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综合协调机构由工作站主任、副主任和相关职能工作人员组成,主任由工作站学术委员会推荐,副主任由工作站主任任命,职能工作人员由相关部门指派。

2.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工作。

3.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制定工作站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审核流程,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进展。

二、申请与评审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年度招收计划,招收的博士后人数根据工作站负责人和相关部门的评估确定。

2.博士后申请者需要提交详细的个人资料和科研工作计划,工作站综合协调机构进行初步筛选。

3.初步筛选通过的申请者将参加工作站的面试环节,并进行专业能力和科研潜力的评估。

4.面试通过的申请者将被推荐给工作站学术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5.工作站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录取为博士后。

三、管理与工作1.博士后需要按照博士后工作站的规定,完成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2.博士后需按时提交研究进展报告,定期进行科研成果的评估。

3.博士后需参加工作站组织的科研讲座、学术报告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

4.工作站需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设备,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5.工作站应建立博士后的职业发展支持机制,帮助博士后进行职业规划和发展。

四、评价与退出博士后经过一定期限的科研工作后,将进行评价并确定博士后的工作成果。

1.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将由工作站学术委员会进行评估,并按照一定的评价标准给予相应的评级。

2.工作站将根据博士后的工作成果和综合评价,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称号。

3.博士后在工作期满后可以选择退出工作站,或者转为其他科研职位。

工作站应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以上是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实施的基本细则,具体的实施办法可根据各地区和工作站的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和补充。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有效的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将成为博士后才华施展的舞台,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为学术创新和科技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开展科研课题研究是集团在超前技术、共性技术开发的重要方面,是支撑集团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使该项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工作站科研课题的选题原则、立项管理、实施进度管理、暂停与中止、评审验收、奖励及成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各单位。

第三章部门职责划分第四条科技管理部负责对工作站科研课题的立项管理、实施进度跟踪、考核与奖励、成果权属管理、产业化应用跟踪等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负责按国家规定进行博士后工作人员的引入、出站管理,资薪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事业部负责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选取工作站科研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选取博士后工作人员并配备助手,组织课题实施,推进课题产业化应用等工作。

第四章课题选题原则第七条工作站科研课题的选取应遵循如下原则:11、必要性。

即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有必要进行该课题研究以获取竞争优势;在课题研究方式上,比“与先进企业、高校、研究院所进行合作”等其他方式在费用或成果方面具有优越性。

2、可行性。

即依靠集团现有的技术、人员、软硬件设施等基础或通过适当的技术设施投入,有一定的把握取得该课题研究的成功;同时该课题研究成功后,有望取得较好的应用前景。

3、关键性。

即该项课题研究的技术难度较大,技术水平较高,课题研究成功后有望形成企业和产品的技术优势,并转化成核心竞争能力。

第五章课题的立项管理第八条事业部进行工作站科研课题研究,必须于课题开展前在集团进行立项。

第九条课题立项管理程序:1、事业部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选取科研课题;2、事业部与课题研究主要人员进行初步协商,对课题进行可行性论证后,填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完成单位内部审查程序后向集团科技管理部提出立项申请;3、科技管理部在收到《立项申请书》后,对课题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查,在10天内完成课题的立项审批,同时下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课题研究任务书》至课题提出单位,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

一、某市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大培养和聚集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力度,提升总公司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总公司科技进步,经公司申请,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

第二条为建立健全工作站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的管理,根据国家《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三条成立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作为工作站的领导机构。

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二名,由公司科技质量部部长和建筑工程研究院院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公司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招收计划和经费预算;(二)审定拟合作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和拟招收的博士后人选;(三)批准表彰奖励优秀博士后和申请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等事项;(四)批准博士后期满出站、提前出站或因故退站等事项;(五)聘请专家、学者,组建工作站专家组;(六)审定和批准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站的办事机构。

办公室设在公司科技质量部和人力资源部。

第六条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拟定博士后研究项目、招收计划和经费预算的预案;(-)提出拟合作的流动站和拟招收的博士后人选;(三)拟定工作站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预案,提交管理委员会审定后,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四)负责对申请表彰奖励和基金资助的优秀博士后的考核、报批工作;(五)负责博士后进出站管理工作;(六)负责工作站的公关宣传工作;(七)监控博士后经费使用情况;(八)完成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工作站设专家组,作为工作站的专业咨询和学术评议机构。

专家组成员由管理委员会聘任。

第八条专家组的主要职责:(一)参与审核拟招收的博士后人选;(二)评议博士后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结题报告和最终研究成果;(三)指导博士后进行课题研究;(四)指导工作站开展学术活动。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住房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公司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住房管理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按国家规定并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为其提供住房,别解决配套设施、家具及必须的生活用具。

第二条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住房的水、电、天然气、电话、卫生、治安等费用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支付。

第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如自行安排住房,可参照本公司同类人员提供住房补贴。

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根据本人的意愿和XXX集团有限公司的需要,有限接纳本站博士后人员为公司正式员工,届时所提供的住房可供博士后研究人员继续使用,或根据公司规定协商处理住房问题。

第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如不在XXX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则按期办理相关退房事宜。

第六条本制度由XXX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全权解释,并根据国家的政策与企业的发展进行修订。

XXX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1月。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序言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关键的科研平台,对公司的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优化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旨在明确工作站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博士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由公司委任的资深科研专家担任站长,全面负责工作站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建立和修订相关管理规定;(2)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3) 组织学术研究活动,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4) 招募并评估优秀的导师团队,定期进行导师培训;(5) 监督指导博士后的科研活动,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6) 维护博士后权益,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入选与管理程序1. 入选标准:(1) 拥有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2) 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无不良学术记录;(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技巧;(4) 研究方向符合公司的科研需求。

2. 入选流程:(1) 发布招聘通知:通过公司网站、学术期刊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2) 材料审查: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进行严格审查;(3) 组织面试:对初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4) 公示入选结果: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办理入站手续;(5) 签订协议:入选者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工作站管理:(1) 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每年进行工作站年度评估,表彰优秀工作站和导师团队;(3) 工作站需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4) 定期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四、博士后待遇与福利1. 薪酬:博士后薪酬遵循公司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 保险福利:博士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3. 科研资助: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究;4. 学术交流与培训: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提供相关经费支持。

2023年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2023年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2023年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转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聚集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科研骨干、推动科技创新和成果产出设立的研究基地。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托公司科研院所或相关子公司,在公司战略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科研工作,并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实践和职业发展的支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分为站长、博士后导师和博士后研究员三个层级。

第五条站长负责制定和执行博士后工作站的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导师的工作,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

第六条博士后导师是具有博士学位和科研经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培养博士后研究员的科研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研究员是在博士后导师指导下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人员。

第三章入站和退出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入站条件为:1. 获得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博士学位;2. 在公司战略规划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3. 被公司招募或推荐,并通过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程序。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员入站后,需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合同条款享受相应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员在以下情况下会被要求退出:1. 完成工作站规定的博士后期限;2. 科研工作进展不符合要求;3. 违反公司和工作站的纪律和规定。

第四章工作内容与要求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要依托公司的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确定具体的研究方向和任务。

第十二条博士后研究员要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公司的科研计划和项目要求,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员要积极参加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参与专业会议和学术评审。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员每年需提交科研进展报告,经导师审核后,纳入个人档案,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第五章培养与职业发展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要为博士后研究员提供进一步培养和发展的机会,如参加学术讲座、培训和研讨会等。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2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2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工作站的运行,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营造良好的研究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级博士后工作站。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以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科研需求为导向,开展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研究工作,培养高层次的科研人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领导机构为工作站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和管理。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站长,由工作站指导委员会选聘,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科研秘书,由工作站站长选聘,负责协助站长开展工作,组织会议,编制工作计划,汇总工作报告等。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博士后选拔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工作站指导委员会负责,公开招聘的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期限为2年,期满后可以申请延期,每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

第十条:博士后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进行歧视,不能以任何理由干预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博士后管理条例,认真履行科研任务,完成工作计划,接受公司的管理和领导。

第四章科研工作第十二条:博士后应以公司的科研需求为导向,开展符合公司战略目标和实际需求的科研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应按照科研计划,定期组织研究并形成研究成果报告,进行工作总结和交流。

第十四条:博士后应积极参加学术会议和研讨会,拓宽学术视野,增强学术交流。

第十五条:博士后应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提高学术影响力。

第五章培养工作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注重博士后的培养工作,推动博士后的职业发展。

第十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提供必要的研究经费和科研设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工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为规范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完善博士后工作的管理制度,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精神及《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建人〔2011〕228号)的规定,结合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进站管理
第一条各实施单位根据自身发展和人才需求,提出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研究项目,并进行博士后科研项目立项。

立项经实施单位讨论通过上报集团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经集团工作站管理委员会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方可作为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式项目,并上报全国博管会批准。

第二条本着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集团博士后工作站配合各实施单位,结合博士后科研项目情况,对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进行认真遴选,严格按规定条件选拔招收博士后进站研究人员。

第三条经选拔确定的拟进站人员须向实施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建工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审批表》(见附件1)。

实施单位对拟进站人员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审核后报集团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站会同流动站共同确定进站人选后,报全国博管会批准。

经批准的进站人员需与工作站和流动站签订《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办理相关进站手续。

第二章考核
第四条根据加强科研力量,提升科技开发水平,出成果的同时培养高端科技人才的建站精神,为了鼓励在站博士后多出成果,解决科研难题,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检查、督促科研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工作站将会同流动站共同组织对其进行在站考核。

第五条本着业绩优先的原则,重点考查科研成果的取得和科研工作
进展,主要包括:
1、博士后独立从事科研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或科技成果的转化情况、科研创新及学术水平(如:进站后申请到的高水平的基金、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申请的专利及从事原创性的工作情况等)。

2、博士后对所研究领域或课题所做的贡献(如:该研究课题在学科前沿的状况,本人的努力对课题进度的影响,其研究结果被引用的情况等)。

3、博士后的科研作风、学术道德、全面素质等(如:工作态度、科研作风是否严谨、协作关系等)。

第六条考核主要分为中期考核和出站考核。

中期考核
博士后进站一年左右,将进行中期考核,主要包括:
1、中期报告
根据《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站博士后应在进站一年时完成中期报告。

2、中期评审
博士后所在实施单位组织专家(包含流动站合作导师、专家等)及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工作站办公室成员等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中期考核,重点考查科研成果、工作态度等,并填写《建工集团博士后在站人员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

3、考核结果
中期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考核意见及结果将反馈博士后本人。

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博士后,各实施单位与应其沟通谈话,了解情况,指出不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博士后应予以退站。

出站考核
出站前,博士后人员需经过出站考核,通过考核者方可办理出站手续。

出站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结题报告
博士后出站前应对两年来的科研工作进行总结,在出站前一个月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并将报告经实施单位审核后提交集团工作站管
理委员会办公室。

2、项目评审验收
博士后出站前需经过科研项目的评审验收,评审验收由工作站会同流动站共同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完成。

工作站会同实施单位组织成立博士后出站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领导、相关成员及博士后所在实施单位指导小组成员、合作导师及流动站导师、专家等共同组成。

评委会负责对博士后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重点考查博士后科研成果是否达到原计划要求,同时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能力及完成科研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评定。

评审结果填入《建工集团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见附件3),并记入个人档案。

第三章出站手续
第七条根据集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人员应及时办理出站手续,主要包括:
1、开题报告:原件一份。

2、《建工集团博士后在站人员中期考核表》原件:一式两份。

3、《建工集团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建工集团博士后年度总结》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博士后出站研究工作结题报告原件一份。

6、提交在站期间以第一作者、建工集团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文章复印件一份: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如首页无建工集团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标识,请增加有此标识的页面),若是SCI或者EI检索文章请提交文章复印件或收录、引用检索报告一份。

7、提交申请专利证书或相关证明(本人为第一申请人或者合作导师为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的复印件一份。

上述材料经博士后本人所在实施单位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人员须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平台,按
要求下载并填报以下材料:
1、《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
4、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须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
5、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

上述材料经博士后本人所在实施单位审核,工作站复核,由工作站会同流动站共同批准通过后,报全国博管会。

第九条批准出站的博士后人员,按全国博管会有关政策规定,凭国家人事部博士后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和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办理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出和落户手续。

对于进站前是转业军人的,出站时办理落户手续还需持国务院军转办公室开具介绍信。

对于自主择业且在未找到接收单位的博士后,档案、户口转回户籍所在原生源所在地,市的人才交流中心不再作为接收单位。

应办理出站手续但无故拖延不及时办理者,若超过规定时间三个月,按自动退站处理。

第四章外籍博士后管理
第十条因科研工作需要,有招收外籍博士后的实施单位,外籍博士后的招收条件和程序与国内博士后相同。

外籍博士后的管理参照国内博士后的管理办法执行,日常经费参照国内博士后的标准执行。

外籍博士后来去旅费、探亲、旅游、医疗保健和意外保险等费用由本人与所在实施单位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外籍博士后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集团的有关规章制度,其出入境手续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外籍博士后的配偶如有随行,但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工作单位需要,由所在实施单位协助解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集团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建工集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审批表
附件2:
建工集团博士后在站人员中期考核表
(填表人保证本表没有涉密内容)
一、一年期间所从事的科研项目(选择项打“√”,若多个课题请复制下表再填写)
二、一年期间的成果
三、一年个人工作总结
四、考核小组的综合意见(含:博士后工作成果、工作态度、科研作风等方面的评价):
说明:
1.博士后考核小组由集团有关领导、专家及各实施单位博士后指导小组成员组成;
2.本表提交一式两份原件,填完盖章交集团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本表中一至三项由博士后本人如实填写,第四项以后由考核小组填写;
4.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将做退站处理。

附件3:
建工集团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表
一、在站期间所从事的科研项目(选择项打“√”,若多个课题请将下表完整复制后增加)
二、在站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与博士后期间研究工作有关的成果请在题目前注“*”)
三、出站答辩记录(评审委员提出的主要问题,本人回答的要点及简要情况)
四、出站报告评审委员会决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