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决权信托有怎样的法律特征
信托有哪些突出特点及优势

信托有哪些突出特点及优势一、所有权与利益权相分离即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受益人享有受托人经营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
二、信托财产的独立性。
信托一经有效成立,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而成为一独立运作的财产。
委托人一旦将财产交付信托,便丧失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受托人虽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但这仅是形式上、名义上的所有权,因为其不能享有信托利益;受益人固然享有受益权,但这主要是一种信托利益的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间,其不得行使对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即便信托终止后,信托人也可通过信托条款将信托财产本金归属于自己或第三人。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信托财产与受托人(信托机构)的固有财产相区别。
因此,受托人解散、被撤消或破产,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或破产的财产。
(2)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或收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自己)对信托财产的享有不因委托人破产或发生债务而失去,同时信托财产也不因受益人的债务而被处理掉。
(3)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或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相区别。
这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委托人的利益,不致使一委托人获得不当之利而使其他委托人蒙受损失,保障同一委托人的不同类别的信托财产的利益,不致使一种信托财产受损失而危及他的其他信托财产。
三、有限责任。
主要体现两方面:一是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对受益人负有限清偿责任,也就是说,信托财产有损失的,在信托终止时,只将剩余财产交给受益人即可。
但是,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管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受托人应当予以补偿、赔偿或恢复原状。
二是受托人因信托事务处理而对外发生的债务只以信托财产为限负有限清偿责任,即债务人无权追溯受托人的其他财产。
但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负债务及所受到的损害,要以受托人的自有财产承担。
四、信托管理的连续性。
信托一经设立,信托人除事先保留撤消权外不得废止、撤销信托;受托人接受信托后,不得随意辞任;信托的存续不因受托人一方的更迭而中断。
表决权信托制度本土化面临若干问题

试析表决权信托制度本土化面临的若干问题摘要:中国经济社会中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国有资产管理运营、公司治理结构改善等问题都呼唤表决权信托在中国的落地生根。
这一制度在中国的效应发挥取决于是否适应当今社会现实,本文就从法理基础、功能定位两个方面阐述了表决权信托制度在本土化过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表决权信托本土化一、表决权信托之法理基础信托制度发源于英国,根据英美法系的”双重财产权”理论,信托财产实质是一种分割的财产权:普通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属于受托人,而衡平法意义上的所有权归于受益人。
这种对于信托法律实质的理解顺应了英美国家的法律演进过程,时至今日仍然盛行于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
但是在信托制度引入我国的过程中,信托财产的归属问题则成了关键性的疑难问题:”双重财产权”与大陆法系的”一物一权”绝对所有权理论是格格不入的,这一根本矛盾在我国现行《信托法》中并未得到解答。
《信托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对此项规定的解读见仁见智,有人认为”委托给”并无转让的意思,而有人强调”给”即证明所有权的转移。
法律的模糊规定体现了制度移植中的摩擦,这样的矛盾也体现在了表决权信托制度中。
探究这一问题首先应明确表决权是否属于信托法规定的财产或者财产性权利。
《信托法》第7条规定:”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表决权的性质是一种固有权、共益权,它与股利分配请求权等权利共同构成了股权。
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并无争议,但是表决权仅是意思表示的权利,并且运用表决权所获得收益只能通过分红、股利等方式获得,而这是作为私益权的股利分配请求权的内容。
可见表决权不属于一项财产性权利。
那么我们就要追问:表决权信托的客体定位于何者才能符合信托财产的法定要求?学界对此已有充分的争论:”股权说”和”表决权说”。
信托的一般特征

信托的一般特征
1. 信托是一种信任关系:信托是一种依法成立、由委托人将财产或权益委托给受托人管理的一种信任关系。
2. 信托财产的专属性:信托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财产的特殊财产,受托人必须将其分开管理,不得与自己的财产混为一体。
3. 信托的设立和管理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信托的设立和管理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合同法》等。
4. 信托是符合一定目的的:委托人设立信托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实现特定的目标,如财产管理、财产保值增值、资产传承等。
5. 信托具有明确的受益人:信托一般有受益人,受益人有权享受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利益,如收益、分红、遗产等。
6. 信托合同的法律效力:信托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旦成立即产生权利和义务,各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
7. 信托财产的分配和处置需要事先约定:信托财产的分配和处置一般需要在信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受托人必须按照约定进行相应的分配和处置。
8. 信托的解除和终止:信托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解除或终止,解除或终止后,信托财产将按照约定归还给委托人或其他受益人。
总的来说,信托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一定的法律效力,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
我国引入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法律思考

合 理 的。 根据 以上 分析 , 以将表 决权 信托 定义 为: 决权信 托 足一个 可 表 或 数个股 东根 据 协议 , 在… 定期 间 内,以不可撤 回的方 法 , 其持 将 有 股份 的表 决权转 让给 一 个或 数个 受托人 , 者 为实现 一定 的合 后
法 目的在 协议 约 定或 法律规 定 的期 限 内行 使 该表 决权 ,股东 或股 东 指定 的人享 有 受益权 的 一种法 律制 度 。 二、 表决 权信 托制 度 的价值 分析 表 决权信 托 制度 的价 值 , 际上 也 就是指 表 决权信 托对 于人 实 和 社会 的有 用性 。由于 表决 权信 托制 度本 质上 是利 用信 托 的优 越 性 对表 决权 的重 新安 排 , 因此 , 托法 的两 大突 出价 值取 向一自由 信 和 效率 也就成 为 了表 决权 信托 制度赖 以存在 的价值 保 障 。
一
、
我 国 《 司法》 公 规定 的表 决权 行使 手段过 于 简单 , 了亲 自行 除 使外, 只有表 决权 代理 和 累积投 票制 , 目前 对股 东表决 权信托 制度 尚未作 出明确 规定 [ 。对于 我 国来说 , 4 ] 该制 度仍 属于 西方法 律文 明 中的东 西 。那么 , 国是 否应 当引入 表决 权信托 制度 呢 ? 我 讨 论 一项 制度 是否应 当引入或 借 鉴时 ,首先 需要确 定 的是这 个 制度 是 否具 有积 极的 作用 , 也就 是说 , 否是所 谓的好 东西 。笔 是 者 认为 : 先, 决权 信托 制度不 同于 公司法 中 的表决权 代理 和表 首 表 决权拘 束协 议 ,是一 种具 有独 立存 在价值 的表决权 行使 方式 。其 次, 当表决 权与信 托 制度 相结 合 时, 就会 产生 巨大 的弹性 , 使得 表 决 权信 托所 体现 出的功 能十分 丰 富 , 能够 适应 不 同的人对 表 决权 的不 同要求 。再 次 ,纵观 表决 权信 托在美 国产 生和 发展 的一 百余 年, 虽然 该制 度也 曾因滥用 误用而 给美 国经 济造成 过很大 的损 害 , 但 总 的来 说, 的积 极效 果还 是大 于其 负面影 响 的。也 因此 , 在 它 现 美 国许 多 州都认 可 了表决 权信 托制 度 ,并在法 律上 予 以明确规 定 [】 5。横视 其他 大 陆法系 国家 , 虽均 未在制 定法 中对 其加 以明文 规 定 , 也愈来 愈感 觉到 了该制 度 的优势 , 但 并在 学术 理论上 引起 了热 烈 的讨 论 。因此 ,表 决权信 托制 度 的确 是个好 东西 。既 然它是 西 方 法律 文 明中 的好 东西 , 么 我们 国家就 应 当将它 引入 并为 自己 那
建立中国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法律思考

( 州师范大学 法学院 , 贵 贵州 贵 阳 5 0 0 ) 50 1
摘
要: 表决权信托是信托机制在公 司法领域 的拓展和 创新 , 它是 以股 东表决 权为客体 的一种特 殊信 托 , 功能丰 富, 其 常 被 用来平衡股东利益 、 保有公司的控制权 、 确保公 司管 理的稳 定性和 连续 性、 保障债 权人 的利益 , 利于公 司融 有 资、 高公司决策效率等。然而在我国公司运作实践 中已经存在表决权信托 的情况下 , 行《 提 现 公司法> 并未对表决 权信托制度作 出规定 , 这对公司的 良性发展不利。因此 , 应在 我国《 公司法》 《 、 证券法》 信托 法》 和《 中增加对表决 权信托 的规定 , 把表决权信托纳入我国法律体系的调整范围 , 而建 立我国表决权信 托法律 制度。 从 关键 词 : 表决权 ; 表决权信托 ; 公司法》 法律 《 ;
Ab t a t Voe tu ti e eo me t n n o a in o s s se i e a e f mp n a sr c : t r s sa d v lp n d i n v t f r t y tm n t r ao a o t u h Co a y L w.I i p ca r s ih d f e t sas e i t t l u whc e n s i
saeo e o sa bet n a a os u c os h haeo e sdt bl c h eodr bnfs ep hrhl r vt a nojc adihsvr u ntn i r f nue a nesa hle ee t,ke ds e t i f i w c t o a r s i
Le a o g s o t b ih n t u tS s e i i a gl Th u ht n Esa l i g Vo e Tr s y t m n Ch n s
信托业的特色业务:表决权信托

自 17 年 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 以来 , 99 信托业 而受托人 在信托期 内代表股东 行使行 政权 , 为保管股 代 在我 国逐 步发展壮大 , 弥补了我 国单一银行体制 的不 足, 票 、 处理公 司事务 、 代转 股息收 入。 表决权信 托在西 方颇 有力推 动了我国经济 的发展 。 但同时 , 多达 百家的信托公 为盛行 , 但在我 国还是一项有待 开拓 的信托新品种 , 它作 司也是我 国金融体 系中 问题 较多的非银 行机构 。 由于其 为股 权型 国有资产市场 化运营一 种延伸 方式 , 我国 当 在 经 营不规范 , 屡次造成 金融秩序 的混乱 :9 2年 , 展过 前 的经济实践 中有 巨大的业务空 间 , 18 发 具体表 现在 以下几 快导 致资金分散 , 冲击计 划 内基本建设 ;9 5年 , 18 由于信 个经济实 践领域 :
分散 , 而与此 同时 大多数上 市公 司中非流通 的 国有股 和 众 多 的 下 属 机 构 , 有 规模 优 势 。 以 利 用 自 身 的声 誉 和 具 可
法 人 股 又 占 了 多数 , 通 股 部 分 比 重较 少 。 流 因此 . 一方 面 , 影 响 , 得 客 户 的信 任 ; 且 可 通 过 下 属 机 构 及 时 准 确 地 赢 并 上 市 公 司 在 经 营管 理 的 方 式 上 依 然 无 法 摆 脱 国 有企 业 特 获 得 市场 信 息 , 以 分 析 , 加 以利 于 企 业 的 运 营 、 征 , 府 作 为 超 级 大 股 东 其 意 志 往 往 是 影 响 局 势 的 决 定 政 的 流 通 股 股 东 根 本 无 法 过 问 具 体 的 经 营 管 理 : 多 股 份 许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开 不 起 来 , 东 会 的决 策 对 董 事 会 的制 约 股 然 而 , 托 投 资 公 司 目前 在 我 国 开 展 表 决 权 信 托 业 信
表决权信托法律关系客体研究
关键 词
表 决权信 托
表 决权
股权 文 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0 909 ( 1)214O l0 .522 o1.1.2 0 该 说认 为, 决权信 托的 客体应 为股 东持有 的股 份。 决权 表 表
中图分 类号 : 92 8 D 2. 2
表 决权 信托 (oi t s 是指 一名 或数 名股东 根据 信托合同 v t gr t n u)
当事 人的 自有财 产及其 他信 托财产 。( ) 转让性 。信托 的成立 权建 立在持 有 公司股 份基础 之上 , 能离 开股份 、 4可 不 与其他 股东权 以信托 财产 可 以由受托 人取 得并进 行管理 、 处分 为前提 , 托财 利 分割 而单 独存 在。 信 因此 , 决权 信托只 能 以转 让}份为手 段 设 表 J 殳 产必 须为委 托人 独立支 配的可 以转 让的 财产 。 。 ( ) 决权 信托客 体的概 念 二 表 表 决权 信托法 律关 系的 客体 , 表决权 信托 的标 的, 指信 即 是 立, 以实现表 决权 统一 行使 的 目的 。 而表 决权 客体 说 认为表 决权 可 以独立 存在 , 根据私法 自治 , 当事人可 以 自由处分 自己的权利 。 笔耆认 为 , 表决权 信托 的客 体应 为表 决权而 非股权 , 表决权
人 享有普通 法上 的所 有权 , 受益人 享有 衡平法 上 I )有权 。  ̄ f W 山于 托 合同向受让 人转让 股份 , 质上仅将 表决权 让渡给受 托人至 于 实 信托 制度与 传统大 陆法系 的所 有权一 元观念相 背离 , 因此火陆 法 其 作为股 东享有 的其 他权利 仍然 保留于 自己之手 。
所 具有 的一般 特征 。信 托财 产足 信托法 律关 系的 标的 , 客 关 的权利 , 不是股权 。 东表 决权作 为财产 权利 ( 东权) 而 股 股 中的
论表决权信托的法律属性
,
并不 能 阻止 这 样 的事 实 : 理层 只 能 在投 资人承 受 限度 内行使 管 他 们 的 权 力 , 则他 们 将 承担 被 驱 逐 的风 险 。 否 ( ) 决 权信 托 : 司控 制 权 的 自由配 置 。 二 表 公 公 司控 制 权 , 是对 一 个 公 司 的经 营管 理 或 方针 政 策 具有 决 定性 影 响 的力 量 或 权力 。 控 制 权配 置 的 根源 在 于 股 东 大会 表 决权 分 布 , 东 大会 表 决 权 分布 则 主要 取 决 于股 权 结 构 和 表决 股 机 制 的 合力 。 因此 , 观 点认 为 , “ 本 多数 决” “ 股 一 权” 有 在 资 和 一 的前 提 下 , 股 份 额 占据 绝对 优势 的股 东享 有 全 部 控 制权 , 持 而 小额 股 份持 有 者手 中股票 的表 决权 则 被 “ 收 ” , 为 一 张张 吸 了 成 无 意 识 的散 乱 的 消 极受 益 凭 证— — 然 而 , 学 者 指 出 , 有 该种 观 点实 际 上是 把 控制 权 看 作 了一个 “ 态 的结 果 ”而 忽 视 了控 制 静 , 权 争 夺 的过 程 。控 制 权 争夺 的根 源 在于 利 益 冲 突 , 种 冲 突是 这 潜 在 的 , 又遍 及 公 司 的 内部和 外 部 , 为控 制 权 可 以 带来 的 却 因 本 身利 益 和 衍 生利 益 的诱 惑 随 时 可 能 爆 发 。在 野 派 为 了夺 取 控 制 权 , 要积 累 更 多 的表 决权 : 需 当权 派 为 了保 有 控制 权 , 则需 要 时刻 提 防 那些 无 意 识 的散 乱 的 股 票 被 集 中起 来 形 成 统 一 的 力量 : 司之 外 , 有 竞争 对 手 的虎 视 眈 眈 。在 当代 股份 公司 公 更 股 权 高度 分 散 , 需获 得 相 对较 小 比 例 的表 决权 便能 达 到 公司 只 控 制 目的 的前 提 下 , 这种 争 夺 变 得 更加 激 烈 和 白热 化 。控 制 权 的形 成 本 身就 是 一 个量 变 引起 质 变 的 过程 ,从这 个 意 义 上 说 , 每 一 份 表 决权 都 代表 着 一 份控 制 的力量 。 股 东将股 份上 的表 决 权转 移给 了别人 , 看似 是 放弃 了控 制 , 实际 并非 如此 。因为在 这 种移 转之 前 ,他 手 中 的表 决权 本 是虚 无 或 者 闲置 的 , 他只 能 以 “ 脚投 票 ” 者 “ 便 车” 用 或 搭 的方 式表 达 自己的不 满或 者无 奈 ; 是这 种移 转和 整合 , 他 的表 决权 有可 能 让 转 化为现 实 的控制权 , 作为 受益 人 , 控制 权带 来 的收 益 。 并且 享受 历经 辗转 , 决权信 托最 终被美 国各州 公 司法确立 为一 种合 表 法 的表决 权 行使 方式 。 当然 , 种对 控制 权 的配 置并 非一 定 是一 这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点信托法
法律顾问《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考点:信托法1.信托的概念信托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①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进行了财产权的委托,受托人由此获得信托财产名义上的管理处分权,成为名义所有人。
②受托人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对该财产权进行管理或处分。
2.信托的特征(1)信托以信任为基础。
(2)信托必须存在财产权的转移和分离。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4)信托民事责任的有限性。
(5)信托存续的连贯性。
3.信托的种类(1)意定信托与法定信托。
(2)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3)私益信托与公益信托。
(4)营业信托与非营业信托。
二、信托当事人1.委托人及其权利义务(1)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应当具备的条件:①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对委托财产享有所有权。
③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不得陷于破产境地。
(2)委托人享有的权利:①信托财产管理的知情权。
②管理方法变更权。
③对违反信托目的的处分行为的撤销权。
委托人的申请权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④对受托人的解任权。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⑤特定情形下解除信托的权利。
在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及受益人同意等情形下,委托人可解除信托,同时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对于自益信托,当委托人享有全部信托利益时,委托人享有解除权。
⑥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异议权。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财产强制执行的情况作了规定,其中包括:第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第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第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第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委托人承担的义务:①转移信托财产的义务。
②支付报酬的义务。
③赔偿损失的义务。
委托人违反信托合同的约定,单方解除信托关系而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负有对受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的义务。
信托业的特色业务:表决权信托
【 托租赁 】 信
信托业的特色业务 : 表决权信托
韩 琳 王 , 辉
(. 州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学商学 院 , 南 郑 州 4 05 ;. 1郑 河 50 22国家开发 银行 郑州 分行 , 河南 郑州 4 00 ) 50 8
摘 要 : 班权 信托 作为信托 投 资会 司的一 项特 色业务 , 以在 股权 类 国有 资产运 作 、 化 上 市公 司法 表 可 优 人治理 结构 、 保护 中小股 东利 益和保 持套 司股权 结 构的相 对稳 定 中发挥 重要作 用 开展 此 项业务 , 信 托 投 资公 司具有 自身优 势 , 在 某些方 面 尚需完善 但
资产管理部 门还 是公司主管部 门都不可 能拥有众多专 家 型的微观经营决 策者 ,
因 而不 应 该 也没 有 能力 陷^ 实 际 的 经 营
权力( 获取红利 . 股息 的权利和参 与企业 管理 , 行使表 决权 的权利 ) 离 , 独使 分 单
[ 收稿 1期]1 2 o 一 7 3 2 o - l0 3 【 作者筒介] 韩琳 (9 5 , 河南焦作人 , 士研究生 ; 17-)女, 硕 王辉(95 )男 , 17 - , 河南郑州人 . 经济学硕士。
也给信托 投资公 司 自身带来 诸多问题 。 目前信托投资公 司只有 《 信托法》 出台 为契机实现业务调整 .集 中力量 于中介
性 投 资 方 面 的业 务 ,拓展 出 自己 的特 色 业 务 领 域 ,才 能 有利 于社 会 主义 现 代 化 金 融 体 系 的建 立 ,并 为 自己 的发 展 壮 大 找到 出 路 。而 表 决 权 信 托 这 一名 副其 实 的 “ 人 之 托 , 人 理 财 ” 信 托 业 务 正 受 代 的 是我 国信 托 投 资 公 司有 待 开 展 的 中介 性 投 资业 务 .也 是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开 创 自 己 特色 业 务 的新 途 径 。 二 、 待开 展 的 裹 决棍 信 托 业务 有 表 决 权 信 托 又称 商 务 管 理 信 托 , 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表决权信托有怎样的法律特征【信托财产】浅谈表决权信托[摘要]表决权信托作为获取公司控制权的一种重要手段,是美国公司法上比较活跃的制度。
但是,它的命运经历了从否定到争议再到肯定的过程。
表决权信托的成立要符合三个要件,即采取书面形式、不能超期并进行登记、公示。
通过对表决权信托证书持有人及受托人权利和义务的分析,对表决权信托的构造进行了深入研究,并首重分析了事实上的虚假表决权信托。
针对表决权信托的特性,我国应通过适当立法途径建立起相应的表决权信托制度。
表决权信托是把股份的表决权转让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持有该股份并行使其表决权。
在表决权信托中,受托人持有的表决权与受益人所享有的股份所有权互相分离。
受托表决权具有独立性,受托人在受托期间行使表决权不受原股东的干预,信托制度给予了受托人极大的权力空间。
这使表决权信托成为获取公司控制权的重要法律手段。
这种在美国法上产生的特殊制度,正在被大陆法系的一些国家(如日本)和地区(如我国台湾)认可和引进。
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本文试图对此进行探讨。
一、表决权信托的性质与功能(一)表决权信托的性质与法律特征表决权信托(voting trust)是指一个股东或数个股东根据协议将其持有股份的法律上权利,主要是股份的表决权,转让给一个或多个受托人,后者为实现一定的合法目的而在协议约定或法律确定的期限内持有该股份并行使其表决权的一种信托。
信托作为一种转移与管理财产的制度,起源于英美衡平法。
英美法学者基于信托历史沿革的法理,主张信托的实质在于分割财产权,即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一分为二,法律上的所有权(legal title)属于受托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equitable title)属于受益人。
换言之,受托人是信托财产法律上的所有人(legal owner),受益人则是信托财产衡平法上的所有人(equitable owner),受托人和受益人都享有信托财产所有权。
现在,“双重财产权”说依然盛行于英美法系各国。
信托制度在大陆法系原本是不存在的,日本最早引进该制度。
但是,该制度与大陆法系的财产法传统理论存在许多不相容的地方[1].由于两大法系的法律环境是不同的,由此形成的整套法律体系和法律概念也是不同的。
所以,用英美法系固有的理论与概念来解释比较妥当。
表决权信托作为信托形式之一种,既具有一般信托的一般特点,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1这种信托关系的客体是表决权。
一般的信托关系的客体均为财产或者财产权。
表决权是不同于一般的财产和财产权的,具有法律上的特殊性。
双方当事人一方为表决权受托人,另一方为受益所有人,后者应当由享有表决权的股东担任,不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则不能成为表决权信托的受益所有人。
2表决权信托具有不可撤销性。
也就是说,除非全体当事人之间具有合意,一旦成立表决权信托,则不容一方当事人任意撤销。
3表决权信托具有期限性。
例如在美国,表决权信托的有效期限通常不得超过10年,而对于财产信托则可以有更长的期限,也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总之,表决权信托是围绕表决权的信托,表决权的特质决定和影响了表决权信托的内容和形式,这是其最根本的特点。
(二)表决权信托的功能:围绕控制权展开表决权信托既可在不公开招股公司中运用,也可以在公开招股公司中运用。
〔1〕(p232)表决权信托的本质是利用信托的方式对表决权进行重新安排,是一种控制公司的手段。
作为实现对公司进行控制的工具,其功能的发挥直接与信托的特点、当事人的需求有关。
在不同的控制权市场中,当事人的需求是不同的。
不同的需求与信托制度相结合时,可以产生不同的表决权信托方式。
对于中小股东来说,存在着表决权信托的需求。
一般地,单个股东股份拥有数额甚微,个人行使股权力量分散,无法对股东大会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于亲自行使表决权兴趣不大,也有一部分股东宁愿放弃行使表决权而去搭便车。
如果能把股东的股份聚集起来,那么小股东就可以成为大股东,既有权利也有意愿参与经营的决策。
所以,现实中存在着一些股东要把自己的表决权委托给他人来行使的需求。
对于公司管理层来说,表决权信托可以与公司资本筹集或公司重组联系起来运用,以确保管理层的暂时稳定性。
当由于公司重组而导致将表决权授予一个大的未经组织的、以前又没有公司控制权的债券持有人团体时,可以安排临时的表决权信托。
这种情形也适用于发起人。
发起人在筹集资金,但又不想把表决权授予他人时,可以采取表决权信托的方式。
也就是说,发起人并不发行含有表决权的股份,而只是发行表决权信托证书来筹集资金。
同样,在家族企业中,掌权者通过表决权信托的方式,只给年轻一代经济上的受益权,而不移转表决权,以保住对公司的控制权。
对于公开招股公司的债权人来说,还可利用表决权信托使公司不受那些他们不信任的大宗股份的持有人的控制,以保证借款的偿还。
这样,在借款获得清偿之前,他们能够控制公司。
〔2〕(p382)在美国表决权信托实践中,最为著名的一个例证是有关豪沃尔德·休斯(Howard Hughes)的。
该案中,银行和保险公司以获得表决权信托为条件,确保了贷款的偿还。
〔3〕(p336)对于公司来说,表决权信托还可能降低公司的决策成本。
这是因为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往往需要履行“作出召开会议的决定、发出召集和会议的举行”等程序。
如果该公司存在表决权信托,就由受托人代替原股东来参加会议。
此时,公司就可以减少召集会议的开支和举行会议的开支,而且也有利于形成共识,从而降低成本。
总之,当表决权与信托制度相结合时,就会产生巨大的弹性,以适应不同的人对表决权的不同的要求。
这样,表决权信托所体现出来的功能就是多种多样的。
∙保险车辆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w/xt/670290.html∙车祸致人重伤拒绝赔偿该如何处理/w/xt/670287.html∙人身损害赔偿怎么申请/w/xt/670285.html∙转载的内容本身侵权该如何/w/xt/670282.html∙债权信托-种类 /w/xt/670277.html∙产品质量侵权与违约之间的区别是什么/w/xt/670274.html∙经营层收购中的信托融资方案设计及相关风险探讨/w/xt/670272.html∙物流货物损坏赔偿时间/w/xt/670269.html∙转载报纸文章算侵权吗/w/xt/670266.html∙保护信托的定义是什么/w/xt/670264.html∙建筑物侵权的责任如何划分/w/xt/670261.html∙当法院判决赔偿而对方拒绝履行时,能否申请强制执行/w/xt/670259.html∙交强险包含精神损害赔偿吗/w/xt/670256.html∙产品质量侵权被告主体有什么特殊规定(2018) /w/xt/670253.html∙法人财产权的法律法规规定(2018)2018最新及其文义解释/w/xt/670251.html∙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否相同/w/xt/670246.html∙信托法释义:第七十一条/w/xt/670242.html∙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本质区别在哪/w/xt/670239.html∙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信托的概述/w/xt/670235.html∙人身损害赔偿的债权能不能转让/w/xt/670232.html∙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怎么样的/w/xt/670230.html∙如何正确理解债权信托/w/xt/670227.html∙拒绝报强交险赔偿时,受害人能否代为提起/w/xt/670223.html∙信托的职能都有哪些/w/xt/670221.html∙信托责任缺失会造成哪些灾难后果/w/xt/670218.html∙特殊侵权是否可以庭外和解/w/xt/670215.html∙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2018年)及相关注意问题有哪些/w/xt/670211.html∙汽车三包法退货是如何规定(2018)的/w/xt/670208.html∙高空坠物砸死人,他的父母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吗/w/xt/670205.html∙信托委托人资格的要求有哪些/w/xt/670202.html∙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何确定/w/xt/670199.html∙信托受益权的应用研究/w/xt/670197.html∙租赁信托有什么形式/w/xt/670194.html∙公益信托的定义是什么/w/xt/670191.html∙转载网络文章在杂志上侵权吗/w/xt/670188.html∙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原告范围有哪些/w/xt/670186.html∙打架人身损害赔偿上诉状/w/xt/670182.html∙交通事故两年后是否可以拒绝赔偿/w/xt/670179.html∙再融资是什么 /w/xt/670176.html∙qq上转载说说算侵权吗/w/xt/670173.html∙交通事故中对方负大部分责任但拒绝赔偿,该如何维权/w/xt/670170.html∙信托的概念及特征 /w/xt/670167.html ∙概述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注意事项/w/xt/670165.html∙信托受托人的权利有哪些/w/xt/670161.html∙特殊侵权案件起诉条件是什么/w/xt/670158.html∙拒绝出差被炒了有赔偿么/w/xt/670153.html∙小孩在学校受伤谁来承担赔偿责任/w/xt/670150.html∙转载他人的文章算是侵权吗,转载与引用有何区别/w/xt/670147.html∙谁主张谁举证是否适用于污染环境侵权/w/xt/670144.html∙什么是单一资金信托/w/xt/670141.html∙天降水泥砸晕女子要如何维权/w/xt/670138.html∙胜诉后拒绝赔偿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w/xt/670135.html∙经营者的主体包含哪些/w/xt/670132.html∙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要遵循什么原则/w/xt/670129.html∙融资租赁信托的概念/w/xt/670127.html∙高危作业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w/xt/670124.html∙如何利用信托合理避财产税/w/xt/670121.html∙权利信托分为哪几分类/w/xt/670118.html∙天将水泥砸晕女子属于侵犯人身权利吗/w/xt/670115.html∙信托受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有没有区别/w/xt/670112.html∙信托财产具体指哪些/w/xt/670109.html∙特殊侵权责任案例分析/w/xt/670107.html∙信托投资公司为企业提供售后回租模式/w/xt/670105.html∙信托产品的可控风险和不可控风险有哪些/w/xt/670102.html∙互碰自赔可以拒绝吗/w/xt/670099.html∙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2018年)是怎么样的/w/xt/670096.html∙商事信托的定义具体是什么样子的/w/xt/670093.html∙什么是金融信托法律关系/w/xt/670090.html∙婚纱照被托运毁坏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吗/w/xt/670086.html∙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在法律的区别有哪些/w/xt/670084.html∙网络编辑转载违法后果有哪些/w/xt/670081.html∙经作者同意转载图书内容算侵权吗/w/xt/670077.html∙信托占有担保制度的概述/w/xt/670075.html∙24小时内未向保险公司报备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w/xt/670072.html∙托管机制为公益信托财产保驾护航/w/xt/670069.html∙开车遇到突发情况如何正确避险/w/xt/670066.html∙订定「信托业会计处理原则」/w/xt/670064.html∙有关法国产品的责任法/w/xt/670062.html∙债权信托的种类有哪些/w/xt/670060.html∙网络转载版权如何确定/w/xt/670057.html∙信托合同应书写格式2018 /w/xt/670053.html∙加强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清收不良资产的法律指导意见/w/xt/670051.html∙出口退税应收款信托有哪些风险/w/xt/670048.html∙什么是特殊侵权行为/w/xt/670045.html∙信托在实践中有什么作用/w/xt/670042.html∙什么是房地产信托 /w/xt/670039.html ∙产品质量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w/xt/670036.html∙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额如何确定/w/xt/670034.html∙微信图文信息转载侵权吗/w/xt/670032.html∙信托以目的为标准(2018年)划分种类/w/xt/670029.html∙股权托管和投票信托的比较分析/w/xt/670026.html∙环境损害赔偿的原则有哪些/w/xt/670022.html∙从事资金信托业务要遵循哪些基本要求/w/xt/670019.html∙转载别人的视频侵权吗/w/xt/670016.html∙房地产企业投资信托融资策略/w/xt/670013.html∙拔罐被烫起皮怎么赔偿/w/xt/670010.html∙海关查验导致货物损坏,需要负责任吗/w/xt/670007.html∙追尾拒绝赔偿时该如何追偿/w/xt/670004.html∙物流签字后发现货物损坏如何处理/w/xt/670001.html∙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原则是什么/w/xt/6699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