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权力下放交接工作方案
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县区交接仪式方案

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县区交接仪式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泡了杯咖啡,打开电脑,开始构思这个方案。
思绪如潮水般涌来,我赶紧记录下来:一、仪式背景这次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县区交接仪式,旨在深化环卫体制改革,提高环卫工作效能,实现市县区环卫工作的无缝对接。
这既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管理效率的重要举措,也是推动环保事业发展、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现实需要。
二、仪式目标1.完成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县区的交接工作,明确县区环卫部门职责。
2.增强县区环卫部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工作积极性。
3.促进市县区环卫工作的协同发展,提高整体效能。
三、仪式时间仪式定于2023年10月1日举行,上午9:00开始。
四、仪式地点市文化广场,这里地处市中心,交通便利,便于市民参与。
五、仪式流程1.8:30-9:00,参加仪式的领导和嘉宾签到,工作人员发放仪式资料。
2.9:00-9:10,主持人开场致辞,介绍仪式背景、目的和意义。
3.9:10-9:20,市领导发表讲话,阐述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县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9:20-9:30,县区领导代表发言,表达县区环卫部门对市环卫体制职能下放的期待和信心。
5.9:30-9:40,市环卫局与县区环卫部门进行交接仪式,签署交接协议。
6.9:40-9:50,市领导为县区环卫部门授牌,颁发荣誉证书。
7.9:50-10:00,主持人宣布仪式结束,嘉宾合影留念。
六、仪式宣传1.制作宣传海报,在市县区主要街道、广场等地张贴。
2.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3.邀请媒体记者参加仪式,进行现场报道。
4.制作仪式纪念品,分发给参加仪式的领导和嘉宾。
七、仪式筹备1.成立仪式筹备组,负责仪式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保仪式顺利进行。
3.准备仪式所需的物品,如音响、灯光、舞台、座椅等。
4.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仪式现场秩序井然。
八、后续工作1.县区环卫部门要根据交接协议,尽快熟悉和承担起相应职责。
区级权力下放交接工作方案

区级权力下放交接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园区、街镇发展动力,探索开发园区封闭运行模式,调动园区、街镇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园区、街镇快速健康发展。
现就推进我区行政权力事权下放,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1月31日前完成全部交接工作,所有放权和承接工作明确到位;2月28日正式实施下放权力事项转移行使;4月30日前完善园区、街镇行政权力事项运行。
二、工作步骤(一)交接工作阶段(时间节点:1月31日前)1、部门放权工作。
一是放权部门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形式,向园区、街镇分别下达放权事项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内容:本部门下放权力事项的详细内容、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要求;明确园区、街镇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边界;园区、街镇权力事项行使和监督责任;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二是以委托方式下放的,放权部门还应当参照区综改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模本,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法编制并与承接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签订时间统一为2月28日。
三是做好权力下放后的对外公布准备工作。
四是为确保放权部门的实施办法和委托书与《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相一致,各部门的实施办法、委托书下达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抄送区综改办、编办、政务中心。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2、园区、街镇承接工作。
一是区级行政权力下放的承接主体应当是园区、街镇。
二是园区、街镇按照“对口管理、职能相近、方便群众、降低成本”的原则,结合部门实施办法,编制承接方案,报区综改办,抄送区政府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
承接方案内容:承接事项、承接主体(包括许可审批部门、执法单位)、承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机构、队伍人员、电子平台对接等)及时间。
三是承接中因无对口承接部门或者相应执法队伍,需要将下放权力事项再次转移行使或者跨部门综合执法,或者需要进行机构编制调整、增拨行政执法经费的,或者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暂时无法网上运行的,分别专项报区政府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
工作方案: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事权下放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事权下放工作方案市级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事权下放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以及深入推进“放管服”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进行全面改革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理顺市、区两级城市管理体制,推进管理权限下放,实现工作重心下移,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实效,现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管局、市园林绿化局)相关事权下放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按照责任与权力相匹配、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管理与执法相衔接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市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任务和职权,逐步推进市级城市管理事权下放,逐步形成“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重心下移”的管理体制。
××年6月30日前完成市级事权下放工作,原则上市级城市管理部门不再承担属地环卫保洁及生活垃圾清运、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设施维护等具体事务,相关管理事权及行政许可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属地政府负责。
二、基本原则(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
除需要市级统筹管理的事项外,只要基层有条件承接的,“能放则放”,最大限度下放属地政府;对暂时还不具备下放条件的,要认真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成熟一项下放一项,分步实施。
(二)合理分担、保持稳定。
针对市区两级城市管理工作的侧重点,按照市区两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保持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经费整体稳定。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等方式,提高城市管理领域经费的投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密组织、确保落实。
健全工作衔接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严格按照“要求不能降”“标准不能低”“经费不能减”“人员不能缺”“效果不能差”的总体要求,确保下放的事权管好、管到位。
三、主要内容(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市级下放移交黔灵山路、北京西路、汤巴关路(双龙段)、甲秀中路、南二环、机场路、北京东路、水东路、甲秀南路、北二环、东二环、五里冲路、西南环线、中环路等14条道路移交属地政府负责清扫保洁。
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

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一、明确权责分工。
在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中,首先需要明确社区各级组织的权责分工。
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组织,应当承担起社区基本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安等职责。
同时,政府部门要明确自身在社区治理中的职责和支持,为社区居委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政策支持。
二、建立健全社区自治机制。
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还需要建立健全社区自治机制,促进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可以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成员,让居民直接参与社区管理。
同时,要建立社区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等机制,让居民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参与权,推动社区自治的深入发展。
三、加强社区服务能力。
为了实现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的目标,需要加强社区服务能力。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社区的投入,提高社区服务水平。
同时,还要加强社区居委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四、加强社区治安管理。
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社区治安管理。
社区居委会应当加强社区巡逻、安全防范等工作,确保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政府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支持,加大对社区治安的投入,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宁。
五、建立监督机制。
为了确保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的落实,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
可以通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等途径,对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社区治理的民主化和透明化。
六、加强宣传和教育。
最后,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
政府部门要加大对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的宣传力度,让社区居民了解权力下放的意义和好处,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
综上所述,权力下放社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需要政府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各方的合作与努力,才能够实现社区治理的现代化和民主化,推动社区建设和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区级权力下放交接的工作方案

区级权力下放交接的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区级权力下放交接一、背景和目的随着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和政府改革的深入进行,区级政府被赋予了更多的权力和责任。
为了确保区级权力下放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交接程序和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的有序进行。
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区级权力下放交接的程序,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交接顺利进行,确保权力下放政策的顺利实施。
二、交接程序1.召开动员会议:由区级政府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向各部门宣传权力下放政策的背景和目的,明确权力下放的原则和方法,动员各部门积极参与交接工作。
2.成立交接工作组:由区级政府组织成立交接工作组,负责具体的交接工作。
工作组由区级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的交接事宜。
3.收集相关资料:各部门根据工作组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交相关的权力下放资料,包括政策文件、工作报告、制度文件等。
4.制定交接计划:交接工作组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资料,制定交接计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交接时间表。
第1页/共4页5.交接协调会议:交接工作组组织召开交接协调会议,会议由工作组组长主持,各部门向工作组汇报交接进展情况,讨论并解决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6.交接验收:交接工作完成后,工作组组织召开交接验收会议,会议由工作组组长主持,各部门向工作组汇报交接的过程和成果,完成交接的验收工作。
7.撰写总结报告:交接工作组根据交接的情况和成果,撰写交接总结报告,向区级政府提出建议和意见,为今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
三、交接内容1.权力下放的政策和法规文件:各部门将依据工作组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交相关的权力下放政策和法规文件,确保基础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工作报告和制度文件:各部门将提交权力下放期间的工作报告和制度文件,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指导书等,以便新接手的部门了解前期工作情况。
3.资金、人员和设施:各部门将根据交接计划,将相应的资金、人员和设施交接给新接手的部门,确保新接手的部门能够顺利开展工作。
下放职权工作措施

下放职权工作措施嘿,咱今儿就来说说下放职权这档子事儿!这可真是个大事儿啊,就好像一场大戏,得好好演,还得演得精彩!你想啊,为啥要下放职权呢?这就好比一个大家庭,家长不能啥事儿都自己扛着呀,得让孩子们也分担分担,这样大家才能一起把家经营得更好嘛!把权力下放,就是让下面的人有更多的自主权,能更灵活地应对各种情况。
那具体该咋做呢?首先得明确哪些权可以放,可不能一股脑儿全扔出去,那不乱套啦!得像挑宝贝似的,精挑细选,把合适的权力挑出来下放。
这就好比做菜,得选对食材,才能做出美味佳肴呀!然后呢,得给接受权力的人做好培训,告诉他们咋用这些权,可不能给了权却不知道咋用,那不就浪费啦!这就像给了把宝剑,得先教人家怎么舞剑不是?下放职权可不是简单的事儿,得时刻关注着。
不能放下去就不管啦,得时不时看看效果咋样。
要是发现有问题,得赶紧调整,就像开车得时刻盯着路况一样。
而且呀,还得建立起监督机制,不能让权力乱用呀,不然可就乱套喽!这就像放风筝,线得在咱手里握着,不能让风筝飞跑喽!还有啊,下放职权得有耐心。
这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搞定的事儿,得慢慢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
就跟种庄稼似的,得精心呵护,才能有好收成。
不能着急,一着急就容易出错。
大家想想,如果下放职权做好了,那会是啥样的景象?下面的人干得更起劲儿了,效率也提高了,整个工作不就顺溜多啦?那可真是皆大欢喜呀!咱可不能小瞧了这下放职权,这可是关系到工作能不能干好的关键呢!总之呢,下放职权这事儿得认真对待,精心谋划,不能马虎。
要让权力下放得恰到好处,让大家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这才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呀,不是吗?大家都行动起来,一起把下放职权这件大事儿干好,让我们的工作更上一层楼!怎么样,是不是很有道理呀?让我们一起加油干吧!。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方案

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方案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一次办好”事项梳理公布工作的通知》(鲁职能办函〔2018〕19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发〔2018〕23号)精神,全面推进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办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1+454”体系以及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建设重点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目前由市级行使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采取下放、委托、两级联动等形式“全链条”放权至各区政府,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增强区级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活力、新动能。
二、“全链条”下放范围依据应放尽放、协同配套、权责一致、高效便民的原则,在总结以往对历城区、长清区、济南高新区等下放行政权力事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统称六区),实施市、区两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全链条”下放(以下简称“全链条”下放)。
三、“全链条”下放方式在《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服务事项表》的基础上,依据“谁立项,谁受理”原则,采取下放、委托、市区联动三种方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区两级“全链条”办理。
法律法规规定市辖区可以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按程序下放各区实施;法律、法规明确属于设区市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不含行政处罚及相关强制权),由市有关部门依法委托区级有关部门行使;对不宜下放或委托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采取区级受理、发证,市级办理的市区联动方式实施。
四、推进步骤(一)梳理审核。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所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逐项进行梳理,编制本部门(单位)涉及工程建设项目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按照“谁立项,谁受理”原则,逐项明确下放或办理方式、办理权限划分等,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汇总。
职权下放实施方案

职权下放实施方案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我市决定对职权进行下放,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以期实现更好的治理效果。
一、下放职权的原则和目标1. 原则:依法合规、明确权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
2. 目标:优化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社会创造力。
二、下放职权的范围和内容1. 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将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一级政府,减少中央和省级政府的审批事项。
2. 资源配置权限下放:将一定范围内的土地使用、资源开发等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3. 公共服务管理权限下放:将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管理权限下放到基层政府,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
4. 经济管理权限下放:将一定范围内的投资审批、市场监管等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三、下放职权的保障措施1. 法律法规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下放职权的范围和程序。
2. 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下放职权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下放职权的合法合规。
3. 人员培训和配套措施:加强下放职权相关人员的培训,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资金支持。
四、下放职权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1. 制定下放职权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下放职权的范围和程序。
2. 逐步推进下放职权的工作,分阶段、分批次地进行。
3. 加强宣传和解释工作,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下放职权的意义和作用。
五、下放职权的效果评估和调整1. 建立健全下放职权的效果评估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
2.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下放职权的范围和内容,不断完善下放职权的制度。
六、下放职权的意义和价值下放职权能够更好地激发地方政府和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政府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七、结语下放职权是一项深刻的改革举措,对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推进下放职权的各项工作,为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的治理能力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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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权力下放交接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月31日前完成全部交接工作,所有放权和承接工作明确到位;2月28日正式实施下放权力事项转移行使;4月30日前完善园区、街镇行政权力事项运行。
二、工作步骤
(一)交接工作阶段(时间节点:1月31日前)
1、部门放权工作。
一是放权部门以本部门正式文件形式,向园区、街镇分别下达放权事项实施办法的通知。
实施办法内容:本部门下放权力事项的详细内容、具体操作办法和工作要求;明确园区、街镇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处罚事项边界;园区、街镇权力事项行使和监督责任;其他应当明确的事项。
二是以委托方式下放的,放权部门还应当参照区综改办会同区政府法制办下发的模本,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法编制并与承接单位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签订时间统一为2月28日。
三是做好权力下放后的对外公布准备工作。
四是为确保放权部门的实施办法和委托书与《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相一致,各部门的实施办法、委托书下达前,报区政府法制办前置审查,抄送区综改办、编办、政务中心。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2、园区、街镇承接工作。
一是区级行政权力下放的承接主体应当是园区、街镇。
二是园区、街镇按照“对口管理、职能相近、方便群众、降低成本”的原则,结合部门实施办法,编制承接方案,报区综
改办,抄送区政府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
承接方案内容:承接事项、承接主体(包括许可审批部门、执法单位)、承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机构、队伍人员、电子平台对接等)及时间。
三是承接中因无对口承接部门或者相应执法队伍,需要将下放权力事项再次转移行使或者跨部门综合执法,或者需要进行机构编制调整、增拨行政执法经费的,或者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暂时无法网上运行的,分别专项报区政府法制办、编办、政务中心。
四是做好权力转移行使后的对外公布准备工作。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3、实施业务培训和法律培训。
放权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承接单位实施许可、审批、执法专业培训,重点是管理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法律适用、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方式等;区政府法制办组织园区、街镇法制机构(或者法制员)和执法人员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培训,重点是基本法律知识、行政执法规范等;区政务中心组织实施权力阳光运行培训,重点是电子平台实务性操作等。
培训情况纳入年度全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4、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管理制度。
区法制办将下放的权力事项,按照特别编码规则纳入本级政府权力事项库实施统一管理。
放权部门和区政府法制办应当指导承接单位建立完善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制度,建立审批和执法的标准、规范、流程、执法文书和区监察局做好内部监督制度。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二)正式运行阶段(时间节点:2月28日)
5、放权部门与承接单位依法签订的《委托书》,报区法制办备案。
(完成时间:1月31日前)
6、权力事项正式运行。
承权单位正式实施权力事项行使,转移行使的所有权力事项正式运行。
(完成时间:1月31日)
7、对外公布。
园区、街镇将权力事项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
以电子和纸质两种方式运行的,园区、街镇还应当公布运行方式。
(完成时间:1月31日)
8、委托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要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
其他方式下放的,以区政府文件形式予以明确放权、承权单位的权限边界、权力责任关系。
权力下放后,以委托方式下放的,放权部门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承权单位承担行政责任;以代办代行、转内部流程方式下放的,放权部门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以其他方式下放的,承权部门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
放权部门应加强对承权单位的指导和监督。
(三)完善阶段(时间节点:3月1日至4月30日)
9、区政务中心负责组织园区、街镇电子平台对接和联网运行,完成业务流程、表单定制等,实现所有行政权力事项网上运行,区监察局对办理情况实施监控。
(完成时间:4月底)
10、对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区法制办按照法定程序,参照下放程序,依据下列情形,对权力事项实行动态管理。
上位法、上位文对区镇两级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事权有调整的,进行相应调整并
公布;根据下放权力运行情况,放权后运转不畅需要进一步配套下放相关事权的,或者放权后不利于统筹管理、高效执行的,由放权部门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报区委区政府批准后,予以清理、调整并公布。
11、推进配套改革。
区编办依据权力下放目录,按照“总量控制、增减平衡、人随事转”的原则,推进机构编制调整工作。
(完成时间:4月底)
12、建立并执行权力下放工作信息汇总制度。
放权部门和承接单位应当及时向区综改办、区政府法制办报送权力下放工作进度,以便顺利推进权力事项下放工作。
三、下放方式
对《区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确定下放的区级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采取归还、委托、授权、转内部流程、代办代行五种方式下放。
13、归还。
适用上位法(文)规定街镇(园区)可以直接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
14、委托。
适用属于区县职能部门(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行政权力事项。
15、授权。
除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外,区县行使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可直接授权街镇(园区)行使。
16、转内部流程。
适用区县职能部门在街镇(园区)设有派出机构的行政权力事项。
17、代办代行。
部分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可由街镇(园区)代办受理、初审流程。
放权部门可将专用章交由街镇(园区)代行部门权力,部门出具执法文书、加盖印章。
对于行政处罚事项代行,由承权单位代行调查取证等部分流程,行政处罚决定仍由放权部门做出。
四、保障措施
18、组织领导。
权力下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由区综改办统筹协调,由放权部门、法制办、园区、街镇组织实施。
放权部门和承接单位是这次区权下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负责具体实施。
各单位要将明确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上报区综改办。
19、放权到位。
权力事项下放后,放权部门不得继续行使或者以备案等名义变相行使,继续行使无效(按规定或者约定,因实施单位不作为而转为区级部门直接执法管辖的除外);下放的权力事项,放权部门不得自行调整或者收回;因上位法(文)变化确需调整或者收回的,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批准,其中重要事权调整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后报区委、区政府批准;转内部流程下放给派出(分支)机构的,应当建立完善区级部门、园区、街镇双重管理机制和评议考核制度。
20、监督检查。
6月底区委区政府组织权力下放专项督查工作,区综改办、放权部门、区法制办、编办、监察局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21、工作责任。
放权由区综改办负责总体协调指导督查;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下放权力事项认定和管理、承接主体资格认定、执法证件办理、权力事项依据调整、权力运行流程审查、行政执法管理、依法行政培训考核等;区政务中心负责下放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的指导督查;区监察局负责下放权力事项推进落实的督查。
请各单位按此分工联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