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水权交易的时代特征及制度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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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当前制度建设-宪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水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当前制度建设-宪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水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当前制度建设-宪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1水权与水权交易水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水资源已经成为21世纪稀缺的基础自然资源。

但关于水权和水权交易的概念学者们看法不一。

一般来说,水权可作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水权是指水的所有权,狭义的水权是指水的使用权。

我国《宪法》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3条又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水权交易则是指水资源使用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

水权交易既可以是永久的,也可以是短期的,既可以是正式的,也可以是非正式的,目前正式交易已成为各国水权交易的主流。

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国家,是世界上贫水国之一,我国的水资源分布极不平衡,呈区域性与季节性的特点,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凸显。

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水市场,通过水权交易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化解水危机,调节水资源供需矛盾的有效途径。

2水权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和现状优化水资源配置的关键是水权制度改革,水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是建立水权交易制度。

水权制度的提出最早可追溯至21世纪初,2000年10月22日时任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同志在中国水利学会第一届学术年会暨七届二次理事会上作了《水权和水市场--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手段》的重要讲话,在水利系统和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此后,在水权理论的指导下,各地展开了丰富多彩的水权转让实践活动,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例。

第一例是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于2000年11月24日签订有偿转让恒锦水库用水权的协议,开创了我国水权交易的先河。

东阳、义乌两市,同饮一江水,共居金华上下游,但境内水资源总量却有很大差异,东阳市水资源丰富,义乌市水资源相对紧缺,为解决两市因水资源配置所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两市曾通过行政协调手段解决问题,但均无果而终。

而恰在此时水利部领导的讲话为供需双方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后经双方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了水权有偿转让协议。

我国水市场发展的概况

我国水市场发展的概况

我国水市场发展的概况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78年H^一届三中全会实施改革开放方针期间,我国主要通过行政手段配置和管理水资源,其模式是国家养水、福利供水、计划配水。

这种模式导致水资源国家所有权形同虚设、水资源市场失去生存空间、水资源价格严重扭曲、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低下。

当时的理论根据是:水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资料,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不是商品的理论,水资源使用权或取水权不得转让。

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水资源日益稀缺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我国开始对水资源管理实行改革。

这种改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宏观方面,即强调和加强政府对水资源的宏观控制,强化对流域分水计划和分水协议的保障机制;二是微观方面,即加强政府对供水部门的行政管理和水产品的价格改革。

这种改革仍然是行政指令配置水资源模式的延续,没有重视和引入至关重要的水资源利益机制和市场机制。

例如,黄河流域水资源长期以来基本上是一种典型的“开放的、可获取的水资源”,流域内用水”以需定供。

唯一的用水限制条件是用水户的取水能力,即谁有能力取水谁就有权任意用水、谁没有能力取水谁就无法用水。

这时国家水资源所有权名存实亡,结果导致类似“公有地的悲剧”的国有水资源悲剧。

黄河流域各地方政府和企业进行类似“军备竞赛”的“取水竞赛”,竞相大力修建各种引黄引水工程,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用水需求。

从二十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引黄水量增长了1.5倍;由于引黄水量过多,黄河从1972年开始断流,从70年代初至80年代,平均每5年有4年断流,进入90年代则年年断流。

黄河水资源断流的严峻形势激发了黄河上下游用水的矛盾,将黄河流域水资源紧缺的问题提到了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

为了缓解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国家从宏观行政调控和微观水价两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在宏观控制方面,国务院于1987年颁布了黄河水量分配方案,将349.6亿立方米的水量分配给黄河流域8省。

中国的水权制度和水市场

中国的水权制度和水市场

World Bank Office, Beijing中国的水权制度和水市场水是中国最匮乏的资源之一。

中国的人均可循环水资源获得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

而且,中国水资源的分布与人口的分布并不一致,大多数的水资源集中在南方,而中国人口的40%居住在北方。

因此,中国北方大量人口的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仅为728立方米,相比之下,日本和泰国人均水资源拥有量为3380立方米。

在水资源丰富的美国、印度尼西亚和缅甸,人均水资源拥有量更高。

管理好中国稀缺的水资源对中国的未来发展至关重要。

如果不进行重大改革,水资源紧张将成为阻碍中国城市和农村发展的一个瓶颈。

实行水权制度、建立水市场体系,是中国更好地管理水资源的一种方式。

在过去40年中,中国在水资源开发,特别是在防洪基础设施建设、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和污水处理方面取得了巨大进步,为经济增长做出了很大贡献,保障了人的基本用水需要。

相比而言,中国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工作还不尽如人意,表现在水资源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分配,有效的水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和管理。

水资源应该在流域区内的进行分配,因为区域内的所有使用者都享有相同的有限水资源。

水权的管理应放在水资源使用者的层面上,这样水资源的使用总量才不会超过所分配的数量。

尽管,国务院赋予黄河流域内的各省使用黄河水的权利,但是国家的水资源分配政策并未得到很好的执行,因为在河流流域内,以及流域内各省、市、县、镇和村缺乏一个有效的水权体系。

水资源管理既是自上而下(法律、法规、政策和分配),又是自下而上(水权管理、调水体系的管理)的一项工作。

中国大多数的县都有某种形式的水权体系。

尽管这一体系往往局限于水资源使用者的书面登记和打井许可,且不甚完整和不够准确,但它确实存在,是向建立有效的水权制度迈出的重要一步。

普遍的问题是允许使用的水量和通过合理的水平衡分析而确定的水资源分配与流域内的总体水资源规划之间缺少联系。

实际上,七个流域水利委员会已开展了很好的水平衡和水资源规划研究,但是流域内的水平衡、水资源规划分析与水权管理问题之间缺乏有效的联系。

简述中国水权变革的内容

简述中国水权变革的内容

简述中国水权变革的内容
中国水权变革是指中国在水资源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变革。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中国进行了水权分配、监管和保护的体制改革。

建立起水资源管理部门和机构,并完善了水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

通过建立科学、公正、透明的水权调配机制,实现了水资源的有效管理与利用。

2. 水资源配给制度改革:中国实行了以“总量控制、分区域、分行业、分水系”为核心的水资源配给制度改革。

通过制定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目标,明确各地不同行业的用水指标,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3. 水权交易市场建设:中国探索建立了水权交易市场。

通过引入水权交易机制,鼓励水资源的流动和配置。

水权交易市场可以促进水资源高效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用水权的分配和转移问题。

4. 生态补偿机制建立:中国建立了适应水资源管理需要的生态补偿机制。

通过采取经济、法律等手段,对水资源过度开发和污染行为进行惩罚,同时对保护和恢复水生态系统提供补偿,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

5. 水权信息化建设:中国加强了水权信息化管理建设。

通过建立水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资源数据的实时监测、共享和交流。

这有利于提高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为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以上是中国水权变革的主要内容,这一系列改革旨在提高中国水资源管理的科学性和效率,并保护水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我国水权交易发展现状及推进对策分析

我国水权交易发展现状及推进对策分析

S t u d y o n c u r r e n t s t a t u s a n d a d v nc a i n g me a s u r e s o f w a t e r r i g h t t r a d i n g i n C h i n a / / L i u Yu n j i e , S h i Y u b o , Z h a n g B i n
长 期 以来 . 国家 对 水 资 源 的 开
发 、 利用 、 节约 、 保护、 治理 、 配 置 等 管 理 一 直 采 用 以 国家 宏 观 调 控 和 政 府 具 体 行 政 管 理 为 主 的治 理 模 式 . 通 过 水 资 源综 合 规 划 、水 中长 期 供 求计划 、 取水许 可 、 计 划 用 水 等 行 政 管理手段 。 基 本 建 立 了 横 向到 边 、 纵
中图分 类号 : T V 2 1 3 + D 9 2 3 . 2
文献 标识 码 : B
文章 编号 : 1 0 0 0 — 1 1 2 3 ( 2 0 1 6 ) 2 1 — 0 0 0 1 — 0 2
党 中央 、 国务 院 高度 重 视水 权 水
市 场 建 设 .党 的 十八 大 和 十 八 届 三 中、 五 中全会 作 出 了重要 部 署 。水 利 系统 贯彻 中央 决 策 . 加 快 水权 制度 建 设. 出 台规 范 性 文 件 . 搭 建 国 家 级 水 权 交 易平 台 .开 展全 国水 权试 点 . 推 进水 权 交 易工 作 . 充分 发 挥 市场 机 制 在水 资 源配 置 中的重 要 作 用 . 不 断 提 高水 资源 利用 效率 和效 益

水 权 交 易 的 背 景
向到 底 的管 理 体 系 借鉴 国 际 水 治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研究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研究

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研究[摘要]要解决我国的水问题,关键在于应当建立起通过市场配置的水权交易制度。

很多其他国家已建立起了以水权交易制度作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发展了成熟的水市场,而在我国,水权制度改革处于萌芽阶段,没有形成完整的水权交易制度。

因此,水权交易制度的构建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关键词]水权;水权交易;水权交易制度一、我国水权相关制度概述我国的水权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一个定义明确的法律概念,《水法》没有规定什么是水权,而以前的《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和2006年新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也没规范“水权”概念,只规定了“取水权”。

在我国学术理论界,对水权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以崔建远、裴丽萍等为代表的“一权说”。

裴丽萍认为水权是独立于水资源所有权的一项法律制度,是水资源的非所有人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所享有的对水资源的使用或收益权。

①二是水权的“二权说”,认为水权主要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三是水权的“多权说”,认为水权主要指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使用权派生出来的一些其他的权利。

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们发现各国通说都主张水权不包含水资源所有权。

我国《宪法》第9条以及《民法通则》第81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3条更对水资源国家所有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中称:“水权转让指水资源使用权转让”,可见我们探讨的有意义的水权可以说是指水资源的使用权,这也是可交易的水权。

二、我国水权交易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目前我国水权交易及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一)水资源所有权制度不完善,水权概念不明确我国现行法律上仅明确规定了所有权和取水权,没有使用权的概念。

水资源所有权授权行使的主体不明确。

浅析新时代下的水利经济发展

浅析新时代下的水利经济发展

浅析新时代下的水利经济发展随着中国不断迈入新时代,水利经济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变革和挑战。

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而水利经济作为水资源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新时代背景下的水利经济发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发展趋势进行浅析,以期为中国水利经济的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随着中国近年来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对水资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水利工程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包括南水北调工程、三峡工程等,有效缓解了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水利灌溉、水电发电等领域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新时代下,水利发展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和湿地保护工作的加强,都为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通过改善水环境和水生态系统,不仅提高了生态环境质量,也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新时代下的水利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尽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在新时代下的水利经济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地区之间的水资源分配不均衡和供水能力差异问题比较突出。

一些地区水资源短缺,而另一些地区则水资源丰富,区域之间供水和需水的矛盾日益凸显,如何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统一调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些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过度,导致水资源消耗过快,水污染和水质下降问题日益突出。

水灾和干旱等自然灾害频发,不仅对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一系列负面影响。

水利设施和管理运营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水利设施老化严重,运营管理不规范,效率低下,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需求。

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些制度和政策方面的挑战,需要加强相关改革和建设。

在新时代下,水利经济发展将朝着更加智能化、绿色化和可持续化的方向发展。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智能水利设施和管理系统将逐渐普及和应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浅析中国水权交易

浅析中国水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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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政策执行成本高 效果却不好 经济手段却不同 因为经济人 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行为目 标 所以经济手段可从成本和收益入手 运用效益驱动机制引导 主 当事人 自 作出行为选择 在资源保护中采用经济手段是市场 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实行水资源使用权的有偿转让 促使水 资源使用权人将水资源成本内在化 从而可以有效地优化水资 源配置和有效利用水资源 最终达到水资源 的可持续管理和永 续利用 实施水权交易制度还可以理顺水利基础建设中投资交 易主体间关系 使国家 企业共同投资兴建水利事业 分享收益 特别是我国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 中 缺乏 中长期的投人和 设 发展机制 水利建 工程量大 工 期长 使用劳动力和材料多 耗 资极大 水权交易机制的建立则可鼓励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 设和管理的企业化 投资渠道多元化 加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及水 环境保护事业企业化经 营模式的引进 这是我国有效解决水环 境保护问题的一 个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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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水利部实行水权试点以来,我国已形成多种行之有效的水权交易模式。

2016年,中国水权交易所正式挂牌成立,截至2017年年底,已促成交易42单,累计交易水量14.68亿m3。

各试点积极探索因地制宜不同形式的水权交易,较为充分地发挥市场在水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促进水资源向高效益领域的流转。

然而,水权改革是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试点只是第一步,下一阶段改革任务更加艰巨。

当前,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为水权交易提供了宽阔的市场空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水利工作方针要求我们必须要重新表达水权交易的时代特征,摸清水权交易制度的现实需求,才能给出恰当的水权交易制度供给,从而达到新时期市场调节水资源配置、缓解空间水紧缺的目的。

一、我国水权交易制度创新的演进与实践从2000年浙江东阳义乌水权转让案例首次实现地方层面的水权交易,到2016年国家级水权交易所成立,直至2018年7个水权试点逐个通过验收,中国水权改革以渐进式和试点方式逐步推进,在实践探索中不断提升。

表1是我国水权改革和水权制度建设近二十年的时序创新进程表。

随着水权改革加强,水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水权交易行为已开始由小范围的个别案例向全国范围的普遍行为转变,由偶发事件向必然趋势迈进,水权交易的深入人心将促使我国水权交易、节水补偿等由顶层设计向民间自觉节水成为可能。

目前,我国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严守“三条红线”,基本明确新时期我国水权交易的时代特征及制度供给佟金萍1,2,王慧敏2,马剑锋1,2(1.常州大学商学院,213164,常州;2.河海大学管理科学研究所,210098,南京)摘要:回顾2000年至2018年国家对水权交易制度建设及水权改革的创新进程,诠释新时期水权交易的时代特征,即交易理念人本化、交易行为生态化、交易规则灵活化、交易过程全景化和交易监管全民化,并从适应性、服务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共治性五个方面提出新时期水权交易制度建设的现实需求,最后给出完善水权交易制度供给的建议。

关键词:水权交易;时代特征;制度供给Epochal characteristics and institutional supply of China’s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in the new era//Tong Jinping,Wang Huimin,Ma JianfengAbstract:Reviewing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and the innovation process of water rights reform from2000to2018,this paper interprets the epochal characteristics of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in the new era:the humanization of trading concepts,the ecologicalization of trading behavior,the flexibility of trading rules,the panorama of trading process and the universalization of trading supervision.Then,this paper puts forward the practical needs of th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of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 in the new era from the five aspects of adaptability,service,coordination,legality and co-governance.Finally,this paper gives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institutional supply of China’s water rights transaction.Key words:water rights transaction;epochal characteristics;institutional supply中图分类号:TV213.4+D923.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0-1123(2018)19-0027-04收稿日期:2018-08-14作者简介:佟金萍,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水资源配置与政策。

基金项目:“十三五”国家重点研究计划项目(2017YFC0404600),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4BGL0970,15BGL128),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71433003),2016年江苏省“333工程”第三层次人才培养项目,2018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项目。

表1我国水权交易制度创新的时序进程表农业、工业、生活及生态用水量,并针对农业用水主体、工业用水主体分别发放水权证和取水许可证。

例如,宁夏将总用水量指标分解到各城市和县区,然后将其量化到各用水户,总计发放农业水权证353本,取水许可证60本,3年试点工作使得该地区万元GDP 用水量下降了28.7%,农田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从0.464提高到0.511。

经过实践,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水权交易模式:第一,用水户间水权交易,如在甘肃武威市凉州区开展的农户个体间的水权交易,2016年交易水量603万m 3。

第二,行业间水权交易,如宁夏通过有偿方式将农业节约下来的水资源转化至工业部门,大大提高了单方水效益。

第三,跨区域水权交易,如鄂尔多斯市与巴彦淖尔市之间的水权转让,通过实施农业节水,交易1.2亿m 3的水资源总量,使得35个工业项目有用水指标,在确保粮食安全的同时,也满足了工业逐步增加的用水需求。

第四,在国家层面,中国水权交易所于2016年正式成立,实现公开上市、单向招标和交易公告等交易功能,促成区域27.52亿m 3的水权交易量(截至2018年7月1日)。

同时,国家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已基本完成,中央—流域—省级平台相互连接,建成了15000个国家水利监测点,实现对我国70%以上的许可水量的在线检测。

回顾近二十年的制度实践探索,我国水权交易制度不断创新,呈现出交易水权逐渐明晰,交易条件比较明确,交易规则简单明了、交易程序规范有序、交易过程透明公正等特点。

再经过3年多的试点工作探索,基本确立了现阶段我国水权交易的基本实践程序,即确权(前提)—交易(载体)—监管(保障)。

可以看出,虽然我国先有水权交易实践,但水权交易行时间事件或文件作用2000浙江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我国首例跨区域水权交易,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水权实践和理论探索的大讨论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2003黄河宁蒙河段水权转换明确水权转换试点的做法,开启了行业间水权交易2004《水利部关于内蒙古、宁夏黄河干流水权转换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干旱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用水的新途径2005出台《水权制度建设框架》《关于水权转让的若干意见》这是开展水权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及健全水权转让的政策法规,有助于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水权制度体系2006颁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明确了取水权转让的条件和程序2007发布《水量分配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7年第32号)标志着我国初始水权分配制度已基本建立2009《宁夏黄河水资源县级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建立了自治区、地级市、县(区)三级水权控制指标体系2011中央1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为今后的水权改革指明了方向2012《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强调水资源管理和利用“三条红线”,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为水权改革提供理论依据2014《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开展水权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南水北调工程年度内节余水量的转让作出了规定,同时明确在宁夏、江西、湖北、内蒙古、河南、甘肃、广东7个省份开展水权确权和交易试点2015《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再次突出水权制度改革,加快水权交易试点,培育和规范水权市场2016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水权交易所开业“河长”有助推进水权明晰提供保障;中国水权交易所的正式开业运营是运用市场机制配置水资源的一个标杆,推动水权交易规范有序开展2017水利部验收了宁夏、江西水权试点工作宁夏成为7省中首个通过验收的全国水权试点,探索出一套切合实际、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为全国提供了重要经验2018水利部联合广东省、甘肃省、河南省人民政府先后在广州市、兰州市、郑州市召开水权试点验收会一致同意广东、甘肃、河南水权试点通过验收,是全国水权交易市场建设的重大示例为却促进了水权交易制度的不断演进和创新,为水权交易技术进步、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之后,水权交易制度创新又成为水权交易行动的巨大动力,二者相互促进。

尽管如此,我国水权改革和水权交易制度建设仍处于探索阶段,新时期国家治水思路对水权交易制度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二、新时期水权交易的时代特征水权即水资源产权,水权交易一般指水资源使用权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流转,包括水权转让、水权租赁等。

客观的基本水情和严峻的水资源形势使得我国水权交易改革必须要重新审视水资源与经济、生态、国家的关系,水权交易改革方向应以促使治水理念向人与自然和谐共处转变、促使水资源配置向需水管理转变,促使治水手段向市场配置转变。

因此,新时期水权交易应赋予新的时代特征,具体表现在:①交易理念人本化。

人水关系的不断恶化加剧了水资源管理过程中人—用水关系的紧张,水资源管理不仅要考虑“三条红线”问题,更要平衡和解决用水过程中异质主体利益冲突问题,所以当前水权交易在人水关系变更和人人关系的互动基础上,交易主体要不断适应环境和调整规则来促成水交易,确保以人为核心的生活用水、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安全,从而达到协调人人用水关系,实现人水关系的和谐,这才是新时期水权交易的行动理念。

②交易行为生态化。

水权交易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有效手段之一,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底线是要保障水质与水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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