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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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个重要任务和总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目标。

在这个总要求下,我们需要全面加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幸福的协调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下面将从多个方面介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

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阶段和目标。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核心,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同时,要坚持共同富裕的原则,缩小贫富差距,保障广大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现经济发展的协调性、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加强创新驱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实质内容。

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和自由权利。

加强党的领导,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核心。

四、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社会主义文化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支撑。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思想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加强文化软实力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文化创新和融合发展。

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保护民族文化特色和文化多样性。

五、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美好生活。

要推动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加强社会公平正义建设,保障人民基本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

2、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方针。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动力。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和谐和依靠力量。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一是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仿佛和发展,二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三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神话,是党执政理念的神话。

4、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含义: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5、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内涵,,必须把握:一要正确把握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二是要正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同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关系。

三是要正确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系。

6、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是: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切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切实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切实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切实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切实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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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这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和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反映了我们党对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应正确把握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内涵,采取有效措施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我国改革发展已进入关键时期,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医疗卫生、教育、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

这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而且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深刻认识这个重点,牢牢把握这个重点,扎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助于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

深刻认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重要意义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反映了我们党对现阶段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的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

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具体体现。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毛概名词解释以及论述题

毛概名词解释以及论述题

毛概试卷一,名词解释1,人才强国战略:是指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把人才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努力造就数以亿级的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的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把我国由人口大国转化为人才资源强国。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和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解放思想:邓小平指出:‚我们讲解放思想,是指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4,新型工业化道路:是以信息化带动的工业化,是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中心的工业化,是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相结合的工业化,是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的工业化。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

6,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指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社会理论,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机结合,对于推动社会进步和实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探讨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的贡献,并揭示其在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

一、马克思主义的核心理论马克思主义是一套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和政治经济学理论。

以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为核心,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发展规律进行了深刻的阐述,揭示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和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

其核心理论包括阶级斗争、剩余价值理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等。

这些理论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提供了深刻的基础。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价值追求和道德规范,是党和国家对于社会发展目标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准则。

其内涵包括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追求,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特点和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以良好的社会行为和道德规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 共同富裕观:追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财富公平分配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目标。

3. 民主法治观: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加强公民的法制意识和法律意识。

4. 公平正义观:倡导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为每个人提供平等的机会和公正的待遇。

三、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构1. 马克思主义为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作为一种科学的社会理论,马克思主义阐释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和社会主义的本质,为核心价值观的构建提供了科学的指导思想。

2. 马克思主义为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历史经验。

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经受了长期的历史检验,尤其是在世界范围内的社会主义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些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修正和完善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1.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2.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原则:①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②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③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④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⑤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⑥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五.从党的角度分析应该如何构建和谐社会: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水平和领导能力,充分发挥党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核心作用. ②突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在全党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提高各领导层领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④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⑤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六.构建和谐社会体现的哲学常识:①物质决定意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的作用. ②事物是普遍联系的. ③事物是变化发展的,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④正确处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联系.我们党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马克思正义观

马克思正义观

马克思的正义观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 站在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立场上, 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 以人类的自由解放为目标, 继承了人类思想史上关于正义理论的各种积极因素, 提出了关于正义问题的一系列重要的思想原则。

诚然, 马克思和恩格斯较少从正面论述正义, 却经常对关于正义的理论持批判的态度。

但是, 正如马克思在论述宗教批判时所说的: “这种批判撕碎锁链上那些虚构的花朵, 不是要人依旧戴上没有幻想没有慰藉的锁链, 而是要人扔掉它, 采摘新鲜的花朵”。

同样, 他们批判资产阶级正义观的虚伪性, 并不是不要正义, 而是为了实现真正的正义。

他们认为, 在存在着阶级对立的历史条件下, 离开消灭阶级的要求而侈谈正义只能转移人们对于消灭阶级这一根本任务的关注。

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在他们的思想视野中没有正义问题的地位。

相反, 在他们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中, 蕴涵着他们对于正义问题的深入思考。

而且他们之所以以毕生精力投身于消灭阶级的伟大事业, 也正是因为他们意识到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是非正义的, 正是为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正义。

今天, 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对于我们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正义原则,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注意正义观的价值基点任何一种正义观念, 都有一个价值基点问题, 即以个人作为思考正义问题出发点还是以社会作为思考正义问题的出发点。

出发点不同, 决定着正义观念的不同思想倾向和理论特点。

与正义的价值基点问题相联系, 还有一个正义的主题问题, 即把正义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正义还是理解为社会制度的正义。

一般来说, 以个人作为正义的价值基点, 往往会把正义的主题集中在社会制度的正义上, 即以正义的社会制度来实现和保障个人的自由和权利; 而以社会作为正义的价值基点, 往往会把正义理解为个人行为的正义, 即通过个人的合乎正义要求的行为来推进和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

论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摘要: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正义成为了当代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最为关注的话题之一,对正义的探讨俨然成为当代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

在大量研读马克思丰富的理论成果基础上,文章选择从三个方面来梳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正义思想: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以人本为核心的正义观;以异化为核心的正义观。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自由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腐败等阶段性问题也已深刻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

全面深化改革、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已成为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早日实现中国梦的当务之急。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维度之一。

因此,探讨马克思主义关于是正义的独特见解,对于正确分析并解决当下社会正义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一、以自由为核心的正义观《德谟克利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是马克思早期的重要学术著作,其“主题的底蕴却是通过对伊壁鸠鲁的自我意识哲学的阐述,确认认的崇高地位和价值,以构筑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哲学的基础。

”[1]对自我意识的肯定更是其在这一时期所表现出的正义的基石,认被视为正义的主体,人的自我意识被看作正义的评判者。

“哲学就是要反对一切天上和地上的神,这些神并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具有最高的神性,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

”[2]伊壁鸠鲁对于自我意识的肯定获得了马克思极大的赞赏,通过对伊壁鸠鲁原子运动偏斜学说的阐述,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赋予原子偏斜运动是赋予了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3]它是“表述了原子的真实的灵魂、抽象个体性的概念。

”[2]换而言之,伊壁鸠鲁以原子确立了自然物质的基础,与此同时又以抽象的人的自我意识确立了人类社会的基础。

在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中,人被赋予了绝对的地位,马克思对自我意识、人的自由平等的推崇在其中显现:他认为:“哲学无非是人的自我意识,而正义无非是人的抽象的自我意识的自然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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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
摘要:正义始终是人们不断追求的首要价值目标,针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罗尔斯对正义的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主张正义是具体的、历史的,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马克思主义正义观的实质和核心是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的方法论为
基础,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解决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关键词:正义观;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和谐社会
哪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

人类社会有史以来,实现正义始终是生而自由的人们不竭追求的价值目标。

美国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正义论》的开篇中所指出的那样:”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

”[1]思想家们发展了各种关于正义的理论,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意义。

一、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家对正义的理解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强调”公平即和谐”。

他坚持个人国家同构论,认为正义的理论包括两个方面:个人正义和国家正义。

他在《理想国》中认为:”正义就是有自己的东西干自己的事情” [2]。

正义即”每个人都做作为一个人于他自己份内的事而不干涉别人份
内的事”。

亚里士多德发展了正义概念,并将法律与正义联系在一
起,区分了普遍正义和特殊正义。

普遍正义是指政治上的正义,就是行为合法,它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特殊正义就是处事公平,它又可分为两种:分配的正义和矫正的正义。

到了近代,康德认为一个人的行为自由和他人的自由并存但不相悖就是正义。

正义要求每个人都应是自由的,要求一个人在行为时不能侵犯他人的自由。

发展到现代,面对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发展所遭遇的种种危机,罗尔斯提出了著名的正义二原则。

他从维护资产阶级现存经济关系基础的角度,通过政治的、法律的运作将不平等尤其是物质财富上的差距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以消解社会两极分化的矛盾。

上述思想家发展了正义观的发展,但局限于私有财产制和利己主义的基础之上,因为不能洞见人类社会的一般发展,以抽象的人性去推导社会正义,使得自己的理论建立在流沙之上。

马克思主义通过发现历史唯物主义,认识到人类历史的一般发展规律,揭示了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使得自己的正义观成为科学性的认知。

二、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
第一,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之上的。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认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所以,正义也受到一定经济基础的制约,并最终决定于物质生产条件。

物质生产和社会经济制度决定了正义的实质及其内容的演变,正义归根到底是由物质生产决定的。

因而正义观受全社会的生产方式制约。

恩格斯在批判蒲鲁东的抽象的”永恒正义”时指出:”这个正义却始终只是现存经
济关系在其保守方面或其革命方面的观念化、神圣化的表现。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在阶级社会中,正义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该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正义的实质在于对一定生产方式的适应,正义维护的就是在一定生产方式中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的利益。

第二,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具体的、历史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在阶级社会里,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正义是属于人类社会,它不能离开人类社会而单独存在,在自然界中,是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别的,只有在人类社会中,才会有正义和非正义的存在。

马克思认为,正义思想是一种历史范畴,虽然正义是人类普遍追求的崇高价值,但它却完全是历史地产生的,正义也有消亡的那一天,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了完全正义时,正义作为一个历史范畴也就不再具有现实意义而消失了,“平等和正义,除了在历史回忆的废墟库里可以找到以外,哪里还有呢?” [3] “正义作为一种历史范畴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它将成为人类历史的遗迹。

”[4]因此,正义只是存在社会生产有所发展但又发展不足的”历史事件”。

第三,马克思主义的公平正义观的实质和核心是实现每一个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是对以平等权利为核心的资产阶级公平正义观的超越,实现了革命性的变革。

马克思认为衡量社会关系及其规则正义与否的标准要看这种社会关系及其规则的历
史合理性,而历史合理性包括历史评价的”两个尺度” [5],其
一,是否符合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根本而言,也就是是否有利于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其二,是否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社会即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是:”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

因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马克思恩格斯正义观的最终价值追求。

三、马克思主义的正义观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
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以化解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
种矛盾和问题为目的,使社会更符合群众的要求,更加正义。

因而,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结合当前实际和国情,构建中国化的\时代化的、大众化的马克思主义正义观,解决实际问题。

第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切从实际出发,扎根中国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的正义观,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目的,沉着应对在社会转型期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因此我们必须自觉地站在历史的高度,运用马克思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以对民族、国家、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科学地、理性地解决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

我们应把不断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引中华民族前进的正确的路标,创造性的解决重大的问题。

第二,马克思主义坚持真理性与价值性的统一,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既具有历史的必然性,更具有价值的合理性。

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两种制度长期并存、苏东剧变的后社会主义遭受挫折的
时代背景下,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仍然令人警醒:必须把社会正义作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目标,作为我们党和国家奋斗的目标,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也要体现在正义维度上。

第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正义的光芒应该映照在社会的每一个人身上。

因此,我们应当把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化为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发展社会生产力,同时协调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协调居民收入结构,合理分配制度,妥善平衡利益关系。

马克思主义正义观是人类历史上对正义问题认识上的一次飞跃,使得正义不再停留在人类的幻想而有了实实在在的科学基础。

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牢牢地坚持以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真理支点的马克思主义正义观,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2]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55页。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670页。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1年版,第670页。

[5]袁久红《正义与历史实践:西方当代自由主义正义理论批判》[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3。

作者简介:李美玲(1987-),女,湖南株洲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业2010级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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