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建议
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一、问题分析城市管理是现代化城市建设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直接关系到城市的文明程度、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稳定。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也不难发现城市管理部门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存在执法过于严苛的问题。
有些城市管理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严格,对违法行为往往执行“无情执法”,忽略了人情关怀。
这种做法导致了群众对城管部门的不满和抵触情绪,从而增加了社会矛盾和冲突。
其次,存在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有些城市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只注重规范行为,却忽视了服务群众的本质需求。
他们只满足于完成任务,并缺乏主动解决问题、倾听民声的意愿和能力。
这给群众带来了很多困扰和不便。
再次,存在权力滥用现象。
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在执行任务时滥用职权,甚至进行欺凌行为。
这种行为既损害了公民合法权益,也败坏了城市管理部门的形象,使得群众对其失去信任。
二、整改建议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整改建议。
1. 强化培训和教育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
通过开展规范执法、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群众需求,增强服务意识,注重与群众沟通和交流。
2. 推行阳光执法城市管理部门应推行阳光执法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过程公开透明的制度。
通过公开执法记录、权益保护纪实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减少权力滥用现象的发生。
此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团队进行监督评估工作,提升长效考核机制的透明度与公正性。
3. 提高行政效能城市管理部门应优化内部管理机制,简化审批程序,并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服务。
通过引入数字化技术手段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一网通办等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效能,减少群众的办事难度。
4. 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城市管理部门应加强与社区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等方式,积极倾听社区居民的意见和需求,在政策制定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及优化分析城市管理是指对城市中各种资源的管理和整合,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优质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问题,如执法效率低下、矛盾纠纷增多、职责不明确等。
本文将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优化建议。
1、执法效率低下目前,各部门之间职责分工不明确,执法效率低下成为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一大问题。
例如,矛盾纠纷涉及到多个部门,每个部门要分别进行调解和处理,导致效率低下,难以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2、矛盾纠纷增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矛盾纠纷增多也是一个问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各种违法行为也随之增加,这为城市综合执法带来了更大的困难。
3、职责不明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也是一个问题。
由于各部门职责不明确,出现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责任的情况,从而导致执法权力分散,难以形成有效的综合执法体系。
二、优化建议1、加强部门协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需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相应的协作机制。
各部门应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矛盾调解机构,对矛盾纠纷及时解决。
建立共同办公室,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配合,并对执法结果进行评估和反馈,提高整体执法效率。
2、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加强执法力量建设,包括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效率和专业技能,进一步补充执法力量,提高整个执法队伍的素质。
同时,可以引入社会力量,建立城市执法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的自我管理。
3、引入智能化手段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引入智能化手段可以提高执法效率和精度。
可以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建立智能化综合执法管理系统,将数据信息化处理,提高执法流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
4、加强宣传教育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加强宣传教育可以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文明素质,减少矛盾纠纷,加强社会监督和参与。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看法和建议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看法和建议一、引言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权益的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现状、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建议。
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现状和问题2.1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
它涉及到各个方面的城市管理,包括环境卫生、交通管理、市容市貌等。
2.2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尽管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实际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1. 执法力度不足:有些地方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处罚不力,导致违法现象屡禁不止。
2. 执法标准不一:不同地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存在差异,缺乏统一的执法标准。
3. 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工作中存在程序繁琐、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导致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
三、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建议3.1 提高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力度是改进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关键之一。
具体建议包括: -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严重违法行为要予以严厉处罚。
- 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和考核,确保执法行为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2 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标准可以减少地区之间的差异,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具体建议包括: - 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和处罚标准,确保不同地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一致。
- 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专业素养。
3.3 提高执法效率提高执法效率可以更好地解决问题,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具体建议包括: - 简化执法程序,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
- 推行信息化管理,利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3.4 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可以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
具体建议包括: - 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
- 加强公共教育,培养市民的文明素养,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四、结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是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权益的重要任务。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

《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维护城市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执法的效率和公正性,也对城市的和谐稳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本文将针对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中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
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误判、错判等情况。
同时,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现象,严重损害了执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法规内容陈旧,无法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需求。
此外,不同部门之间的法律法规存在重叠或矛盾,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出现法律依据不充分、执法难度大等问题。
3. 执法手段单一,缺乏灵活性当前,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手段相对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巡查、处罚等方式进行执法。
这种单一的执法手段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也难以满足公民对执法公正、高效的需求。
三、对策研究1. 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素质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应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法律知识学习、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同时,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基本的执法能力。
2.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应加快完善我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
一方面,及时修订陈旧、过时的法规,使其适应当前的城市发展需求;另一方面,加强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避免法律法规之间的重叠或矛盾。
此外,还应加强普法宣传工作,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本文将探讨这些常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
其一,执法不严格是城市管理执法中常见的问题之一。
一些执法人员可能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法规执行不严谨等情况。
例如,在市容环境整治中,一些执法人员对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处理,导致城市环境脏乱差。
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是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并建立健全的考评机制,激励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其二,执法效率低下也是城市管理执法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由于城市的复杂性和庞大性,执法工作常常面临资源不足、办案效率低等困境。
为了提高执法效率,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投入,增加执法人员数量;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工作的科技化水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提升执法效率。
其三,执法公正性不足是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
在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可能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执法结果不公正。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加强执法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建立独立的执法监督机构,加强对执法行为和结果的监管,确保执法公正性。
同时,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增强对执法公正性的监督和舆论监督能力。
另外,城市管理执法中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如执法权责不清、执法信息不畅通等。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
建立健全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主体的权责,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执法信息的共享和畅通程度,以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
总之,城市管理执法中的常见问题包括执法不严格、执法效率低下、执法公正性不足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效率,强化执法公正性,并从制度、管理和技术等方面入手,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设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自我国部分城市相继实施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以来,这些城市的面貌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城市管理工作也是不断的探索、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中发展起来,走的并不平坦。
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与升级,城市人口流动性的增大,以及国家某些管理政策法规方面相对滞后等原因,使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亟待解决。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管罚不明确,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十分繁重城管一顶“大盖帽”却集中了多项行政处罚权,涉及市容、市政、规划、绿化的全部处罚权,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管理部分处罚权,管的“多”、管的“杂”,就像一个城市的大管家。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由执法局负责实施后,其它相关的职能部门或多或少对自己本来应该履行管理职责的职能范围,不再进行日常管理,致使执法局也承担了相应的日常监管工作。
这样,很大程度上加重了执法局的工作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执法效果。
例如,关于市容方面的店外店管理,通过几年的城市管理工作我个人认为是市容和工商齐抓共管。
行政许可的原则就是“谁许可、谁管理”,不能重许可,而轻管理。
工商营业执照不是市容部门发的,所以那些店主无顾忌可言。
如果说有工商部门参与,你不符合规定店外经营、占到经营就吊销你的执照,那么行政相对人是不是要考虑自己的成本了,进而管理的成本和效率也提高了。
(二)少数执法人员粗暴野蛮执法暴力抗法现象不容忽视。
目前,确实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确实不高,法律意识还不够强。
在执法过程中,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不能真正做到很好地约束自己。
处罚行政相对人时凭主观,随意性比较大,不能很好地把握法律的自由裁量度,不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人治观念根深蒂固,使行政执法偏离公平、公正、公开的轨道。
执法过程中不能做到冷静和理性,不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粗暴野蛮执法现象时有发生。
这样,不仅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使执法人员自身和政府形象,都无疑会受到不利的影响。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一直以来都是社会上热议不断的话题之一,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工作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规范城市秩序的有效措施,却也是城市管理中的焦点和难点。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困惑。
(一)民众对城管工作的困惑。
主要体现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中,一是当事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二是周围群众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部分流动摊点给周围居民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物品,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三是社会舆论对城管工作的不理解,公众往往是认为摊贩是弱势群体,无条件地偏向被管对象,却忽视了城管的积极意义,把城管放在了舆论的对立面。
(二)城管对自身工作的困惑。
城管作为城市秩序的守护者,工作压力大,却一直不被公众理解。
一是任务重,辛苦无人问。
作为城管,要管理城市中的各种琐碎小事,有时更是需要没日没夜的工作。
二是社会舆论压力大。
城管的负面报道太多,个别害群之马的行为被放大到全体城管上,辛勤工作却只招来一片骂声。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反思。
造成这些困惑的原因有多方面,从城市管理的执法对象、个人素质、执法方式、执法取证和执法内容等方面进行简单分析。
(一)城管执法的对象。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话:城管管的是穷人,工商管的是富人,公安管的是犯人。
这句话很有道理,作为城管执法,被管理者绝大部分是国企改革中的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的鳏、寡、孤、独、残等处在社会最底层,生活比较艰苦的弱势人群。
穷人摆摊只是为了养家糊口,而罚款、没收商品等行为势必会直接危及到个人及其家庭的生存,当人的最基本的生存权受到威胁时,不管如何都会采取反抗手段,给执法工作带来困难。
另外,社会上也确实存在一部分素质差的执法对象。
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XX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长期以来,XX区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对于地方城市环境面貌有着积极的意义,也带来了一些显著变化,但随着当前改革的深入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现状和行政管理体制现状、做法和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考验和挑战。
一、XX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1执法部门与职能部门尚未建立有效及时的协调,职责划分不清,存在执法不及时、不到位、多头执法的现象。
2城管执法人员数量不足、身份多样;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针对当前XX行政执法管理的突出问题的五点意见和建议:
1、由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统一协调规划,明确职责归属划分。
让职能部门与执法部门可以有效衔接,建立协同机制。
推进综合执法: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
涉及建设系统的范围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2、加大对执法部门的财政支持,增加补充城管执法人员数量;完善执法部门人员编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强化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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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建议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环境差。
(1)流动人员多,人口综合素质较低。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的扩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加大,也带来了人财物的大流动。
大量涌入的外来工为浙江现代化都市的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同时外来工的素质良莠不齐,都市生活意识淡漠,个别的利欲熏心,只要有钱赚什么都干,开办无牌无证服务场所、任意摆摊设点、随意收购废品、擅自占道经营等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现象屡见不鲜,给城市管理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带来很大的难度。
(2)政府各职能部门衔接沟通不够。
没有明确协调机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有时只能“单打一”。
相关部门大都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协助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
行政执法部门就目前政府授予的权利而言只是处罚权,法律赋予的强制权过少,扣押物品时亦只能采取先行证据保全。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既无人身限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行政执法工作缺乏强制力作保障,一旦遇有阻碍和暴力抗法事件发生时,也只能报警求助,依靠公安机关协助来完成行政执法行为。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目前,国家没有一部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各城市也没有统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实施细则,依据的是《城市规划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单行法,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等规章。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依据的法规不统一,给群众造成错觉:法律依据不统一,执法太随意。
3.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
提倡文明执法,放不开手脚,有时畸轻,处罚力度不够。
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人员的一项行政权力,是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基于法律规定的目的和宗旨,自主寻求判断事实和法律的最佳结合点,据此作出或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权力。
在行政处罚时,要根据违法事实的轻重、影响范围的大小、行政相对人的态度来斟酌使用,不能滥用。
相同情况不同对待,不同情况相同对待,长此以往,引起群众怀疑、产生对立情绪,在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会直接影响到行政执法机关的整体形象。
4.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有待提高。
(1)、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
现有的城管执法人员以复转军人和原城管人员为主,这些同志有热情、有社会经验,但是缺少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更主要的缺少行政执法的工作经验。
在现实工作中表现为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上存在偏差,在执法的程序上不完备。
(2)、政令难以通畅,制度欠落实。
行政执法部门组建时间短,
不象军队、警察等部门纪律严明,令行禁止,但行政执法部门同样肩负着维护法律尊严的重任,同样属于有组织有纪律的部队。
言必行,行必果。
而目前的行政执法部门仍存在对上级要求的工作推托,制定的规章制度难以落实,行政案件不及时上交移送,执法程序不规范,行政罚款、暂扣物品、先行保管物品法律手续不齐等问题。
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制定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实施细则。
要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办案的程序、管辖范围加以明确规定现行。
现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不完善,且无具体的实施办法。
要加快行政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考核、评比,使行政执法人员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量减少诉案的发生。
2.要注意行政执法的“三性”。
首先,行政执法要讲究合法性。
合法性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体现和具体化,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要遵守权限不越权,履行职务不失职,符合法律目的而不滥用职权,遵守程序而不违反,行政合理而避免失当,这是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遵守的法律义务。
坚持合法性体现的是依法行政。
其次,行政执法要讲究合理性。
合理性要求讲究的是公正、公平,体现的是执法为民,要以人为本,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
处处为人民着想,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我们行政执法的行动中,这也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再次,行政执法要讲究效率性。
坚持效率是行政执法的价值准则,是行政执法的特点所决定的。
行政执法的职能具体管理的是社会公共事务,经常需要及时处理一些应急事件,应当遵守高效率的要求。
只有坚持高效率原则,及时排除各种干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实现法律赋予行政执法主体的各项法定职责。
3.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要加强案件审查制度,实行执罚分离。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除此之外的行政处罚案件,应由执法人员提出处罚意见后,由案件审理部门对案件的定性、案件的适用法律、案件的调查取证、案件的处罚幅度审核后,报局领导批准(较重的或复杂疑难案件,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将行政案件的执法权和处罚权分离,可以避免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和乱罚款的现象。
(2)、案件的处罚严格实行罚缴分离。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依法给予20元以下的罚款、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和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有困难的情况,适用当场收缴。
行政处罚案件的当事人要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实行罚
缴分离。
适用当场收缴的案件,要按规定二日内将罚款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这样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办案中出现偏差。
(3)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
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有错必纠,监督与指导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范围首先是行政立法的管辖、立案、结案、调查取证、行政决定等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和适当。
其次在行政执法工作中适用和执行暂扣、查封、没收财物、罚款、拆除违法设施等是否合法和适当。
再次各级人民政府赋予行政执法机关承担的其他的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
监督检查可采取阅卷审查方式进行,就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适当,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规范、完备等内容进行审核。
也可以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对一段时间的执法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同时要及时妥善处理政府相关部门移送的案件和群众投诉的案件,并予以及时回复。
(4)、行政执法工作要实行公示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将自己的执法范围、职责、收费标准、办案程序等内容向社会公开,防止行政执法工作的暗箱操作。
以明确的执法规则公之于众,便于社会及公民监督,便于权力机关监督,也便于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监督检查、考核、评议。
4.行政执法工作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是我国法律法规的重要特征。
处罚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对于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主动纠正违法的,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要加强教育引导,同时还要协助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
因此在查处有关行政违法案件时,应始终贯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5.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行政执法队伍刚刚组建,因此要加强管理,尽快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开展淡化权力、强化服务意识的宗旨教育。
将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化、制度化,将行政执法工作文明化、人性化、艺术化,从而建设一支新型的有战斗力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
6.行政执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
行政执法工作要强化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教育,要立足法治,服务群众,开展送法下乡活动。
开辟宣传栏,结合全国普法日,进行行政执法的宣传和普及,发放行政执法工作宣传资料。
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支持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单位金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