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上市公司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们不仅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要保障资本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规范性就显得尤为关键。
信息披露,简单来说,就是上市公司向公众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信息的行为。
这一过程就像是给投资者打开了一扇了解公司内部运作的窗户,让他们能够基于准确、完整的信息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规范的信息披露首先要做到真实可靠。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所公布的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性表述。
比如,财务报表中的数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计,确保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各项指标的真实性。
一旦出现虚假信息,不仅会误导投资者,还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及时性也是信息披露规范性的重要方面。
市场情况瞬息万变,公司的重大决策、财务变化等信息如果不能及时传递给投资者,就可能使他们错过最佳的投资时机或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比如,当公司有重大资产重组计划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众披露,让投资者能够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
完整性同样不可或缺。
上市公司需要将与公司运营和发展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都进行披露,不能有任何隐瞒或选择性披露。
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市场竞争情况、潜在风险等。
如果只披露对公司有利的信息,而隐瞒不利信息,就会破坏市场的公平性,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在信息披露的过程中,准确性也不容忽视。
表述模糊、含混不清的信息可能会让投资者产生误解。
例如,对于公司未来的业绩预测,应当给出明确的依据和合理的范围,而不是用一些模棱两可的词汇来敷衍。
为了确保信息披露的规范性,上市公司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治理机制。
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都应当明确各自在信息披露方面的职责。
内部审计部门要发挥监督作用,对拟披露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
同时,公司还应当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披露意识和能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与规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与规范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已经成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稳定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规范,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一、信息披露的法律基础1. 公司法公司法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基础法律,其中包括了有关信息披露的主要规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需要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与其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风险因素等相关的重要信息。
2. 证券法证券法旨在维护证券市场的秩序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机构和广大投资者披露具体的信息,包括财务报告、年度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
二、信息披露的主要法律规定1. 信息披露的时限上市公司应在相关信息发生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进行披露。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披露时限的,应及时向相应的监管部门报备并说明理由。
2. 信息披露的内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财务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业绩预告、重大事项公告、股东大会决议等。
披露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3. 信息披露的方式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信息披露,包括在证券交易所的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通过纸质媒体进行披露、在公司的官网上发布等。
同时,还可以利用电子披露系统进行信息披露。
4. 信息披露的责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机构等均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有法律责任。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三、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1. 保护投资者利益信息披露的首要目的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应当通过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让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风险因素等,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2. 加强内部控制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益。
同时,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防范信息披露中的操纵和失误行为。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摘要】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活动。
为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司治理的透明度,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提出了规定。
根据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按照规定的内容、方式和时间进行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具体信息,披露方式可以通过公司网站、披露平台等渠道进行,披露时间则要求在交易发生之日起15日内完成。
通过严格规范的信息披露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性。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和投资者的信任度,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规范、法律法规、内容、方式、时间、结论1. 引言1.1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是保障市场透明度、规范公司经营行为的重要制度安排。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其规范性对于维护公司治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内容涵盖了关联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信息披露内容及方式规定、信息披露时间规定、披露方式规定以及披露内容规定等方面。
通过明确这些规范,上市公司可以遵循统一的标准进行信息披露,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投资者信任度。
在信息披露内容方面,上市公司需要披露与关联方交易相关的所有信息,包括交易内容、交易对象、交易金额、交易方式等具体细节。
上市公司还需披露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股价等方面带来的影响,以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
2. 正文2.1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是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监管和规范的。
在我国,关联方交易的信息披露主要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证券法》是我国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法律基础。
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公司信息披露是指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规则的规定,向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方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等信息的行为。
信息披露是现代公司治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定。
二、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依据1. 《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重大事项。
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核心法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作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部门规章,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细化。
该办法由证监会制定,于2001年发布,后经多次修订。
4. 《股票上市规则》《股票上市规则》是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包括信息披露的内容、形式、时间等。
5.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对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作出了规定。
三、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1. 财务信息公司财务信息是信息披露的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2)财务报表附注;(3)财务状况说明书;(4)审计报告。
2. 经营成果信息公司经营成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2)公司的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等;(3)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经营风险等。
3. 重大事项信息重大事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2)公司的股权结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3)公司的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等。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
在分别阐述了规范要求的内容、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信息披露的形式要求、信息披露的内容要求以及信息披露的审核要求。
在总结了规范的重要性并展望了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规范的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可以增加透明度,提高投资者信任度,保障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未来,随着监管规定的不断完善和技术手段的不断创新,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将更加规范、及时和透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信息参考,促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规范要求、时间要求、形式要求、内容要求、审核要求、重要性、发展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是指上市公司在进行与关联方交易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以提高透明度和规范性。
背景介绍部分将探讨该规范的背景及其重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上市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关联方交易在上市公司中越来越普遍。
关联方交易是指在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易,包括资金往来、物资交易、股权转让等。
这些交易往往存在利益输送、信息不对称等问题,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平性造成影响,甚至引发投资者的质疑和法律纠纷。
为了规范关联方交易,保护投资者利益,我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关联方交易时必须进行信息披露。
这些规范要求的出台,旨在提高上市公司的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防范利益冲突。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样的背景下,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对于构建健康、透明、有序的资本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规范要求的内容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关联方交易的定义和范围:规范应明确哪些交易属于关联方交易,包括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超过一定比例的公司、高管及其近亲属等,以及一定金额的交易,如何界定关联方交易范围是规范的基础。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第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原则,不得虚假披露,不得欺骗、误导投资者。
第二条上市公司应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应当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时、按量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身信息的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以及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情形的,将面临法律责任。
第三条券商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加强信息审核券商、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应当加强信息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根据业务特点和风险防范要求,加强业务尽职调查,保障客户权益。
第四条投资者应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应当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不断提高信息分析、判断能力,切勿盲目追随市场投资热点,关注价值投资。
第五条工商、证监等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国家工商、证券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处罚,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核查和审核,依法严肃查处信息披露中的虚假、不实情形,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工商、证券监管部门反映。
结语本通知的发布,旨在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虚假、不实等情形的监管和处罚,提高相关各方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希望广大投资者关注市场风险和投资理念,密切关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共同维护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证券法》的修改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

《证券法》的修改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上市公司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信息披露的规范程度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市场的公平与效率,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而《证券法》的修改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如此重要。
对于广大投资者来说,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是他们做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如果这些信息不准确、不完整或者不及时,投资者就可能被误导,从而遭受经济损失。
而且,公平、透明的信息披露环境能够增强市场的信心,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促进资本市场的繁荣。
那么,《证券法》的修改是如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规范的呢?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是加大了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过去,对于一些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相对较轻,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新的《证券法》显著提高了罚款金额,甚至可能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等严厉措施。
这就使得上市公司及其管理层在信息披露时更加谨慎,不敢轻易违规。
同时,《证券法》的修改还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标准和要求。
信息披露不仅要真实、准确、完整,还要及时、公平。
这意味着上市公司不能选择性地披露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隐瞒不利的信息,必须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展示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
而且,对于一些重大事件和关键信息,上市公司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披露,以保证投资者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信息。
另外,新的《证券法》强化了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机制。
监管部门的权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能够更加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通过加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然而,尽管《证券法》的修改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部分上市公司可能存在故意规避法律监管的行为。
他们可能通过复杂的财务手段或者关联交易来隐瞒真实情况,给信息披露的监管带来难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为保护投资
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及透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的重要保障。
那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应该怎么样呢?
首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全面。
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要充分、真实披露与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财务数据、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等方面。
在这个过程中,
应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交流的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的章程要求。
其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及时。
上市公司应当根据企业
特点、市场需求和投资者状况等,及时向投资者、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披露公司经营、财务等重要信息,避免对证券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
益造成影响。
再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公平。
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突
出自己或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同时,上市公司
在信息披露时,应当遵循规范的制度或流程,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性,不得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发布虚伪、不完整的信息。
最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应该做到便捷。
企业应通过加强信息公开、建立网站、英文版等现代化手段,为投资者提供便利、快捷的信
息服务。
在信息披露时,企业应当采用易于理解的语言,提高信息的
可读性与可理解性。
总的来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全面、及时、公平、便捷是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公平及透明、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的重要保障。
在未来的发展中,应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推进信息披露标准化、规范化,加强信息公开解读等,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规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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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投资学基础课程论文课程名称:投资学基础课程类别:公共选修教学班级:本科班学生姓名:兰旭雨班级:1305012学号:42课程考核成绩:任课教师签名:2014 年5 月15 日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化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着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声誉,影响到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更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如何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这一问题不解决,证券市场就难以健康发展。
因此,信息披露监管部门需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等力量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树立上市公司诚信形象,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信息披露,顾名思义就是将信息公之于众,为公众所知晓,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是投资者了解上市公司,证券监管机构监管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
信息披露制度又称信息公开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者,将公司财务、经营、投资结构、董事会构成等信息完整、真实、准确、及时地予以公开,供市场理性判断证券投资价值以维护公司股东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
作为政府干预市场的重要手段,它不仅维护了证券市场的公平性,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而且还通过对市场失灵的矫正提高证券市场资源配置的效率。
“银广夏”等一批造假公司的曝光,说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执法与监管方面还任重道远。
一、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立法现状我国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规范的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王保树先生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初步发展阶段、走向成熟阶段。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逐步完善,形成了现行的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框架。
从信息披露的内容上来看,表中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经做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形成了以信息披露文件为主线的、由初始信息披露、定期性披露、不定期性披露和其他披露四部分内容组成的比较清晰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内容框架。
在证券市场尚处于发展初期的我国,立法方面能取得以上的成绩,首先是应该肯定的。
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证券市场是在经济转轨时期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思想认识上的模糊、制度的不健全和改革的不配套,使得上市公司的运作和特别是信息披露制度方面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问题(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备虽然我国已形成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框架,但在信息披露的立法上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缺乏明细、可操作和公平执行的具体规范;透明度不高,有的规范已不执行,但未能出台新的规范替代,或者在实践中已有新的做法,却未形成规范对外公布;口头意见代法现象严重,法随人意,法随人变,政策多变;部门立法,部门分割,有的措施缺乏照应,有的相互交叉,有的则存在遗漏和抵触现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没有适当分离,造成根据需要立法或执法的现象,随意性大;形式不规范,体例不统一,编号不系统,给使用者造成很大不便。
具体例如:1、《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规定不明确一些定期性和不定期性报告中对重大事件的解释不够明确,对重大投资行为、重大变化、重要合同、重大债务及重大诉讼的标准未作说明;重大事项在事件发生的多长时间内公布为宜,上市公司未依法履行义务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及对预测性信息的内容、格式和编制方法等缺乏统一的规定。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中开始规定:或有事项应详细披露。
在此之前的准则中没有这一方面的要求。
在以后多次版本的发布中,这一要求逐步完善。
2、关于信息披露的民事责任问题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中有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规定大多只是原则性规定,概括、笼统,可操作性差,缺乏相应的具体配套措施和直接保护广大投资者切身利益的具体规定。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单一目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表现出三个特征:一是除上市公司本身外,不存在独立的第三方披露者,即披露主体单一;二是上市公司除通过年报和中报对外提供信息外,一般不再进行其他方式披露,即披露形式单一;三是上市公司主要通过各种证券报对外公布信息,即披露渠道单一。
信息披露的“单一性”必然削弱信息的质量和有用性。
(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我国《证券法》第59条规定:“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般来说,违反信息披露法律规范的形态主要包括三种类型的行为,即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及误导性陈述。
1、信息披露不真实———虚假陈述问题上市公司为了公司股票上市需要,影响股票的市价,公司管理业绩评价或筹资的方便等目的,往往采取操纵行为,弄虚作假,披露不真实的会计信息。
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企业间关联交易;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推迟确认本期费用;利用资产重组、债务重组做文章;根据利润需求确定应计费用,准备金计提不到位;潜亏挂账。
2、信息披露不完整———重大遗漏问题上市公司对关联交易的确认、披露,总是遮遮掩掩,不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客观、完整地披露;对一些重要事项的披露不完整;对资金投放去向信息披露不完整;对企业偿债能力的揭示不完整;盈利预测披露不完整;利润构成的披露不完整;会计数据信息的历史性与决策活动的未来性之间的不对称性;分部信息披露不完整;缺乏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
3、信息披露不准确———误导性陈述问题有的公司业绩不佳,就用不准确的语言蒙骗、误导投资者。
如会计报表语言表达含糊,不提供准确数字,论及股利政策时,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语言等;披露的信息渲染成绩,掩盖风险;避重就轻,避实就虚。
上述缺陷有经济理论上的原因,有上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层面的原因,还有上市公司本身和信息使用者方面的原因,改进措施也要从这些方面下手。
三、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造成上述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原因:(一)诚信机制的缺乏诚信缺乏,欺诈泛滥这一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比比皆是的社会现象,不但在经济高度发达、法制高度健全的西方世界故态复发,而且在素有数千年文明传统的中华大地也愈演愈烈。
在中国欺诈丛生的原因何在?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有:1、证券市场定位的缺陷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定位是为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服务。
在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下,企业主要依靠政府意志和行政权力进入资本市场配置资源。
在考核各级地方政府官员和企业领导人成绩时,把企业改制、融资作为重要指标,与这一特定的定位相适应,证券市场变为各级政府和国有企业完成政治任务竟相攀援的平台。
在政策目标的驱使下,虚假包装、虚构利润、违规重组等欺诈行为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参与。
2、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我国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会为大股东所操纵,监事会形同虚设。
董事会的权力为董事长所操纵,而董事长的任命集中在地方政府手中。
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没有形成代表股东利益的权力制衡机制,公司被地方政府、大股东、董事长所操纵。
在这样的公司治理结构中欺诈行为很容易滋生。
欺诈者的收益高于成本。
目前由于我国证券法律制度中民事赔偿机制的缺乏,由欺诈者的行为导致的投资者的损失无法得到赔偿。
证监会对欺诈者的处罚往往是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而由于目前证券监管的缺陷欺诈行为被发现的概率较低,即便被发现对其追究行政责任进行罚款时欺诈者的利润早已转移。
(二)监管体制的缺陷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有三种不同的模式:法定型监管、自律型监管、混合型监管。
从我国证券法的规定来看,目前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属于混合型。
但在实际的监管中我国却没有充分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而是强化政府监管。
这一点可以从监管部门的职权设置得到印证。
在混合型监管体制中,交易所是一线监管机构。
在我国作为一线监管机构的交易所没有对上市公司的调查权。
交易所在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时主要是通过上市公司提供的报告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可以要求上市公司予以解释以澄清问题,但不能对可疑问题作出实质性判断。
在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起步和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很不成熟,各项规章制度不太健全。
在这种情况下,强化政府监管固然重要,但由于政府本身并不贴近市场,不能对证券市场的变化明察秋毫,这就导致政府监管的滞后型。
政府监管的这一无法克服的弊端,使得政府监管无法实现有效监管。
(三)法律制度不健全证券监管的一个根本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在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证券市场上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护的话,那么投资者就会远离证券市场,证券市场如果没有投资者的参与是无法向前发展的。
在我国目前由于《证券法》的民事责任制度的缺位,使得投资者因证券市场的违规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得不到补偿。
同时证券市场上因违规行为遭受损失的投资者的人数是众多的,而目前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没有集团诉讼制度的规定,使得证券市场的民事索赔案件在实践中也难以操作。
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建设(一)制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建设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制定信息披露的准则,二是制定信息披露的规则体系。
纵观世界各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准则至少应该包括:诚信、持续、对称、敏感。
1、诚信准则诚信是一种行为规范,也是一种文化和道德。
诚信亦应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首要准则。
因为上市公司只有讲诚实、守信用,才能自觉地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从根本上杜绝造假。
市场经济的实质是信用经济,信用原则是维持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首要原则。
没有诚实、不讲信用、尔虞我诈,必然使市场经济偏离正常的轨道,给市场经济的参与者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2、持续准则持续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的责任。
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持续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披露信息。
持续信息披露是提高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及时性的保证,能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客观评价和动态判断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为市场监管提供依据。
持续信息披露制度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各国证券法的重要内容。
我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对此均有明确规定。
3、对称准则证券市场虽然是一个富有活力的资源配置场所,但其本身有很多缺陷,有时显得很脆弱,尤其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干扰下,市场行为和市场功能往往被扭曲,有时甚至会出现股票价格的剧烈波动。
因此,当遇到可能出现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时,上市公司要特别考虑到中小投资者这样的弱势群体,有义务使他们能够和其他大股东一样公平地获得相关信息。
同时,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应当便于理解,应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经济、便捷的方式获得信息。
4、敏感准则敏感准则意指上市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应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
其作用在于:防范出现重大遗漏,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完整性;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将上市公司充分暴露在阳光地带,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