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参考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6篇

司法确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6篇篇1尊敬的法庭工作人员:本人(申请人姓名)与(被申请人姓名)因(纠纷性质)纠纷,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调解,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现依法向贵庭申请司法确认。
为确保申请书的严谨性、完整性和美观性,现将具体内容阐述如下:一、协议背景与事实概述双方因(纠纷发生的背景及事实情况概述)而产生争议。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名称)的协调下,经过平等、自愿、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人民调解协议。
二、协议内容(一)经调解,申请人同意向被申请人支付(具体金额)元人民币作为纠纷解决的一部分内容。
(二)申请人承诺在(具体时间)前履行上述支付义务,被申请人同意接受。
(三)双方同意,(纠纷的具体解决方案),以解决本次纠纷。
(四)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就本次纠纷再无其他争议,互不追究责任。
三、申请司法确认的理由鉴于双方已经就本次纠纷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为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纠纷,故依法向贵庭申请司法确认。
四、证据清单1. 人民调解协议原件;2. 申请人身份证明;3.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4. 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交易记录等)。
五、声明与承诺1. 申请人承诺本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2. 申请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按时履行义务;3. 若申请人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法律适用与管辖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贵庭提起诉讼。
七、申请总结本人作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已达成人民调解协议。
为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特向贵庭申请司法确认。
望贵庭依法审查,确认该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住址:(申请人住址)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被申请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住址:(被申请人住址)申请日期:(申请日期)附:证据清单及相关材料。
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

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鉴于双方在解决以下争议时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特拟订本调解协议书,并以法院司法确认。
一、背景和争议1.1 甲方与乙方双方均愿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以下争议,并且双方均是自愿参与和签署本协议的。
1.2 甲方与乙方就下列争议达成一致意见:(详细描述争议的内容和背景)二、调解内容2.1 甲方与乙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上述争议,并共同签署本协议。
2.2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执行本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
三、争议解决方式3.1 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和调解解决上述争议,寻求一种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并共同努力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3.2 双方同意委托专业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并按照其调解结果履行。
四、调解效力和司法确认4.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4.2 甲方和乙方同意将本协议提交当地的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并接受法院的监督和执行。
五、保密条款5.1 甲方和乙方同意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并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
5.2 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双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用于其他目的。
六、其他条款6.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
6.2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为双方共同的法律约束,双方应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6.3 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七、协议生效和解除7.1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并经法院司法确认后即刻生效,直至争议得以完全解决。
7.2 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对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可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正文完)。
民事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

民事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项重要机制,旨在通过调解解决民事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快司法审判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署,可以提交人民法院,由法院予以司法确认。
本文依据该法律规定,撰写民事调解协议书,以期达成司法确认的目的。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甲方:[甲方名称/个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工商注册号:住所地(地址):乙方:[乙方名称/个人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工商注册号:住所地(地址):二、背景及争议概述甲乙双方在特定时间、地点发生以下纠纷/争议(以下简称“争议事项”):[详细描述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三、调解内容与方式为了解决上述争议事项,甲乙双方同意进行调解,并达成如下协议:1. 协议一:[具体达成的协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划分、赔偿金额、债权债务明确、行为方式等]2. 协议二:[具体达成的协议内容,可根据争议事项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条款]3. 其他协议:[可根据争议事项实际情况增加或调整条款]四、协议履行方式1. 履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执行至履行完毕。
2. 履行地点:[约定协议履行的地点信息]3. 履行方式:[具体约定协议的履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实物交付等]五、附则1. 司法确认申请:在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申请确认本协议的法律效力。
2. 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协议修改:本协议如需修改,双方应书面协商达成一致,并经过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4. 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日期: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签字/盖章):日期:住所地(地址):联系电话:六、司法确认申请书本人因与对方在特定时间、地点发生的纠纷/争议,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如下:[重申上述调解协议内容]特此申请人民法院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保障协议的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指南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指南一、什么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由纠纷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对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所制作的协议。
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人民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果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什么是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流程是怎样的?1.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调解协议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审查合格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裁定驳回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5.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五、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增强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通过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减少纠纷的再次发生。
2.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通过司法确认,简化诉讼程序,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使司法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
3.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司法确认,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六、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超过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6篇

司法确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6篇篇1尊敬的法院工作人员:申请人:【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住址:【申请人详细住址】,联系方式:【申请人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被申请人身份证号码】,住址:【被申请人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被申请人电话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现就双方之间的【纠纷/争议事项】达成如下协议,特向贵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一、协议背景与事实双方因【纠纷/争议事项背景】产生纠纷/争议,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1. 【具体协议事项一:双方协商的具体内容,如支付款项、履行合同义务等】2. 【具体协议事项二:涉及到的其他相关事项】3. 【具体协议事项三: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三、履行方式1. 双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积极履行各自义务。
2. 履行期限:【约定履行期限】3. 履行方式:【约定履行方式】四、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如因违约引发诉讼,违约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申请司法确认的理由本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内容合法,符合社会公德,且不存在任何胁迫、欺诈情形。
为保障双方权益,特向贵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六、证据清单1. 人民调解协议书原件2. 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 相关证据材料:【列举其他相关证据材料】七、声明与承诺1. 双方保证本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2. 双方承诺在司法确认后,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其他1. 本申请书副本【份数】份。
2. 本申请书中未涉及的事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申请人本着友好解决纠纷/争议的原则,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达成以上协议。
为确保双方权益,特向贵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希望贵法院依法审理,给予公正裁决。
此致敬礼!申请人:【申请人签名及日期】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签名及日期】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日期:【申请日期】篇2尊敬的法院:申请人:[XXXXX](以下简称甲方),与被申请人:[XXXXX](以下简称乙方),因双方在某项事务上存在争议,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现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特向贵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7篇

司法确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7篇篇1申请人(个人/单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个人/单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证号码: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自愿,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事实概述双方因土地、财产或合同等纠纷,经过友好协商并自愿接受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双方一致同意接受调解结果,共同达成此协议。
具体纠纷事实及争议事项如下概述(根据实际情况详细填写)。
二、协议内容1. 双方经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如下:(详细列举协议内容)2. 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三、履行方式和期限双方应按照以下方式履行协议内容:(详细列举履行方式和期限)。
四、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如一方未能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具体违约责任如下:(详细列举违约责任及法律后果)。
五、司法确认请求鉴于上述人民调解协议,申请人请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执行力。
六、证据清单及附件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以下证据以支持申请:(详细列举证据清单及附件)。
七、声明与承诺申请人承诺本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如存在虚假陈述或欺诈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申请人请求法院对协议进行公正确认,并保障协议的合法执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和适用法律的适用本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选择为司法途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如有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请在此处详细列举并说明)。
十、签字确认申请人在此确认上述内容无误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盖章(如有):___________被申请人在此确认上述内容无误后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盖章(如有):___________注意事项:本申请书为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正式文件,请认真填写。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3篇

司法确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3篇篇1申请人(下称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下称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乙双方的自愿,遵循合法、公正、平等、诚实信用等原则,双方经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并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争议事项概述甲乙双方因土地、财产纠纷或其他事项存在争议,双方自愿选择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达成如下协议:二、协议内容条款及具体事项(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在双方当事人按照协议的条款履行后,本纠纷的争议问题视为解决完毕。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
若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调解委员会的角色与职责本调解协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委员会将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双方自愿平等达成协议。
调解委员会将监督协议的执行情况,并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
双方对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给予充分的信任和支持。
如调解协议出现瑕疵或者需要修正的,甲乙双方及调解委员会应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
四、法律适用与司法确认程序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后,甲乙双方在法定期限内共同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篇一:司法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20xx ) x法确字第54号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5年3月14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申请人:刘xx,男,生于1973年8月9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刘坪组,农民。
本院于20xx年2月18日受理了申请人刘xx与申请人刘xx宅基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
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被告刘xx拆除已砌围墙,退后1.2米,在双方原宅基交界处砌墙(宅基交界已双方宅基地证为定界依据)。
经审查,上述协议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确认。
本确认书与判决书、调解书等裁判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双方应按协议自觉履行义务。
如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另一方可据此确认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i页共ii页本确认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xxx二。
一二年二月二十日书记员xxx人民调解协议确认书(20xx) x法确字第55号申请人:韩xx,男,生于1971年12月23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申请人:贾xx,男,生于1962年6月30日,汉族,xx省xx县人,住xx县xx乡xx村xx组,农民。
本院于20xx年2月29日受理了申请人韩xx与申请人贾xx承包地纠纷调解协议确认案。
该纠纷经xx乡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申请人达成以下调解协议:1.重新划分两家承包地,被告贾xx占推整以后承包地1.32亩,原告韩xx占推整后承包地0.88亩;2.双方承包地交界按现场丈虽定界为准,以后不得再以此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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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参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010年第28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为进一步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衔接,规范人民法院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一般规定第一条经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调解人或者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可以申请具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第二条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简便、快捷的原则。
对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优先审查、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第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确认调解协议效力案件,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
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严格审查调解协议的效力,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的审理工作由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负责。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的规定,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第七条经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社会调解组织或者调解工作室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当事人请求履行调解协议、请求变更、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立案受理第八条当事人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共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当事人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明确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
第九条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交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的调解协议书原件、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承诺书。
第十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案件,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由当事人住所地或者调解协议履行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可以在书面调解协议中选择当事人住所地、调解协议履行地、调解协议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专属管辖的规定。
经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委派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效力确认案件,由委派调解的人民法院受理确认。
第十一条双方当事人签署的承诺书应当明确载明以下内容:1、双方当事人出于解决纠纷的目的自愿达成协议;2、没有恶意串通、规避法律;3、没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4、如果因为调解协议内容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立案并当即送达受理通知书。
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司法确认案件应当统一编立“民调确字号”、“商调确字号”、“商外调确字号”、“知调确字号”案号。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协议审查第十五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立案庭立案后及时移送诉调对接工作办公室进行审理。
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同时到庭,一方当事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司法确认程序终结,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十七条审理调解协议效力确认案件时,审判人员应当对以下事项当面询问双方当事人:1、是否理解所达成协议的内容;2、是否接受因此而产生的后果;3、是否愿意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确认程序赋予该协议强制执行的效力。
第十八条经审查,调解协议有可能涉及案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据;当事人不能提供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
第十九条对调解协议内容存在瑕疵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法律释明。
当事人自愿接受的,可另行签订调整或补充条款。
当事人不愿意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其重新调解或依法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同意重新调解也不愿意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
四、确认决定第二十条具备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力: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协议内容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5、不具有本意见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不予确认的其他情形。
调解协议虽有瑕疵但不影响协议效力的,经双方当事人补正后,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效力。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3、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4、涉及是否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5、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和执行的;6、调解组织、调解员强迫调解或者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7、其他不应当确认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调解协议,或者调解组织、调解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调解显失公正的,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不予确认,但当事人明知存在上述情形,仍坚持要求确认的除外。
对于上述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进行法律释明。
经释明后,当事人仍然坚持要求确认的,应当详细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案件,应当当庭决定,当天审结;当庭不能确定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形的,报请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可以适当延长。
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一般应当在确认当天制作确认决定书,当天送达双方当事人。
第二十四条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决定书载明的协议内容,应当与调解协议及调整、补充、补正条款原件内容相一致。
第二十五条人民法院调解协议确认决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当事人拒绝签收确认决定书的,人民法院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二十六条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不予确认决定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同时告知其相关权利。
第二十七条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确认决定,发现确有错误需要撤销的,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裁定撤销原确认决定书,重新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五、申请执行第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出具调解协议效力确认决定书后,应当及时向主持调解的调解组织进行通报。
确认效力的调解协议有履行内容的,可以要求该调解组织或调解员督促当事人履行。
第二十九条人民法院出具调解协议效力确认决定书后,当事人一方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调解协议原件;2、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决定书;3、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可以邀请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参与协调。
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定西中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2007年11月21日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9次会议讨论通过)为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效衔接,构建大调解格局,最大程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根据法律及其司法解释关于人民调解、诉讼调解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机制,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等非诉调解组织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协议合法有效,出具法律文书确认该调解协议,赋予该调解协议以强制执行效力的制度。
确认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不能反悔,不能另行起诉;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依据确认书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人民法院受理的确认案件是发生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且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债务、分家析产、赡养、抚育、抚养、继承、相邻关系、婚约财产、宅基地、财产权属、合伙、农业承包合同、劳务合同、借款合同、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揽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赠与合同等纠纷。
三、下列案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和确认:1、不属人民法院主管的案件;2、离婚及涉及身份关系确认和认定的民事案件;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4、调解协议内容不规范、不具体、不明确,无法确认和执行的案件;5、其他不宜由人民法院受理和确认的案件。
如受理后经审查属上列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
四、市、县(区)城区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由各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和确认;各乡(镇)、村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由调解组织所在辖区的人民法庭受理和确认。
五、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当事人提出确认申请: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具备如下条件:⑴由双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或由一方提出申请另一方同意。
⑵申请可以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口头形式提出。
口头提出的,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⑶申请可由当事人自己提出,也可委托他人提出。
委托他人提出的,受托人必须持有委托人(申请人)委托的书面委托书。
⑷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必须附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书。
协议书上必须有各方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的签名,并盖有调解组织的印章。
还必须附申请人的送达地址、收件人、电话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2、当事人申请确认的期限:调解协议无履行期限的,应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三个月内提出;调解协议有履行期限的,应在调解协议载明的首次履行期限届满20日前提出。
超过期限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和确认。
3、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审查当事人提交的前述材料齐全的,应予受理,并当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当事人收到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预交申请费。
不予预交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按自动撤回申请对待,并将情况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和记入笔录。
4、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受理后,原则上由一名审判员审查,必要时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
审查人员遇有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回避情形的,参照民事诉讼法有关回避的规定执行。
审查以书面形式进行,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
主要从以下五方面进行:⑴当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参加调解的,代理人是否有代理权;⑵调解协议是否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⑶调解协议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及第三人的合法权益;⑷调解协议内容是否属于当事人处分权的范围;⑸调解协议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必要时,人民法院可以调阅调解组织查存的关键性证据,向调解人员调查了解调解时的情况,但不得对当事人间的纠纷再行主持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