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 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委托外部单位进行的外委工程,外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维修、设备安装、建筑施工等。

第三条外委单位应当遵守本单位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本单位负责组织对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外委单位应当及时向本单位报送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第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和宣传。

第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损失。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九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外委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记录和档案,记录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过程。

第十一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处罚。

第十二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协助上级单位进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六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员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第十七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确保工程施工和设备维修符合标准。

第十八条本单位及外委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对外委工程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有效措施。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维修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备维修维护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委托合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外委维修单位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

第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和外委维修单位之间应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设备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维修单位的管理第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有能力承担设备维修工作。

第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和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历史。

第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修工作的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维修流程,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修周期和维修方案。

第十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及时处理设备出现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做好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维修情况。

第四章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活动。

三、委外维修程序(一)委外维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范围、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维修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维修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维修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四)维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四、工程管理程序(一)工程管理项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工程时间、工程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并确定相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程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费用。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一)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报告任何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定期对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处罚与奖励(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调离等处理。

(二)对维修和工程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程质量。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1. 外委单位在支援检修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质量和安全。

2. 外委单位需要进行足够的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准备,确保能够顺利完成检修任务。

3. 外委单位需要与委托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并明确双方的责任和合作方式。

4. 外委单位需要派遣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工作,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格和经验。

5. 外委单位在检修期间应建立健全的工作记录和报告制度,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

6. 外委单位应遵守委托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作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的发生。

7. 外委单位应派遣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并与委托单位的安全人员进行密切合作。

8.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现场的整理和清理,确保环境整洁。

9.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成果的验收和交接。

10. 外委单位应保护委托单位的机密信息和财产安全,不得泄露相关信息或滥用权利。

11. 外委单位需要做好检修工作的后期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长期运行。

12. 外委单位需要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进行评估和改进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管理规定范文(2)本规定适用于外委单位支援检修。

目的是规化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检修人员的安全自我保护、防范意识,保障检修人员安全与健康1、维修厂与外委单位签定《安环协议》,在维修工作中违反《安环协议》出现的安全问题由外委单位负责。

2、外委单位支援检修的施工人员进入工作现场必须自觉穿戴好劳保用品。

3、外委单位在施工(作业)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由外委单位自备。

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工具等因素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由外委单位负责。

4、外委单位对所处的施工(作业)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作业)。

一旦施工(作业)就表示该外委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外委单位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负责。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外委工程管理秩序,明确外委工程的原则性范围及有关单位的职责关系(公司内各部门与承包商),提高外委工程的总体质量,全面完成生产设备与建构筑物的检修维护任务,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1。

3 本制度规定了外委工程的审批程序,外委合同的签订办法,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承包商应履行的责任及其它事项。

1。

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外委工程的管理工作,包括发电设备的大、小修工程,辅助设备的检修工程,新建工程,更新改造工程,建构筑物维修及零星用工等.2 外委工程的立项审批程序2。

1 申请部门在进行外委申请前必须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2。

2 立项申请须经申请部门主管在申请表上签字后,交工程技术部、财务部、经营部审核,报总工程师批准。

技改或5万元以上项目需报总经理并签订合同后执行;5万元及以下项目由工程技术部召开联席会议后确定,项目预算中需要标明项目费用或议价。

明确项目负责人后方可进行外委。

特殊情况如现场抢修工程或抢修零星用工可先征得工程技术部经理同意后先进行外委施工,但必须在七天内由申请部门(节假日顺延)补办抢修外委立项申请审批手续。

3 承包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办法3.1 承包商应是专业施工、检修队伍,具有长期在电厂施工检修的经验,各类资质证书齐全,资格审查合格;3。

2 承包商应有能满足工程需要的各工种配套的施工和技术力量;3。

3承包商应具有能保证安全、质量并按要求工期完成任务的能力;应有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安全设施、工器具和施工机械;4 外委经济合同的签订4.1 与承包商签订合同时,严格执行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4.2 外委工程立项批准,并按规定确定承包商后,承包商根据申请部门提供的技术方案等编制工程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预算,在约定时间内送交项目负责人和工程技术部合同承办人,按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办理经济合同。

车辆外委修理管理制度

车辆外委修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外委修理管理,确保车辆维修质量、降低维修成本、提高维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外委修理车辆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保养、维修、故障排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规范管理、保障质量、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原则。

第二章修理范围及标准第四条修理范围:1. 定期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机滤、空滤、燃油滤清器等;2. 故障维修:包括更换零部件、排除故障等;3. 特殊维修:包括大修、改造等。

第五条修理标准:1.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2. 采用合格的维修材料和配件;3. 保证维修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4. 保障维修成本合理。

第三章外委修理单位选择与管理第六条外委修理单位选择:1.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2.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服务质量高、价格合理的维修单位;3. 对维修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维修能力、设备水平、人员素质等。

第七条外委修理单位管理:1. 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明确维修范围、标准、价格、付款方式等;2. 对维修单位进行定期考核,包括维修质量、维修效率、服务态度等;3. 对维修单位进行动态管理,根据考核结果调整合作关系;4. 建立维修单位档案,记录维修单位信息、维修合同、维修记录等。

第四章维修流程第八条维修申请:1. 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或需进行保养时,应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2. 部门负责人对《车辆维修申请单》进行审核,确保维修项目合理;3.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报送至车辆管理部门。

第九条维修派工:1. 车辆管理部门根据《车辆维修申请单》内容,选择合适的维修单位;2. 将《车辆维修申请单》及车辆信息发送至维修单位;3. 维修单位安排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

第十条维修验收:1. 维修完成后,驾驶员应与维修人员进行车辆验收;2. 验收合格后,驾驶员在《车辆维修申请单》上签字确认;3. 车辆管理部门对维修单位进行质量检查,确保维修质量。

委外修理管理制度范本

委外修理管理制度范本

委外修理管理制度范本一、修理项目的选择和评估1. 委外修理项目的选择应根据设备的性质、技术要求和维修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由设备管理部门提出修理建议,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2. 修理项目的评估应从技术可行性、成本效益、工期安排、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委外修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修理项目的评估报告应包括修理方案、修理预算、修理期限、修理条件等内容,并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

二、委外修理合同的签订和管理1. 委外修理合同的签订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包括修理范围、质量标准、工期要求、费用支付方式等条款。

2. 委外修理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设备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承包商的监督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3.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三、委外修理过程的监督与管理1. 委外修理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监督修理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修理工作符合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监督修理期限的履行,确保修理工作按时完成;- 监督修理费用的支出,确保费用使用透明、合理、合规;- 监督修理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

2.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合理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对修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复核。

3. 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项,应及时向承包商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跟踪与验收。

四、委外修理的质量控制与验收1. 委外修理项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对修理结果进行质量评估和验收确认。

2. 验收标准应根据修理项目的要求和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确定,并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和发布。

3. 验收过程应包括对修理成果的外观检查、技术性能测试等,确保修理结果符合要求。

4. 验收合格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向承包商支付修理费用,并进行相关文档的归档和管理。

五、委外修理项目的评估与总结1. 委外修理项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评估和总结工作,对修理项目的效果和绩效进行评价和总结。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范文1.目的为了巩固、提升外判服务的管理水平,使外判人员相对稳定,确保公司对项目管理处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特制定本制度要求。

2.适用范围公司各项目管理处、前期管理项目。

3.管理要求____项目管理处内现有外判保安公司、保洁公司的服务水平如果难以达到公司服务要求标准、需要进行更换时,必须采用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类比评选,优中选优。

招标时必须有三家(含)以上投标公司,中标的保安、保洁公司需由公司审核决定后更换。

____项目管理处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所签订的外判服务合同中,应重点注明外判服务人员人数,每名保安员的工资以及支付外判公司的总服务费用,此外还应明确外判公司发放到员工手中的具体工资数额及时间等内容条款。

3.3每月按照项目管理处与外判公司所签订的服务费标准及实际考勤状况支付外判公司费用,应发放给外判公司人员的工资部分,要由项目管理处秩序维护部、人事行政部会同外判公司共同发放。

3.4保安员的服装、住宿、床铺由公司统一安排提供。

____方法和过程控制:4.1对于外判保安、保洁公司派到项目管理处的保安员、保洁员,项目管理处人事行政部要对每名派遣人员进行审核、登记、建档,并使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存档,建立完善的花名册,填写《外判公司员工进场登记表》。

每月工资发放时,秩序维护部、清洁部及人事行政部要将外判公司派遣人员建档时拍摄的照片,与领取工资的人员逐一进行审核,无误后进行工资发放。

项目人事行政部要将每周外判公司办理入职、离职的人数进行统计,并在《员工入离职情况统计表》(即人事周报表)中体现具体情况并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坚决杜绝虚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员工手册》中过失给予处理。

4.2凡办理建档的外判公司派遣人员,由项目人事行政部为保安员、保洁员办理考勤卡,以上员工必须统一参加项目管理处的考勤打卡工作。

每周项目人事行政部要对外判公司派到本项目管理处工作的人员的周出勤情况进行审核,出现瞒报、虚报等情形,要上报项第1页共2页目总物业经理,项目管理处针对具体情况的严重程度,对外判公司提出警告、整改或留项目查看等处理,屡教不改,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利益的行为,项目管理处应报请公司领导批复后,与外判公司终止服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检(维)修项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2.1 设备部是检(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设备检(维)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

依据公司年度检修费用控制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审批,对检(维)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核,组织检(维)修项目招(议)标,对外签订检(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对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及检修费用控制目标完成。

2.2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和单位按以下的职责对检(维)修及技改技措工程的过程进行分工管理和监督。

2.2.1 设备部负责对年度检修综合计划下发,并按照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计划的调整工作。

2.2.2 财务部负责按年度综合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资金落实、同时按本管理细则做好工程结算的监督工作。

2.2.3 纪委按公司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及招(议)标项目的监督工作。

2.2.4 安全环保部做好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等审查,并对安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5 技术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方案和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参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

2.2.6 设备部会同计控车间负责对仪表、计控及自动化专业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技术管理。

2.2.7 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跨区手续、劳务证等审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审查和盖章。

2.2.7 建设单位负责检(维)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和竣工的检查验收以及结算的初审,同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 检(维)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3.1 检(维)修计划管理3.1.1 公司每年编一次年度检(维)修计划。

公司所属单位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并报设备部。

设备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费用额度组织审核,编制出公司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下达。

年度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检(维)修执行计划。

3.1.2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核定的费用额度,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编制出月度检(维)修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部。

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装置停工前三个月报设备部审核。

建、构筑物的维修,设备保温及防腐执行计划要根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冬季使用情况,确定其维修的必要性。

原则上非生产性项目的检修费用不超过年度检(维)修费用的5%,在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设备部,以便进行统一审核和安排。

3.1.3 为提高检(维)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各单位所报的检(维)修执行计划的完成率必须要大于90%。

计划完成情况要总结,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设备部统一进行考核。

3.2 《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审批程序3.2.1 所有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施工合同审查表》由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在开工前办理。

抢修抢险项目,可以先不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但项目开工后7天内必须补办《施工合同审查表》。

3.2.2 项目开工办理程序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依据公司计划或公司领导批示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填报《公司施工合同审查表》,同时应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交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部初步审核。

设备部根据生产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合同价由工程部预算人员审核确定后报财务部会审,最后上报公司领导批示。

3.2.3 《施工合同审查表》一式四份,设备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自己保管一份。

3.2.4 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是签订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批准的资金数是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3.2.5 《施工合同审查表》被批准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施工及安全合同,否则按《检(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3 合同管理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3.3.1 检(维)修及改造项目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检(维)修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改造项目要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有工程施工必须要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要使用《公司第三方工程服务安全合同》。

3.3.2 建设单位业务主管依据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及安全要求与施工单位草拟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经设备部审核合格,签字编号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核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无《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工程,合同管理单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签证,财务部门拒付工程款。

3.3.3 检(维)修工程原则上不签订包干合同。

但对于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特殊项目,可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

对此类项目,建设单位需首先填写《公司检(维)修及工程项目评(议)标审批表》经设备部、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议标。

3.3.4 议标的范围及原则检(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部分及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项目,均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价格。

参加招(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持有设备部、工程部、综合办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设备部牵头成立工程施工议标管理小组进行议标工作。

议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技术部、财务部、纪委、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项目性质需要,一些议标项目安全部等其他部门也需参加)。

招(议)工作结束后要出招(议)标情况记录,定标后参加者均须写出个人意见。

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有关招(议)标资料送达参加招(议)标的有关单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招(议)标。

对于独家经营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实耗列出详细材料表、人工费、机械费等,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后,报设备部审核、工程部复审。

3.3.5 施工单位确定后按3.2.2、3.3.1及3.3.2条款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室的技术、经济活动,均应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

公司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任何人无权变更合作单位,如发生故意制造困难,刁难合作单位的情况,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3.3.6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价款超过50万元的,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3.4 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单位为检(维)修施工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各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3.4.1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表》、安全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可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办理动土、动火、用电、用水等有关手续。

3.4.2 工程量的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和车间指定的现场代表共同完成。

报公司的签证要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签证单一式六份,均要附在结算书后面。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在结算初审完后,要留存一份完整的结算资料。

3.4.3 所有工程签证单均须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设备检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土建维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

签证中只对工程量的具体数据(几何尺寸)进行签证,不允许对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签证,否则签证无效。

在签证时应做到“四不签证”,即:情况不清不签证;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不签证;该核算的未核算前不签证;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签证。

现场签证时应写明工作内容,合同外的签证还应写明发生原因。

应坚持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签证,不允许累计突击签证。

3.4.4 零工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了,但定额中又没有相应定额可执行的零星用工。

杜绝签与该项目无关的零星用工,如打扫卫生用工、扫雪用工、清理现场用工、其他用工等。

3.4.5 防腐、保温工程的管理工程造价小于3万元的零星项目,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可每月集中办理一份,但累计到10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防腐、保温材料的选择及竣工验收方法要遵循《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

防腐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保温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

3.4.6 机械台班的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定额中未包括的机械,50吨以上的吊车(含50吨)的可以签证,其他机械定额中均已包括,一般不予签证。

3.4.7 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严格按公司要求控制。

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属设备检(维)修工程类的由设备部负责签发,属改造工程由技术或设备部负责签发,均报技术部考核;非设计原因变更,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超过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对于现场签证1万元以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代表两人以上签字;1万元以上的经原设计人员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字,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有效,否则预算和审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3.4.8 对于检(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万元的零星项目(设备检修、零配件加工),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但累计到6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3.5 施工过程的管理3.5.1 建设单位必须要按3.4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台帐。

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5.2 设备部工程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文明施工状况及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5.3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部门,每月25日按附表的格式报设备部工程进度情况,由设备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对没有按计划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写清原因,同时做出新的计划进度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3.5.4 建设单位的安全员为安全合同执行监督考核单位,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合同规定的行为有处罚权,其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工程服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及《工程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3.6 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要求所有检(维)修工程竣工均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6.1 设备检修的验收原则检修完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或备用。

建设单位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关的单体设备验收标准或公司各单位检修规程进行验收,无规程的按检修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3.6.2 设备检修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材料、零部件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理化、无损检测报告;检修记录或施工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

3.6.3 验收组织设备检修验收由使用单位牵头进行,按分级管理原则,一般设备由生产车间和检修单位进行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