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物业收费新标准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2023年新法规(2000年12月24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3年10月25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23年11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23年3月28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3年11月27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第三章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四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五章物业服务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服务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业主自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物业服务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体系,制定、落实扶持政策,减轻物业服务企业负担;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监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协调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

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8.05•【字号】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002号•【施行日期】2022.08.05•【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物业管理正文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002号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8月28日泰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20年9月2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22年6月28日泰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2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的《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泰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委员会第三章前期物业管理第四章物业服务和管理第五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第六章公共收益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住宅物业管理,是指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和与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人或者自行对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基本秩序和环境卫生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三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住宅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社区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住宅物业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和资金投入与保障机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提高住宅物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泰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和

泰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和泰州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分项目分等级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元/月.平方米, 一、综合管理服务服务服务序号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级别项目1 基础管理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手续。
基本2 服务机构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
,2,配置基本办公设施。
要求 3 服务人员小区经理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4 客服接待工作日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公示值班电话。
一星 5 管理制度公示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时间。
0.0799 级日常6 报修、投诉处理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急修2小时到场查看~约时修理。
管理7 装修管理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服务 8 档案管理有基本的小区物业管理档案。
9 维修资金按照政府规定规范操作~账目清晰。
1 基础管理 ,1,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有交接手续。
,1,小区内设置服务处。
,2,配置基本办公设施。
,3,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提供特约,有偿,服务和基本2 服务机构便民,无偿,服务。
要求 3 服务人员 ,1,小区经理有1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历。
,2,小区服务管理人员取得物业管理从业资格证书。
4 客服接待工作日实行8小时业务接待~公示值班电话。
5 工作计划制定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6 管理制度建立基本的管理制度,公示收费标准、服务标准、服务时间。
星 0.1408 受理业主或使用人报修、投诉。
急修1小时到场查看~小修1周内修复~难以及时修复的~约时修理。
级7 报修、投诉处理投诉1周内答复。
日常管理8 装修管理告知业主或使用人装修须知~签订装修管理协议~对违规装修、违章搭建应及时劝阻并报告相关部门。
服务 9 档案管理建立基础的档案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小区物业管理档案。
泰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泰兴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2020年8月20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江苏省价格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对各类物业实施管理、提供服务的收费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所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和其他服务收费。
第四条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有关物业服务收费的政策规定,并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指导全市的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确定,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业主大会成立后,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汽车停放费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执行。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依法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的普通住宅,其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或者经营者协商确定,并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业主采取自行管理或业主自行管理与委托专业机构相结合管理的服务收费标准,由业主共同决定,约定执行。
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者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其他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车位租金按《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管理。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其他服务收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协商确定。
在泰州空置房物业费怎么交

在泰州空置房物业费怎么交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泰州在线房产财产律师表示,国家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出台了税收、信贷方面支持百姓购房的措施,并明确指出,支持地方地政府出台鼓励住房消费的税费政策。
然而,某些地方政府竟然采取购买空置房来进行所谓的救市。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大中城市空置房面积正在大幅增加。
商住小区的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如果交的话,又该交多少?多年来,这个问题似乎一直未见有统一的规定,因而也一直困扰着一些业主和物业公司。
泰州市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费;空置超过3个月的,则交20%的物业费。
这一规定引起争议,有些人为此规定拍手叫好;有些人却表示强烈反对。
那么,空置房的物业费到底该怎么交呢?下面,法律直通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交20%的比例可资参照以往的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都要求业主只要有拿到钥匙的房子在小区,就不管你住不住都要与常住者一样,交纳相同标准的物业费。
然而,如今随着有些新启用小区的空置房越来越多,一些空置房业主对全额交纳物业费的反映也越来越强烈。
他们说,我们虽有房子在小区,但并没有启用和住人,全额交纳物业费,实在欠公平。
不过,反对者则指出,空置房大多是一些拥有二套乃至多套房的有钱人,有钱人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反倒是“穷人”要全额交纳物业费,这岂不也欠公平?到底怎样才算公平呢?就事论事而言,我觉得首先得弄清一个基本点,即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物业费,到底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还是建立在为“房子”服务的基础之上?显而易见的是: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
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是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防备业主的车辆等财物不被盗的。
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住家财物需要防盗,这样自然就没有享受到物业公司的这些服务,也就没必要交纳相应的物业费。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5〕11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规〔2015〕11号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12日泰州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含医药高新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公维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及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消防设施、道路、沟渠、池、井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按照受益范围区分为单幢楼栋业主共同受益的部分,简称楼栋共用部位,以及物业区域全体业主共同受益的部分,简称小区共用部位。
第四条公维资金按照维修使用受益范围,区分为楼栋共用部位维修资金(简称楼栋公维资金)和小区共用部位维修资金(简称小区公维资金)。
泰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

泰州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新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水平,为城市居民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依据《江苏省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及相关的公共设备、公用设施、附属场地等。
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所进行的养护、维修、管理和为业主、房屋使用人提供的服务。
本办法所称业主,是指住宅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权人。
所称使用人,是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实际使用物业的其他人。
第四条物业管理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与委托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二)管理全市物业管理行业,逐步建立管理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三)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年检工作;(四)依法查处物业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泰州市物业管理业管理处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市区物业管理行业的业务管理工作。
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具体职责由各市(县)人民政府确定。
第六条各级规划、市政、绿化、环卫、公安、工商、税务、物价、电信、邮政、供电、广电、供水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有关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监督,对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相互关系进行协调。
第七条物业管理行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第三产业(居民服务业)优惠政策,政府各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应支持其发展。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泰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01•【字号】泰政办发[2009]47号•【施行日期】200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泰政办发〔2009〕47号)海陵区、高港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泰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泰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房产)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泰州市物业收费新标准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有新标准。
泰州著名房产纠纷律师表示,在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的威胁和设备更换,应由原建设单位负责,不得动用专项维修资金或有业主承当。
物业服务收费以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为计费单位,按月、季、年计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这是2月13日最新实施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
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详细内容,仅供参考。
《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14年2月13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新的住宅物业收费标准将按建筑面积实行政府指导价;同时,对于欲实施调价的物企,需先试行服务3个月。
《办法》规定,住宅(不含别墅、公寓,下同)、与住宅配套使用的电梯、单体车库、室内停车泊位及利用公共空间设置停车泊位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物业服务收费以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为计费单位,按月、季、年计收,预收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办法》规定车辆管理属于“特有物业服务”。
关于车辆管理收费,采用的是政府指导价限额措施,物业企业收取车位费不得超出这个标准。
比如室内停车泊位分平面车位和立体车位2档价格,采取每档2个等级的价格模式。
平面车位物业费80元/月,有塑胶地膜90元/月;立体车位物业费110元/月,有塑胶地膜120元/月。
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道路公共空间设置停车泊位,收费价格与此前规定相同,为每月每台60元-90元。
不同的是,该项收入扣除管理服务费用后归全体业主所有,费用如何使用由业主大会决定。
《办法》从定价结构和物业服务标准方面有了本质性的改变。
《办法》第六条规定住宅物业服务内容分为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和特有物业服务三个部分,确定了新的物业服务标准,将此前的由5项服务内容、4个服务等级构成的“级差性”标准,改为“由基础物业服务、级差物业服务、特有物业服务”构成的“结构性”标准。
也就是说由“必须有”的基础物业服务,加上“应该有”的级差物业服务以及“可以有”的特有物业服务定价标准进行收费。
专业人士表示,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可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具体标准由双方协商约定。
在泰州,如果你在房屋交易时遇到难题或对当下楼市现象有何不解,想了解更多物业管理费的法律问题,您可以找泰州著名房产诉讼律师,进行相关房产纠纷免费咨询,或者您也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提供免费咨询。
/fcls/wygl/wuyeguanlifei/2015/0310/163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