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规章制度
兽药安全制度规章模板

兽药安全制度规章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安全管理,保障动物健康和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兽药的生产、经营、使用、监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兽药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兽药安全的管理,依法履行兽药安全的监管职责。
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第五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兽药生产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设立兽药质量检验机构,对生产的兽药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七条兽药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假劣兽药,不得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配方,不得使用非法原料。
第八条兽药生产企业应当对生产的兽药进行追溯管理,建立兽药生产、销售、使用等记录,保证兽药的可追溯性。
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第九条兽药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兽药经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第十条兽药经营者应当设立兽药质量检验机构,对经营的兽药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兽药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兽药经营者不得经营假劣兽药,不得擅自改变经营方式,不得使用非法原料。
第十二条兽药经营者应当对经营的兽药进行追溯管理,建立兽药采购、销售、使用等记录,保证兽药的可追溯性。
四、兽药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兽药使用者应当合理使用兽药,遵守兽药使用规定,不得滥用兽药,不得使用非法兽药。
第十四条兽药使用者应当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记录兽药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等信息,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兽药使用者应当按照兽药说明书或者兽医指导进行兽药使用,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药。
第十六条兽药使用者应当对兽药使用效果进行评估,不得继续使用效果不佳的兽药。
五、兽药监管管理第十七条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兽药的监管,依法对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兽药是为了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而使用的药物。
为了确保兽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管理兽药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本文将就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探讨。
一、兽药注册制度兽药注册制度是兽药管理的重要环节。
根据该制度,兽药生产企业需要在相关部门申请注册,提供兽药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标准、安全性评价等相关资料。
经过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兽药注册证书,并取得生产许可。
这样一来,兽药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注册证书中规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
二、兽药标签和说明书兽药的标签和说明书起到了关键的信息传递作用。
在兽药标签上,必须明确标注兽药的名称、成分、使用方法、剂量、适应症、注意事项、储存条件等信息,方便兽药使用者正确使用兽药,并避免因误用而导致的不良后果。
此外,说明书也应该详细介绍兽药的质量、功效、用药注意事项等内容,以增强兽药使用者对兽药的了解和正确使用。
三、兽药生产质量管理为了确保兽药的质量和效果,各国都设立了兽药生产质量管理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对兽药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兽药的生产过程符合规定并保持一致性。
同时,对兽药样品进行抽检,检测兽药的质量指标,如纯度、含量、残留物等,以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
对于不合格的兽药,相关部门有权进行扣押、没收和禁止销售等措施,以保障兽药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四、兽药销售管理兽药的销售也受到一定的管理限制。
兽药销售企业需要取得销售许可,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售活动。
兽药销售企业要确保兽药的来源合法、质量可靠,并配备有专业的兽医师进行指导和咨询,以保证兽药的正确使用。
对于携带、销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行为,相关部门将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兽药市场秩序和动物健康。
五、兽药使用管理动物兽药使用管理是兽药管理的重要一环。
兽药的使用应该在兽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合理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
同时,必须遵守兽药使用的禁忌和注意事项,避免兽药滥用、误用和残留。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篇一:兽药管理和使用制度兽药管理和使用制度一、管理1、所需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须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厂家生产的,并依法取得产品批准文号的产品;2、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3、兽药要分类陈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4、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5、不购进和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6、有专人管理,出库、入库要有准确详尽的登记,每月清账一次,账物要相符;7、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等措施,确保所用兽药的质量;8、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按规定处理。
二、使用1、所用兽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2、在使用兽药时,做好诊疗记录,包括病种、使用猪猪舍号、使用猪品种、使用剂量、使用药品名称、使用方法、时间、休药期、使用人等;3、兽药(含生物制品)的使用,必须按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必要时可根据本场情况和畜禽生理、病理等情况进行适当调节,但必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执行;4、严禁滥用、乱用抗生素类药物;5、禁止使有瘦肉精(盐酸克伦特罗)等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物;6、处理好兽药使用后的注射用具、药瓶等废弃物,防止二次感染。
生物制品管理制度一、疫苗室保持整洁、卫生。
二、按预防免疫计划采购准备疫苗,避免造成疫苗浪费。
三、按规定条件存放。
保存疫苗。
四、疫苗禁止与其他物品混放,特别是畜禽产品,以免造成疫苗污染事故。
五、过期、破损、标识不清、非正规生产厂家的疫苗不得入库、使用。
六、疫苗进出库应做好日期、疫苗名称、批准文号、批号、生产单位、疫苗有效期、数量等登记,领用人和保管人签字。
七、领用时需用保温箱保存,无保温箱不得发放。
八、注意疫苗设施、设备的维护,保证冷链效果。
规模畜禽养殖场规范管理要求一、相关法律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物别规定。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兽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物品,用于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提高养殖效益。
然而,不正确的使用和管理兽药可能对动物、人类和环境造成危害。
因此,建立一套严格的兽药管理规章制度对于保障兽药的安全使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兽药注册、生产、销售和使用等方面,介绍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兽药注册制度兽药注册是指将兽药纳入国家监管范畴,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登记。
兽药注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注册申请: 兽药生产企业需要向相关行政机构提交兽药注册申请,包括兽药的名称、成分、用途、适应症、使用方法、剂型、规格等详细信息。
2. 临床试验: 兽药注册前需要进行一系列的临床试验,以确保兽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结果将作为注册申请的重要依据。
3. 审批和登记: 相关部门将对兽药注册申请进行审批,并在通过后进行登记。
审批时将考虑兽药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因素。
二、兽药生产管理制度兽药生产管理制度有助于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和动物的利益。
以下是兽药生产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生产许可证: 兽药生产企业需获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才能合法生产兽药。
生产许可证包含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等信息。
2. 质量管理: 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追溯等环节,以确保兽药质量符合标准。
3. GMP规范: 兽药生产企业应遵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通过GMP认证,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标准,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
三、兽药销售管理制度兽药销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兽药销售行为,保障兽药的合理使用。
以下是兽药销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企业资质: 兽药经营企业需要获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销售兽药。
许可证包含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
2. 终端销售: 兽药经营企业只能向具有兽医资质或具备相关兽药使用知识的人员销售兽药,并保留销售记录以备查证。
3. 不合格产品退换: 终端用户如发现购买的兽药存在质量问题,可以向销售企业退换产品或要求赔偿。
兽药管理制度范本大全

兽药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国兽药管理工作,提高兽药质量,保障兽类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兽药管理制度适用于从事兽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兽药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兽药的质量安全。
第四条兽药管理应强调科学管理和创新发展,促进兽药产业健康发展。
第五条兽药管理应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质量保障体系,提高兽药质量。
第六条兽药管理应注重风险防控,保障兽类用药安全。
第七条兽药管理应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
第八条兽药管理应加强信息公开,促进行业交流合作。
第九条兽药管理应强化人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十条本制度由兽药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予以解释。
第二章兽药研究第十一条兽药研究应遵循科学方法,提高药效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兽药研究应明确研究目的,确保研究质量。
第十三条兽药研究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实验,保证实验安全。
第十四条兽药研究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创新。
第十五条兽药研究应加强成果推广,促进产业发展。
第三章兽药生产第十六条兽药生产应取得相应生产许可证,保证生产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兽药生产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八条兽药生产应严格控制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九条兽药生产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兽药生产应执行质量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第四章兽药经营第二十一条兽药经营应依法经营,禁止假冒伪劣兽药。
第二十二条兽药经营应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禁止虚假宣传。
第二十三条兽药经营应建立售后服务体系,保证用户权益。
第二十四条兽药经营应保持产品畅通,维护市场秩序。
第二十五条兽药经营应加强库存管理,防止过期产品流入市场。
第五章兽药使用第二十六条兽药使用应按照医师处方,合理用药。
第二十七条兽药使用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严格控制用量。
第二十八条兽药使用应建立用药记录,跟踪用药效果。
第二十九条兽药使用应定期检查兽类健康状态,调整用药方案。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兽药作为保护和维护动物健康的重要工具,对于畜牧养殖业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为确保兽药的使用安全和合规性,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被制定并广泛实施。
本文将对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进行探讨。
一、兽药注册制度兽药注册制度是兽药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为确保兽药的质量和安全性,兽药必须经过全面的检验和验证才能获得注册。
注册制度要求生产企业提供充分的科学数据,包括对产品功效、安全性和质量的详细描述。
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批准的兽药方可上市销售,从而保证了兽药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兽药标签标识制度兽药标签标识是为了提供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使使用者能够正确使用和储存兽药。
兽药标签标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适用动物种类、使用方法和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
兽药标签标识的规章制度要求明确、准确地提供这些信息,以防止错误使用和对动物的不良影响。
三、兽药登记备案制度兽药登记备案制度是为了监督兽药流通和使用的合法性。
兽药企业在销售和使用兽药之前,必须进行兽药登记备案。
这一制度要求兽药企业提供兽药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厂家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等。
登记备案的兽药将被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销售和使用渠道的透明和合法性。
四、兽药监督抽检制度兽药监督抽检制度是对兽药产品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手段。
监督抽检程序要求从市场上随机选取兽药样品,进行检验和测试。
抽检的指标包括兽药的成分含量、微生物限度和有害物质残留等。
监督抽检制度通过对兽药质量的监测,确保兽药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动物的健康安全。
五、兽药使用管理制度兽药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兽药的使用行为,保障动物的健康和避免对环境的污染。
该制度要求畜牧养殖业者通过兽医处方购买兽药,严禁未经合法途径买卖和使用兽药。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还包括对兽药使用的记录和监控,确保兽药的合理使用和不良反应的及时报告。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在保护和维护动物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兽药注册、标签标识、登记备案、监督抽检和使用管理等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能够确保兽药的安全有效使用,促进畜牧养殖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兽药经营规章制度范本

兽药经营企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兽药经营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保障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性食品 safety,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兽药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包括兽药采购、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兽药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兽药质量安全,满足养殖户需求。
第四条企业应遵循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客户至上的原则,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兽药采购管理第五条兽药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的兽药合法、有效、安全。
第六条兽药采购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市场动态,合理选择兽药供应商。
第七条兽药采购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供应商信息、兽药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性。
第八条兽药采购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或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停止采购,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三章兽药储存管理第九条兽药储存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进行,确保兽药处于适宜的环境中,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第十条兽药应分类储存,标签清晰,易于识别。
避免不同种类兽药的混淆和交叉污染。
第十一条兽药储存过程中,应定期检查兽药的质量,如发现变质、损坏、过期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处理。
第四章兽药销售管理第十二条兽药销售应遵循顾客至上、服务周到的原则,满足养殖户的需求。
第十三条兽药销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了解兽药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等信息,为养殖户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
第十四条兽药销售应进行详细的记录,包括顾客信息、兽药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销售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兽药销售过程中,如有质量问题或疑似假冒伪劣产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上级。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六条企业应设立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养殖户关于兽药使用的问题和投诉。
第十七条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准确判断和解决养殖户的问题。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

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我国的畜牧业发展迅猛,养殖规模不断扩大。
兽药在养殖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以预防和治疗许多疾病,提高养殖效益。
但是,兽药的合理使用对于保障兽产品质量、不影响人体健康和保护环境都至关重要。
因此,兽药管理的规章制度也愈发重要。
当前,中国的兽药管理法规较为完善,重点在于加强兽药质量控制、兽药使用管理以及兽药残留监测等方面。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来规范兽药行业。
下面我们来一一了解。
1. 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制度GMP制度是兽药管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主要针对兽药的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
GMP制度要求兽药生产企业必须在整个生产过程中依循科学标准,保证生产过程的每个环节都符合生产质量标准。
该规范制度以制定标准化的程序和指导书为主,帮助企业规范化生产流程,建立全面的质量管理制度。
通过GMP制度的引入,兽药行业的的生产质量随之提高。
2.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制度GSP制度是指兽药经营企业需要遵循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在这一系统中,涉及了兽药的采购、存储、销售等方面。
该规范制度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兽药产品的质量。
3. 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制度兽药是农民防治动物疾病、提高养殖效益的重要工具,但是滥用或不当使用兽药会带来严重后果。
兽药使用管理规范制度是为了规范兽药使用、保护公众安全和环境安全而制定的。
按照该制度,兽药使用必须符合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需要经过专业人员的指导和监控,使用量需要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4. 兽药残留监测制度兽药的使用不可避免地会在养殖动物身上残留,残留过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为了确保兽药的使用安全,兽药残留监测制度应运而生。
监测体系主要由国家、省级和地市级三级组成。
通过实行兽药残留监测,在养殖中及时发现兽药残留情况,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畜产品的质量和公共安全。
以上四个规章制度都为兽药行业正规发展创建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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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的兽药范围,包括所有经国家批准允许使用的兽药,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及农业部公布的其他兽药质量标准中收载的兽药品种、剂型。
兽用处方药包括:
(一)有毒副作用的兽药,在动物性产品中有兽药残留,兽药标签说明书中有用药禁忌和停药期规定的兽药;
(二)用于动物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药物;
兽药采购制度
一、为认真贯彻执行《兽药管理条例》严格把好兽药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兽药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员应具有专业知识及有关兽药法律、法规培训。
三、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确保购进兽药的质量。
四、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应按规定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购进记录应当载明兽药商品名称、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货日期等项内容。不得随意更改。
(三)兽用生物制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激素类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制药物;
(四)兽用粉针、水针剂、杀虫药等对用药剂量有精确要求的兽药制剂;
(五)其他省级以上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确定需要列入处方药管理的兽药。
第五条兽用非处方药的遴选原则:使用安全、疗效确切、质量稳定、使用方便的口服和外用常用剂型。
兽用非处方药包括:
四、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兽药,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贵细中药材和危险品有专用库和专门设施。指定双人双锁管理,专账记录。
六、库存兽药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七、对不合格、超过有效期兽药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关于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
为加强对兽药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保证流通领域兽药产品质量,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兽药产品行为,提高兽药经营企业人员素质、改善经营环境,保障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和畜产品消费安全。县局决定,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开展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遇到问题,及时反馈。
五、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核对兽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是否符合,与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标签、说明书内容是否一致。
六、兽药经营企业购进兽药必须验明兽药产品合格证。
七、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所购兽药产品与产品标签或者说明书不一致的,不得购入;兽药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等与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公布内容不一致的,不得购入;经检查验收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的,不得购入。
二、购进的兽药不超越《兽药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范围,所购进的兽药产品与标签或说明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核对无误。
三、兽药经营人员要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律、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教育或培训。
四、《兽药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技术人员职业证明要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五、兽药要分类成列,类别标签要准确,字迹清楚,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一)部分预混剂等动物可以长期使用的兽药;
(二)维生素与矿物质类、营养补充类兽药;
(三)外用兽药,如消毒剂、外用杀虫剂等;
(四)非临床用药;
第六条预防和治疗用中药及其制剂按照处方药管理
第七条兽药及其制剂同时符合处方药、非处方药要求的,按照处方药管理。
第八条兽用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兽用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销售方式销售。
兽药经营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兽药经营使用管理,规范经营使用行为,为养殖户提供优质、安全、有效的兽药,促进畜牧业持续有效的发展,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切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法规,特制定兽药经营管理制度。
一、本人经营、使用的兽药必须从合法的供货单位采购,所购兽药必须是通过GMP认证的生产厂家,并依法取得批文批号的产品,进口兽药应为国外企业在国内设立销售机构或依法委托国内销售机构销售的,并依法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
八、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兽药,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兽药集中控制并停售。
九、做工作。
四、统一签署并悬挂《兽药经营质量承诺书》(附件2)。
五、统一按标准制做和悬挂《兽药经营许可证》、《兽用生物制品兽药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
六、统一建立兽药经营企业兽药采购、销售记录,并按要求及时认真填写,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附件3)
七、统一药品摆放。按针剂类、粉剂类、片剂类、器械类分类摆设。在货架醒目位置设置以上4类标识。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外地规范化管理经验,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着装。在营业时间内,兽药经营人员应穿着印有统一编号的白大褂。
二、统一佩带标有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三、统一建立兽药采购、保管、销售质量管理制度(规格500x700mm)和《兽药管理条例》(规格1000x1400 mm)并悬挂上墙(附件1)。
八、统一制作并悬挂兽药质量信息公示板,公布监督电话。
九、兽药经营企业不准“一店多业”,经营面积不准少于40平方米,(营业和库房面积各20平方米)。
各乡镇中心站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试点单位要安排专人,组织培训,搞好落实。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12月初,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兽药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工作。
附件1:
六、建立兽药购货、销售登记档案,保存至少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
七、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购进不经销不使用假劣兽药,严禁兽用人用药品。
八、应向购药者说明兽药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九、兽药要分类保管,要设专人进行出入库管理,要有必要的冷藏、防污、防潮、防鼠措施,确保所经营兽药的质量。
兽药保管制度
一、为保证对兽药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兽药储存质量,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
三、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仓库条件,仓库具备以下设备和设施: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适当材料做成的底垫,货架防尘设施,避光设施,防虫防鼠设施,通风排水设施,符合安全要求的照明设施以及消防设施。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