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规定
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一、综述本规定是为确保外委项目(工程)在进行中安全可靠地完成的基础上,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避免潜在的安全事故和危险事件的出现,促进外委项目(工程)的顺利完成,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二、组织和职责1.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外委项目(工程)的实施者、外委公司和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
2. 外委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本规定,协调各方合作,组织内部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促进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3. 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负责制定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同时,要对外委工作所涉及的各方安全责任进行明确,保证实施过程中责任明确。
4. 事故调查人员应及时进行现场勘察,政府部门应主动承担调查和处理事故的职责,以保证事故原因和分析的科学和完整。
5. 其他有关人员,应根据本规定的要求,开展本职工作,同时协助外委公司和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有效地预防安全事故。
三、安全管理计划1. 外委公司应制定外委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计划,并在计划执行前向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评估项目安全风险,并提供应对措施。
2. 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应根据外委公司提供的安全管理计划编制本项目安全管理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进行不断调整和完善,以确保计划的有效实施。
3. 编制安全管理计划时,必须对外委项目(工程)可能面临的危险因素和威胁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以便为计划制定和实施提供准确的依据。
在安全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制定时,应考虑到人、财、物安全的综合性。
四、培训和认证1. 外委公司应定期举行安全培训,并组织参加外委项目(工程)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
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工作安全、危险警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等方面,以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加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2. 外委项目(工程)管理者应确保所有外委工作人员都具备为项目编制和实施安全管理计划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

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规范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活动。
三、委外维修程序(一)委外维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维修项目、维修范围、维修时间、维修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合适的维修承包商,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维修过程中的工作要求和质量标准。
(三)维修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维修工作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四)维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维修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四、工程管理程序(一)工程管理项目需提前由相关部门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工程范围、工程时间、工程费用等信息。
(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细致的规划和设计,并确定相关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计划。
(三)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按照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施工管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四)工程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费用。
五、质量与安全管理(一)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相关安全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报告任何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和处理。
(三)定期对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六、处罚与奖励(一)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相关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调离等处理。
(二)对维修和工程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奖励和表彰。
七、附则本制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委外维修和工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共同努力,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工程质量。
外委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范

外委工程项目实施管理规范(行字04)外委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物业行字为提高工程承包项目在实施阶段的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适用于景区对外委承包工程的管理控制。
一.职责1.负责项目策划,参与规划评审。
2.负责办理项目的报批、报建等相关手续。
3.负责建筑施工图审核。
4.负责根据审计所审计后的预算起草合同。
5.负责委派相关人员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国家质量法规定进行工程验收活动。
7.负责外委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并移交给档案室。
二.控制要求1、外委工程项目的概念外委工程项目是指我方按照合同约定委托承包方,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承包的项目。
2. 外委工程项目实施管理的控制要求(1)外委工程项目管理控制流程图(2)外委工程项目管理控制①工程项目确定根据景区建设发展的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策划,分析项目可行性报景区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好项目的相关报批、报建手续,确定工程项目。
②项目设计1)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实地勘测,收集相关数据,提交详细的施工图纸。
2)审核建筑施工图,并委托审计所对施工预算进行审计。
③工程建设招标1)景区领导审批后,可通过市场竞争进行工程建设招标,应选择信誉较好的、有实力的施工单位。
2)根据施工规范要求,需聘请监理的项目可通过市场竞争进行工程监理招标,应选择信誉较好的、有实力的监理单位。
3)经过对招投标单位的投标内容进行审核,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景区。
4)投标内容应包括标底(预算)、技术文件、施工方案、资质证书等④合同协商和签订经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及监理景区后,经办部门根据相关内容与外包单位协商拟定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对环境影响和安全施工管理的控制,填写“合同(协议)会审单”,经财务管理部和景区领导审批后签订施工和监理合同;⑤组织施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组织施工,并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环境因素的控制等向我方负责。
工程外委管理制度

工程外委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外委管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稳定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委管理的基本要求1. 外委管理的原则:合理、规范、透明、公正。
2. 外委管理的目标: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提升工程安全。
3. 外委管理的方式:依托信息化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建立高效的外委管理系统。
4. 外委管理的责任:由专业的管理团队负责全面的外委管理工作。
第三章外委管理的主要内容1. 外委范围: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采购、咨询等各个环节。
2. 外委程序:按照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程序进行外委管理。
3. 外委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制定的外委管理制度执行。
4. 外委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外委项目进行全方位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外委管理的组织机构1. 外委管理委员会:制定外委管理方针和政策,监督外委管理工作的实施。
2. 外委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外委项目的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管理等。
3. 外委管理团队:由专业的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具体项目的外委管理工作。
第五章外委管理的程序1. 外委项目立项:明确外委项目的需求和目标,进行项目立项。
2. 外委招标:依法依规进行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外委单位。
3. 外委评标:对招标方案进行评估,选择最佳外委单位。
4. 外委合同签订:签订外委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
5. 外委履约管理: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外委管理工作,并对外委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章外委管理的监督机制1. 外委监督委员会:负责对外委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外委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的外委监督工作。
3. 外委监督团队:由专业的监督人员组成,对外委项目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外委管理的评估和改进1. 外委评估:定期对外委项目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外委改进:针对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不断完善外委管理制度。
第八章外委管理的应急预案1. 外委风险评估:对外委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1、对于技术难度大、试验检测频率低、或各级试验机构都不具备检测资质的项目,可以委托具有检测资质,并且业绩良好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
2、施工单位在进行外委试验前,必须将要委外的检测项目和初步选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以书面形式报送驻地监理机构审批,并在公司筹备组工程部备案。
3、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质量,对各单位应进行有力的监督检查。
4、选择第三方检测机构时,要对其资质(发证机关、年检情况、有效期、业务范围)、技术力量、设备、业绩、营业执照等进行全面考察,并考虑检测费用综合择优选择。
5、委外试验报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一式5份,施工单位3份,监理单位1份,中心试验室1份。
6、对委外试验结果有异议时,中心试验室、驻地监理机构和施工单位有权提出进一步试验要求。
7、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现场取样和试验检测时,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准确提供必要的技术参数,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

外委工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外委工程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的外委工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等。
三、管理机构1. 外委工程管理委员会是外委工程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统一领导和管理外委工程项目,制定外委工程管理制度和政策。
2. 外委工程管理部门是外委工程的具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外委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四、工程立项1. 外委工程项目的立项需经过审批,并由外委工程管理委员会批准。
项目立项需有合理的前期调研和设计方案。
2. 外委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3. 项目立项需明确项目的目标、范围、预算和时间等。
五、工程设计1. 外委工程项目的设计应有执照的设计单位进行,并需要经过外委工程管理部门的审查和确认。
2. 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定。
3. 设计文件应具备清晰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4. 设计文件应具备质量管理记录。
六、工程招标1. 外委工程项目的招标需经过外委工程管理委员会批准,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2. 招标文件应合法合规,明确招标条件和要求。
3. 招标文件应有有效期限。
4. 招标文件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应有明确的评标标准。
七、施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施工单位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
3. 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环保。
4.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
5. 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工程进度和质量情况。
八、质量管理1. 外委工程项目应进行质量管理,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
2. 外委工程项目应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计划,并进行实施。
3. 外委工程项目应设置质量检查员,进行定期的质量检查。
4. 外委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
5. 外委工程项目应定期进行质量验收。
九、安全管理1. 外委工程项目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并进行实施。
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管理制度1. 背景和意义工程项目外委试验是指在工程项目中,为了获得特定测试结果或实现特定测试需求而向外部投资组织或单位进行试验的行为。
外委试验的管理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加强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的管理是提高工程项目质量、降低项目风险的重要手段。
2. 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的质量和有效性,达到以下目的:1.保证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的质量和有效性;2.降低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的风险;3.规范工程项目外委试验的管理流程,保证工程项目的进度;4.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3.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工程项目参与者,包括委托方、外委试验机构和工程项目中其他相关人员。
4. 管理要求4.1 外委试验机构资质要求为保证外委试验的质量,外委试验机构应具备以下资质:1.具备相关检测能力和技术,注册和颁发的检测报告应符合规定要求;2.具备相关检测设备和试验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和可追溯性;3.具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4.2 管理流程要求1.委托方应选择合适的外委试验机构,并签订试验委托合同;2.外委试验机构应在验收试验任务后,制定可行的试验方案,并确认试验任务的时间和地点,并在试验开始前通知委托方;3.试验过程中应进行现场监督,确保试验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4.试验后应及时通知试验结果,并提交相应报告,由委托方进行验收和评价。
4.3 管理人员责任1.委托方应选派专人负责外委试验的管理,包括委托、监督和验收;2.外委试验机构应对试验负责人进行培训,确保负责人具备相关的管理能力;3.工程项目其他相关人员应配合外委试验的管理工作,确保试验工作能够顺利进行。
5. 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1.全体参与者应遵守本管理制度要求,执行规定的管理流程;2.监督人员应定期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备检修部外委项目管理办法(附管理用表)

设备检修部外委维护项目管理办法设备检修部外委维护项目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生产管理工作要求,设备检修部负责外委维护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为明确设备检修部各专业、班组的管理职责、内容与方法,规范外委维护项目在生产工作中与相关单位的接口,提高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维护工作管理1、设备维护单位各项工作纳入设备检修部生产管理体系,生产工作实行“点检定修”,在安全、技术、质量和进度上,接受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的指导、检查、验证和考核等管理。
2、维护单位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
3、日常维护工作以所辖设备点巡检和定期工作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积极组织故障抢修,并完成设备计划性检修工作。
4、维护单位根据所辖设备运行情况,制定设备点巡检工作计划和定期工作计划,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审批。
设备检修部各专业、班组监督和验证实际完成情况,并列入月度工作考评。
5、维护单位日常设备消缺工作执行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标准》,按要求组织设备缺陷消除工作,并参加公司组织设备缺陷分析会。
6、维护单位各专业班组根据每日工作情况,填写班组日志,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
7、维护单位每周五填报周工作报告,主要总结本周工作情况、问题分析和下周重点工作,报设备检修部综合管理员汇总。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工作总结,反馈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并报设备检修部综合管理员汇总。
9、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报设备检修部相关专业汇总。
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工作任务,须提前报专业和设备检修部审核,经公司生产主管领导批准。
10、每日夜间和法定节假日各专业须安排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进行设备巡检工作和缺陷消除工作,遇设备故障抢修要组织充足人力,完成抢修工作。
11、生产维护工作中,双方在方案、措施和工作范围不一致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护单位应首先执行生产指令。
工作结束后可向公司主管领导申诉,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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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检(维)修项目(外委项目)管理制度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本细则规定了公司范围内,检(维)修项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 职责2.1 设备部是检(维)修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设备检(维)修以及单体设备更新和改造项目的管理。
依据公司年度检修费用控制计划,对各单位上报的检修计划进行审批,对检(维)修项目的开工手续进行审核,组织检(维)修项目招(议)标,对外签订检(维)修工程的施工合同,对检(维)修项目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对项目的预(结)算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各项检(维)修工作及检修费用控制目标完成。
2.2 公司各相关职能部室和单位按以下的职责对检(维)修及技改技措工程的过程进行分工管理和监督。
2.2.1 设备部负责对年度检修综合计划下发,并按照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计划的调整工作。
2.2.2 财务部负责按年度综合计划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及资金落实、同时按本管理细则做好工程结算的监督工作。
2.2.3 纪委按公司规定做好工程结算的审计及招(议)标项目的监督工作。
2.2.4 安全环保部做好施工单位安全资格证书等审查,并对安全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5 技术部负责对改造项目的方案和技术协议进行审查,并参与改造项目的评审验收。
2.2.6 设备部会同计控车间负责对仪表、计控及自动化专业的检(维)修项目进行技术管理。
2.2.7 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跨区手续、劳务证等审查及施工合同的法律审查和盖章。
2.2.7 建设单位负责检(维)项目的具体管理,包括办理各项手续、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工作和竣工的检查验收以及结算的初审,同时对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 检(维)修及技改技措项目的管理3.1 检(维)修计划管理3.1.1 公司每年编一次年度检(维)修计划。
公司所属单位据设备运行情况,在每年的10月1日前编制出下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并报设备部。
设备部根据生产需要和费用额度组织审核,编制出公司年度检(维)修费用计划,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纳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内下达。
年度计划是费用控制计划,月度计划和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是检(维)修执行计划。
3.1.2 各单位要根据公司年度检(维)修计划核定的费用额度,按照科学、准确的原则,编制出月度检(维)修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上报设备部。
装置停工检修计划在装置停工前三个月报设备部审核。
建、构筑物的维修,设备保温及防腐执行计划要根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冬季使用情况,确定其维修的必要性。
原则上非生产性项目的检修费用不超过年度检(维)修费用的5%,在每年的三月三十日前报设备部,以便进行统一审核和安排。
3.1.3 为提高检(维)修计划执行的准确性,各单位所报的检(维)修执行计划的完成率必须要大于90%。
计划完成情况要总结,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原因,设备部不定期进行抽查,由设备部统一进行考核。
3.2 《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审批程序3.2.1 所有项目必须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施工合同审查表》由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在开工前办理。
抢修抢险项目,可以先不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但项目开工后7天内必须补办《施工合同审查表》。
3.2.2 项目开工办理程序建设单位的业务主管干部依据公司计划或公司领导批示办理项目开工手续,先填报《公司施工合同审查表》,同时应附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交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报设备部初步审核。
设备部根据生产及施工单位的资信情况确定该项目是否具备开工条件,合同价由工程部预算人员审核确定后报财务部会审,最后上报公司领导批示。
3.2.3 《施工合同审查表》一式四份,设备部一份、财务部一份、建设单位一份、由施工单位自己保管一份。
3.2.4 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是签订合同及支付工程预付款的依据,批准的资金数是该项目的最高限额,不得突破。
3.2.5 《施工合同审查表》被批准后,7天内必须办理完施工及安全合同,否则按《检(维)修工程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3.3 合同管理设备部负责检(维)修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3.3.1 检(维)修及改造项目都必须使用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检(维)修工程施工及安全生产服务合同》,改造项目要使用《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技术服务项目使用《技术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所有工程施工必须要签订安全施工合同,安全施工合同要使用《公司第三方工程服务安全合同》。
3.3.2 建设单位业务主管依据批准的《施工合同审查表》及安全要求与施工单位草拟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经设备部审核合格,签字编号登记后,报公司领导审核盖合同专用章后方为有效。
无《施工合同审查表》的工程,合同管理单位不得签订施工合同及安全合同,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拒绝签证,财务部门拒付工程款。
3.3.3 检(维)修工程原则上不签订包干合同。
但对于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特殊项目,可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工程造价及施工单位。
对此类项目,建设单位需首先填写《公司检(维)修及工程项目评(议)标审批表》经设备部、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议标。
3.3.4 议标的范围及原则检(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技术服务部分及没有合适定额可执行的项目,均采用招(议)标的形式确定施工单位和价格。
参加招(议)标的施工单位必须要持有设备部、工程部、综合办及安全环保部联合签发的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
设备部牵头成立工程施工议标管理小组进行议标工作。
议标小组人员由公司技术部、财务部、纪委、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项目性质需要,一些议标项目安全部等其他部门也需参加)。
招(议)工作结束后要出招(议)标情况记录,定标后参加者均须写出个人意见。
建设单位应提前三天将有关招(议)标资料送达参加招(议)标的有关单位。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可能的选择三家以上的单位参加招(议)标。
对于独家经营或技术含量较高的工程项目,其工程施工部分由施工单位按实耗列出详细材料表、人工费、机械费等,经建设单位人员审核后,报设备部审核、工程部复审。
3.3.5 施工单位确定后按3.2.2、3.3.1及3.3.2条款签订合同,合同生效后各有关部室的技术、经济活动,均应按工程合同中的约定条款执行。
公司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任何人无权变更合作单位,如发生故意制造困难,刁难合作单位的情况,公司将对有关人员给予处罚。
3.3.6 工程预付款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价款超过50万元的,按合同价款的20%预付工程款,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
3.4 施工现场管理各建设单位为检(维)修施工项目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各阶段的日常管理工作。
3.4.1 工程《施工合同审查表》、安全及施工合同签订后,即具备开工条件。
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可根据工程所处位置办理动土、动火、用电、用水等有关手续。
3.4.2 工程量的签证管理现场签证由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和车间指定的现场代表共同完成。
报公司的签证要经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为有效。
签证单一式六份,均要附在结算书后面。
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在结算初审完后,要留存一份完整的结算资料。
3.4.3 所有工程签证单均须用A4纸打印,具体格式设备检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土建维修工程签证单见附表。
签证中只对工程量的具体数据(几何尺寸)进行签证,不允许对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签证,否则签证无效。
在签证时应做到“四不签证”,即:情况不清不签证;该检查的项目未检查不签证;该核算的未核算前不签证;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不签证。
现场签证时应写明工作内容,合同外的签证还应写明发生原因。
应坚持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随时发生,随时办理签证,不允许累计突击签证。
3.4.4 零工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了,但定额中又没有相应定额可执行的零星用工。
杜绝签与该项目无关的零星用工,如打扫卫生用工、扫雪用工、清理现场用工、其他用工等。
3.4.5 防腐、保温工程的管理工程造价小于3万元的零星项目,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可每月集中办理一份,但累计到10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防腐、保温材料的选择及竣工验收方法要遵循《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管理细则》的相关要求。
防腐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保温工程的签证格式见附表。
3.4.6 机械台班的签证管理具体格式见附表。
签证的原则为该工程施工中实际发生,定额中未包括的机械,50吨以上的吊车(含50吨)的可以签证,其他机械定额中均已包括,一般不予签证。
3.4.7 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要严格按公司要求控制。
因设计原因造成的变更,属设备检(维)修工程类的由设备部负责签发,属改造工程由技术或设备部负责签发,均报技术部考核;非设计原因变更,由专业主管部门审核,超过5万元以上须经公司领导审批。
对于现场签证1万元以下必须经甲方现场代表和设计代表两人以上签字;1万元以上的经原设计人员或现场设计代表签字,管理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有效,否则预算和审计部门有权拒绝结算。
3.4.8 对于检(维)修工程造价小于2万元的零星项目(设备检修、零配件加工),施工前可以暂不办《施工合同审查表》,但累计到6万元时必须及时办理《施工合同审查表》、合同及结算。
3.5 施工过程的管理3.5.1 建设单位必须要按3.4条的要求建立健全各工程项目施工记录台帐。
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施工,竣工时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5.2 设备部工程管理人员,每月不定期的对建设单位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文明施工状况及台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
3.5.3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的施工管理部门,每月25日按附表的格式报设备部工程进度情况,由设备部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对没有按计划进度施工的工程项目必须写清原因,同时做出新的计划进度安排,确保工程进度按计划进行。
3.5.4 建设单位的安全员为安全合同执行监督考核单位,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合同规定的行为有处罚权,其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工程服务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及《工程服务单位安全管理标准》。
3.6 竣工验收及质量保证要求所有检(维)修工程竣工均须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6.1 设备检修的验收原则检修完的设备,必须达到完好设备标准,确保设备完好可正常使用或备用。
建设单位依据《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及相关的单体设备验收标准或公司各单位检修规程进行验收,无规程的按检修方案或技术协议进行验收。
3.6.2 设备检修验收应具备的资料包括:设计变更及材料代用通知单;材料、零部件合格证;隐蔽工程记录;理化、无损检测报告;检修记录或施工记录;试验记录;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