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国监督检查官的培养与管理

合集下载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履行经1995年修正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準国际公约》(以下简称stcw78/95公约),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的主管机关。

经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是依据本规则的规定对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实施质量监督、检查、评估和稽核的管理机关。

第四条开展船员教育和培训的机构必须建立质量体系,制定出包括质量方针的体系档案,使船员教育和培训工作在质量体系的连续控制之下进行,以达到既定的目标。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第五条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本规则的要求建立质量体系,并形成档案,作为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管理模式。

质量手册作为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质量体系的核心档案应涵盖质量体系程式并概述质量体系结构。

质量手册至少包括质量方针职责和许可权、教学计划、学员录取与管理、教学与管理人员、教学和培训装置、教学和训练的实施、质量记录控制、教学和训练的检查与评估、纠正和预防措施、档案与资料控制、内部稽核等基本要素。

第六条质量方针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明确其质量方针,包含质量目标和质量承诺。

质量方针要与培训机构的总体目标以及用人单位的期望和需要相吻合。

质量方针应被其所有员工和学员理解,并坚决贯彻执行。

第七条职责和许可权船员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合理有效的内部管理机构。

对所有从事管理、执行和验证影响教育和培训活动质量的工作人员,应明确其职责、许可权和相互关係,并予以贯彻和保持。

第八条教学计划教育和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化程式,保持教学汁划和大纲编写与开发的管理,以控制和验证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满足stcw78/95公约和主管机关有关适任标準等方面的要求。

教学计划和大纲的编制必须充分考虑教育手段、师资力量、教学装置条件等相关资源,以确保船员教育和培训的目标得以实现。

第二节港口国监督检查

第二节港口国监督检查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2.STCW公约 (2)缺陷 证书、配员、安全、污染、值班等 (3)缺陷处理——滞留 (4)监督程序标准 ① 按照STCW公约附则规定的标
准,对船员进行评估; ② 限于船上海员个人的适任标准,
和有关技能。
2019/10/28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3.国际载重线公约 监督项目: ① 船舶载重量的位置与证书相符; ② 载重量未超过证书所允许的限
特别和附加保安措施(前10 个)等。
2019/10/28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2.STCW公约 对船舶或船员进行证书、配员以
及保持公约的值班或保安标 准的能力进行监督。 (1)监督内容 ① 证书、配员情况 ② 发生海上事故等情况,明显 证据表明未保持值班及保安 标准时,应对船员评估。
2019/10/28
符合证明(DOC)副本; (3)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① 船长或船员熟悉与船舶安全
有关的主要操作程序; ② 缔约国可采取措施,确保按
公约要求调整至正常状态。
20OLAS公约: (4)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或ISPS规则,
出示有效证书; 缔约国政府要求船舶提供信息: ① 证书及签发机关; ② 船舶的保安等级; ③ 以前挂靠港口的保安等级、
度; ③ 船舶的船体或上层建筑以及有
关装置、设备没有实质性变动, 使之不危及出航。
2019/10/28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4.MARPOL公约 监督项目: ① 与之相关证书是否有效; ② 船上防污染设备是否满足公约
要求和排放标准; ③ 是否采取措施不对环境造成污
染; ④ 船长或船员是否熟悉主要的防
和软件的各个方面;

港口国检查

港口国检查

二、全世界港口国监督合作组织 目前,世界各主要地区都建立了港口国监督合 作组织,包括: (1)欧洲-北大西洋地区(Paris MOU-巴黎备忘 录),1982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 (2)亚太地区(Tokyo MOU-东京备忘录), 1993年12月1日签署,1994年4月1日起生效实施 (3)拉丁美洲地区(Acuerdo de Vina del Mar or Latin-America Agreement-拉丁美洲港口国协议), 1992年11月5日 ——Vina del Mar:智利维尼亚德马市 (4)加勒比海地区(Caribbean MOU-加勒比海 备忘录),1996年2月6日
• 现有的柴油机会变为 “新” 柴油机 – 2000年1月1
日之后进行“实质改装”: • 影响NOx释放的关键性构件换用原生产厂家新设计 的备件; • 影响NOx释放的关键性构件换用别的柴油机生产厂 家生产的备件。
关键性构件(NOx Engine Components): 燃烧室:缸套、活塞头、气缸盖; 燃油喷射系统:高压油泵柱塞偶件、油头(喷 嘴)、燃油凸轮、喷射压力; 进(扫)气系统:废气增压器、进(扫)气空气 冷却器(预加热器)、鼓风机; 设定:喷油定时、排气定时、压缩比。
替代措施: 通过配备1台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措施,作 为柴油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件,来满足第13(3) 条和NOx技术规则的规定。
• 柴油机的技术案卷(Technical File)-“新”柴油

1、影响NOx释放的构件、调整和操作数值的确定 ; 2、影响NOx释放的构件、调整和操作数值的可调整 范围的确定 3、有关柴油机的性能参数包括其额定转速和额定功 率的全部记录 ; 4、证明符合NOx释放限制的船上NOx核实程序; 5、关于NOx释放的试验报告副本1份(其母型机也 可); 6、柴油机簇/组的证书 (Member of an engine group or engine family); 7、备件/部件规格及标示码;当其在柴油机上使用时, 根据这些规格将使柴油机持续符合NOx释放标准。

第十二章港口国检查

第十二章港口国检查

Chapter 12 Procedures for Port State Control ( Resolution A. 787(19) ofIMO)Chapter 1 General1. PurposeThis document is intended to provide basic guidance on conduct of port State control inspections and afford consistency in the conduct of these inspections,the recognition of deficiencies of a ship,its equipment,or its crew,and the application of control procedures.2. ApplicationThe procedures apply to ships which come under the provisions of the followings:(1)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1974,as amended (SOLAS 74),(2)t 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1966 (Load Lines 66),(3)t 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1973 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to,as amended(MARPOL 73/78),(4)t 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Standards of Training,Certification and Watch-keeping for Seafarers,1978,as amended (STCW 78),and(5)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onnage Measurement of Ships,1969 (ITC 69),hereafter referred to as the applicable conventions.第12章港口国监督程序(IMO 787(19)决议A)第1章总则1.目的本文件目的是为进行港口国监督程序提供基本指南和提供进行这些检查的标准,船舶、船舶设备或船舶的船员缺陷的识别和监督检查程序的应用。

港口国监督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要点

港口国监督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检查要点

1 驾驶 室操作 .
驾 驶 员和 水 手要 熟 悉 有 关驾 驶 室航 行 值 班 的 要 求
作 规则 的相 关要 求 , 卸货前 准 备工作 以及必 要的 安全 装
和 责任 , 按规 定 记 载航 海 日志 、 要 车钟 记 录 本及 水 手 值
班 记录本 。海图和 航海 出版 物保持 最新 有效 。船 舶要 保
2 船舶应配备与本船有关 的 S MS文件及符合 S AS OL 7 公约 V2 4 /0要求 的航 海出版 物并保持最 新有效 。 3 船 舶应 配备 该 船 及其 设备 的 图 纸 及 运行 必需 的 技术 和操 作 资料 。
4 委 托 管 理 或 光 租 的 船 舶 应 配 备 委 托 管 理 协 议 或 .
人 员要熟 悉 引水 员登 离船 的安全 操作 要求。建 议船舶建
立船 长与 引水 员资料 交接记 录。
2 机舱 操作 .
() 3 求生 专 业训 练 合格 证 书 ;4 海上 急 救 专业 训 练 合 格 () 证书; ) ( 雷达 观 测专 2 1i 5 , J练合格 证 书 ; ) I ( 雷达 模 拟器 专 6
光租 合 同副 本及船 东 的正 式授 权文 件 副本 。 5 船 舶应配备法定 规范和规则 的记录本 , 包括 航海 日 志、 轮机 日志、 线电 日志 、 类记录簿和垃圾 记录簿等 。 无 油 6 船 舶应 配备 法定规范 和规则 对该船 型 所要 求 的手
《 适任 证 书》 《 员服 务 簿 》 《 MS培 训 证 书 》 、船 、S 。对 装有 原油 洗 舱设 备 及惰 - 体 设 备的 油船 船 长要 持有 《 陛气 洗舱 培 训 证 书》 《 、 惰性 气体 操 作证 书》 。 七 、 舶要 保持 有 效 的《 舶最低 安全 配 员证 书》 船 船 并

港口巡检管理制度

港口巡检管理制度

港口巡检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港口巡检管理工作,提高港口安全和运营效率,保障港口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港口巡检管理的组织机构1.港口巡检管理工作由港口管理部门负责,设立巡检管理岗位,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港口的巡检工作。

2.巡检管理岗位负责港口巡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记录。

3.港口巡检管理工作必须有定期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使巡检人员能够掌握新的技术和规章制度。

三、港口巡检管理的内容1.港口设施和设备的巡检巡检人员应按照港口设施和设备的巡检计划,对港口的码头、泊位、仓库、库区、物流设备等进行定期巡检。

对于发现的损坏、腐蚀、老化及其他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2.港口环境的巡检巡检人员应对港口的环境进行定期巡检,包括港口周边的水域、岸线、道路等,发现污染、垃圾堆积、设施损坏等情况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3.港口安全设施的巡检巡检人员应对港口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包括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安全标识等,确保其完好有效,对于发现的损坏或者失灵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四、巡检管理的程序1.制定巡检计划港口管理部门应根据港口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巡检计划,确定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和巡检区域。

2.分配巡检任务巡检管理岗位负责将巡检任务分配给巡检人员,明确巡检的内容和要求,并按照计划安排好巡检路线和时间。

3.执行巡检任务巡检人员应按照规定的计划和要求,认真执行巡检任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并作好记录。

4.整理和汇总巡检结果巡检管理岗位要对巡检人员上报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制定整改计划,并跟踪整改的进展情况。

五、巡检管理的监督与评估1.对巡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定期检查巡检人员的巡检记录,对巡检工作进行满意度调查。

2.对巡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督促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加强港口安全。

3.对巡检工作中表现优异的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督促和培训。

六、巡检管理的责任追究对于未按照计划进行巡检、漏检、误检、疏忽巡检等影响港口安全和管理的情况,应对责任人进行追究,给予相应的处罚。

港口国监督检查名词解释

港口国监督检查名词解释

港口国监督检查名词解释
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一个国家对外国船舶在其港口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在国际海事法和国际海事组织的框架下,港口国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港口内的航行安全、船舶登岸安全、环境保护以及正当经济竞争。

具体来说,港口国监督检查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船舶安全检查:对外国船舶的结构、设备、维护和操作程序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际安全标准和港口国的法规要求。

2.船员条件检查:检查船舶上的船员的合格证书、资质和工作条件,以确保船员具备适当的技能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3.船舶污染物排放检查:检查船舶是否遵守国际和国内的环境保护法规,特别是关于废水、废油和废气排放等方面的要求。

4.船舶货物操作和装载检查:检查船舶货物的装卸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货物是否遵守运输规定和国际公约。

5.船舶证书和文件检查:检查船舶的各种证书和文件,确保其合法有效,并符合国际和国内的规定要求。

港口国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障港口安全、航行安全、环境保护以及保护船员权益。

通过监督检查,港口国可以发现船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航行安全和港口环境保护。

此外,通过严格的监督检查,港口国还可以保护本国船舶运输市场的公平竞争,防止低质量和不合规的船舶进入本国港口。

港口国监督检查

港口国监督检查
污染程序。
2020/5/12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5.ILO47公约 不符合公约公约标准的控告或证据 6.其他公约和规则
① 避碰规则公约(COLREH72); ② 油污损害民事赔偿公约(CLC92); ③ 防污底系统公约(AFS2001)等; ④ 增加了船员的操作性检查的内容; ⑤ ISM Code 生效,增加了硬件和软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2.STCW公约 (2)缺陷 证书、配员、安全、污染、值班等 (3)缺陷处理——滞留 (4)监督程序标准 ① 按照STCW公约附则规定的标准,
对船员进行评估; ② 限于船上海员个人的适任标准,
和有关技能。
2020/5/12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3.国际载重线公约 监督项目: ① 船舶载重量的位置与证书相符; ② 载重量未超过证书所允许的限
我国加入的是东京备忘录,包括18个国家和地区。
2020/5/12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各缔约国对到港的外籍船舶实施有效PSC检查和监督 符合措施的主要依据:
SOLAS公约、STCW公约、MARPOL公约、ILO147公 约等。
1.SOLAS公约: ① 检验与证书; ②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③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④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件的各个方面;
2020/5/12
有关的主要操作程序; ② 缔约国可采取措施,确保按
公约要求调整至正常状态。
2020/5/12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1.SOLAS公约: (4)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是否符合公约要求或ISPS规则, 出示有效证书;
缔约国政府要求船舶提供信息: ① 证书及签发机关; ② 船舶的保安等级; ③ 以前挂靠港口的保安等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判 定分歧 的讨 论及各个港 口在港 口国监 督执法程序上 的统一 等 。
法 也保 障队伍成 员都有 充分 的工作实践 机会 , 从而从 具体 问题 展开 , 比如案 例分析 、 常见公约意见和 缺陷 对 根 本上促进 队伍 的可持续 发展 。
32 推广 检 查 站模 式 , 组 织上 保 障检 查 官 队伍 的 . 从
少的5 个局 合计检查 数量 的 3 . 。 4 2倍 一些 大港 口的检 查官, 每年检查 数量逾百 艘 , 而小港 口站 点全年总检查 数 量不超 过 1 0艘次 。检查 数量 的巨大 差异造 成检查
水 平 的差 距 。
20 O7 20 o8
2 3 20 9 2 19 2 4
5. 62 691 .
法这两类 执法 岗位 , 检查官往往 尚未完全 成熟 , 就从 港 于 明显与 队伍脱 节的检查 官 , 当进 行轮 岗 , 而保 障 适 从
口国监督 的专 业 执法 岗位 上走 到 综合 执 法 的 岗位 上 港 口国监督检查 官 队伍满 足 “ 三精 两关键” 要求 。

3 ・ 0
督 检查 官 的成 长则需 要更 长时 间。 职业生 涯发 展空 平等 方面 的考核 , 就 这样既可 以杜绝 “ 不在 岗” 持证 现象 ,
间来说 , 检查 官专 业技术 岗位 可 以走得 很远 。我 国 目 又可 以保障持证 检查官 的工 作积极性 和业务 学习 的主 前 的海事 管理模式 没有很好 地区分专业 执法和综 合执 动性 。对各 方面考核 优秀 的检查官 , 应该给予 奖励 ; 对
东京 备 忘 录 区 域
艘 艘
12 9 3 15 0 3
我 国
% 艘
41 51 45 5 4
份 初 始 检 查数 ,滞 留数 / 留 率/初 始 检 查数 /滞 留数 , 留 率, 滞 滞

44 6 53 5

1 _8 l1 1 .7 21
致港 口国监督在 把握船 舶适航 能力 、 别和处 理缺 陷 判 上存 在较 大差异 。 即使 是检查 同一艘 船舶 , 同检查 不
官得 出 的结论也 可能大 相径庭 。 由于对船 舶管 理和公
24 培 训 课 程 与 检 查 官 的要 求 存 在 一定 差 距 . 目前 , A类 、 检查 官培训采 取全 国统一 办班 的 B类
2o 09
2 l 3l6
13 6 3
5. 78
43 8 0
44 0
93 _8
数据 来 源:亚太地 区港 口国监督检 查年度报告 (0 7 2 0 ) 20- 09 。
收稿日期: 00 1— 2 1—2 2 2 作者简介:於晓川 ( 9 9 ) 17 一 ,男,工程 师,研 究方向为港 口国监督 。
2 我 国港 口国监督检 查 队伍存 在 的 问题
21 检 查 官水 平差 异 较 大 .
随着 港 口国监督检 查活 动在我 国的深入 开展 , 港 口国监督 检查官 队伍 的专 业素质 , 特别 是对公 约规则
理 解 的深度 和广度 不 断提升 。 是从 我 国港 口国监督 但
船舶艘数 保持在整个备 忘录 区域 总数 的 1 左 右 , 留 / 5 滞 船舶艘数 约 占整个 备忘 录区域 总数 的 1 , 留率大大 /滞 3 高于备 忘 录范围 的平 均水平 ( 见表 1 。我 国经 济的持 ) 续高速发展使 靠泊我 国各 港 口的外籍 船舶数量逐 渐增
问题 , 港 口国监督检 查 官队伍 的培 养和 管理提 出建议 : 对 进行制 度创新 , 让检查 官有足够 的职 业生
涯发展 空 间; 推广检 查站模 式 , 从组 织上保 障检查 官队伍 的成 长 ; 全港 口国监督检 查 官培训 、 健 交
流机 制 ; 一检 查 官形 象标 志。认 为只有从 上述 几方 面加 强管理 , 统 才能不 断提 升我 国港 口国监 督
识; 船长 、 轮机 长 出身的检查 官 , 具有 丰 富的船舶 管理 资 源 的浪 费 。在 目前 的船舶安 全检查 员制度 中, 检查 经验 , 悉船 舶设备 管理操 作 , 熟 实践 能力 强 , 劣势 在于 官的最 高级别是 高级检查 官 , 依次是 A类 检查 官 、 B类 其公 约法 规基础 知识薄 弱 , 知识 和能力局 限于 原专业 检查 官 和 c类 检查官 。 这些 专业 岗位 的评 级与 职称 和
莒 哩 第 3 第 期 21 月 3卷 5 0 年5 1
待熟悉轮机 部分的检查项 目后 , 再学 习驾驶 基础 ( ) 持检查官 队伍 的相对稳定 , 3保 促进检查 官队伍 课程 , 内部交 流 , 提升检查 官素质可持续发 展 的必 由之路 。 课程 。同时 , 是 英语 交流 能力 的训 练应该贯 穿港 口国监 例如, 澳大利 亚海事 安全局 从事港 口国监督 的检查 官 督检查 官培训 始终 。 仅 有三 四十名 , 队伍 非常稳定 。全 国范 围的不定点 执 鼓 励一线 检查 官开展经 常性 的业 务研讨 。 可针 对
检查 官队伍整体来 看 , 检查 官专业 水平 、 检查 资历在 区
域 间差异较 大 。
从 20 0 9年第 一届 全 国海 事技能 竞赛 的港 口国监 督项 目情况 看 , 一些东 南沿海大 港 口的选手在规 定时 间 内可查 出逾 4 项 缺陷 , 0 而另一些来 自小港 口的选手
查 出的缺 陷不足 1 。各地 区船舶进 出港 量 的不 均 0项 衡造 成检查 官每 年检查 数量 的 巨大 差异 。 以 2 0 0 8年 度为例 , 国共 检查船舶 4 4 艘 次 ,8 检查站平 均 全 5 5 4个
多, 这是支 持数据 的客 观方面 ; 国海 事部 门高度 重视 我
港 口国监督工 作 , 口国监督 检查官热爱 其事业 , 港 这是
支持数据 的主观 方面 。
表 1 2 0 -2 0 0 7 0 9年 我 国 港 口 国监 督 检 查 数 据

每站 9 5艘次 , 中上海 、 其 天津 、 宁波 、 广州 、 深圳等 5个 局 检查数 量 占全 国检查 总数 的 4 .%,是检查 数量最 21
范 围。
待 遇并没 有必然 的联 系 。 如何解决 检查官 专业技 术 的
船 舶 的技术 状况 、 全管理水平 、 安 船员 的能力水平 发 展与相 应待 遇增长 之间 的配套 问题 , 建设专 业稳 是

般 是客 观存在 的 , 检查官 主观认识 上 的差异 往往导 定的港 口国监督 执法 队伍 的关 键 因素 。

2 ・ 9
第3卷 第 期 2 1 月 3 5 0 年5 1
港 口国监 督 检查官资 历差别 比较 大 。 目前 , 国 去 。这对 其成 长很不利 。 我
港 口国监督 检查 官主要有 两种来 源 : 一是通 过公 务员
工 莒 哩
港 口国监 督 是一 项 综 合性 非 常强 的专 业执 法 工
基 层海事 处 , 不设专 门检 查机构 。集 中设立检 查站 的 训 中所 占比例较小 。 模式, 优化 了检查 资源 , 便检 查业务 的交流 探讨 , 方 使
检 查官能 够集 中精力 钻研业 务 , 有利于 检查官 检查水
3 港 口国监督检 查 官队伍 建设 建议
31 进行 制 度 创 新 , . 给予 检 查 官足 够 的职 业生 涯
I 易 一
第3卷 第 期 2 1 月 3 5 0 年5 1
港口国监督检查官的培养与管理
於 晓 I l
( 津海事局 船舶安 全检查站 , 津 天 天 30 5 ) 04 6
【 摘
要 】 为提 升港 口国监督检 查官的执 法水平 , 分析我 国港 口国监督检查 官队伍 中存 在的
招考 的大学 毕业生 ; 是具有 丰富航 海资历 的高级 船 作 。经过 工作 的锻 炼 , 口国监督 检查官 成为业 务骨 二 港
员 ( 长 、 机 长等 ) 船 轮 。大学毕 业生在 理论 知识上 占优 干 , 中一部 分人 自然 走上 领导 岗位 。一 流 的检 查官 其 势, 但是 缺少航 海经验 , 船舶设备 的操 作缺乏 直观认 离 开港 口国监督 的 岗位 , 某种程 度上说 是一种 人力 对 从
促 船舶提 升安全 水平 的机会 。
22 检 查 官 管 理模 式 不 统 一 .
面的检查 知识基础较好 , 也有很 浓解 和接受上需要 更 目前 , 属海事 局港 口国监督 的机 构设置 有两种 方面 的知识 , 直 模式: 一种是 将检查 业务集 中到 专 门设 置 的船 舶安全 多时 间 。检查 官 比较 感兴 趣 的经 典滞 留案 例 的分析 , 检查 站 , 设专 职检查 官 ; 另一种是将 检查 官分 散到各个 有关公 约及其 修正案 生效 的背景介 绍等 , 目前 的培 在
发 展 空 间 () 1建立 激励 机制 , 定检 查官 队伍 。 业执 法的 稳 专
平 的提升 和检查 队伍 梯 队建 设 。 有专 职人员 负责对公 约法规 的更新 进行追 踪 , 能够较 快地获 得最新 最权威 的资料 。 而在 基层海 事处 执法 大队从事 港 口国监督 的 检 查官 , 往兼职从 事其他多项 执法业务 , 往 与其他 执法
成 长
34 推 动 信 息 共享 平 台 建 设 .
当前 , 国内对公 约规范 的跟踪 和研 究多停 留在 自
推广船 舶安全 检查站 工作模 式 。“ 员集 中 , 人 独立
约条 款的理解不 同, 在判 定缺 陷严 重性 的 时候 , 的检 培训模式 , 有 能够很好 地促进 同行 之间 的交流 , 也对实施
集 查官 能够 追根溯 源 , 发现船舶 在航 行安全 和 防止海洋 统 一检查 标准起 到积 极作用 。但是 , 中培训 往往课 污染 方面 的重大 隐患 , 的检查 官却可 能轻易 放过督 程 安排 比较 紧 , 有 内容 比较多 , 参加 培训 的学员 不可 能都 有足够 的兴趣 和基础 去深入 了解所 有课 程 , 达到 良 并 好 吸 收的 目的 。比如轮机工 程专业 的学 员 , 对轮机 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