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范本]

合集下载

技术监督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本

技术监督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本

技术监督局现场检查笔录范本1.如何写好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现场检查笔录文书1、认真填“空”、仔细核对所谓填空,就是笔录格式文书上设定的内容,如:被检查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检查时间、检查场所等内容的填写,要做到认真、仔细,尤其是被检查单位的填写,如果是法人、其他组织或经登记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就要以营业执照为准,并将营业执照的注册号记录在卷,并提取复印件;如果是个人就要仔细的查看身份证明,最好提取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检查场所的填写也是要注意的事项,最常见的场所有营业场所、生产车间和成品仓库等。

2、开头语开头语必须载明的内容有:检查日期、执法单位名称、执法人员的组成、检查的理由、执法人员身份的表明方式、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场所、负责人是否陪同检查。

其基本格式为:**市质量技术监督执法人员***、***等人组成的检查小组当场出示执法证件后,证件编号分别为******、******号,于*年*月*日*时开始依法对位于**路**号的***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或者是于*年*月*日根据群众举报,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执法检查;或者是根据***Word文档 1安排,依法对***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商品)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该公司负责人***在检查现场(如负责人不在,可电话联系,委托他人陪同检查,表述方式为:该公司负责人不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经电话联系公司负责人后,口头委托***陪同我们进行现场检查),整个检查情况记录如下:3、检查过程的记录首先是对检查场所方位的描述,产品具体所在位置、产品名称、数量、规格以及提取证据的方式,采取的措施都要详细记录。

如对某食品企业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食品现场检查的记录。

(1)位于该公司东面是成品仓库,西面是生产车间,在成品仓库内西边靠墙处库存外包装标识为***公司生产,厂址为**路**号,QS42**********号,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见内包装封口处……等,执法人员开箱进行了检查,其生产日期为*年*月*日,其他标识同上;在生产车间内东边存放上述食品标签****张。

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质监局)

现场检查笔录经典范例(质监局)

现场检查笔录的制作要领一、提高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力的“四要素”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执法重要的证据形式之一,所记录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直接涉及到笔录的证明力。

但是,如何保证现场检查笔录所记录内容的客观、真实?全面把握抓住以下“四要素”是核心和关健,1、必须注意查验和记载在场人员的身份、职务等情况。

在实施现场检查时,由于被检查方陪同人员的职务分工不同,客观上造成了对一些情况的了解和对一些问题的认知不同。

因此,弄清现场陪同检查人员的姓名、身份、职务及所负责的工作十分重要和必要。

2、必须注意、记载现场检查的过程。

记载过程应注意:(1)应客观描述实施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步骤。

要记录实施检查人员组成情况及其分工情况,特别是要注明陪同检查的证人、被检查方人员参与检查过程的情况。

要注意如实、准确地记录哪些人实施了某一具体检查活动。

(2)需要抽样检验的,一定要记录抽样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包括抽样方案的制定及实施过程、抽样实施人、产品批量/生产日期及规格型号、抽样器具、样品数量及封存形式、抽样单编号等信息。

(3)要注意,对生产过程、原料、包装物及检查现场等情况的记载。

(对检查现场情况作描述,有利于从空间角度对事实予以证实)。

3、必须注意记载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获取途径、方式。

涉案物品的数量、价格多少,是行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的依据。

因此,应注重对涉案物品价格、数量的采集及相关证据的记录。

(1)要记明物品的放置场所、码放位置、码放方式;(2)有包装的要记明包装形式和包装标注内容等情况;(3)要记明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批号;(4)要记明获取相关数据的途径、方式。

相对人口述的,要写明据什么人介绍;现场清点的,要证明清点方式、参与人;查看帐册、单据的,要记明查看的什么帐册或什么单据并记明编号,必要时制作复制件;(5)散装物品的计量,要记明使用的计量器具的状态及计量过程;(6)数据一定要确切,不能出现“大约”、“等”之类的字眼,计件的一定要精确到个位数,不能估算。

车险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车险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车险现场查勘询问笔录应注意的几点问题笔录要求及重点1. 姓名,电话,住址,工作单位(姓名及电话方便于联系,住址及工作单位以备后期调查时有相关的依据)2. 你与被保险人关系,电话多少(确认当事司机是否认识被保险人)3. 此车平时都谁开,做什么用(以此能推断出当事司机驾驶此车是否合情合理4. 此车平时在哪使用,拉什么货(确认是否超载)5. 你什么时候向被保险人借车,去做什么(主要确认时间,以便核对电话记录。

去做什么为了结核后期调查)6. 借车时身边几个人,都谁在,借车地点在哪里,是谁把车钥匙交给你的(问几个人以备当事司机后期翻供,借车地点有助于后期调查,现场几个人能证明出借车时间,钥匙问题能看出是否是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7. 借车以后你都去哪里了,干什么(后期调查很重要))8. 出险时是谁驾驶的,你确认吗(确认当事司机,防备翻供)9. 出险时的具体时间是几点,你确认吗(再次确认出险时间,已防备翻供)10. 当时车上几个人,有人受伤吗(结核车辆内部情况,核对碰撞后痕迹,调查时的要点)11. 某某伤到哪里了,你伤到哪里了(对比车内,人员受伤与车内痕迹是否相符)12. 你们几个人去做什么事,几点去的(确认行驶方向及是否合情合理,出险时间能否对上)13. 他们都是谁,电话多少(可以方便比对电话清单,以及避免翻供可能)14. 当天你朋友穿什么衣服,都做什么位置(遇两人一起做笔录时可在此问题中找出疑点)15. 你们在哪里吃的饭,几点,都谁在,几点离开的,饭店叫什么名字(对后期调查非常重要几点,一定要记录详细,吃饭时间可以去饭店调查。

饭店名称可以找到实际地点。

都谁在能证明当时几个人是否在一起,以免造成翻供)16. 你们吃的什么菜都谁喝酒了,吃的什么菜,你边上坐的谁,服务员穿什么衣服,单间号是多少(多人笔录时,以上问题可马上找出疑点。

记录要非常详细)17. 吃完以后谁开车,都坐什么位置,离开后你们去哪了(结合出险后开始正式如题,找出疑点)18. 你走的什么路,经过什么地方(如此路有监控装置能查出此车出险时间是否相符)19. 出险时什么情况(记录要详细,每个细节,倾听客户叙述,分析是否合情合理)20. 发生事故以后你都做什么了,在哪里站着,在哪里停留了,当时还谁在(确认司机出险后是否有离开的可能,到现场时能针对此叙述查出问题)21. 你都给谁打电话了,用什么号码打得(对比电话清单)22. 你用什么号码拨打的122,120,110,119,95502(确认是否是此人报案)23. 你朋友谁先到的现场,叫什么,电话多少,他住哪里(可以确认电话时间,住址能确认出到达事故现场的路程)24. 交警什么时候到的,都说什么了(了解处理程序,是否合理,判断交警是否现场处理)25. 120什么时候到的,几个人,如何处理的(两人以上能断定是否都在现场)26. 拖车公司什么时候到的,几点与你联系的,什么公司,票据提供(以备后期与拖车公司核实事故情况,现场人员情况)27. 你何时离开现场,和谁一起走的,几点到的什么地方。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现场检查笔录》是指食品药品监督局行政执法人员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案件有关的地点和物证、场所进行检查,或在日常执法监督过程中依法对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等场所的卫生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时所制作的客观文字记录。

是了解管理相对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制作立案报告的依据之一。

它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是进行餐饮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的重要原始证据之一,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可作为定案的依据。

《现场检查笔录》客观、真实地记载现场状况,对查处餐饮行政处罚案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通过笔录中的文字内容,可以再现现场客观存在的状况,使没有到过现场的人对现场的卫生状况以及生产经营者存在的违法行为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基层执法人员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出现了许多常见不规范用语,现将《现场检查笔录》常见的不规范用语摘录出来,共大家学习探讨,以提高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质量。

涉案《现场检查笔录》常见不规范用语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法人、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概念不清涉案《现场检查笔录》首部法定代表人的书写将单位负责人写作法人或法人代表,法人、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三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执法人员常常会混淆三者的涵义。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简言之,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的社会组织。

法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与自然人相对称的,两者相比较有不同的特点:第一,法人是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是法律意义上的"人",而不是实实在在的生命体,其依法产生、消亡。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自然人的生老病死依自然规律进行,具有自然属性,而法人不具有这一属性。

第二,虽然法人、自然人都是民事主体,但法人是集合的民事主体,即法人是一些自然人的集合体。

现场检查笔录范本

现场检查笔录范本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
现场检查记录
地 址:
湖坊镇中李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检查场所:
检查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
这是我们的证件(出示证件)。

现依法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请予以配合。

检查情况: 经
查,发现存在如下有影响煤矿安全的隐患: 1、
2、
3、
4、
5、
检查人员(签名): 、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共页第页
续页6、
7、
8、
9、
10、
11、
12、
(本行以下空白)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共页第页
铅山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文书
责令改正指令书
〕第()号
经查,你单位存在下列问题:
见年月日现场检查笔录1至条:
1、第条责令矿山限整改到位。

2、其余各条立即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

(此栏不够,可另附页)。

现责令你单位对上述第项问题立即整改;对第项问题于年月日前整改完毕。

逾期不整改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由此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签名):证号:
证号:
2 2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章)
年月20 日。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精选5篇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精选5篇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记录的词语主观性较强有些执法人员未能把握住现场检查笔录的即时性、现场性和真实性的要求,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包含的主观性因素太多。

表现在:1、对物品数量不能作出精确描述。

使用“大约”、“大概”、“估计有”等模糊词语,或“多”、“余”、“左右”等不定词语,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现场进行主观认定。

先入为主,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像制作处罚文书一样,直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叙述违法情形。

3、以现场检查笔录代替询问笔录。

有的现场检查笔录以“据当事人口述”的形式将当事人购进、售出物品的数量、价格等内容记录下来,这类现场检查笔录看起来更像询问笔录。

记录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

所记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表现在:1、只记录实施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检查活动的过程。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其他证据,邀请其他人员到场等情况。

其实,对这些情况应一并记录,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2、只记录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而未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现场工人是否正在作业,营业员是否正在销售商品,当事人是否按要求提供票据、账册以配合检查等。

对这些情况,也应一并记录,从而体现现场检查笔录作为一种动态笔录的性质。

3、只记录实施检查的内容而未记录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

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依据现场情况而作出的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扣留等措施。

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也是现场检查笔录应记载的内容。

4、只记录发现物品的数量而未记录其数据来源和获取途径。

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确定的物品数量依据、方法(盘点、称重、查账等)和过程。

如此记录的数据是否真实、合理,值得怀疑。

5、只记录当事人未签名的事实而未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

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的常见问题及制作要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的常见问题及制作要点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的常见问题及制作要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中《现场检查笔录》的常见问题和对策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执法人员在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或者案件调查过程中对现场进行实地检查时所做的客观记录,是一种法定的证据形式,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

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执法人员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在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不认真,造成笔录质量不高,证据效力降低或者无效。

一、二师卫生监督系统现场检查笔录常见的问题(一)程序违反规定1、不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的程序。

国家局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现场检查笔录中没有预设填制执法人员姓名和执法证号的空白处,在书写笔录时很容易将出示执法证件情况和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号记录下来。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执法人员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必须向当事人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才能依法实施检查,未记载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就无法证明遵守了法定程序。

2、现场检查笔录终了处无2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

有的笔录只有1名执法人员签名,有的笔录只有当事人签名而执法人员忘记签名,这就无法证明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是2人以上。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

(二)用语不规范1、使用模糊性语言。

对物品数量描述时使用“大约”、“大概”、“估计”等模糊词语,或“多”、“少”、“余”、“左右”等不定词语,用“卫生一般”、“垃圾遍地”、“冰箱里乱放东西”、“制度不健全”等抽象的词语代替具体的描写,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使用简略语甚至写错别字。

使用含义不清,容易发生歧义的简略语,如“无证经营”、“无证上岗”、“无三防设施”等。

这种简略语不能准确具体的描写出违法行为,还容易产生歧义,无法根据检查笔录对事实进行定性。

笔录中更不能出现错别字,错别字不但影响笔录的制作质量,也容易产生不良后果,特别是被检查人的名称要写对,这既是对被检查人的尊重,也可减少以后可能发生诉讼时的麻烦。

简易程序范本

简易程序范本

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川O.012 0044652四川省建设厅制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川O.012 0069853攀城管法( 2011 )责改城监字 XX号XX公司:经查,你(单位)2011 年 4 月 26 日在XX市XX区XX路擅自开设道路进出口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2011 年 4 月 29 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立即停止施工。

2、补办手续。

行政执法机关(盖章)2011年 4月 26日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送达回证川O.012 1158980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当场处罚决定书川O.012 0032912攀城管法(2011)当罚城监字XX号XX公司:你单位于2011年4月26日在XX市XX区XX路擅自开设道路进出口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 2、罚款捌佰元。

罚款按下列第(1)项方式缴纳:(1)当场收缴;(2)5月10日以前将罚款缴至XX市XX银行,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90日内向市政府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向东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本处罚决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作出本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充分听取了你(单位)的陈述和申辩。

执法人员李XX 执法证号川D-00XXXX执法人员王XX 执法证号川D-00XXXX处罚地点:XX市XX区XX路行政执法机关2011年4月26日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川O.012 0044652四川省建设厅制四川省建设行政执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川O.012 0069853攀城管法( 2011 )责改城监字 XX号张XX经查,你(单位)2011年 4月 26日在xx市xx区xx街XX号摆卖水果摊点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 2011 年 4 月 26 日10时40分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范本]
现场检查笔录常见问题
记录的词语主观性较强有些执法人员未能把握住现场检查笔录的即时性、现场性和真实性的要求,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包含的主观性因素太多。

表现在:1、对物品数量不能作出精确描述。

使用“大约”、“大概”、“估计有”等模糊词语,或“多”、“余”、“左右”等不定词语,这是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的一大禁忌。

2、现场进行主观认定。

先入为主,使用“违法”、“非法”、“擅自”等词语,或者像制作处罚文书一样,直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叙述违法情形。

3、以现场检查笔录代替询问笔录。

有的现场检查笔录以“据当事人口述”的形式将当事人购进、售出物品的数量、价格等内容记录下来,这类现场检查笔录看起来更像询问笔录。

记录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有的执法人员不能全面记录检查的内容、方法、结果和相关人员的行为等情况。

所记的主体性内容不全面。

表现在:1、只记录实施现场检查的结果而未记录检查活动的过程。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的拍照、录像,收集、提取其他证据,邀请其他人员到场等情况。

其实,对这些情况应一并记录,
以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

2、只记录执法人员的检查行为而未记录当事人的活动状况。

如未记录检查过程中现场工人是否正在作业,营业员是否正在销售商品,当事人是否按要求提供票据、账册以配合检查等。

对这些情况,也应一并记录,从而体现现场检查笔录作为一种动态笔录的性质。

3、只记录实施检查的内容而未记录采取相关措施的情况。

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依据现场情况而作出的先行登记保存、封存、扣留等措施。

按有关要求,采取相关措施也是现场检查笔录应记载的内容。

4、只记录发现物品的数量而未记录其数据来源和获取途径。

如未记录在检查过程中确定的物品数量依据、方法(盘点、称重、查账等)和过程。

如此记录的数据是否真实、合理,值得怀疑。

5、只记录当事人未签名的事实而未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

实践中,许多执法人员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必须予以纠正。

填写的辅佐性项目不完整有的执法人员对现场检查笔录中辅佐性项目填写不完整,甚至漏填。

表现在:1、检查时间填写不精确。

有的只填写现场检查的日期,而不填写起止时间;有的虽然填写了时间,却未能精确到分钟。

2、检
查地点填写不清楚。

只写到街道或村组,而未写清门牌号,或通过选择参照物的方式确定具体地点。

3、当事人身份填写太简单。

不少现场检查笔录只填写当事人的姓名,不填写其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其他基本情况。

4、执法证号码填写不齐。

有的只填写记录人员的执法证号码,而漏填执法人员的执法证号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