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第二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章 著作权 第一节 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节选)

轴 向位移 、 动 、 振 低油 压等 重要 保护装 置 在机 组运 行
中严禁 随意退 出 ;大 量修 改组 态应在 机 组停 运期 间 进行, 并应 对修 改结果 及相 关 系统进 行模 拟试 验 , 确 认修 改达 到设计 要求 后才 能投 入正 常运行 。 ( )加 强设 备 管 理 和现 场 管理 . 止无 关 人 员 5 防
( )未按 照 相关 管 理 规定 办 理 手续 的 , 止 投 4 禁
退 保护 和在 D S中对 参 与保 护 的信号 点 进行 强 制 : C 若 发生 热 工保 护装 置 ( 统 、 括 一 次检 测 设备 ) 系 包 故 障, 必须 开具 工作票 经 总工程 师批 准后 迅速处 理 , 锅
第十条
著作 权 包 括 下 列 人 身 权 和 财产 权 :
( ) 一 发表 权 , 即决 定 作 品是 否 公 之 于 众 的 权 利 ; ( ) 名权 , 表 明作 者 身 份 , 二 署 即 在作 品上 署 名 的权 利 :
( 修改权 , 三) 即修 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 ( 保护作 品完整权 , 四) 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 、 篡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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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6年第 2 4卷第 5期
内蒙古 电力技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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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期运行 的卡 件适 时轮换 ,有 效 防止 由于卡 件故 障
对 硬件设 备 的工作 特性 进行 每 日检查 。D S设备 都 C 提 供 了很 好 的参 数 历史 追 忆 手段 和 实 时监 测 手 段 ,
真检查 , 制定相应 的措 施 。 并
【 3 】赵 燕 平 , 岩 . 电厂 热 工 技 术 监 督 工 作 手 册 [ I 京 : 赵 火 M. 北 中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2023版)

知识产权--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
著作权是与作品创作相联系的权利,包括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以及依法享有报酬的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著作权,鼓励创作,保障著作权人享有其作品的合法权益,促进文化繁荣和科学进步。
第四条著作权的意思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益。
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和非财产权。
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财产上的权益。
非财产权是指著作人对其著作所享有的权利,除财产权以外的权利。
第五条著作权由著作人享有,并可通过合同等方式转让。
第六条著作人是指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由其具有对著作享有著作权的创造事实所带来的权容。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人可以是其员工、职工,但法定或者约定他人著作人的权益不得由此受到影响。
第七条没有作品的著作权。
第八条著作作品是指以文学、艺术和科学组成、用各种载体表现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全文)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全文) 推荐阅读: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推荐阅读: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便于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使用者使用作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指为权利人的利益依法设立,根据权利人授权、对权利人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集体管理的社会团体。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照有关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开展活动。
第四条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可以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著作权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除依照本条例规定设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著作权集体管理活动。
第二章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设立第七条依法享有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
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设立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权利人不少于50人;(二)不与已经依法登记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业务范围交叉、重合;(三)能在全国范围代表相关权利人的利益;(四)有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草案、使用费收取标准草案和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的办法(以下简称使用费转付办法)草案。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四节邻接权
一、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及一般性规定 二、出版者享有的邻接权 三、表演者享有的邻接权 四、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的邻接权 五、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邻接权
作品的种类
根 据 作 系 先 后 的 关 国 籍 的 上 托 是 础 否 否 是 基 联 造 创 人 委 创 造 为 是 还 否 是 行 成 品 者 关 性 在 据 作 于 他 品 的 职 务 完 成 一 人 形 式 领 域 基 作 者 的 品 的 完 是 现 容 存 根 是 据 根 作 据 作 创 造 品 表 内 人 作 品 的 为 根 多 根 据 作 品 据 作 根 据 根
邻接权的概念和范围
邻接权是指为保护表演者或演奏者、录音录像制作 者或广播组织在其公开使用作者作品、各类艺术表 演或向公众播送时事、信息及在声音或图像有关的 活动方面应得的利益而给予的权利,包括: 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 利;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 利; 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 的权利
著作权的主体
作者 自然人作者,包括公民作者和外国人作者 法人或其他组织
特定情况下著作权主体的确认
权 主 家 作 因 法 律 体 规 定 成 为 著 作 后 著 或 织 止 人 理 组 、 终 的 法 主 体 在 主 体 管 更 体 作 权 主 作 权 体 权 著 主 体 体 体 集 体 织 变 主 著 作 的 权 主 主 主 体 体 权 的 为 著 明 作 权 权 权 主 主 不 著 作 作 作 权 权 权 主 组 作 后 体 国 著 权 作 他 为 著 亡 作 份 品 的 著 著 著 作 作 的 的 的 著 著 死 人 其 作 其 然 者 身 作 品 品 品 的 的 自 体 作 托 作 作 作 品 品 委 职 务 视 影 辑 作 作 编 合 作 绎 演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第二编 著作权法律制度

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 、语句顺序的权利 4、复制权,即对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5、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 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6、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 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 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 软件的权利 8、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 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 9、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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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区分
的,自己没有欺世盗名,不发生侵犯著作权问题。双 方相持不下,张的子女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杨乙的行为是否侵犯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为什么? 分析:杨乙的行为侵犯了张及其子女的著作权。 理由如下: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 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因此,张田将画赠与杨乙,只是将作品原件所有权转 移给杨乙, 扬只享有对作品原件的展览权,著作权中
对象,作曲家石甲对该歌曲拥有著作权,但是‚娃娃
乐‛作为一个汉字组合的词组,离开了原作品的语言 环境,离开了歌词的有机整体,并且脱离了赖以表现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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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汉字组合的词组能否成为著作权客体?
情氛围的东曲旋律,充其量只是一个词汇,不能构成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法律不赋予任何人对 单纯一个词汇的使用享有普遍地支配和垄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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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作权与专利权 1、著作权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而只保护作品的 表达方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作者创造的思想内容。 2、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要 求它是独创的。任何作品只要是独立创作的,不论其是 否与已发表的作品相似,均可获得独立的著作权。对于 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这是‚首创 性‛与‚独创性‛的区别。
第三章 著作权的法律规定

二、著作权的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有以下几个原则:
– 第一,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 – 第二,合理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 第三,合理使用必须出于正当目的,并非以营利 为目的; – 第四,合理使用必须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 作品的出处; – 第五,合理使用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益, 如不得对作品进行歪曲、篡改等。
1. 作 者
作者就是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品的创作人。 创作是指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智 力活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为作者的情况是指:由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 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判断作品的作者,应当根据作品上的署名。如 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作者。
4.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 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 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 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 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 获得报酬。
5.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人
职务作品,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这里的 “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 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
2.著作权的许可使用
1. 2. 3. 4. 5. 6.
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许可使用的权利种类。 许可使用的权利是专有使用权或者非专有使用 权。 许可使用的地域范围、期间。 付酬标准和办法。 违约责任。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节 著作权的限制
著作权法PPT课件

从平面到立体复制的问题 案例 圆谷制作株式会社诉 上海豫园商城国际购物 中心有限公司 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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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械表演权 案例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收 费争议
❖ 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王蒙等六作家分别诉世纪互联通讯技术有
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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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 实质条件 《伯尔尼公约》第2条(1)“文学艺术作品”一语,包括文学、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 名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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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 品的权利;
❖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 曲、篡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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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著作权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从权能上可分为著作权人自己利用、传播其作 品的权利、许可他人利用、传播其作品的权利 以及转让权。从作品的使用方式上可分为:
第二编 著作权法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一、 著作权的概念 (一)著作权的概念
广义著作权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权)
1
❖ 著作权与版权(copyright)的关系:同 义语。《著作权法》第六章附则,第56 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二)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二、著作权法的概念
2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和发展
❖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 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 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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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制权:从维度上看,复制可以分为三 类:从平面到平面的复制、从平面到立 体的复制以及从立体到平面的复制。从 载体上看,最初的复制主要是将作品复 制在纸张等介质上,后来随着科学技术 的发展,人们又将作品复制在胶片、磁 带、录像带、磁性光盘和计算机内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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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是指临摹人通过对被临摹作品的观察、体会、 思考,根据自己的经验,以一定方法和技巧,力图逼 真地再现原作品的外在形态和内存精神活动。 • 如果临摹过程中加入了临摹者自己对原作的理解和 改进,则与原作存在差异,构成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 创性,属于临摹作品。但临摹作品毕竟是基于原作品 产生的,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原作品的著 作权。 • 如果临摹的结果仅仅是再现了原作品的外在形态, 没有体现临摹者自己的独创性,则只能表明临摹者技 艺高超,但不符合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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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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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发明了活字印刷术,许多书籍都记载着 出版者之外的作者、编著者有权“禁止翻版”。 1910年清政府颁布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大清著作权律》。 1990年通过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1991年制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002年修改《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992年同时参加《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 权公约》。 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 2002年修改《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
是抄袭还是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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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海南出版社出版了韩少功的《马桥词 典》,在文学界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少作家、 评论家指责《马桥词典》是照搬塞尔维亚作家 帕维奇的《哈扎尔词典》。该作品发表在1984 年的《外国文艺》上,描述欧洲一个古老部族 哈扎尔的消灭历程。《马桥词典》讲述了湖南 省马桥小镇平民百姓的传奇故事。两部作品的 时代背景和内容不同,但都以词条的形式表现 其内容。
分
析
•
1.你认为该作文的作者是否构成抄袭或 者剽窃?是否侵犯了原作者的著作权? • 2.法律是否应该禁止中小学生作文的抄 袭行为? • 3.学生一旦侵犯著作权,该由谁来赔偿? 是否要区分未成年学生与成年学生?
李淑贤、王庆祥诉贾英华一案
•
李淑贤与贾英华为邻居,贾曾帮助李整理溥 仪的日记、遗留文字及李的一些口述资料,并 以署名“李淑贤”,“贾英华整理”的方式将 有关整理文章发表。后李淑贤与王庆祥合作, 将溥仪日记、文稿以及贾整理的成果全部交给 了王。王庆祥利用上述资料完成了《溥仪的后 半生》。同时贾自费采访了300余人,查阅了 大量的档案资料,完成了《末代皇帝的后半 生》。 • 李淑贤与王庆祥起诉贾某抄袭,构成侵权。
七、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
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 保护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认为:那些作者不明但有 充分理由可以是某公约成员国国民所创作的未 出版的作品,属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一般包 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民歌、民谣、谜语 民间舞蹈等。 • 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实质上就 是保护一个民族、一个集体的公共利益。
排、设计和综合的结果,而非复制已有作品。 • 作品的独创性不要求作品的内容具有新颖性 或是前所未有的,而是强调思想或情感的表达 形式必须是独创的。 • 临摹品是否是作品?
•
案例分析
•
赵某是李某的学生。某日赵某绘制了一幅 《蟹》,投给当地一家晚报,被发表并署名赵 某。李某发现这幅画与自己几天前创作的《肥 蟹图》在构思、布局和用墨上几乎相同,只是 多画了一只蟹。于是李某以赵某和晚报社为被 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停止侵权、公 开道歉并赔偿损失。 • 赵某辩称:该画虽是临摹李老师的作品, 但自己是李某的学生,风格上不能摆脱李某的 影响,且自己的作品与李某的不完全相同,故 不属侵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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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作品是指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 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我国原《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将建筑 作品纳入美术作品的范畴) 有关建筑作品的保护范围,有一个变化和发 展历程。 《伯尔尼公约》1971年的文本提出建筑作品 包括建筑物以及与建筑有关的设计图及立体作 品(建筑模型)。 (我国实施条例第4条第9、12、13款)
分
析
•
创作历史人们传记作品,需要表现特 定历史人物活动的真实情况,不能凭空 杜撰,由此造成原被告所著作品中利用 的史料大致相同。但被告在创作风格、 文学处理等表达形式上体现了自己的特 点,表现了作品的独创性,而原告并不 能证明这些表现形式属于其独自所有。
• •
(二)可感知性 作品是作者思想和情感的表现,但思想、情 感本身是无形的,法律不予保护。TRIPS协议 第9条规定:“著作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 及思想、工艺、过程或数学概念之类。” • 作者应将自己的思想、情感以可感知的形式 表达出来,使人们通过视觉、听觉等感觉器官 感受欣赏作品的内容。 • (三)作品能固定并能复制
• • • •
四、美术、摄影作品
• •
(一)美术作品 以线条、色彩或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 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 美术作品与实用艺术作品不同。后者不仅表 现出美观而且能满足生活实用或产业需要。比 如,陶瓷、雕花家具等。 • 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保护实用 艺术品,但在《实施国际著作权条约的规定》 中,却明确规定,对外国人的实用艺术品给予 25年的保护。
• (二)摄影作品 • 传统的摄影作品指的是照片,但并非所有照
片都是著作权的客体。如,自动摄像机摄制成 的标准像,在许多国家都不承认其为版权客体。 • 《伯尔尼公约》规定,以类似摄影的方法表 现作品也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只要作品在构图、 选择上表现作者的个性即可。随着新技术的发 展,摄影作品的范围越来越广,如,电影片中 的单镜头;多媒体作品,等等。
• 录像作品与录像制品的区别: • 录像作品具有独创性,摄制者在摄制过程中
要对表演者的表演进行一系列的艺术加工,如 臵景、合成、剪接等,因此录像作品与电影作 品一样,体现了制作者的创造性,其成果是作 品的一种。 • 录像制品是复制品,体现的是一种复制技术, 在复制过程中没有创造性贡献。 • 返回
六、图形作品
五、电影等以类似制作电影方法创作 的作品
•
实施条例第4条第11款:指摄制在一定介质 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 并且借助适当装臵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 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等。 • (实施条例第5条第3款中的录像制品) • 应当注意的是,影片中包含的内容也以不同 形式受著作权法保护。如,剧本属于文字作品, 主题曲、插曲等属于音乐作品。电影作品中摄 制的每一张胶片属于摄影作品。演作品
• 一、文字作品 •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4条第1款: • 小说、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 文字作品是最重要、最基本的作品形式。 • 二、口述作品 • 指借助于空气的振动,利用语言使他人感受
到作者所传达的思想、情感或科学信息所产生 的作品。 • 并非所有国家对口述作品都加以保护。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
• • • • • •
(一)音乐作品 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 不带词的作品。 (二)戏剧作品 话剧、歌剧、地方戏曲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三)曲艺作品 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 形式表演的作品。 (四)舞蹈作品 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表现的作品 (五)杂技艺术作品 杂技、魔术、马戏等以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 的作品。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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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9月,某市电视台制作了一组以黄河文 化为主题的节目,并请名人题字“大河文化”, 该节目引起了很大反响。为表示纪念,电视台 购买了华兴针织厂生产的1000多件文化衫,在 上面印制了 “大河文化”字样。落款为某电视 台,此文化衫很受欢迎。 • 华兴针织厂也印制了“大河文化”衫推向 市场,字体与电视台相似,但没有落款。不少 人指责电视台商业味太浓且歪曲了题字人的字 体。电视台认为华兴厂的做法使自己的名誉受 到侵害,因此起诉到法院。
背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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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美国迪斯尼公司发现中国南方某厂 以米老鼠等造型制作塑料玩具,认为该行为侵 犯了自己知识产权,当它提起诉讼时却发现无 法可依。美方提出有关造型在中国绝大部分商 品类型上取得了商标权,但南方厂并未使用这 些造型的商标;而作为美术作品加以保护又因 当时中国没有版权法无法实现。而依照专利法, 由于有关造型已失去了新颖性,不可能取得外 观设计专利。为平息该纠纷,当年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从禁止不正当竞争角度进行处理。在 后来的知识产权谈判过程中美方一直将此事作 为问题提出,我国同意对外国人实用艺术作品 以著作权法保护。
保护著作权的国际公约
•
1886年的《伯尔尼公约》,是当今世界多数 国家相互间保护著作权的基础性国际公约, WTO中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加入伯尔尼公约 的成员才能加入WTO的知识产权协议。 • 195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版权公约》 其保护水平比伯尔尼公约低。 • 1993年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与贸易有关的 知识产权协议》(TRIPS),进一步强化了国 与国之间保护著作权的联系性和一致性。
•
案例分析
•
农民王大妈出生在旧社会,不会读书 写字,但记忆力很好,会讲许多民间传 说。邻居李某经常听王大妈讲故事,并 将王大妈讲的故事加工整理成文字,汇 编成册。出版社将其出版,付给李某稿 酬8000元。 • 王大妈得知后要求平分,李某认为作 品完全是自己加工整理而成,只是利用 了王大妈提供的素材,著作权应归自己。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 (一)著作权制度的起因(特许出版权时期) • 版权制度发端于出版产业,16世纪英国女王
• • • • • •
以缴纳特许费为条件授予出版商一种垄断的印 刷权。 (二)著作权财产权时期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安娜法案》,保护作 者的财产权利。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 (三)作者权时期 大陆法系国家认为著作权中的人格权是最重 要的,称为作者权。 (四)保护著作权的国际公约
第二章
著作权法
第一节 著作权与著作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第一节
著作权与著作权法
• 一、著作权 • 英国称为Copyright;大陆法国家称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