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社会要从体制上隔离劳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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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与多样性也随之增加。

如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已经成为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此背景之下,各项政策法规的出台,企业的自我管理以及各方利益的平衡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

以下是关于“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文档。

一、政策法规1、合理的法律体系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是法律法规保障,全面、合理的劳动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前提条件。

政府应当制定更加完善的工作法律,既要满足母婴假等待遇的需要,也要解决劳资矛盾,让企业获得更多的竞争力。

同时,员工和企业之间应当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法制观念。

2、建立制约机制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有力保障是制约机制的建立。

特别是劳动纠纷的处理和调解,必须进一步加强。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保证维权机构的运转和员工的维权意识。

另外,制约机制包括保护员工隐私,不干涉员工个人权利等举措,这样才可以形成一个信任、互相尊重、合作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企业自我管理1、确保公平公正企业要建立公平、正义的企业文化,实现员工、企业和社会利益的统一。

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定,规范企业员工行为和企业管理,保证员工个人权益,最大限度的满足员工的需求,从而建立企业和员工间的信任与合作。

2、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企业要关注员工的职业发展和成长,让员工有足够的空间去表达、施展自己的才华,增强员工的自豪感和使命感,也能在经济效益上获得实际的回报,从而实现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和谐。

3、设立奖励机制为了促进员工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企业要设立一系列的奖励措施,例如发放年终奖、表彰好员工等等。

在奖励机制方面,企业还可以通过培训计划、职业评估等等,让员工得到实际的收益和增值。

三、促进各方利益的平衡1、实现共赢和谐劳动关系需要建立在企业、员工和社会之间的共赢基础上,并且建议转化为实际的行动。

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编辑版】

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可编辑版】

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党的十六大在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时,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之一。

今年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第一次把和谐社会的内涵概括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这个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理想社会。

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的国内外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

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教育科技文化等发展水平还不高。

在国内,改革发展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工业化、城镇化、社会结构的变化加快,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需求更趋多样,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我们正面临着并将长期面对一些复杂、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在国际上,我国改革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有利条件,又面临着来自外部的经济、政治、文化、信息、军事等方面的严峻压力。

面对国内外复杂的形势,要抓住和用好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就必须正确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花更大气力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大力促进社会和谐,办好国内的事情,提高我们应对来自外部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

论新时期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

论新时期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

论新时期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摘要】本文介绍了劳资关系的含义,论述了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的必要性。

认为我国现阶段的劳资状况决定必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社会基本关系的深刻变化需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企业与社会经济健康发展需要和谐的劳资关系,建立和谐社会也需要有和谐的劳资关系。

【关键词】和谐;劳资关系;必要性;社会稳定劳资关系是一种社会经济利益关系,是劳动所有者与资本所有者通过劳动市场建立起来的契约关系。

劳资双方为实现各自利益在劳动过程中紧密结合,因而存在利益冲突。

为了实现劳资的双赢,充分发挥劳资关系作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重要手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作用,就必须妥善协调好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关系,通过建立和谐稳定劳资关系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

一、劳资关系的含义当前,关于劳资关系概念的界定,众多学者有不同的解释。

第一种观点认为劳资关系是资本家雇主与受雇佣劳动者之间因雇佣而形成的劳动关系,具有剥削性质。

雇佣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大于资本家所支付的工资,这超出部分的价值是资本家无偿占有的剩余价值。

第二种观点,将“劳资关系”与“劳动关系”“产业关系”等同,具有可替代性。

“劳资关系是以交换为本质而以合作与冲突为现象的社会互动关系。

”“劳资关系是指管理者和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利关系的总和。

”“劳资关系是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关系。

”第三种观点认为劳资关系的定义是“对雇佣关系的内容和规则,自然和人力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产生影响的,劳方、资方和政府的策略选择和集体行动,这三方之间的冲突、合作和权力的相互关系。

”上述观点都反映了当前有关劳资关系含义的不同界定。

我们认为劳资关系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劳资关系是揭示劳动力与资本的关系。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不再直接代表企业和劳动者的利益,只发挥宏观调控职能,经济资源及劳动力资源的配置靠市场完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作为独立的利益主体,通过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实现自身利益。

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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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一)
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

应该看到,人民内部矛盾是根本利益一致的非对抗性矛盾,要多用经济的方法、民主的方法、综合的方法来解决,坚决防止用处理敌我矛盾的办法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总的方针。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必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路线、政策,采取各种措施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

当前要着重解决分配、就业、贫困、“三农”、腐败等突出问题。

要针对企业改制、城市拆迁、农村征地、司法不公等,抓紧建立相关法律加以解决。

(二)
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坚持效率的前提下,注意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是目前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突出任务。

邓小平同志在提出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的同时,极为重视贫富差距过大和分配不公的问题,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

关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资本主义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

市场经济是一把双刃剑:积极的一面,能较大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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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5个矛盾

和谐社会5个矛盾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放到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相并列的突出位置,号召全党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这是一个具有时代性、战略性的重大决策。

各级党组织要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时期的实际出发,以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正确处理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些重大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关系,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

我们党所主张建立的和谐社会,是一个全面系统的目标,仅靠GDP的增长,无法支撑起一个人民所向往的全面的小康社会。

因此,各级党委必须把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实现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

要坚决克服一些地方在经济建设上舍得投入,而在社会事业发展上无所作为的倾向,要切实把社会事业的发展放到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动、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促进经济建设与科教文卫、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协同共进。

二是正确处理激发社会活力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既充满活力又富有秩序的社会。

一方面,我们要通过改革,激发社会各阶层的创造性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另一方面,也要注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保持社会生机和活力的前提下谋求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始终做到“活而不乱”。

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妥善解决改革中因利益调整引发的社会矛盾,避免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

要自觉把社会和谐作为稳定工作的最高目标,坚持以和谐指导稳定工作,以和谐检验稳定工作,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三是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妥善协调不同社会阶层、群体和地区之间的利益矛盾。

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两根支柱。

打造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打造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打造和谐劳动关系解决劳资矛盾问题的策略与方案在现代社会中,劳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但如何打造和谐劳动关系以解决这些矛盾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探讨一些策略和方案,以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

一、加强沟通与交流沟通与交流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

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应该是双向的,不仅仅是下达指令,还要倾听员工的想法和建议。

通过定期举行团队会议、座谈会和工作坊等形式,使雇主和员工能够坦诚地交流意见和信息。

此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员工反馈渠道、开展匿名调查等方式,帮助雇主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感受,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环境。

二、建立公正的激励机制建立公正的激励机制是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

雇主应该根据员工的贡献和表现,制定合理的薪酬和晋升政策,并确保其实施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此外,还可以设立奖励制度,鼓励员工在工作中提出创新和改进措施。

公正的激励机制有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满意度,进而减少劳资矛盾的发生。

三、加强员工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与发展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环节。

雇主应该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机会,帮助员工提升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工作能力和竞争力。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更好地适应职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能够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此外,雇主还应该提供晋升和职业发展通道,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实现个人和组织共同发展。

四、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是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除了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外,雇主还应该关心员工的身心健康。

例如,提供员工健康体检、工作休假和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等福利措施,以回应员工的关切和需求。

同时,还可以设立员工活动和团建,增进员工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团队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五、建立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对于劳资矛盾的解决,建立有效的矛盾解决机制至关重要。

雇主应该设立专门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处理劳动关系和冲突纠纷。

这样可以及时协调和解决矛盾,保持劳动关系的稳定。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提供公正的调解和裁决,实现劳资矛盾的公平解决。

谈和谐社会下的劳资关系

谈和谐社会下的劳资关系

谈和谐社会下的劳资关系提要在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和谐的劳资关系无疑是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部分。

为了改变劳资矛盾现状,就需要转变观念,建立利益协调的有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保证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和谐社会;劳资关系;改善劳资关系是否和谐不仅关系到国计民生,更牵涉到社会稳定。

当前劳资关系的现状是上至政府、下至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

随着非公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有企业的转制和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市场经济利益机制的负面作用显现和制度的不完善,使劳资矛盾凸显。

一、我国劳资关系存在的问题(一)劳动用工合同不规范。

近年来,国内很多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案件成倍增加,这已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之一。

很多用工单位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也有很多不公平现象,劳动者虽然心存不满,但他们没有办法改变这种局面,一旦发生劳动争议,作为弱势一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拖欠劳动者工资。

由于劳动力市场用人不规范,再加上劳动者求职就业较为困难,有的企业就利用求职者的竞争压力让其加大劳动强度,无限度加班不付加班费的情况屡见不鲜。

在正常的生产中,工人稍有差错或因病正常请假就被克扣工资。

大多数用人单位为了控制工人,采取当月的工资下月发的方式,工人工资发放不及时乃至发生拖欠工资。

在支付工人工资的问题上,许多企业以各种借口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或低于当初招工时公开承诺的标准来支付工人工资。

这些问题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发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从而产生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

(三)劳动保护措施不力。

由于少数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减少投资成本,不按国家有关安全保护规定配备设备,造成生产环境安全隐患大、作业环境恶劣,许多工人在高温、粉尘、噪音、有毒有害气体的条件下作业,身体健康得不到有效保护,特别像石材开采、房地产施工等高危行业,工伤事故频繁发生,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很容易引起群体上访事件,影响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下的阶级利益矛盾协调问题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下的阶级利益矛盾协调问题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下的阶级利益矛盾问题当前,我国正面临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动、社会阶层利益矛盾最易激化的高风险期,调整阶层利益关系,协调阶层利益矛盾是保持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影响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阶级阶层结构以及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相互关系,发生过两次大规模的变化。

第一次是在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为一个阶级已经不再存在, 因此我国社会只剩下两个基本阶级,即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一个阶层即知识分子阶层,知识分子也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

第二次大规模变化发生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个体发展空间的增大, 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同时,社会成员群体间逐渐形成利益差别、贫富差距和价值观念差异等。

我国原有的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内部的阶层开始逐渐分化,新的社会阶层正在产生。

总体来说,社会阶层分化是有利于和谐社会构建的。

当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分化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巨大进步。

反过来,社会阶层在分化、优化基础上的重组又会反作用于社会的经济结构, 并对社会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建设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 阶层分化使阶层身份的自主性增强,有利于社会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我国社会阶层逐渐分化,旧的社会阶层在瓦解, 新的社会阶层在不断涌现。

阶层的分化促进了社会公众从“身份”到“契约”的转变。

一个社会的流动程度越高, 就标志着社会越开放,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在机会均等的基础上获得比较理想的社地位。

另一方面,阶层分化有利于形成相互制衡的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

随着新阶层数量的增加及其重组,阶层之间的界限逐渐明晰,各阶层的独立意识及在阶层内部的认同意识逐步增强,潜在利益要求不断明朗化,阶层间和阶层内部关系开始流动化、松散化和灵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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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社会要从体制上隔离劳资矛盾
社会和谐,首在体制。

当然也不可忽视和谐伦理和精神的建设。

我国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启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以来,市场化进程一波三折,质疑市场经济的声音一直没有停息过,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及本世纪初酿成了两次高潮,当然,总体而言,我国的市场化进程还是快速的。

劳资矛盾是经济市场化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不可忌讳,不必回避。

资本无疑是要最大程度地攫取利润并不断再生产自身的,投资方则是这种利润最大化的驱动者和获益者。

劳动力是资本实现增值的手段,它从资本增值过程中获得自身补偿——工资,并以工资维持劳动力方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和再生产。

在这里,投资方与劳动力方的关系不能简化为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要从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复杂性及其战略目标角度去审视。

利润除了极少一部分用于资方的生活以外,大部分是要投入再生产过程中的,由此不断驱动经济发展。

另外,国家还要通过税收的形式从中抽取一部分,用于国家管理费用、国家战略目标实施费用、公共产品供给和社会福利等方面。

在伦理善行驱动和广泛的社会压力下,资本收益者往往还要从其利润中拿出部分投资于慈善事业,主要是社会公共产品的非直接收益性的投资,以及对贫困地区和贫困者个人的直接资助等。

在经济市场化过程中,资本的所有权与资本的物质化形式——生产资料的支配权与经营管理权、资本的收益权会逐渐从合一走向分离,这是市场竞争法则下经济效益诉求所造成的管理技术日益发展所必须。

在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收益权合一的情况下,投资主体、管理主体、收益主体是一体的,资本方也是劳动力方的一部分。

在所有权与经营权、收益权分离的现代标准股份公司制下,资本方则基本上是资本收益者,往往不参与本公司的管理与工作,而管理方与一般职员则都属于劳动力方,不拥有或不直接、不完全拥有本公司的资本所有权。

但拥有对公司生产资料的支配权和经营管理权以及一定程度上生产资料运作与管理的收益权。

国家则通过税收的调控权对资本收益权、生产资料收益权、劳动力收益权实行一定程度的限制。

虽然存在管理方与一般职员持股的情况,但资本方与管理方不再是截然一体的,也不再仅仅属于某个人或某个家族,与劳动力方一样,双方都是或都可能是一个流动的群体,二者出现了相当的距离。

这样,按马克思的说法,利润就悄悄地转化为“社会财产”。

这是大大有助于投资融资,有助于公司管理,也有助于经济发展的。

这就是《资本论》第三卷中阐明的:在现代银行制度、信用制度和股份公司制度下资本已经取得了社会形式,完全实现了其社会属性。

在这种情况下,劳资矛盾一旦展现出来,即使在企业内部,也将不再呈现单个对抗的情形,而是社会群体的对抗。

由于这种投资主体的群体性、流动性、可变性,对抗的形式将采取变异的形式,即社会弱势群体与社会强势群体和国家的对抗,因此,消弭这种对抗是现代国家的一个主要任务。

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分工与经济市场化,必然要出现社会分层与分化,进而出现社会阶层与阶级。

但如何防范其不会从社会现象激化为政治现象,最后形成阶级斗争呢?这是20世纪后期西方资本主义十分看重的问题,也是实现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主义国家切实关注的问题。

而今中国也处在这个市场经济继续推进的瓶颈口上。

劳资矛盾的表面情况是经济利益和管理层面的冲突,实际情况则是劳资两方的经济收益严重影响其日常生活,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劳方的收益能够左右劳方的个人或家庭的生存安全问题。

因此,劳资矛盾本质上体现为资本所有权、生产资料经营管理权及其由此带来的实际经济收益与劳方日常生活经济安全需求的冲突。

在这里,经济生活安全的基线是随着社会经济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而变动的。

基于以上分析,解决劳资矛盾就不仅要完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法规与相关制度,切实保证
劳方的合法权益,更要从社会的基本制度和深层制度上去做基础支持和战略准备。

这种制度必须能够达到生产领域与生活领域、经济领域与政治领域一定程度的隔离。

即人们的职业地位和经济地位不完全支配人们的生存地位和生活安全,人民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不完全由人们的经济收益和经济地位来支配和决定。

人们的职业地位不再对其整个生活和社会人格具有全面的支配力和塑造力,而只能有限地决定其社会行为。

工作岗位上的矛盾也不会带到政治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

这样,经济关系或财产关系虽然仍然会产生其自身的矛盾,却不再继续或普遍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中心。

由此,在政治体制方面,要积极开辟普通劳动者参政、议政、问政的管道。

人大代表要有更广泛的代表性和更大的参政、议政、问政权力。

另外政府要更加注重服务质量与效率,更广泛地、更真诚地听取专家意见和民意。

电子政务也要落到实处,而不是秀秀而已。

经济收入与经济地位不必决定其政治待遇、政治地位与政治权力。

公司老总在政治上可以是普通公民,而其普通职员也可以是人大代表、甚至人大常委等。

在市场体制方面,要在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所有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健全资本收益权、经营管理权以及经营管理的收益权、劳动力的收益权,全面推进市场化改革,尤其要加大资本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改革的力度,进一步清除束缚其发展的计划体制障碍,尊重市场发育与运作的自身规律,切实约束行政权力对市场的寻租,使得市场面前人人平等。

在税收体制方面,要对收入过高的行业、机构与个人,通过不断调整各税种、税目与税率予以控制。

在财政转移体制方面,要建立和健全对不发达地区、受灾害地区、贫困家庭与个人的各种不同性质与不同程度的支持。

在教育体制方面,要从政治思想教育转型为公民教育,切实加强公民的责、权、利的教育,使全体公民树立公民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国家治理理念。

在此框架内进行以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动态地追求社会公平为中心的新社会公平观的教育和以关怀生命和社会为主题的慈善伦理的教育。

在社会保障体制方面,要普遍建立和健全个人与家庭生存保障的生活安全体制,进一步建立各种医疗、健康、教育、灾害、风险等保障体制。

在社会流动体制方面,要逐步取消城乡人口人为的区隔,不仅从户籍上取消城乡间的封闭隔离,以及城市与城市间、乡村与乡村间不同程度的隔离,而且要从逐渐消除户籍背后连带的一系列利益隔离,积极推进城乡间和全国范围的人口、资源和收益的联动。

何爱国(复旦大学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中心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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