽回的影响。
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措施为了保护移动存储介质中的机密信息,机构和企业应该采取以下几项管理措施:1. 分级管理:对于机构和企业的信息,应该进行适当的分级管理。
不同级别的信息应该存储在不同安全等级的存储介质中。
同时,对于绝密信息,应该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如使用加密介质、采用密码保护等。
2. 访问控制: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使用和访问移动存储介质中的信息。
对于各级人员来说,应该有相应的权限控制,确保信息的安全。
此外,需要定期审查权限的分配,以确保权限的适时撤销和调整。
3. 加密措施:移动存储介质上的机密信息应该进行加密处理。
只有掌握密钥的人员才能解密获取信息,以防止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被黑客获取。
此外,密钥的管理也需要加强,避免密钥丢失或被泄露。
4. 信息备份:及时备份存储介质中的重要信息,以防介质损坏或丢失导致信息无法恢复。
备份的介质应该存储在安全可靠的地方,避免丢失或被非法获取。
5. 员工宣教:将保密政策和管理措施向员工进行宣教,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三篇篇一: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统一编号、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各单位、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
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院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
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政务内网。
第六条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
绝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绝密级信息,机密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秘密级信息时,应按最高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秘密级的需经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机密级以上的需经院分管领导批准,报院办公室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
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院保密办。
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包括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及存储介质的安全。
第三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以安全为核心,依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做到保密制度科学、制度法规健全、制度运行有效。
第四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循透明、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管理活动的可追溯性和监督的合法性。
第五条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术要求。
第六条国家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信息管理和安全保护体系,强化保密意识,加强保密培训,提高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水平。
第七条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第八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以保密需求为基础,以信息系统工程为依托,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应当包括硬件安全、软件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十条涉密计算机的硬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选择和采购,应当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实施细则。
(二)设备安装和调试,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三)设备上岗运行,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
(四)设备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检测和清洁,并及时修理和更新。
第十一条涉密计算机的软件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软件选择和采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且具有合法使用许可。
(二)软件安装和配置,应当依据国家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
(三)软件应用和操作,应当按照制定的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卸载。
(四)软件更新和升级,应当及时更新相关补丁和版本。
第十二条涉密计算机的网络安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网络布线和设备配置,应当按照国家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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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涉密移动硬盘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不能随意让他人使用、 保管或办理寄运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要专人使用。随意让他 人使用、保管或办理寄 运是严重违反涉密载体 保密管理规定的行为, 极有可能造成国家秘密 载体失控。
小王,把你这个U盘 借我用一下吧
涉密计算机
0101010000 0111110100 1000111111
0101010000 0111110100 1000111111
公安信息网 计算机
互联网计算机
公安信息网 计算机
0101010000 0111110100 1000111111
互联网计算机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报警: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涉密计算机
1、只能使用涉密计算机专用移动存储介 质;
2、涉密计算机不能使用普通的U盘、移动硬 盘、存储卡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3、涉密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在非涉密机上不 能使用,同时向公安信息网和互联网监 控中心报警。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公安信息网计算机
1、只能使用公安信息网专用U盘和互联网信息单 向导入专用U盘。不能使用普通U盘、移动硬盘、 存储卡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2、可以使用经授权和保密处理的普通优盘代替公 安信息网专用U盘,但其安全防护强度不如公安信 息网专用U盘。 3、只能使用专用移动存储介质将互联网信息单向 导入公安网,不得使用具有双向传输功能的移动 存储介质。
移动介质明标识,规范制度严管理!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 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高密级的存储介质不得 在低密级系统上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 非涉密计算机上使用。
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 之间交叉使用,极有可能使涉密计算机被植入间 谍窃密程序或感染计算机病毒。
这是那份密件,我已 经修改好了,拷给你 吧。
天哪!不能使用私 人U盘存储涉密信
息
照保密规定的要求进行
管理。同时,私人移动
存储介质往往连接过互
联网,存在很大的泄密
隐患和安全风险。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外出途中妥善保管好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做到“盘不离身”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本单位内涉密计算 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外出,须报单位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
对不起!这是涉密U 盘,不能借给你。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于加强新技术产品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
严禁将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软盘、光盘、优盘、移动 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 严格限制从互联网将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 统。如确因工作需要,需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从互联 网将所需数据拷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信息系统,应采取有 效的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严防被植入恶意代码程序 ,导致国家秘密信息被窃取。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购置、 统一编号、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 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指定专人使用、保 管,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按其所涉及的秘密等 级粘贴保密工作部门统一制作的密级标识,不能 与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相混用。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公安信息网专用U盘违规接 入互联网计算机将向保密 监控中心报警。
涉密专用U盘违规接入公安 信息网计算机、互联网计算 机将向保密监控中心报警。
五、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 作时,应当由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请其 他人员修理时,使用人应在现场监督,防止数 据被复制。需要送外单位维修的,应送保密部 门定点的涉密设备维修单位修理,并安排人员 在维修现场监督维修。
三、移001 010111011
涉密计算机
互联网
001101010 101010001 010111011
三、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私人移动存储介质或非涉密存储介质不能 用于存储国家秘密信息
私人移动存储介质 属于私有财产,无法按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主要是指用于记录、存储、 拷贝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 质。
一、移动存储介质的特点
移动存储设备的特点:
容量大 使用简单,即插即用 存取速度快 体积小,携带方便
二、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隐患
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隐患:
存储内容很容易被复制。 由于使用者缺乏保密知识技能或疏忽大意,可能 导致在使用移动存储介质的过程中泄露其中内容。 移动存储设备失窃。存有涉密信息的磁盘等载体 被盗,由于各种存贮设备存贮量大,丢失后造成的 后果会非常严重。 删除文件或格式化处理后,残留信息仍可通过技 术手段恢复。 磁介质管理不规范。
XX大队保密宣传教育系列之三
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
内容大纲
移动存储介质的特点 移动存储介质的安全隐患 移动存储介质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管理措施 移动存储介质的维修 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
一、移动存储介质的特点
移动存储介质主要是指用于记录、存储、拷贝 信息的移动硬盘、软盘、磁带、光盘、优盘、存储 卡等磁、光及半导体介质载体。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涉密专用U盘
只限在涉密计算 机上使用,违规 接入公安网计算 机、互联网计算 机将向监控中心 报警。
公安信息网 专用U盘
只能在公安信息 网使用,不能在 涉密计算机和互 联网计算机上使 用,违规接入互 联网计算机将向 监控中心报警。
互联网信息单向 导入专用U盘
可以将资料从互 联网计算机单向 导入到公安信息 网计算机中。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互联网计算机
1、不限制使用普通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 等USB移动存储介质;
2、不能使用涉密专用U盘和公安信息网专用 U盘;
3、使用互联网信息单向导入专用U盘从互联 网计算机向公安信息网计算机单向传递数 据。
四、公安系统移动存储介质控制措施
涉密计算机
0101010000 0111110100 10001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