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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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

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

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金融期货基础知识测试试题(一)卷一、判断题1.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面值为100 万元人民币。

(√)2.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的可交割国债应为在合约到期月份首日剩余期限为4 至5.25 年的国债。

(√)3. 沪深300 股指期货采用T+0 交易制度。

(√)4.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为±3%。

(X )5.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4%。

(X )6.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交易标的为票面利率为3.5%的中期国债。

(X )7.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的沪深300 股指期货合约的合约标的是上证综合指数。

(X )8. 股指期货某合约的价格与其所对应的标的指数走势无关。

(X )9. 沪深300 股指期货市价指令未成交部分自动转为限价指令。

(X )10. 沪深300 股指期货市价指令不需要申报买卖价格。

(√)二、单项选择题1. 中金所上市的5 年期国债期货属于:(B )A. 短期国债期货B. 中期国债期货C. 长期国债期货D. 超长期国债期货合约2.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面值为(A )元人民币。

A.100 万B.120 万C.150 万D.200 万3.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票面利率为:(B )A.2.5%B.3%C.3.5%D.4%4.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的剩余期限为:(C )A.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2 至5 年B.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3 至6 年C.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4 至5.25 年D.距离合约交割月首日剩余期限为5 至8 年5.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对应的可交割国债是:(A )A.固定利率国债B.浮动利率国债C.固定或浮动利率国债D.以上都不是6.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D )A.0.001 元B.0.0012 元C.0.0015 元D.0.005 元7.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的交易代码为:(C )A.IFB.IEC.TFD.TE8.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割方式为:(B )A.现金交割B.实物交割9.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低交易保证金为:(B )A.合约价值1.5%B.合约价值1%C.合约价值2%D.合约价值2.5% 10. 中金所5 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B )A.合约到期月份第一个周五B.合约到期月份第二个周五C.合约到期月份第三个周五D.合约到期月份第四个周五11. 建立空头持仓应该下达(C )指令。

并购协同效应

并购协同效应

并购协同效应上一轮券商并购潮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从申银证券和万国证券的合并到中央汇金、建设银行等中央金融控股公司出手拯救高危券商,当时的并购主要是在行政主导下进行的,实施合并收购方往往具有很强的实力,而被兼并的往往是一些高风险的券商。

随着西南证券在2022年3月5日发布公告,称已与国都证券签订重大重组意向书,意味着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正式出现了,新的券商并购浪潮也可能因此而揭开帷幕。

一、西南证券收购国都证券的背景2022年的金融危机使得我国的证券业受到严重的打击,由此导致国内证券公司的业绩大幅度下滑,因此做大做强以抵御风险成为证券公司目前立足于证券业的目标之一。

随着西南证券与国都证券签订重组意向书,这也宣告国内首例上市券商并购重组案正式开始。

国都证券于2001年成立,它是在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本身原有证券业务基础上整合而成立的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

而西南证券是山重庆长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并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而设立,注册资本为19亿元,并于2022年登陆资本市场,重庆长江江水运股份有限公司也因此更名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而从中国证券业协会所公布的2007、2022以及2022年证券公司的排名来看,无论是总资产,净资产还是净资本,国都证券的排名都比西南证券的要靠前,在券商的分类上,国都证券为创新类券商,而西南证券为规范类券商。

但是2022年有关的公开数据显示,西南证券的净资产约为国都证券的两倍,而且从盈利性指标来看,国都证券要落后于西南证券,具体如表1所示,因此可以说国都证券对于本次并购的需求还是比较大的,因为这样将有助于提升国都证券本身的经营业绩,而且能够将国都证券的资产进行证券化,使其便于流通和变现,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国都证券股东的利益,那么西南证券进行收购后会产生哪些效应呢二、收购成功效应分析在两家券商达成重组意向之前,西南证券曾经与多家券商就并购事宜洽谈过,但是都是无果而终,因此可以说西南证券最后会选国都证券成为其并购对象,是有其缘由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低成本扩大经营网络,确定全国的布局从两家证券公司主页刚站上有关营业部网点公布情况来看,西南证券公司共有证券营业网点39个,一半左右位于重庆,覆盖的省份只有15个,大部分省份的营业网点只有一个,这样将不利于西南证券实现全国布局的目的;而国都证券共有证券网点23个,有近一半的营业网点位于北京,而且从省份的分布来看,国都证券的营业网点与西南证券的网点存在着一些差异,因此西南证券通过本次收购将会极大地扩充其营业网点的数量,收购后西南证券的营业网点将会达到62个,在一些发达地区的网点将会大大增加,特别是北京、上海、广东等一些发达地区,这样就会在地域分布上对西南证券原先的地域分布进行补充,具体如表2所示。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活动,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由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联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B业务,是指国都证券接受其控股的国都期货委托,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IB业务的范围包括:(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四)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实用文档(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从事IB业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书面签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对接规则、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保持独立经营,在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IB业务开展遵循“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IB 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七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对IB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业务对接。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和国都期货IB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分别成立IB业务领导小组,负责IB业务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安排。

(一)国都证券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纪业务总监担任组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经纪业务总部、研究所、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

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模版一、组织架构证券期货中间介绍业务主要分为三个部门:交易部、风险管理部和营销部。

交易部:主要负责开、平、转持仓及结算等方面的业务。

具体职责如下:1. 确认客户信息资料真实有效;2. 确认客户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开立;3. 确认客户的委托信息,包括买入、卖出、撤单等;4. 检查客户的交易资金余额情况,并确保资金的安全性;5. 负责与交易所交互信息,协调结算,确认成交账单。

风险管理部:主要负责客户风险管理,监控当日风险状况并进行风险预警。

具体职责如下:1. 对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和评估;2. 对客户风险进行提示和预警,并及时采取措施;3. 根据风险预警的情况,对客户进行止损或调整策略的建议;4. 监督各部门落实风险控制措施。

营销部:主要负责客户拓展及服务,并制定相关策略。

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客户拓展及服务策略,并执行;2. 负责制定宣传方案,与市场营销部门协作进行宣传和推广;3. 组织客户交流活动和会议,传达市场信息和投资建议;4. 负责客户需求的反馈和沟通,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

二、岗位职责模板交易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快速决策能力,对市场瞬息万变可以快速掌握;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根据客户订单进行交易操作;2. 完成相应的交易指令、交易账单;3. 根据市场情况分析市场,给出建议;4. 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制定相应的交易策略,保证客户收益。

风险管理员:任职资格:1. 具有证券从业经验,熟悉券商交易业务;2.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交流能力;3. 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4. 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

岗位职责:1. 对客户交易执行进程进行风险监控,及时识别客户风险状况;2. 分析客户交易情况,做好风险预警;3. 给出相应的风险提示和预警,协助客户判断和处理;4. 监管并检查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做好风险管控。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

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21•【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8.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3〕34号)现公布《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2013年8月21日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指引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行为,防范风险,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5号)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受托管理资金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以下简称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适用本指引。

不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其自有资金只能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第三条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当制定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相关制度,包括投资决策流程、投资目的、投资规模及风险控制等事项。

有关制度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报备。

第四条证券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应当具备熟悉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专业人员、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有效的动态风险监控系统,确保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

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采用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对参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进行识别、计量、预警,并将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纳入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在任一时点都符合规定标准。

有关动态监控系统数据接口应当向公司住所地证监局开放。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压力测试机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对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进行压力测试,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措施。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职能分工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职能分工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职能分工证券公司作为金融机构的一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买卖等服务,还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

本文将介绍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及职能分工。

一、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1. 证券经纪业务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它通常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品种的买卖代理服务。

证券经纪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买卖证券的便利,使投资者能够参与股票市场的交易活动。

2. 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的另一个重要业务领域,它包括为企业、政府和其他机构发行证券并代理销售。

证券承销业务是资本市场的重要环节,它为企业和政府融资提供了一个重要渠道。

3. 投资银行业务投资银行业务是证券公司的高端业务,它包括企业融资咨询、并购重组顾问等服务。

投资银行业务的主要任务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

4. 资产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是证券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一项重要服务,它包括基金管理、资产配置、投资咨询等。

通过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资产的增值和风险控制,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5. 金融衍生品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是近年来证券公司发展的新兴业务,它包括期货、期权、衍生工具等交易服务。

金融衍生品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特殊的投资方式,可以通过杠杆效应来追求更高的回报。

二、证券公司的职能分工1. 市场经营职能证券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之一,承担着市场经营的职能。

它通过证券经纪和交易业务,为投资者提供了一个买卖证券的平台,促进了资本市场的流动性和透明度。

2. 风险管理职能风险管理是证券公司不可或缺的职能之一,它涵盖了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等方面。

证券公司通过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地控制交易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3. 投资银行顾问职能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业务领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担当着企业融资顾问、并购重组顾问等职能。

证券公司通过提供专业的金融咨询和服务,帮助企业实现财务目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09.05•【文号】证监许可[2008]1099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99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申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一、核准你公司设立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类型为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5年。

计划推广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35亿份,计划存续期募集资金规模上限为50亿份。

核准《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都2号-安心理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文本。

二、同意你公司作为计划的管理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作为计划的托管人,你公司、建设银行作为计划的推广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公司)作为计划的份额登记机构。

建设银行应当根据本批复为计划开立资金账户,并持本批复到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计划证券账户的开户手续。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启动计划的推广工作,在计划说明书设定的60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的推广、设立活动,并提前5个工作日向推广地证监局报告计划推广的启动时间,将推广材料报推广地证监局备案。

推广活动完成后,你公司应当将计划的推广、设立情况报我会深圳监管局备案。

四、你公司应当依法合规推广集合计划,开展投资管理和后续服务活动。

(一)你公司制作的推广材料应当与我会核准的文本内容一致;你公司及代理推广机构不得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共媒体推广计划;禁止通过签订具有保本保底性质的补充协议等方式,或者采用虚假宣传、夸大预期收益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推广集合计划;应当认真做好客户的参与和退出工作,保证客户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有效;接受单个客户的资金数额,不得低于集合计划说明书载明的最低金额,明确提示客户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计划。

中金所全答案题库

中金所全答案题库

“中金所杯"全国高校大学生金融期货及衍生品知识竞赛参考题库第一部分股指期货一、单选题1. 沪深300股指期货对应的标的指数采用的编制方法是(D)。

A. 简单股票价格算术平均法 B。

修正的简单股票价格算术平均法C。

几何平均法 D. 加权股票价格平均法2。

在指数的加权计算中,沪深 300 指数以调整股本为权重,调整股本是( B).A. 总股本B. 对自由流通股本分级靠档后获得C. 非自由流通股D. 自由流通股3。

1982年,美国堪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B)期货合约。

A. 标准普尔500指数B. 价值线综合指数C。

道琼斯综合平均指数 D. 纳斯达克指数4. 最早产生的金融期货品种是(D)。

A。

利率期货 B. 股指期货C. 国债期货 D。

外汇期货5。

在下列选项中,属于股指期货合约的是(C )。

A. NYSE交易的SPYB. CBOE交易的VIXC. CFFEX交易的IFD. CME交易的JPY6。

股指期货最基本的功能是(D)。

A. 提高市场流动性 B。

降低投资组合风险C. 所有权转移和节约成本D. 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7。

利用股指期货可以回避的风险是(A )。

A。

系统性风险 B。

非系统性风险C. 生产性风险 D。

非生产性风险8。

当价格低于均衡价格,股指期货投机者低价买进股指期货合约;当价格高于均衡价格,股指期货投机者高价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从而最终使价格趋向均衡.这种做法可以起到( D)作用.A。

承担价格风险 B。

增加价格波动C。

促进市场流动 D. 减缓价格波动9。

关于股指期货与商品期货的区别描述正确的是( C)A。

股指期货交割更困难 B。

股指期货逼仓较易发生C. 股指期货的持仓成本不包括储存费用D. 股指期货的风险高于商品期货的风险10。

若IF1401 合约在最后交易日的涨跌停板价格分别为2700 点和3300 点,则无效的申报指令是(C ).A。

以2700。

0 点限价指令买入开仓1 手IF1401 合约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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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开展中间介绍业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都期货)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以下简称IB业务)活动,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管理的通知》和《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操作指引》等法规文件,由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联合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IB业务,是指国都证券接受其控股的国都期货委托,为国都期货介绍客户参与期货交易并提供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职介绍业务人员是指专门从事介绍业务的人员,应具备期货从业人员资格并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介绍业务专项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IB业务的范围包括:(一)协助办理开户手续;(二)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三)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保证期货交易数据传送的安全和独立;(四)协助向客户提示风险;(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五条从事IB业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书面签订《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协议》,明确业务范围、对接规则、报酬支付及相关费用分担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保持独立经营,在财务、人员、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IB业务开展遵循“权责明晰、风险可控”的原则,以防范和隔离风险,促进IB业务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第七条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对IB业务实行统一管理,进行业务对接。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都证券及其营业部和国都期货IB业务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分别成立IB业务领导小组,负责IB业务工作的总体组织和安排。

(一)国都证券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经纪业务总监担任组长,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经纪业务总部、研究所、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信息技术中心、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纪业务总部,负责IB业务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

(二)国都期货IB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公司主管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金融事业部、交易服务部、研发部、稽核审查部、技术部、各业务部及各营业部负责人任组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易服务部,负责IB相关业务的日常组织协调。

第十条根据IB业务工作内容,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共同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中间介绍业务各项工作计划的草拟和组织实施。

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与国都期货指定专门的岗位和人员负责客户开户及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信息技术、客户投诉、专职IB业务人员培训和投资者教育等工作的对接。

第十一条国都证券与国都期货IB业务领导小组及联合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推进IB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二条国都证券总部配备5名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配备于经纪业务总部,并按照岗位分工与信息技术中心、合规与风险管理部、稽核审计部等对接。

第十三条国都证券营业部配备2名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分别负责协助开户管理、协助风险控制、协助维护期货交易系统的稳定运行等工作。

第十四条开展IB业务的国都证券营业部负责人应参加中国期货业协会组织的专项培训,并取得培训证书。

第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在业务场所公示专职介绍业务人员的名单、照片、期货从业资格等信息。

第十六条国都证券相关部门和营业部应按照《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培训管理办法》对专职IB业务人员建立系统、有效的持续培训机制,实行统一管理。

第十七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及其配偶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第十八条国都证券专职介绍业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在国都证券营业部公示,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所涉具体业务事项书面告知国都期货。

第四章客户开户(销户)管理第十九条国都证券应参照《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客户开户管理制度》,建立《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业务协助开户工作制度》,其中鉴于股指期货交易有特殊规定和要求,应全面体现并切实落实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第二十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指定2名或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作为协助办理开户手续的开户经办人和开户复核人,在营业部现场从事协助办理开户手续、协助客户资料变更相关工作。

第二十一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设置专门的期货开户区,配备相应的设备,与证券业务隔离,应有开展期货介绍业务的显著标志。

第二十二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在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时,不得接受下列单位和个人的开户申请:(一)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和期货业协会的工作人员;(三)证券、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四)未能提供开户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五)不满足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仅适用于股指期货);(六)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不得从事期货交易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三条国都证券协助办理开户手续包括:对客户的开户资料和身份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向客户解释期货交易的方式、流程,充分提示期货交易风险,明示期货公司、客户、证券公司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

第二十四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当对客户进行以下实名制审核:(一)对照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核实个人客户是否本人亲自开户,核实单位客户是否由经授权的代理人开户;(二)确保期货结算账户登记表、期货经纪合同等开户资料所记载的客户姓名或者名称与其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第二十五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当对股指期货投资者进行投资者适当性审核:(一)审核投资者开户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二)履行基础知识测试职责;(三)验证投资者交易经历;(四)对一般法人和特殊法人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初审;(五)对客户进行综合评估初评;(六)向投资者充分揭示股指期货风险。

第二十六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应指导符合要求的客户阅读和签署《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开户申请表》、《期货经纪合同》等相关文件,办理协助开户手续。

第二十七条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在协助办理客户开户时应当实时采集并保存客户以下影像资料:(一)个人客户头部正面照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二)个人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文件及综合评估表、知识测试试卷;(三)单位客户开户代理人头部正面照、开户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单位客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四)单位客户投资者适当性证明文件、知识测试试卷。

第二十八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在完整采集上述各项开户资料后,应立即通过“新意系统”提交至国都期货审核,在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和相关开户审核后,营业部应及时将客户开户涉及的所有知识测试问券、综合评估表(自然人客户)、连同客户身份证明(个人)、营业执照(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机构)、税务登记证(机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个人)、投资经历证明、财产证明(个人)、收入证明(个人)、净资产证明(机构)、诚信状况证明、期货合同等通过“新意系统”及时提交至国都期货审核,并最迟在客户开户后的第二个工作日,统一以邮寄方式将上述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寄至国都期货,保证资料传递的安全。

国都期货收到开户资料后,应当对资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对开户实名制要求事项和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事项进行复核,与审核合格的客户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申请交易编码,办理开户手续。

第二十九条《期货经纪合同》及其它开户文件一式三份,客户、国都期货、国都证券各留存一份。

第三十条国都期货对国都证券营业部介绍客户及时进行录音电话回访,确认客户了解期货交易风险及期货经纪合同主要条款,确保客户开户的真实性。

第三十一条国都证券和国都期货应认真填写《合同管理交接单》,加强对IB业务客户开户过程和开户合同的有效控制,做到开户全过程留痕。

第三十二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保存所办理的客户开户全部资料复印件及影像资料电子文档,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期不少于5年。

国都期货应保存客户开户全部资料原件及其影像资料电子文档,建立专门档案,保存期不少于20年。

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均应履行为客户保密义务。

第三十三条国都证券营业部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营业部上月协助开户办理情况进行汇总,并报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

国都证券经纪业务总部和国都期货每月对IB业务协助开户情况进行核对。

第三十四条客户与国都期货委托关系解除、终止时,应当办理相关的销户手续,客户销户申请由国都证券营业部专职协助开户人员审核,并将申请及时提交至国都期货,由国都期货复核,并按照国都期货销户流程办理。

客户直接到期货公司销户的,参照期货公司相关流程办理。

第三十五条国都证券介绍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开户的,国都证券应当将其期货账户信息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并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章交易风险控制第三十六条国都期货负责期货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负责向客户发送追加保证金通知、强行平仓通知和执行强行平仓。

第三十七条国都证券承担协助国都期货风险控制的职责,包括:(一)熟悉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及措施,完成客户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规则的咨询解答工作;(二)协助国都期货对营业部客户期货交易风险进行管理:1、开盘前登陆客户风险监控系统,检查客户的资金、持仓、风险状况和资金追加情况。

2、盘中实时监控客户风险,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仓及风险率。

3、当客户风险度大于85%小于100%时,加大对客户持仓关注程度,及时对盘中出现风险的客户进行录音电话联系;当期货、现货市场行情发生重大变化时,接受国都期货委托,以录音电话方式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尽可能提前化解风险。

4、当国都期货对国都证券营业部客户执行强行平仓后,协助国都期货以录音电话方式对客户进行解释和安抚。

5、每日结算后,国都期货在交易系统中随客户结算单一并向可用资金为负的客户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或《强行平仓通知》。

国都证券营业部通过监控系统接收当日结算数据及该营业部客户风险状况信息,当日以录音电话方式再行就追加保证金或强行平仓通知告知客户,同时向客户进行解释和督促工作,并于第2个交易日早8:50前将客户反馈信息通报国都期货。

第三十八条国都证券营业部应指定1名或以上专职介绍业务人员作为风险管理专职人员,业务上接受国都期货直接管理,从事协助风险控制工作,履行上述职责。

第三十九条国都证券风险管理专员应保持与国都期货风险控制部的联系,发现交易风险隐患及时向国都期货风险控制部汇报。

第四十条国都证券营业部风险管理专职人员需要了解并及时更新客户基本情况,包括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资信状况等,并及时告知国都期货交易服务部,以便协助风险控制工作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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