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凤城镇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整改方案

凤城镇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整改方案凤城镇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整改方案一、背景与现状分析养殖业在凤城镇是一项重要的农业产业,但随着养殖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养殖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
养殖污染严重影响了农田、水体和空气的质量,严重威胁了生态环境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迫切需要通过整治,减少和防止养殖业污染。
1. 养殖业现状:养殖业在凤城镇是农业主导产业之一,农村居民以及外来人口都参与到这项产业当中。
从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来看,养殖已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
但无序发展和管理不善导致了养殖业污染问题逐渐凸显。
2. 养殖业污染现状:(1)农田污染: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尿液等污染物进入农田,造成土壤污染和营养成分的过度累积,导致农田土壤肥力下降、地下水污染等问题。
(2)水体污染:养殖废水中的氨氮、硫化物、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直接排入水体中,导致水质恶化,不仅影响水环境,还对人畜健康造成威胁。
(3)空气污染:养殖厂粪便、尿液和尘埃大量散发臭气和细颗粒物,严重影响空气质量,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二、整改目标和原则1. 整改目标:(1)减少养殖业对农田、水体和空气的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
(2)提高农田土壤质量,减少农田肥力下降和地下水污染。
(3)改善水体质量,保护水源地和水生态环境。
(4)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2. 整改原则:(1)科学规划和管理:根据凤城镇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养殖场。
加强分类管理,推行规模养殖,减少非法养殖。
(2)改变饲养方式:推广低污染饲养技术和设备,减少粪便和废水的排放量。
(3)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打击非法养殖活动,加强对养殖场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
(4)引导农民参与: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高其环保意识,引导其积极参与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
三、整改措施1. 推行养殖场规范化建设(1)依法规划养殖场:制定养殖场规划和选址标准,科学合理规划场地,避免养殖场过度集中,合理利用农田资源。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的七条意见措施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实施的七条意见措施作者:暂无来源:《渔业致富指南》 2019年第18期王德征1 巩伦江2 王成2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国家管理渔业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2016年农业农村部启动新一轮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笔者主持、参与完成了多个县(市)、地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并通过各级人民政府批复、发布实施,总结、积累了一定的经验,通过进一步学习农业农村部等国家十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以下规划编制、实施意见及措施:1.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确立的水产养殖业发展的空间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要与各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和多规合一的要求,将重点从县市层面精准落实养殖水域滩涂空间格局,依法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监管,保护与利用并重,合理规划天然水域渔业;科学布局养殖区,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和管控措施,维护渔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水产养殖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促进水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2. 新疆等西部地区列财政资金编制渔业专项规划的年份极少,各地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农业农村部门后,理顺各级渔业管理机构关系、人员队伍再次正常运行都需要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尤其是只转职能不转业务人员的地区。
为提高所编制规划的指导和实用性,应当在规划区域整体布局、科学划定“三区“的前提下,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重点工作、十部委绿色发展意见,结合各地实际,宏观规划渔业产业发展,包括中长期发展目标、措施、重点项目等内容,搜集整理各地渔业发展及相关基础资料力求翔实,使《规划》成为学习了解当地渔业发展情况资料的基础上,提炼形成上报各级人民政府的报批规划。
3. 编制规划依据必须有据可查,尤其是涉及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重要法律、规章文件不可缺少。
如“三区”划定的法规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0]7号)》《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林湿发[2017]150号)》《国家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规定》,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下发颁布的水功能区区划等,并依法划定养殖“三区”,科学规划各功能区。
关于大力发展凤城地区畜牧产业的建议书

凤城地区发展畜牧产业的有利条件及前景规划凤城市畜牧技术推广中心李旭东一、发展畜牧产业的的有利条件1、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凤城市地处欧亚大陆南端,属典型温带海洋性气候,四季分明,雨水充足,气温适宜。
自然概貌为“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和庄园”。
全市耕地总面积93万亩,人均耕地亩;林地60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居全省县(市)级第二位,森林覆盖率﹪。
全市地处辽东丘陵地区,天然草场80万亩。
人工及自然草原面积大、牧草质量好。
如此优越的自然条件,为我市发展畜牧业提供了极大便利。
2、系统专门的管理机构建国初期至1978年,由于国家政策偏向于发展工业,所以此期间我市畜牧业管理机构基本上处于停工状态,本地区畜牧业的发展也停滞不前。
个别地区有散户饲养牲畜,也基本上服务于种植业,畜牧业成为种植业的附属产业,其产值占本地区GDP 的比重更是微乎其微。
改革开放至上世纪末,国家政策逐渐向农牧产业倾斜,凤城市也成立了专门的管理机构,但畜牧业还是处于从属位置。
其重要性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此期间本地区畜牧业发展较为迅速,由于种植业的发展渐渐实现机器化,使得原来是附属产业的畜牧业渐渐独立起来。
成为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为更好发展我市畜牧产业,2006年8月经市编委批准原我市农牧业局畜牧兽医科等科室独立成局即凤城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
凤城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现设直属机构四个,分别为动物卫生监督所、疫病控制中心、技术推广中心和种畜场,现已基本实现对本地区畜牧产业的系统化、专门化管理。
并已在过去的几年里取得优秀成绩。
对促进凤城地区农业经济快速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3、前景广阔的发展空间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经济一直以来以种植业为主,而种植业中又以玉米种植为主要发展方向。
近些年来由于遗传育种及基因改良等技术的发展,玉米的产量基本处于平稳期。
并且以现有的科技发展水平,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玉米的单位面积产量是不会有太大提升的。
所以,要在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仍未见底,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冲击仍在不断显现的情况下。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渔发[2018]17号
【发布部门】60240
【发布日期】2018.06.01
【实施日期】201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农渔发[2018]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
自2016年我部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以来,各地积极行动,认真组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但目前各地工作进度不一,部分地区进展较为缓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决策部署,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优化水产养殖业空间布局,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养殖水域滩涂是水产养殖的基本生产资料,编制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法》《水。
凤城市爱河流域养殖业分布情况

凤城市爱河流域养殖业分布情况及污染防治措施1、爱河流域养殖业分布情况经我局调查分布在爱河流域的规模养殖场共15家,其中有10家养殖场在爱河流主干流两侧,有5家在爱河支流两侧。
分布在爱河主干流两侧的10家养殖场中有2家在爱河主干流500米以内(分别是:边门镇杜兴宝肉鸡场和凤城市大堡乡桥头牛场),1家在爱河主干流500米左右(石城镇王刚鸡场),其余7家在爱河主干流500米以外。
2、爱河流域养殖业污染情况以及处理办法(1)污染情况:目前分布于爱河流域所有规模养殖场年存栏蛋鸡26万只,年存栏肉鸡11.6万只,年存栏生猪820头,年存栏肉牛350头,年产粪量25706.95吨,年产污水量3073.3吨。
所有粪污均发酵还田,故对爱河流域污染危害不大。
其余分布于爱河流域的中小型养殖场(尤其是肉鸡养殖场),由于市场波动,行业水平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增高等原因,已逐步淡出养殖业市场。
(2)处理办法。
对现有的爱河流域养殖企业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环保法》的宣传贯彻力度,使养殖业者明确其法定治理主体责任,结合国家、省、市各项促进清洁化生产项目,实行养殖者投资为主,政策扶持为辅方式,促进其实现达标治理。
3、对爱河流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一)存在问题目前对爱河流域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的生产治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存在难度。
(二)建议(1)、严把养殖选址和建设审批关。
乡镇政府是保护爱河水源地第一责任主体,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负责养殖业监管责任。
对新建规模养殖场选址和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要求加强管理,要求爱河流域规模养殖场按标准建设清洁化生产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确保爱河流域环境无污染。
(2)、加强监管。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科学划定禁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批准建设规模养殖场。
禁养区内已建成的养殖场,采取政府补助等方式将其迁出。
禁养区外已建成的爱河流域的养殖场,以养殖业者投资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有计划、有步骤的促进其实行清洁化生产达标治理,争取全部实行环保达标,对不达标养殖场责令其限期停产。
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总体规划

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总体规划(2018—2035)文本凤城市草河经济管理区二〇一九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1)第二部分区域规划 (2)第一章城乡统筹与美丽乡村规划 (2)第二章人口与城镇化水平预测 (7)第三章区域空间规划 (7)第四章区域产业规划 (8)第五章镇域镇村体系 (8)第六章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9)第七章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9)第八章区域环卫设施规划 (11)第九章区域环境保护规划 (11)第十章区域防灾减灾规划 (11)第十一章区域旅游发展规划 (13)第三部分中心区规划 (13)第一章城镇性质与规模 (13)第二章中心区空间布局 (13)第三章中心区建设用地布局 (14)第一节居住用地布局 (14)第二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14)第三节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布局 (14)第四节工业及物流仓储用地布局 (15)第五节建设用地平衡表 (15)第四章道路系统规划 (16)第一节对外交通 (16)第二节道路等级 (16)第三节慢行交通 (16)第四节交通设施................................................................................................................. 16第五章中心区绿地水系规划 . (17)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7)第二节水系规划 (17)第六章中心区景观风貌规划 (17)第七章中心区规划控制 (17)第一节“五线”控制 (17)第二节开发强度控制 (18)第八章中心区公用设施规划 (18)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18)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19)第三节电力工程规划 (19)第四节通信工程规划 (19)第五节供热工程规划 (20)第六节燃气工程规划 (20)第七节环卫设施规划 (20)第九章中心区环境保护规划 (21)第一节环境保护目标 (21)第二节环境功能区划 (21)第三节环境保护及综合整治措施 (22)第十章中心区综合防灾规划 (22)第一节消防规划 (22)第二节防洪排涝规划 (23)第三节人防规划 (23)第四节抗震减灾规划 (23)第五节地下空间规划 (23)第十一章中心区近期建设规划 (24)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24)第十三章附则 (25)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草河经济管理区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指导草河区一定时期内的城乡建设,提供本区发展建设与土地开发利用的规范控制依据,便于区政府对本区范围内各项建设事业的管理,达到可持续发展的建设目标,特编制本规划。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30•【字号】红政办发〔2019〕62号•【施行日期】2019.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自然资源其他规定正文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委、办、局:现将《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2月30日红河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一、面临形势及编制背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党的十九大确立了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十三五”期间国家加大了生态系统保护的力度,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工作。
云南省出台了《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州委八届三次全会确立了“要全面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农村;要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让红河大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宜居”的目标。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渔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趋紧,资源日益衰竭,水域污染严重,濒危物种增多;渔业发展方式粗放,设施装备落后,生产成本上升,效益持续下滑;水生动物疫病增多,质量安全存在隐患。
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文本(报批稿)丹东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前言 (1)第二节编制依据 (2)第三节目标任务 (5)第四节基本原则 (6)第五节规划范围 (7)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8)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8)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16)第八节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19)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21)第九节功能区概述 (21)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23)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23)第十二节养殖区 (24)第四章保障措施 (27)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27)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28)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28)第十六节加强研究宣传 (28)第十七节规划实施管理 (29)第五章附则 (30)第十八节 (30)第十九节 (30)丹东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报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丹东市地处辽宁省东南部,为辽宁省14个省辖市之一,东濒鸭绿江与朝鲜隔江相望,南临黄海,西界鞍山,西南与大连市毗邻,北与本溪市接壤,处于东北亚经济区的中心位置,作为中国海岸线的起北端起点,是连接朝鲜半岛与中国及欧亚大陆的主要陆路通道,也是东北三省东部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和对外门户,具有沿海、沿江、沿边的独特优势。
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2′~125°42′,北纬39°43′~41°09′之间。
东西最大横距196公里,南北最大纵距160公里,大陆海岸线长93.5公里,岛屿岸线长34.2公里,下辖3个区、1个自治县、2个县级市,总人口237.9万。
全市总面积为1.5万平方公里,其中海洋面积3500平方公里,境内河流水库众多。
丰富的水域资源,为丹东市渔业经济提供了发展基础,渔业已成为丹东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创造了一定的就业和增收机会,对推动丹东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发挥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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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文本凤城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九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节前言 (3)第二节编制依据 (3)第三节目标任务 (4)第四节基本原则 (5)第五节规划范围 (6)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 (6)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 (6)第七节水产养殖产业发展分析 (9)第八节养殖水域开发总体思路 (11)第三章养殖水域功能区划 (12)第九节功能区概述 (12)第十节禁止养殖区 (13)第十一节限制养殖区 (13)第十二节养殖区 (13)第四章保障措施 (14)第十三节加强组织领导 (14)第十四节强化监督检查 (14)第十五节完善生态保护 (14)第十六节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力度 (14)第十七节规划实施管理 (15)第五章附则 (16)第十八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一经批准,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16)第十九节规划图件为规划文本附件,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16)凤城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前言凤城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地近黄海北岸,是辽东半岛沿海经济开放区16个对外开放县(市)之一。
全境陆域面积5513平方公里,全市水域面积279.4平方公里。
丰富的水域资源,为凤城市渔业发展提供了优越条件。
近几年,凤城市渔业发展呈现递增趋势,然而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渔业内外部环境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渔业发展面临着资源、市场、机制、观念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原有的发展优势逐渐弱化,如何提升水产养殖水平、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增加渔民收入和增强渔业竞争力,亟待科学规划,加速渔业现代化步伐。
为进一步加强对凤城市水产养殖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养殖水域滩涂资源的有效配置,科学合理利用水域滩涂,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提升水产品质量,促进凤城市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同时协调好水产养殖与城镇化进程等方面的关系,根据凤城市水域自然资源条件的特点,结合全面实施渔业结构战略调整和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开发、合理利用,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及《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开展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7]86号)要求,在相关规划所确定的养殖功能区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划。
第二节编制依据第一条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2月1日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11月1日施行)第二条行政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1月1日施行)2.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1987年10月20日施行)第三条地方法规1.《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2016年2月1日施行)第四条部门规章1.《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2010年7月1日施行)2.《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9月1日施行)第五条规范性文件1.《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辽政发[2014]11号)2.《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3.《凤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4.《凤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5.《凤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7.《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8.《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农渔发[2016]1号)9.《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10.《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继续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辽海渔业字[2018]14号)11.《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12.《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各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辽农办渔发[2018]538号)第三节目标任务第一条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8-2030年。
第二条规划目标随着全域城市化进程的迅速开展,凤城市水域可供养殖的空间越来越小,传统的养殖技术落后、养殖品种退化及养殖方式单一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凤城市水域养殖的可持续发展。
科学、合理的养殖规划对于保护水域生态环境,保证渔业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旨在规划期内,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明确凤城市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依法保护重要的养殖水域,进一步健全养殖业管理制度,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保护和改善养殖水域生态环境。
第三条重点任务1.明确养殖水域功能区域范围,指导养殖生产布局。
2.合理规划水域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
3.完善水产养殖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依法保护重要养殖水域和资源。
4.控制养殖规模,推广健康生态养殖模式,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第四节基本原则第一条依法规划,规范施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优化生态环境、养护增殖渔业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域滩涂、保障渔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依法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禁止养殖区,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实现养殖水域滩涂利用和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条统筹布局,转调结合坚持集中集约适度开发,多种机制确保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协同发展,统筹布局,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
稳定淡水池塘养殖,调减湖泊水库网箱围栏养殖,发展生态养殖,支持设施养殖向工厂化循环水方向发展,实现养殖水域滩涂的整体规划、合理储备、有序利用、协调发展。
第三条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充分考虑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技术等条件和特点以及外部因素的影响,因地制宜进行养殖布局,突出重点,优先发展竞争优势明显并具有一定基础和潜力的养殖产品和产区。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现代水产养殖发展的要求,尊重养殖户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决策权。
积极引导,循序渐进,分步骤、分阶段实施规划。
第四条生态优先,底线约束坚持适时适度开发养殖水域,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根据资源分布状况将水产资源丰富的水域涂确定为养殖发展重要水域,在生态保护的基础上进行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将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生态保护或公共安全“红线”和“黄线”区域作为禁止或限制养殖区,设定发展底线。
第五节规划范围规划中的养殖水域是指凤城市行政管辖区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
本规划对凤城市行政管辖区内淡水养殖区(包括稻田养殖区、河流养殖区、池塘养殖区、水库养殖区、湖泊养殖区、贮水池养殖区)进行整体规划。
第二章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第六节水域滩涂承载力分析第一条水域滩涂资源状况1.地理位置凤城市地处辽东半岛东部,隶属于辽宁省丹东市。
北依本溪满族自治县,东靠宽甸满族自治县,南接丹东市振安区、东港市,西临岫岩满族自治县,西北连辽阳县。
自然资源丰富,旅游资源独具特色。
凤城市地理坐标为北纬40°02′00″~41°05′53″,东经123°32′03″~124°32′03″。
全市陆域面积5513平方公里,水域面积279.4平方公里。
2.地质地貌凤城市地处长白山余脉的东南侧,属辽东山地丘陵地貌类型。
地势起伏不平,北高南低,高程多在300m以上,境内最高峰1208m,最低处海拔仅4.3m。
北部是海拔1000米以上的侵蚀构造地形。
中部是遭受中等切割的山地丘陵,属构造依次降低的阶段状地貌,向南至黄海沿岸,逐渐变为低丘宽达数十公里的波动起伏的带状平原。
属海蚀和堆积地形。
地质构造上,大面积出露的地层与岩石为前震旦纪变质岩、混合岩及花岗岩。
3.水域滩涂资源境内水资源十分丰富,有大小河流2242条,主要河流有爱河、草河、八道河、土牛河、大洋河、金家河等。
全市流域总面积3万公顷,其中河流0.5万公顷,水库0.17万公顷,坑塘0.06万公顷,滩涂2.14万公顷,其它0.17万公顷,在低山丘陵分布区泉点比较发达,有大小冷泉百余处,温泉4处,可开发冷水养殖水面千余亩。
4.养殖面积数量2016年辽宁省渔业统计年鉴统计显示,凤城市养殖包括池塘养殖、水库养殖两种方式,养殖面积0.2万公顷,其中池塘养殖面积484公顷、年产量3772吨;水库养殖面积1698公顷,年产量5412吨。
第二条自然气候条件1. 气候1.1 气温凤城市属温带湿润地区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
全年平均气温7.9℃,平均最高气温14℃,平均最低气温2.6℃;无霜期最多为173天,最少为138天,平均无霜期156天。
1.2降水凤城市多年平均降水量1044毫米,最大年降雨量1509.4毫米;2.水文凤城市有大小河流2242条,总长4394.9公里,主要河流有爱河、草河、八道河、土牛河、大洋河、金家河等。
年平均径流量为33.44亿立方米,地下水埋深有3.5~5米,含水层厚度0.85米~3.1米,全市地下水资源量约为7.7亿立方米,可开发量约1.1亿立方米。
水质属重碳酸钙钠型,矿化度大部分在15毫克当量每升以下,为优质淡水。
凤城地区的水资源较为充沛,日照时数较长,日照率较高,对淡水渔业的发展较为有利。
3. 水质3.1 pHPH值变化于6.8-8.7之间。
3.2溶解氧溶氧量春秋季不同,水表层含量为10.86mg/L~12.21mg/L,夏季上中层含氧量为7.81mg/L~8.91mg/L,底层含氧量为2.26mg/L。
3.3营养盐总磷量0.021mg/L;总氮量1.856mg/L;4. 自然灾害4.1地震凤城是鸭绿江口一带是一个强震活动区, 1916年、1917年和1944年分别发生了5.4级、6.1级和6¾级地震,但近几十年来该区的地震活动并不十分频繁。
凤城地区自1970年至今共发生ML≥1.0级地震近40次,最大地震为ML3.4级,这些地震主要集中在顺浪头和鸭绿江口一带。
第三条水生生物资源状况1.浮游生物凤城内河、池塘水域浮游植物155种,浮游动物92种。
浮游植物主要以绿藻门和硅藻门为主,也有一些蓝藻门、甲藻门、裸藻门等种类。
主要以小球藻、金藻、微囊藻、针杆藻、直链藻、纤维藻、细腹鞘藻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