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4篇)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服务大厅的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效率的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服务大厅的职责1. 服务大厅是公司对外提供服务的窗口,负责接待客户、解答客户疑问、提供相关资料及办理相关业务。
2. 服务大厅应设有专业团队,包括客服人员、咨询人员、业务办理人员等。
三、服务大厅的管理机构1. 服务大厅的管理机构由公司确定,负责服务大厅的整体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协调、统筹。
2. 服务大厅的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分析和改进,确保服务质量的持续提升。
四、服务大厅的工作流程1. 客户的进入(1)客户进入服务大厅后,应到接待区进行登记。
(2)接待人员应热情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并提供相关资料。
(3)接待人员应告知客户业务办理流程和需要提供的材料。
2. 客户咨询(1)客户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咨询时,应到咨询区进行咨询。
(2)咨询人员应耐心听取客户问题,并提供准确的解答和指导。
(3)咨询人员应提供一对一的服务,保证客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3. 业务办理(1)客户准备好所需材料后,应到业务办理区进行办理。
(2)业务办理人员应核对客户提供的材料,并进行相应的业务办理。
(3)业务办理人员应及时向客户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
4. 问题反馈(1)客户对服务大厅的服务有任何意见和建议时,可向服务大厅管理机构进行反馈。
(2)服务大厅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客户反馈,并改进相关工作。
五、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标准1. 服务态度(1)接待人员、咨询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应热情、礼貌地对待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服务人员应主动帮助客户解决问题,并及时为客户提供相关资料和办理业务。
2. 服务效率(1)服务人员应迅速响应客户需求,尽快解答客户疑问和办理相关业务。
(2)服务人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任务,确保客户不因等待时间过长而感到不满。
3. 服务准确性(1)咨询人员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避免误导客户。
(2)业务办理人员应核对客户提供的材料,确保办理过程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窗口服务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窗口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窗口服务大厅的秩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窗口服务大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窗口服务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窗口服务大厅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窗口服务大厅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大厅的全面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协调。
第六条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窗口服务大厅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2. 监督、检查窗口服务大厅的运行情况;3. 组织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活动;4. 协调处理服务对象投诉;5.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热情接待服务对象,耐心解答咨询;3. 严格执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4. 维护窗口服务大厅的秩序;5. 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八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九条服务对象进入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问候,引导至相应窗口。
第十条服务对象咨询时,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不得推诿、搪塞。
第十一条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材料,确保办理程序的合规性。
第十二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限办理业务,不得拖延。
第十三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向服务对象说明办理业务的所需时间和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四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做好服务对象的隐私保护工作,不得泄露服务对象个人信息。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窗口服务大厅实行服务对象排队叫号制度,确保服务对象有序办理业务。
第十六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办理业务,不得擅自更改流程。
第十七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窗口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窗口大厅 管理制度

窗口大厅管理制度一、制度内容1. 窗口大厅服务标准窗口大厅服务标准是窗口大厅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宗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流程等各项规定。
例如,服务宗旨可以是"以客户为中心,优质高效";服务态度可以是"微笑服务,礼貌待人";服务流程可以是"严格按照业务办理流程,确保办理效率"等。
2. 窗口大厅工作制度窗口大厅工作制度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应遵守的各项规定,包括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
例如,工作时间规定可以是"按时上班,严守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可以是"严格按照办公室接待顺序,不得私自插队";工作纪律可以是"禁止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手机、吸烟等行为"等。
3. 窗口大厅客户权益保障制度窗口大厅客户权益保障制度是指保障客户合法权益的一系列规定,包括客户隐私保护、客户投诉处理、客户申诉权利等。
例如,客户隐私保护规定可以是"不得随意泄露客户个人信息";客户投诉处理规定可以是"及时受理客户投诉,积极协调解决";客户申诉权利规定可以是"客户有权利对窗口服务不满意提出申诉"等。
二、执行流程1. 窗口大厅工作流程窗口大厅工作流程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待客户和办理业务时应按照的各项规定和程序。
例如,接待客户时应有专人引导客户到指定窗口,核实客户身份和办理业务资料;办理业务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逐步操作,确保业务办理的准确性和效率。
2. 窗口大厅客户服务流程窗口大厅客户服务流程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遵循的一系列规定。
如,引导客户到指定窗口、逐项核实客户资料、按正常业务流程办理业务、在办理完毕后向客户确认并打印相关凭证等。
3. 窗口大厅投诉处理流程窗口大厅投诉处理流程是指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客户投诉后应按照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大厅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

大厅服务窗口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工作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大厅服务窗口的设置1、大厅服务窗口主要负责为广大业主或访客提供信息咨询、投诉处理、办事服务等工作。
2、大厅服务窗口应设置在便于业主或访客接触的位置,方便他们及时获得所需服务。
3、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专业知识,能够及时准确地为业主或访客解决问题。
第三章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内容1、接待业主或访客前来咨询或办理相关事务。
2、处理业主或访客的投诉或建议,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调解决。
3、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大型活动的筹备工作,保障活动顺利进行。
4、定期开展大厅服务窗口工作的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服务质量。
第四章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流程1、接待业主或访客前来咨询或办理相关事务,及时登记并告知相关流程。
2、了解业主或访客的需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咨询或办理。
3、若遇到复杂问题无法解决,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4、办理完业务后,应及时向业主或访客进行反馈,确保服务得到及时闭环。
第五章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时间和安排1、大厅服务窗口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对外提供服务。
2、如需加班或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3、遇突发情况或紧急事件时,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负责人,协调处理。
第六章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管理1、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应按规定的标准招聘,严格考核录用。
2、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技巧。
3、工作人员要维护大厅服务窗口的形象,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擅自离岗或违规行为。
4、工作人员要通过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章大厅服务窗口的绩效考核1、对大厅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评定其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
2、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奖励表现优异的工作人员,对不合格者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人员晋升和晋级的依据,对绩效突出的员工进行提拔。
服务大厅管理制度_手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大厅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服务大厅所有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及场所。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营造一个高效、便捷、文明、和谐的服务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服务大厅的基本规定第四条服务大厅应设立明显的标识,包括名称、服务内容、工作时间、投诉电话等。
第五条服务大厅内部应保持整洁、卫生、有序,确保服务设施完好、运行正常。
第六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着装整齐、佩戴工牌,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七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服务规范,确保服务质量。
第八条服务大厅应设置服务指南,明确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
第九条服务大厅应设立咨询台,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服务。
第十条服务大厅应设置等候区,为服务对象提供舒适的等候环境。
第三章服务大厅的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对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做好工作记录,对服务对象的咨询、办理事项等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五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妥善保管服务大厅的文件、资料、设备等,不得擅自复制、泄露、损毁。
第十六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服务大厅的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服务大厅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对服务对象的投诉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九条服务大厅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奖惩的依据。
第四章服务大厅的服务规范第二十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礼貌待人,用语规范,尊重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
第二十一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服务对象的疑问,不得推诿、搪塞。
机关单位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
为加强局服务大厅(窗口)规范管理,提升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局研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行排班制度
工作时间,大厅各业务科室前台窗口、备岗人员要落实排班,每月底前将下月排班表报办公室备查,杜绝前台窗口空岗现象。
二、严格服务要求
1、着装统一,举止得体,佩戴工作标牌,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2、接待时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禁止发生“冷、横、硬、顶”现象。
3、工作时间工作人员手机一律存放在备岗位置,禁止在前台窗口使用手机,禁止玩游戏、听音乐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任何事项。
4、严守岗位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离岗、空岗,中午不准饮酒。
5、办公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摆乱放,特别是上下班时,要将办公区域卫生清理干净。
三、加强监督考核
1、落实请假规定,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窗口人员在岗、服务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局对窗口服务每周不少于一次抽查,建立窗口人员在岗和服务情况登记和统计,每季度评选出窗口服务标兵,检查情况作为干部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和依据。
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管理,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根据区政府《关于印发平谷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办理工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平谷区深化行政资源配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京平政发〔发〔XX XX XX〕〕1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坚持选派原则。
各部门应将选好配强进驻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工作人员作为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基础,全面落实“两集中、三到位”,将行政审批职能和直接从事行政审批工作的人员调整到一个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一科制”或“大科室制”,并整体进驻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同时向窗口充分授权,执行首席代表制度,切实提高现场办结率。
第二条严格选派条件。
各部门选派的工作人员应为派驻单位正式在编职工,对所在单位行政许可正式在编职工,对所在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审批)(审批)和公共服务业务所和公共服务业务所涉及到的法律、规章、涉及到的法律、规章、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掌握,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掌握,政策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掌握,能够熟练进能够熟练进行电脑操作和普通话服务。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中层干部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各部门派驻窗口工作人员为2人以上的,必须明确首席代表。
各部门派驻窗口工作人员为1人的,应明确本部门窗口的a 岗和b 岗工作人员,当a 岗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时,岗工作人员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时,b b 岗工作人员自动顶岗,确保综合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正常运转。
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派驻单位应重新选派。
第三条明确审批权限。
凡是审批权限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必须明确授权给窗口首席代表,凡是最终审批权限不在本级部门的事项,进驻部门明确由窗口首席代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初审意见。
窗口首席代表在部门委托权限范围内以部门名义全权履行窗口管理、综合协调、联审联办等其它相关行政职能。
服务窗口大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窗口大厅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厅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服务窗口大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
第三条服务窗口大厅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人为本、高效便民、服务至上、规范运作”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服务窗口大厅设立管理办公室,负责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大厅管理制度;2. 负责大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3. 负责大厅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 负责大厅安全保卫工作;5. 负责大厅环境卫生管理;6. 负责大厅来访人员的接待和服务;7. 负责大厅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
第三章工作人员管理第六条服务窗口大厅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4.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七条服务窗口大厅工作人员的权利:1. 获得工作所需的信息和资料;2. 参与大厅管理工作的决策;3.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4. 对大厅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服务窗口大厅工作人员的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2.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3. 维护大厅形象,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4. 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客户隐私;5. 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九条服务窗口大厅的服务流程:1. 接待来访人员,了解其需求;2. 根据来访人员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3. 对来访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记录和反馈;4. 完成服务后,向来访人员表示感谢和道别。
第十条服务窗口大厅的服务标准:1. 服务态度热情、耐心、周到;2. 服务效率高,限时办结;3. 服务质量好,确保服务结果准确无误;4. 服务环境整洁、舒适、安全。
第五章设施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服务窗口大厅的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整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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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大厅(窗口)管理办法
为加强局服务大厅(窗口)规范管理,提升办事质量和服务水平,经局研究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行排班制度
工作时间,大厅各业务科室前台窗口、备岗人员要落实排班,每月底前将下月排班表报办公室备查,杜绝前台窗口空岗现象。
二、严格服务要求
1、着装统一,举止得体,佩戴工作标牌,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2、接待时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解释全面,禁止发生“冷、横、硬、顶”现象。
3、工作时间工作人员手机一律存放在备岗位置,禁止在前台窗口使用手机,禁止玩游戏、听音乐以及从事与工作无关任何事项。
4、严守岗位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不准串岗、离岗、空岗,中午不准饮酒。
5、办公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得乱摆乱放,特别是上下班时,要将办公区域卫生清理干净。
三、加强监督考核
1、落实请假规定,凡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2、各科室负责人要加强对窗口人员在岗、服务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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