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港口国检查参考资料
港口国检查

二、全世界港口国监督合作组织 目前,世界各主要地区都建立了港口国监督合 作组织,包括: (1)欧洲-北大西洋地区(Paris MOU-巴黎备忘 录),1982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 (2)亚太地区(Tokyo MOU-东京备忘录), 1993年12月1日签署,1994年4月1日起生效实施 (3)拉丁美洲地区(Acuerdo de Vina del Mar or Latin-America Agreement-拉丁美洲港口国协议), 1992年11月5日 ——Vina del Mar:智利维尼亚德马市 (4)加勒比海地区(Caribbean MOU-加勒比海 备忘录),1996年2月6日
• 现有的柴油机会变为 “新” 柴油机 – 2000年1月1
日之后进行“实质改装”: • 影响NOx释放的关键性构件换用原生产厂家新设计 的备件; • 影响NOx释放的关键性构件换用别的柴油机生产厂 家生产的备件。
关键性构件(NOx Engine Components): 燃烧室:缸套、活塞头、气缸盖; 燃油喷射系统:高压油泵柱塞偶件、油头(喷 嘴)、燃油凸轮、喷射压力; 进(扫)气系统:废气增压器、进(扫)气空气 冷却器(预加热器)、鼓风机; 设定:喷油定时、排气定时、压缩比。
替代措施: 通过配备1台废气滤清系统或其他等效措施,作 为柴油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件,来满足第13(3) 条和NOx技术规则的规定。
• 柴油机的技术案卷(Technical File)-“新”柴油
机
1、影响NOx释放的构件、调整和操作数值的确定 ; 2、影响NOx释放的构件、调整和操作数值的可调整 范围的确定 3、有关柴油机的性能参数包括其额定转速和额定功 率的全部记录 ; 4、证明符合NOx释放限制的船上NOx核实程序; 5、关于NOx释放的试验报告副本1份(其母型机也 可); 6、柴油机簇/组的证书 (Member of an engine group or engine family); 7、备件/部件规格及标示码;当其在柴油机上使用时, 根据这些规格将使柴油机持续符合NOx释放标准。
PSC检查(3)

EXXON VALDEZ--USA
3
产生的直接原因
1、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港口安全的要求 2、低标准船给港口和港口国带来的危害
SUBSTANDARD
SUBSTANDARD
1、PSC的一般程序
1)港口国对在港的外国籍船舶会
(1)根据地区性PSC备忘录规定采取主动的PSC 检查行动,或 (2)根据另一成员国当局的通知或 (3)根据与所查船舶有利益关系的人员或组织的 投诉,授权PSC检查官对该船实施PSC检查;
选船原则
客船、滚装船、散货船; 包括油船、气体船、化学品船和包装形式 载运有害物质的船舶在内的可产生特别危险 的船舶; 在备忘录年报中公布的三年滚动滞留率高 于平均值的船队; 近期具有多项缺陷的船舶; 在前6个月内未由任一当局检查过的船舶。
3)拉丁美洲协议(Acuerdo de Vina del Mar) 1992年11月5日在智利Vina del Mar共有10个国家签署。
大同小异,基本遵循A.882,目标因素法。
PARIS MOU(代表性)
一般因素(根据船舶概况的基本要素) 船旗、船种、船级社、吨位、船龄、(USA船 东)。 历史因素(过去在PARIS MOU 的检查情况) 检查记录、缺陷性质、靠泊频次。
PSC检查内容
证书类:船舶证书、船员证书、设备证书等; 记录类:维修记录、书面记录、训练记录等; 设备类:机器设备、电气设备、救生设备、航行 设备等; 演习类:现场演习(消防、救生、弃船等); 船舶构造类:防火分隔、船体养护、构造等。
港口国检查检查程序、内容及方法
程序:IMO resolution A.787(19) ,amended by
Resolution A.882(21)——总指南
《港口国监督检查》演示PPT

事。
2020/9/29
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1.SOLAS公约: (2)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持有安全管理证书(SMC)和
我国加入的是东京备忘录,包括18个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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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各缔约国对到港的外籍船舶实施有效PSC检查和监督 符合措施的主要依据:
SOLAS公约、STCW公约、MARPOL公约、ILO147公 约等。
1.SOLAS公约: ① 检验与证书; ②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③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④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度; ③ 船舶的船体或上层建筑以及有
关装置、设备没有实质性变动, 使之不危及出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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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4.MARPOL公约 监督项目: ① 与之相关证书是否有效; ② 船上防污染设备是否满足公约
要求和排放标准; ③ 是否采取措施不对环境造成污
染; ④ 船长或船员是否熟悉主要的防
特别和附加保安措施(前10 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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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2.STCW公约 对船舶或船员进行证书、配员以
及保持公约的值班或保安标 准的能力进行监督。 (1)监督内容 ① 证书、配员情况 ② 发生海上事故等情况,明显 证据表明未保持值班及保安 标准时,应对船员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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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港口国监督依据与措施
2.STCW公约 (2)缺陷 证书、配员、安全、污染、值班等 (3)缺陷处理——滞留 (4)监督程序标准 ① 按照STCW公约附则规定的标准,
船舶港口国psc检查项目(轮机部)及注意事项

船舶港口国psc检查项目(轮机部)及注意事项
船舶港口国 PSC 检查项目(轮机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船舶证书:检查船舶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船员配备:检查船员的数量和资质是否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值班船员是否达到 STCW 的标准。
3. 船舶设备:检查船舶的机舱设备、甲板机械、通讯设备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4. 船舶维护:检查船舶的船体、甲板、舱室等是否有破损、腐蚀、漏油等情况,船舶的卫生状况是否良好。
5. 船舶操作:检查船舶的航行、停泊、装卸等操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注意事项:
1. 保持船舶证书的有效性:及时更新和更换证书,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完善船员配备和管理:保证船员的数量和资质符合最低配员要求,建立完善的船员档案和培训制度。
3. 保持船舶设备的良好状态:定期对船舶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4. 严格执行船舶维护和卫生制度:建立完善的船舶维护和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保持船舶的整洁和卫生。
5. 规范船舶操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航行、停泊、装卸等操作,确保船舶的安全和稳定。
6. 加强与港口国的沟通与合作:尊重港口国的法律法规和文化习惯,加强与港口国的沟通和合作,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港口国检查

东京备忘录(Tokyo MOU) 东京备忘录于1993年12月1日在东京签署, 1994年4月1日生效,其秘书处设在东京。至2004 年底,其成员国有19个:澳大利亚、加拿大、智 利、中国、斐济、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香港、 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 亚、菲律宾、俄罗斯联邦、新加坡、所罗门群岛、 泰国、瓦努阿图和越南。其中,所罗门群岛已签 协议但未批准。由于俄罗斯联邦和加拿大所处的 特殊地理位置,这两个国家同时又是巴黎备忘录 的成员。
(5)地中海地区(Mediterranean MOU-地中海备忘录), 1997年7月11日 (6)印度洋地区(Indian Ocean MOU-印度洋备忘录), 1998年6月5日 (7)西非和中非地区(Abuja MOU-阿布贾备忘录), 1999年10月22日 ——Abuja: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市 (8)黑海地区(Black Sea MOU-黑海备忘录),2000年 4月7日 (9)波斯湾地区:正在筹建 运行比较成功的是巴黎、东京备忘录和拉美协议。
• SOx释放控制区域的要求:
• 提前计划;燃油含硫量;换油;记录
(4)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第15条)
• 适用于液货船。
– 装卸站--安装认可的蒸汽释放控制系统
– 液货船--安装认可的蒸汽释放收集系统
•
VOCs收集及控制系统的标准及操作依据
MSC/Circ.585.
• (5) 船上焚烧(第16条)
• MARPOL附则 V (三)控制船舶释放的要求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所有400总吨及以上国际航行的船舶、固定式和漂浮式钻 探设备及其它平台。 小于400GT也应满足公约附则的适用条款。
• • • •
(2)一般免除: 以保护船舶安全或海上救助人命为目的; 由船舶或其设备破损而引起的。(非有意) (3)等效措施 (二)检验和发证 国际防止大气污染证书( International Air Pollution Prevention Certificate )IAPP 凡建造于2005 年5 月19 日及之后,均需参加检验 并获颁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并应按期参加年 度检验和中间检验。 2005 年5 月19 日以前所建造船舶的履约时间, 规则要求不得晚于其2005 年5 月19 日后的第一次 定期坞检,但无论如何不得迟于2005 年5 月19 日 议定书生效后三年 - 2008年5月19日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作为联系全球的纽带,港口一直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确保港口的贸易运作正常开展,各国不断加强对港口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力度。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就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港口国监督检查的目的港口国监督检查是指对外来船舶和货物进出港口的合法性、环境保护、安全等方面进行的监督检查。
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障国家的贸易利益。
港口作为国际贸易的门户,为国家的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检查可以及时发现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条约的行为,维护国家贸易利益。
2.保障港口的安全与环境。
港口区域内的安全和环境问题直接影响到当地居民和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而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和环境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港口的安全和环境。
3.促进国际合作。
港口国监督检查还可以促进不同国家的贸易合作、技术交流和共享经验,增进各国间的友谊与合作。
二、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内容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是对港口国监督检查结果的详细描述和分析,其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点:1.船舶和货物进出港口的情况。
包括船舶的名称、来源、船期、载货量等信息以及货物的种类、来源、去处等信息,以及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的规定。
2.港口的安全和环境状况。
包括港口区域内的安全设备是否符合标准、有无安全隐患等情况以及港口区域内的环境污染情况等信息。
3.港口的管理和监管情况。
包括港口方面的管理和监管是否严格和有效、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际条约的行为等信息。
4.对存在的问题的处理措施和效果。
包括根据检查结果采取的相应措施、处理的效果以及是否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等情况。
三、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的作用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在以下几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1.为港口的安全和环境保护提供监管依据。
港口国监督检查报告可以反映港口的安全和环境保护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成为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和控制的重要依据。
2.为港口管理和监管提供参考。
检查报告可以反映港口的管理和监管状况,港口方面可以根据报告中的问题,开展相关的整改工作,提高港口的管理和监管水平。
港口国检查清单(1)

1、在船舶物料装船前,检查物料是否有被破坏过的痕迹?
B/9.33.3
□
2、装船前,是否确认物料与订单相符?
B/9.35.1
□
3、物料一旦交船,是否妥善的储存?
B/9.35.2
□
货物装卸
□
5.1
下列货物检查可以由船方进行(谨记:货物的检查和封条可能已由装卸码头进行安排)
□
1、视觉和实地检查
B/9.28.1
B/19.16.3
□
3、是否通过与港口设施联合建立船舶靠近码头附近的限制区域?
B/19.16.4
□
4、是否陪同船上的来访者?
B/19.16.6
□
5、是否对船舶进行全面或部分搜查?
B/19.16.8
□
6、是否进行额外的保安通报?
B/19.16.7
□
通过限制区
□
2.1
当船舶保安等级1时,如果下列的措施是船舶要遵守的,考虑的因素可以包括:
B/9.30.2
□
3、是否对准备装运上船的车辆实施严格的优先搜查?
B/9.30.3
□
4、是否频繁和详细检查封条或其他预防破坏的方法?
B/9.30.4
□
处理无人照管的行李
□
6.1
无人照管的行李可由船舶或港口扫描检查/搜查,如果扫描检查/搜查由船舶负责进行时,采取下列措施:
□
1、在保安等级1时,如果在船上进行,是否对无人照管的行李进行扫描检查/搜查?
XI-2/9.2.1.5
□
1、在与悬挂非缔约国国旗的船舶进行船一船活动是采取的措施,特别是悬挂缔约国政府国旗的船舶通常应该采取的措施
B/4.38.1
□
4-2港口国检查

§4-2 港口国检查文件和报告I.总则在不具有有效证书、文件、或在无污点记录确认之后,PSCO应:.1对确认的无污点区进行更加详细的检查;.2对抽查到的其他部分进行更加详细的检查;.3对船载设备操作要求的履行情况作进行深入检查。
II.船舶结构和设备检查要求2.1 PSCO对船壳保养、甲板的大致状态、梯道、安全栏、管道盖板锈蚀范围的印象将影响其就是否有必要对该船作全面详细检查做出决定。
甲板及船体的外板和扶强材的损坏、锈蚀或凹陷,并已影响到船舶的适航性或局部负载强度,可以作扣船处理。
有必要对船舶水下部分进行检查。
在做决定时,PSCO应注重船舶的适航状态而不是只看其船龄,允许小构件的正常磨损。
不影响船舶适航的损坏将不作为判定其是否被扣船的要件,除非经过批准的临时修理后,航行到下一港口作永久性修复。
但是,在评估损坏影响时,PSCO应考虑船员生活区的位置及该损坏是否潜在影响了船员的生活。
2.2 PSCO应对散货船和油船的结构完整性和适航性予以特别关注。
2.3 PSCO对船舶安全设备的评估应以该船的检验报告文件为依据。
该检验报告应包括:结构检验、状态评估报告(译成英语并由船旗主管部门背书),厚度测量报告及检验计划书。
2.4 如果检验报告文件使详细检查船舶结构成为必要,或假如船舶未配有检验报告文件,PSCO应相应地对于货舱范围内的船壳结构、货舱或大舱的管线系统、泵间、隔离舱、管弄、空舱间和压载水柜予以特别关注。
2.5 PSCO应检查散货船大舱主结构明显的未经批准的修理。
凡切实可行,对于散货船来说,PSCO应确认该散货船装载手册已背书,固体散货的装载限制已记录在册,散货船装载限制三角形已永久标志,大舱内的水位警报器已按装。
III.原油洗舱PSCO可实施检查以确保所有要求配备原油洗舱设备的原油运输船舶,或者船东或经营人为满足MARPOL 73/78附录I中13条之规定,而选择安装原油洗舱系统的船舶实施原油洗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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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港口国检查参考资料》第一篇综合篇一,概述港口国监督简介(一)港口国监督的基本概念1、基本概念港口田监督即英文PORT STATE CONTROL的中文译名。
从主管机关与被管理对象的角度,对船舶的管理一般可分为三种:船旗国(FLAG STATE)监督、沿岸国(COASTAL STATE)监督、港口国(PORT STATE)监督。
港口国监督即港口国政府对抵达其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实施的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我们所讨论的是狭义上的监督,是指港口国政府针对船舶安全和防污染方面的监督。
广义上的监督还包括:海关、移民及卫生和动植物检疫方面的监督等等。
港口国监督进行的检查包括检查船舶、船员证书的合法、有效性、适航性和适任性,检查船舶和船员的实际情况同证书所载内容是否一致。
2、监督依据实施港口国监督的依据是国际公约。
主要有:(1)1966年国际载重线公约及1988年议定书(LOAD LINE)控制条款:Article21(2)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及其1978年、1988年议定书(SOLAS);控制条款:Regulation I/19(3)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MARPOL);控制条款:Article 5(4)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STCW);控制条款::Article X(5)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纳入SOLAS(Regulation I/7、8)(6)1969年国际吨位丈量公约(TONNAGE),控制条款,Article l2(7)国际劳工组织的商船(最低标准)公约(ILO147)。
控制条款:Article 4另外,NMFT一不予优惠条款为合理运用公约并掌握检查标准提供了依据。
3、监督目的首先实施港口国监督的西方发达国家认为,低于标准船舶(大多是老旧船舶)与有良好营运管理记录的船舶在同一个市场经营应被视为不公平竞争。
港口国监督对船舶实施安全检查的目的就是限制并最终达到消灭低于标准船舶的营运。
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而不能严格执行国际公约的情况下。
经济发达的西方国家强调并加强港口国监督,旨在以此督促船旗国主管当局认真履行国际公约。
二、港口国监督检查程序、内容及缺陷处理1、检查程序(1)选船一根据船舶的国籍、船级、船东、船舶种类以及现有对该船的检查记录综合考虑是否优先登船。
(2)一般检查----查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查看船舶外观,总体印象是否良好。
(3)详细检查———查设备,是否齐全,状况是否良好,是否随时可用;查人员,应知应会情况,是否能够熟练操作各种设备,熟练程度如何。
检查员在上船前及到船长室的过程中对船舶的总体印象是非常重要的,这其中包括船容船貌和船上每一位船员对检查的态度。
(4)填写检查报告一无缺陷,仅填写FORM A表——有缺陷,填写FORM A,FORM B表。
(跟踪检查)一滞留,通知有关机构或当局。
(跟踪检查)2、检查内容(1)证书、文件及船员;(2)船体状况,结构强度,载重线标志;消防、救生设备,防污设备;助航、航行设备,无线电设备;系泊及主、辅、舵机;报警设备,货物及装卸设备;船员工作、生活条件及食宿设施等。
(3)操作性检查,即对船员的行为能力等进行检查。
3、缺陷处理(1)对一般缺陷,采取本港纠正、下港纠正、限期纠正;(2)对明显证据表明存有重大缺陷,采取滞留,通知有关机构或当局。
三、港口国监督的发展过程l、历史港口国监督可以说是由来已久,它是随有关国际公约的诞生而出现的。
但在巴黎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签署之前,仅停留在对船舶的证书、文件的检查上。
直接导致巴黎港口国监督组织形成的是:Amoco Cadiz油轮事故。
1978年3月17日,Amoco Cadiz油轮在法国的Brittany海岸搁浅,造成溢油23万吨的严重污染事故。
在强大的社会压力下,1980年12月.。
法国海洋部长邀请西、北欧13个国家的有关当局的部长们召开会议,就如何加强对进入本地区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检查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形成了一致意见,决定对船舶的实际技术状况进行检查。
会后由设立的工作组起草了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
1982年1月,13个国家的部长们再次会聚,在巴黎签署了该备忘录。
巴黎备忘录于1982年7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正式实施时为14国)。
2、现状巴黎备忘录正式生效实施时有14个成员国。
之后波兰、加拿大和俄罗斯先后加入,目前是17个成员。
另外,美国、日本和克罗地亚作为合作当局参加有关活动。
继巴黎备忘录签署并付诸实施之后,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认识到港口国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992年拉美洲7个国家签署了拉美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
1993年亚太地区1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亚太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又称为东京备忘录,目前正式成员有14个。
1996年,加勒比海地区20个国家签署了加勒比海地区港口国监督谅解备忘录。
目前正在商讨中的关于建立港口国监督区域性组织的还有地中海地区、波斯湾地区和西非地区等。
3、发展趋势由港口国监督组织的发展过程看,区域合作是港口国监督的必由之路。
以往的经验表明,港口国监督靠单个国家是不行的,所以有必要进行区域合作。
也正是由于这种区域合作的需要,目前已经或即将成立的港口国监督区域性组织正在形成全球网络,覆盖主要航运发达地区。
由此可见,由各区域性组织并通过这些区域性组织的合作。
港口国监督将无处不在。
操作性检查将被各主管当局重视起来,并成为港口国监督检查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
巴黎备忘录1991年3月的部长理事会议决定将港口国监督检查扩大到对人员实施检查。
即操作性检查。
国际海事组织第681号决议采纳了这个作法,并经修订形成了第742号决议。
目前,操作性检查已全面开展,只有少数几个国家不实施。
但随着条件的成熟,这种检查将逐步推广到所有主管当局。
随着操作性检查的逐步推广,检查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特别值得提到的是,港口国监督已被纳入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履约机制之中。
这不仅仅是港口国监督所依据的有关国际公约由于修改增加内容使得检查范围扩大,更主要的是由于随着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实施,对船舶安全与防污染软件要求方面的内容大量增加,使得检查范围将大幅扩大。
港口国监督对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和船长提出的要求中包括。
船舶应当将船舶证书、文件整理成册并使之处于良好备查状态;船舶应当备有经认可的安全设备明细表和安全操作文件、规章清单。
那么,港口国监督对实施国际安全管理规则的检查一方面要检查证书是否有效、合法,另一方面要检查船舶应当按规则的要求备有一系列文书、文件和资料,而且船舶的状况、设备和船员还要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
四、港口国监督的影响应当说港口国监督对整个水上运输的各个有关方面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对船舶安全监督方面的影响。
港口国监督对船舶安全检查的统计结果,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船旗国主管当局船舶安全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船队自身安全管理的水平。
如果统计结果表明,某个船旗国或船级社或船东的船舶。
滞留率连续或大幅度超出平均值。
那么这些船舶将被列入检查的黑名单。
从而导致港口国主管当局对该船旗或船级或船东所属船舶进行更频繁更详细的检查。
这无疑会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船队的经济利益。
而且也必将对船旗国主管当局、船级社、船队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所以,严格的港口国监督。
会促使船东投入更多的资金对船舶进行修理.改善船舶的技术状况,或是将低于标准船舶拆解或卖掉;促使船级社严格地进行船舶的入级检验和法定检验与发证;同时也促使船旗国主管当局强化管理手段,采取必要的措施对船舶的营运条件加以限制。
可以这样说。
港口国监督对航运安全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尤其对港口国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相关文章1,职务常见缺陷汇总船长常见缺陷1.《油污应急计划》中的港口主管机关地址与电话号码应保持最新,必须及时从INT ERNET上更新。
(可从代理处索取,一般每年11月更新一次)。
对油污应急计划内容要熟练掌握,要能对答如流。
防污器材与应急计划手册中不符,油污应急计划中的应变表不是最新的。
油污应急计划培训应有记录。
油污应急计划变更页上没有及时记录,油污应急计划无船级社盖章。
溢油间去油剂必须配备200L,SOEPP附图没有插入后面的空白页内,油污应急计划中未记录INCHON港主管机关电话号码。
2.船舶证书复印件应张贴于生活区。
IOPP证书附件中2.3.3项“有报警和手动停止装置”,但船上没有配备手动装置。
IOPP证书应有修改的油柜清单,并经船级社签署。
污油柜容积没有记录在IOPP证书上,IOPP证书上油水分离器应符合公约EPC60(33),但属于A3 93(X),要求通知船检。
IOPP证书上焚烧炉焚烧单位应为升; IOPP附加项中污水舱不符和要求;特别检查项目报告文件不符和要求,油水分离器不是自动停止设备,CCS的IO PP证书中未标明船上已有报警和自动停止装置的15PPM滤油设备。
IOPP证书上填写的舱容积与实际不相符合。
3.安全设备证书:最后一页应标明哪一个艇为救助艇。
第二页:若有免除证书应附在证书后面,如:秦海轮有两项免除:一项为货舱固定灭火系统免除证书,另一项为:DF免除证书。
安全设备证书内救生筏载乘总人数为25人应改为50人,起货设备年检过期。
船舶安全设备证书与载重线证书上的船长不一样。
设备安全证书记载的救生衣数量比实际数量多; 救生筏检验到期;设备安全证书8.2项与实际不符;安全设备证书附录E表3未显示GMDSS VHF的手动设施;货舱安全设备证书和无线电安全证书不符合SOLAS要求。
安全构造证书附页免除证书实施栏标记不正确。
4.二氧化碳证书中没有关于燃油速闭和通风系统试验内容;MEDICAL CERTIFICATE应用英文。
机舱固定灭火系统“1301"新证书不符要求需纠正. 克令吊NO.1.2号无试重证书,要求使用前检验。
(澳大利亚)。
最低配员证书没有官员签字(印度要求)。
最低配员证书与无线电安全证书不符。
船员健康证书未显示FIT或UNFIT。
手提灭火器证书不是正本证书;没有无线电测向仪免除证书。
大副无巴拿马职务证书原本。
救生艇:没有证据表明已进行了吊架测试。
无加强检验记录。
货物系固手册设备检查维护记录表缺乏记录,系固守册与实物不符。
没有系固手册。
系固手册中没有钢条系固卷钢的使用方法细节。
货物操作手册需修改,装载手册和稳性报告书批准日期为99/9/6不在船。
船舶稳性报告书无DNV盖章; 装载手册没有巴拿马政府的签字批准,谷物装备手册缺少船级社的核准章。
5.SMS外审材料,中间审核材料,中审报告和有审核员签字的SMC一页复印后,放入审核材料中。
据SOLAS规定,制定航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