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题目整理】一、单项选择1、甲乙离婚,女儿随乙共同生活,后女儿诉甲增加扶养费,该诉属于——给付之诉(考点:变更之诉(法律关系的改变)与给付之诉的区分)2、专属管辖的案件中不可排除——裁定管辖(考点:专属管辖 eg 对于有关不动产的案件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有特殊原因不能审理,可上报上级法院由其指定管辖,即为裁定管辖)3、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提出——原审的上一级(考点:再审程序,再审应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提出)4、当事人对于()裁定不能提出上诉——撤回起诉处理的裁定(考点:可提起上诉的裁定: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5、对于生效的法院调解协议,当事人只能——继续履行或者提起再审(考点:对于调解协议,不可以上诉,也不能对于原诉讼争议另行起诉)6、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承担——由法院决定(考点:诉讼费用的承担一般由败诉方承担,离婚案比较特殊)7、借款纠纷案件,债权人提出申请执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法院可采取的强制措施——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考点:特殊执行措施,对于仍不履行的金钱债务: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于仍不履行的除金钱以外的债务:支付迟延履行金)8、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未参加诉讼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适用已作出的裁判9、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标准——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考点:证据的分类:以证据与证明责任分为本证与反证;以证据的来源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以载体和表现形式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10、甲追索乙10000元,但未提供借据,乙称已经还了。
则对于借款事实——甲无须再证明(考点:自认的构成要件:在诉讼过程中作出、表示明确、自认对象是对已不利的案件事实,身份关系中不存在自认)11、甲诉乙,一审:乙败诉,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改判,判决原审原告,即甲败诉。
本案中诉讼费用承担——由原审原告承担一二审诉讼费用12、下列不属于民诉的性质——私法(考点:民事诉讼法的性质:程序法、部门法、基本法)13、不能进行法院调解的是——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考点: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1、程序范围:除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非诉程序以及强制执行程序。
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一、判断对错:1.地方检察机关不能对同级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2.不是法人的组织不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3.法院调解既是法院的诉讼活动,又是法院审结案件的一种方式。
()4.在执行程序中不应适用调解制度。
()5.凡是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6.诉讼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实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 ) 7.一个案件中只能有一个诉的种类存在。
( ) 8.原告请求法院责令被告拆除违章建筑的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 ) 9.民事命令一经发布即生效,不允许上诉,也不允许申请复议。
( ) 10.民事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 11.民事判决的既判力,是指民事判决的效力,即民事判决形式上的确定力。
( ) 12.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30日内审结。
( ) 13.人民法院对选民资格案件作出的判决书,应当在选举日前送达选举委员会和起诉人,并通知有关公民。
( ) 14.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利害关系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 ) 15.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使用。
( ) 16.当事人对罚款、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 ) 17.对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除了对其适用民事诉讼强制措施外,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 ) 18.简易程序是第一审程序中的一种独立的、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 ) 19.已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转为适用普通程序,但已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改用简易程序审理。
( ) 20.简易程序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因此它是普通程序的附属程序。
( )二、不定项选择:1.依法必须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a、离婚案件b、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c、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2.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 ( )a、涉外案件b、重大涉外案件c、海事案件d、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下述法院中有管辖权的是: ( ) a、运输始发地法院 b、运输目的地法院c、事故发生地法院d、被告住所地法院4.下述诉讼中,实行"被告就原告"原则确定管辖的是: ( )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诉讼;c、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民事诉讼法 复习试题及答案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哪一民事诉讼基本原则最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内涵?( C )A.检察监督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D.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2. 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模式,由当事人在诉讼程序中拥有主导权的诉讼模式,被称为什么诉讼模式?( A )A.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B.职权主义诉讼模式C.混合式诉讼模式D.弹劾式诉讼模式3.( C )是指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民事法律关系的诉。
A. 确认之诉B. 给付之诉C. 变更之诉D. 请求之诉4.某省甲市A区法院受理一起保管合同纠纷案件,根据被告管辖权异议,A区法院将案件移送该省乙市B区法院审理。
乙市B区法院经审查认为,A区法院移送错误,本案应归甲市A区法院管辖,发生争议。
关于乙市B区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 )A.报请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B.将案件退回甲市A区法院C.与甲市A区法院协商不成,报请该省高级法院指定管辖D.将案件移送同级第三方法院管辖5.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的回避,应该由谁决定?( A )A.院长B.合议庭C.审判委员会D.上一级法院6.下列哪一类型的案件民事诉讼中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D )A.当事人未成年的案件B.离婚诉讼C.涉及商业秘密D.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7.老王去世后,长子王一与弟弟王二就遗产继承问题产生了纠纷,在诉讼中王一拿出了老王去世前所立的书面遗嘱,该份遗嘱应属于哪种类型的证据?( D )A.物证B.证人证言C.鉴定意见D.书证8.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下列哪个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A.检察院B.公安机关C.司法局D.审委会9.A区的甲公司与B区的乙公司签订木材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C区由乙公司交付甲公司一批木材,并约定若发生纠纷由D区法院管辖;后乙公司果真拒绝履行合同,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本案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D )A.A区法院B.B区法院C.C区法院D.D区法院10.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应当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A )A.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与当事人签订的协议书B.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C.律师的执业证D.律师事务所的证明11.下列属于一般授权的代理权限是哪一项?( D )A.提起反诉B.提起上诉C.变更诉讼请求D.申请回避12. 由于受送达人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甲市C区法院采用邀请当地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并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并由送达人和见证人签名的方式送达,此种做法应属于下列哪种送达方式?( C )A.公告送达B.电子送达C.留置送达D.转交送达13.关于法律援助,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B )A.民事法律援助的目的是切实贯彻“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B.法律援助的受援主体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C.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是政府D.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是法律援助机构14.汤某驾车与李某发生擦撞,交警及时赶到现场后使用数码相机拍摄了碰撞情况,后李某要求汤某赔偿损失,并向法院提交了一张光盘,光盘中附有交警拍摄的照片,该照片属于下列哪一种证据( D )A.书证B. 物证C.勘验笔录D. 电子数据15.在下列哪一情形下,应当终结诉讼?( B )A.在王某与李某的债务纠纷中,李某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小李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B.在A与B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A死亡的C.在甲与乙的合同纠纷中,甲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D.在张三与王五的债务纠纷中,张三临时向法院提出回避申请16.关于民事起诉状应当包含的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B )。
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

民事诉讼法1.民事诉讼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纠纷的主体依靠个人的力量解决---分为自决(凭借单方意志使对方屈服)和和解(双方妥协让步—eg:和解合同—具有法律效力)(2)社会救济:依靠社会力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机制---分为调解和仲裁(属于民间性质)注:劳动争议必须先仲裁后方能起诉(3)公力救济:国家机关依权利人的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力实施救济方式:起诉2.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了解)共有原则:民事审判权人民法院行使原则;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判民事案件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依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原则特有原则: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法院调解原则(非必经程序)c.辩论原则d.处分原则e.主持起诉原则f.诚实信用原则辩论原则:1)辩论范围既可以是程序方面,又可以实体事实上2)辩论权之行使贯穿整个审判过程(非诉讼不适用)3)可以是口头&书面辩论4)经当事人辩论所形成的“材料”应当是法院判决的依据5)法院保护当事人行使辩论权并受当事人辩论的约束注:未经当事人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处分原则:1)处分实体权利:a.行使诉权b.变更诉权c.放弃诉权(调解和解)2)处分诉讼权利:是否起诉、上诉、申请执行3.一般地域管辖(普通管辖):以当事人所在地与法院辖区的隶属关系来确定管辖的法院1)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以被告所在地为标准)--普遍2)以“被告就原告”为补充---四种情况a.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c.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d.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4.当事人:以自己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及其相对方。
诉讼担当:非实体权利义务主体成为当事人情形(1)死者近亲属(生命权、名誉权、身体权—遗体)(2)著作权人的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3)清算组织或者破产管理人(4)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5)遗嘱、管理人或者遗嘱执行人(6)保护胎儿继承利益而起诉胎儿母亲5.证据的特征:(1)客观性(2)关联性—指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具有的某种内在联系—a.看证据材料是否具有关联性b.关联性程度大小(3)合法性---a.收集的证据是否合法b.证据形式c.证据材料形式转化为证据的合法性书证的特征(原件):较强客观性和真实性;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一般以其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思想证明案件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等标志来对案件事实加以证明物证的特征:较强的客观性和可靠性;具有独立的证明性;具有不可替代的特定性视听资料特征:较大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资料便于收集,保管和使用;具有动态连续性和直感性;容易被修改或者伪造6.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在诉讼中证明主体对案件事实及其他待证事实的证明所达到的证明程度民事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内心确信标准,指法官对案件事实的新证达到了依据日常经验可能达到的那样的高度,疑问即告排除,从而产生近似确然性的可能性,法官可以判决待证事实存在7.起诉的条件:(1)有适格的原告(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8.起诉状的书写:(见P228)9.撤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到判决宣告前,原告撤回其起诉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

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第一篇:民事诉讼法期末复习《民事诉讼法》复习材料石志为一、简答部分:1、简易程序适用案件的限制(课本P268)《简易程序规定》明确将下列五类案件排除在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之外:(1)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2)发回重审的;(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5)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2、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课本P88-P101)(1)合议制度(简称合议制)由三名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集体,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制度。
(2)陪审制度陪审员比法官更注意当时社会的一般行为和道德标准,从而弥补法条的不足。
我国所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利于弘扬司法民主,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有利于保证司法廉洁,有利于增强司法权威。
(3)回避制度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的情形时,推出案件审理活动的制度。
(4)公开审判制度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合议庭评议案件外,向群众和社会公开的制度。
所谓向群众公开,即允许群众旁听法院对案件的审判;所谓向社会公开,是指允许新闻记者对案件审判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将案情公之于众。
(5)两审终审制度民事案件经过两级法院的审判,案件的审理程序即宣告终结的制度。
3、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种类(课本P185)(1)拘传: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人民法院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的,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强制被传唤人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一种措施。
(2)训诫:人民法院对妨碍民事诉讼秩序行为较轻的人,以口头方式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并指出其行为的合法性和危害性,令其以后不得再犯的一种强制措施。
(3)责令退出法庭:人民法院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强制其离开法庭的措施。
(4)罚款:人民法院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人,责令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

民事诉讼法复习重点第一章民事诉讼法概述1.民事纠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答: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法律纠纷;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规范法院和一切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是公法、是部门法、是基本法、是程序法。
第二章民事诉讼法学基本理论2.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答:内在价值:程序自由价值;程序公正价值;程序效益价值。
外在价值:实体公正价值;秩序价值。
3.诉权和诉答:诉权是指当事人基于民事纠纷的发生,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纠纷或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
诉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法院提出的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特征:诉只能向代表国家行使民事审判权的法院提出,是当事人期望获得司法保护的一种请求;诉的内容仅限于请求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提起诉的原因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民事纠纷;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
诉的三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理由。
第三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4.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答:①同等原则,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②对等原则;③民事审判权由人民法院行使原则;④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独立进行审判原则;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⑥当事人平等原则:权利义务平等、平等的诉讼权、法律适用平等;⑦自愿合法调解原则;⑧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⑨辩论原则;⑩处分原则;⑪检察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批活动实行法律监督;⑫支持起诉原则;⑬人民调解原则;⑭民族自治地方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原则。
第四章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5.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答:一、合议制度是指由三人以上的审判人员组成审判庭对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制度。
特点:发挥集体智慧,防止个人专断,防止个人价值观不当影响案件审理。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一、引言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民事诉讼制度在维护公共利益和保障个人权益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了解《民事诉讼法》是每个法律从业人员以及法学专业学生的基本要求。
本文将就《民事诉讼法》的概述、案件受理、诉讼参与人、证据、裁判与执行等方面进行复习,旨在帮助读者掌握该法律的基本内容。
二、概述《民事诉讼法》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的基本法律依据,于1991年通过,并根据实践中的需要进行了数次修订。
该法律从建立诉讼制度、明确诉讼主体、规范诉讼程序等方面,为民事诉讼提供了全面的指导。
三、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民事诉讼的第一步,也是诉讼程序的基础。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时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案件主体资格、管辖权等。
同时,法院还应当积极履行适用法律的责任,并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四、诉讼参与人《民事诉讼法》对诉讼参与人的身份、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原告、被告是诉讼的主体,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法参加诉讼。
此外,诉讼代理人和诉讼援助人等在民事诉讼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在法律中有所体现。
五、证据证据是民事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证据的范围、举证责任和证据规则等。
在只凭自己的主张难以胜诉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的手段收集、保全和出示证据,以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的正当性。
六、裁判与执行裁判与执行是民事诉讼的最关键环节。
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当判决或裁定生效后,执行阶段开始,法院通过实施强制措施,确保判决、裁定的有效执行。
七、结语通过对《民事诉讼法》的复习,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要求。
在实际工作和学习中,我们应当根据该法律的规定,积极参与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做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就是对《民事诉讼法》的复习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第一节简答题一、当事人诉讼行为(一)概念当事人诉讼行为,是指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分类大陆法系的诉讼行为理论通常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分为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1、取效性诉讼行为,是指其自身无法单独直接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于是必须借助法院的相应行为才干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只能向受诉法院实施;2)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调查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无理由。
2、与效性的诉讼行为,是指无需借助受诉法院的相应行为即可直接获得预期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与效性诉讼行为大多向受诉法院实施,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2)与效性诉讼行为既可以是单方当事人实施,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实施。
前者如当事人的自认,原告抛却或者者变更诉讼请求;后者如自行和解。
(三)具体类型1、请求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裁判的意思表示。
1) 对于原告而言,请求即为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请求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请求的功能:限定法院将来所作裁判的范围。
无诉即无裁判,法院不能超出诉讼请求或者在诉讼请求以外作出裁判。
2、主张主张,是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所提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向法院陈述相关法律要件事实的行为。
主张的内容主要为:A、原告的诉讼请求;B、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认;被告在承认原告主张的基础上,此外提出具有独立法律效果的事实,而为旨在使原告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抗辩。
3、举证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确信,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调查的行为。
功能:法院不能够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外主动地调查证据以认定事实。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重要性1、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泯灭的主要法律事实;2、在实行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条件下,当事人诉讼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摆布着诉讼的进程乃至结果;3、保证正当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对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极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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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一、民事纠纷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
特点: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
分类:财产关系的纠纷(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的纠纷(人格权关系、身份关系)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1、私力救济:又称自力救济,是指纠纷主体在没有中立的第三者的介入的情况下,依靠自身或其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
分为自决与和解,自决是指纠纷主体一方凭借自己的力量强行使对方服从,和解是指双方协商解决纠纷。
特点:无第三者、非程序性、无法律效力2、社会救济:包括调解与仲裁,是指依靠社会力量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机制。
特点:有中间人、有一定的程序性和法律效力。
3.公力救济(民事诉讼):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在纠纷主体的参与下解决纠纷的一种最具权威和最有效的机制。
特点:强制性、严格的规范性、法律效力4、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和解、调解、仲裁特征:(1)、纠纷当事人的高度的自主性;(2)、解决方案和程序具有较大的灵活性;(3)、解决纠纷快捷且费用低廉;(4)、协议一般不具有强制效力,但易为当事人承认和履行;(5)、以非对抗和非公开的方式解决纠纷。
二、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
特点:1.诉讼对象的特殊性;2.当事人处分权利的自由性;3.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上对抗的特殊性;4.民事诉讼程序的严格规范性与正当性;5、纠纷解决的强制性、最终性与权威性。
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是指民事诉讼程序存在的必要性、有用性及意义(一)民诉程序的内在价值:1、程序的自由价值;2、程序的公正价值:法官中立,当事人平等,程序公开、参与、维持;3、程序的效益。
(二)民诉程序的外在价值:1、实体公正价值:2、秩序价值:和平与安定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在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
1、在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中,受害人被侵害的录像带,在诉讼证据中属于:(2.0)A、书证B、物证C、视听资料D、证人证言正确答案: C2、不同的审判程序,审判组织的组成往往是不同的。
关于审判组织的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后发回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审判B、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生效后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可由审判员独任C、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同意,经上级法院批准,可由审判员独任D、适用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程序的案件,应组成合议庭审理,而且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正确答案: C3、王某以赵某为被告向本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赵某履行合同,赵某收到起诉状副本后,认为合同中约定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合同履行地丙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且赵某认为诉讼标的额大,不应当由县人民法院审理,因而欲提出管辖权异议。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2.0)A、赵某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B、赵某只能对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而不能对级别管辖提出异议C、赵某可以在一审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D、赵某可以在对本案的上诉中对一审法院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正确答案: A4、三合公司诉两江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两江公司败诉。
此后,两江公司与海大公司合并成立了大江公司。
在对两江公司财务进行审核时,发现了一份对前述案件事实认定极为重要的证据。
关于该案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A、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B、应当由海大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C、应当由大江公司申请再审并参加诉讼D、应当由两江公司申请再审,但必须由大江公司参加诉讼正确答案: C5、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在下列哪一情况下,法院对其主张可予以支持:(2.0)A、对方当事人认可B、本人陈述前后没有矛盾C、陈述人具有较高的诚信度D、陈述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正确答案: A6、二审人民法院在对上诉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的陪审员李小明是本案原告李某的弟弟,而李小明并没有自行回避,双方当事人也没有申请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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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复习一、名词解释1.反诉: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通过法院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
2.民事案件的主管: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其实质是确定人民法院和其它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之间解决民事纠纷的分工和权限。
3.管辖权转移:由上级人民法院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转移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经上级人民法院的同意转移给上级人民法院的,称为管辖权的移转。
它是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措施。
4.管辖权异议:指当事人认为受诉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而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5.当事人适格:当事人就特定案件有资格起诉或应诉,成为原告或被告,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6.共同诉讼人: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类的,在办案过程中合并审理的诉讼。
一起起诉或应诉的人,称为共同诉讼人。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分为两种类型: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
7.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已经开始的诉讼中的人。
8.举证时限:是指负有证明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证据,逾期不提出证据,将承担证据失权的不利后果。
9.财产保全:是保护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损失的诉讼上的保护性措施。
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种保护性措施有以下两种:1、诉前财产保全;2、诉讼财产保全。
10.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一定范围内的给付之诉,在作出判决之前,裁定一方当事人履行一定的义务,并立即执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特殊的诉讼制度。
11.证据保全: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是谓证据的保全。
12.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活动和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实施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
13.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符合法定抗诉条件,依法提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一种诉讼行为,仅限对生效的民事裁判的抗诉。
14申请再审: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认为有误的,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或撤销裁定的请求,并提请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请求。
15.督促程序:是指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以一定的法律文书,督促债务人履行一定给付义务的特别程序。
16.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法,告知并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不申报权利,依法作出宣告票据或其他事项无效的程序。
17.除权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依申请人的请求所作的宣告失票无效的判决。
18.执行异议: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主张实体权利,称为执行异议。
19.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程序中,被申请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即担保人)为了保证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得以实现而向人民法院提供的保证行为。
20.执行和解:指在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就执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自行协商,互相谅解,自愿达成协议,解决争议,从而结束执行程序的活动。
二、简答1.给付之诉与确认之诉的联系和区别答:联系:1确认之诉是给付之诉的前提2确认之诉的判决对某些给付之诉有预决的效力3确认之诉有时可直接发展成给付之诉。
区别1目的不同2条件不同3效力不同2.反诉的特征答:1反诉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2反诉的请求具有独立性3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4反诉目的具有对抗性4.反诉与反驳的区别答:书1775.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些?答: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莉未成年人的案件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5、离婚案件6.人民法院主管的民事案件的范围有哪几种?答:书102一是由民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二是由婚姻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三是由经济法调整的平等权利主体之间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四是由劳动法调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案件;五是由其他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争议,法律明确规定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六是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运输关系和船舶关系发生纠纷而引起的海事案件;七是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几类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
7.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包括哪些?答:1诉讼权利义务同等原则2诉讼权利义务对等原则3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原则4自愿和合法调整原则5辩论原则6处分原则8.确定管辖的原则答:1.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
3.便于人民法院裁判的执行。
4.有利于人民法院公正案件审判,保护当事人合法的民事权利。
5.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9.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是怎样规定的?答: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0.协议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答:1只适用合同纠纷案件2只适用第一审人民法院管辖的合同纠纷案件3管辖协议须采用书面形式,口头无效4当事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议选择管辖法院5不得违《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6当事人必须做出确定、单一的选择11.管辖权异议的条件答:一、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1原告发现其误向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后2诉讼开始后被追加的共同原告认为受诉人民法院无管辖权3受诉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或者认为自己无管辖权,原告对人民法院的移送裁定有异议。
二、管辖权异议的客体是人民法院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三、当事人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12.普通共同诉讼人的构成条件答:1诉讼标的的同类性2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3当事人同意合并审理4属于同一诉讼程序并归同一法院管辖5符合合并审理的目的13.诉讼代表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答:一,含义不同。
所谓诉讼代理人,是指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实施诉讼行为的人。
所谓诉讼代表人,是指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或集团诉讼中的一人或几人、为了共同诉讼人或者集团成员的共同利益或者相同利益,代表他们进行诉讼的人。
二,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不同。
推选的诉讼代表人是本案的当事人,与被代表人之间有着共同的利益,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民事诉讼代理人则不是本案的当事人,与本案的诉讼标的没有利害关系。
三,保护权益的范围不同。
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也保护被代表的其它共同诉讼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仅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后果不同。
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既以被代表人的名义,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诉讼的法律后果是由被代表的共同诉讼人和本人承担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诉讼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产生的根据不同。
诉讼代理人是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委托产生;而诉讼代表人是由同一方当事人推选或者人民法院与之商定产生的。
1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答:1律师2当事人的近亲属3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人4当事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5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它公民15.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种类:书证。
以书面文字、符号、图形等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含义来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
特点:思想内容为证、直接证明、较客观准确;物证。
是以物品的形状、质量、规格、痕迹等外部特征和物质属性证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证据。
特点:可靠性强、直观性较强、须结合说明发挥其作用;视听资料。
是利用录音、录像以及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资料证明案件事实。
特点:内容丰富、信息量大,生动逼真,较准确和真实;证人证言。
特点:客观性、可信性、不可替代性;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
特点:权威性、专门性、客观性;勘验笔录。
特点:主体特殊性、客观性、制作时间特殊性、程序法定性。
16.《民事证据规定》中规定的实行证明责任特殊规则的诉讼有哪些?答:(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7.免证的事实有哪些?答: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及定理;推定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已为有效公正文书证明的事实;自认的事实。
18.《民事证据规定》规定的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的证据有哪些?答:(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19.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答: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了;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20.先予执行的条件答: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3案件的诉讼请求属于给付之诉4申请人确有困难并提出申请21.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条件答::行为必须已经实际发生;必须在诉讼期间的行为;主观上故意;必须是足以妨害民事诉讼进行,但尚未构成犯罪。
22.开庭审理的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答1庭审准备2审理开始3法庭调查4法庭辩论5辩论后的调节6审理期限23.起诉的实质要件答:其一,原告是否是与本案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二,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其三,是否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其四,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