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新金融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新金融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新金融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摘要】本文从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的差异性、会计口径与监管口径的差异性、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贷款风险管理的冲突等方面, 分析新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提出了适应新会计准则变化的银行监管的若干建议。

2006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会计准则在相关规定、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革,使我国的会计标准得到进一步科学与规范。但从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实践看,由于许多监管指标依赖于会计数据,会计准则的重大变化必然影响相关监管指标的计算口径,因此,包括公允价值、资产减值损失在内的一系列变革给我国银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现行银行监管体系及其监管职能的履行

我国金融监管是一种多元监管体制。目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审计机关都在不同层面履行着监管职能,形成了以银监会监管为基本出发点、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目前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但为了实施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人民银行仍有监管银行间外汇市场、黄金市场等监管职责,并有权对金融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存款准备金执行情况以及对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情况等直接进行检查。

2003年4 月, 中国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组成了中国金融监管的“三驾马车”。银监会主要负责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审查批准或备案等。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近年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连续对银行业进行审计,查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贷款55.14亿元,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放贷19.38亿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放贷19.04亿元等问题。

二、新金融会计准则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新的会计准则整体框架中,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和金融工具列报四项准则各有侧重、相互关联、逻辑一致,形成了有机整体。同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表内核算等具体准则的调整,也对我国现行金融监管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会计目标与监管目标的差异

目前, 理论界对商业银行的会计目标主要有两种观点: 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观认为: 会计应为资源所有者, 甚至是为所有的委托人提供经营者履行受托责任情况的信息,认定和解除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委托责任。由此推论,国有银行的会计目标是向国家报告、股份制银行的会计目标是向股东报告银行管理者受托管理银行资产的责任,会计核算应用历史成本客观、准确地反映受托经济责任。决策有用观认为: 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为现实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和其他的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财务信息,在会计计量上不仅要采用历史成本, 还要采用非历史成本。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目标主要是决策有用观,是为了保护处于信息劣势的群体,降低信息不对称,这与维护金融稳定的金融监管的根本目标存在差异。

(二)会计口径与监管口径的差异

银监会2004 年制定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其核心资本是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的合计,附属资本是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的合计,可见,监管资本是依据过去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划分的。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在附属资本中增加了“混合资本债券”项目,并规定:“对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可供出售的债券公允价值正变动可计入附属资本,计入部分不得超过正变动的50%;公允价值负变动应全额从附属资本中扣减”,这是结合2006年新会计准则所作的调整。但附属资本中“一般准备”项目在新会计准则中已不存在或至少说已发生变化,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的“首先

从贷款账面价值中扣除专项准备”,而“专项准备”是否还存在、如何计量等,显然与新准则的会计口径已不完全对应。

新准则将原被置于表外核算的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有利于金融企业及时了解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有关信息,有利于防范衍生金融工具风险,但这种做法会使银行的资产负债规模发生变化或显着膨胀。在金融监管中起着重要参考作用的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的比例、贷款余额/存款余额的比例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有关监管指标随着会计核算的变化将有可能失去原本意义。

(三)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的背离

目前,我们的会计目标是决策有用性,资产负债表上的金融资产更多地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而不同的计价模式对银行利润的影响是显着的。从以下金融类上市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时聘请境内和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双重审计”后的审计利润差异可见, 审计结果的利润差异较大(见表1)。

如深发展2002年境内审计净利润3.13亿元,比境外审计净利润3.87亿元低了0.74亿元,差异率为

-19.6%;华夏银行2005年境内审计净利润1.3亿元,境外审计净利润1.4亿元,出现这些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国际会计准则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与负债,而我国当时还用历史成本计量。

(四)资产负债类别与现行监管框架的偏差

新准则以持有目的为分类标准, 将金融资产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四类,金融负债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两类。这种划分使存款业务不再按期限划分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也不再按存款对象区分为单位存款及个人存款,符合决策有用观的会计

目标,但这种分类方法使每笔活期存款都可归入“交易性金融负债”,其间的流动性负债、派生存款数量则不得而知。而我们在监管贷款业务及防范贷款风险时,毫无疑问地要考虑贷款的流动性、安全性,考虑贷款与存款的配比。从新的资产负债表看,资产负债的项目类别与现行的监管框架不相吻合,给非现场监管的相关指标计算带来了困难。

(五)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贷款风险管理的冲突

新准则将贷款减值损失界定为贷款的账面余额与使用其初始实际利率折现得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之间的差额,而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规定:债务工具

减值损失转回可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这些规定缩小了金融企业利润操纵的空间,但与银行监管机构的观点存在一定差异。银行监管机构的观点是用经济增长时期贷款准备金的储备来吸收经济衰退时期的损失,以预提方式防止将来的贷款损失,如2002年《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中指出:“一般准备是根据全部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的准备”。2006 年6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贷款信用风险的稳健评估》(Sound credit risk assessment and valuation for loans)也强调,应“确保根据信用损失估计值计算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方法合理且符合审慎性原则”。

三、新会计准则体系下的金融监管策略

(一)加强监管与会计部门的有效沟通, 减少监管与会计标准的差异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修订框架》表示,“委员会及其成员国计划继续与会计当局进行积极对话, 以尽量减少监管和会计标准之间不应存在的差异”。因此,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下,应加强监管部门间、监管与会计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与信息共享。2001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银行内审、监管当局与内外审的关系》,2002年颁布《银行内审、监管当局与内外审的关系:调查报告》以及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于2002年发布《银行监管与外部审计之间关系》等报告,都为合作与协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改革相关指标及其数据统计,调整监管口径与会计口径的差异

针对监管口径与会计口径出现的一定差异,应对以会计资料为基础计算出来的关键监管指标及关键数据的统计进行改革。如“银行资本充足率”,可根据监管资本的特性,对会计准则中影响监管资本的要素进

行适当调整,以适应非现场监管的需要。2006年12月,中国银监会提出《关于修改的决定》中增加了“商业银行计算资本充足率时,应将计入资本公积的可供出售债券的公允价值从核心资本中转入附属资本”,以使监管指标与新准则相协调,消除会计准则变化对监管指标的影响。

(三)研究新会计科目体系的变化,降低监管指标的偏差

金融监管当局获取信息、掌握信息是进行有效监管的前提与基础。一般商业银行根据“新准则” 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重新设计了会计科目体系和财务核算办法,如有些行在“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下增设了“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提取坏账准备”等二级科目,有的行在会计核算时还增设了三级科目。因此,利用现行监管指标时一定要注意这一新变化,如:分析贷款流动性指标时,则需要将资产负债表的“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拆分为“长期贷款”“短期贷款”;分析存贷比指标时,则需要将“吸收存款”项目拆分为“长期存款”“短期存款”等,同时注意相应的资产负债比例,必要时还需要进一步考虑单位存款和个人储蓄问题,以综合判断其派生存款和原始存款。

(四)制订新的贷款资产监管办法,化解贷款风险管理冲突

贷款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是防范风险。新会计准则的“借:资产减值损失,贷:贷款损失准备”使贷款损失准备不再预提。因此,应制订新的贷款监管办法,如:对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减值监管时,要检查商业银行确定的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标准是否切实根据自身管理水平和业务特点,整体评估贷款损失准备金的框架设计是否合理,信用风险评估和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所涉及风险计量模型是否与实际经营状况相吻合等,以化解减值准备计提与贷款风险管理的冲突。

(五)以新会计准则及会计信息为基础,创新金融监管方式

综合的、完善的会计准则是金融体系稳健的先决条件。就目前情况看,银行监管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并适应金融监管的需要。非现场监管是通过收集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数据,运用各种模型、计算机

软件及相关比例分析,研究分析金融机构经营的总体状况、风险管理状况、合规情况等,再结合监管指标发现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因此,现场与非现场监管的结合应是今后金融监管的主要方式。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价值意义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价值意义[2] (一)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新会计准则吸纳了国际投资者所熟悉的会计原则,能够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加透明可比的财务信息。这种可比性的提高将会降低中国投资人了解境外上市公司以及境外投资人了解中国上市公司的成本。这将进一步刺激国内和国际资本投资,从而提高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而我国的新会计准则也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将使用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与国际企业对话。 (二)首次初步运用了公允价值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明确地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17个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这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向国际趋同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公允价值的广泛运用,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的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在公允价值计量方法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算,而不一定是按照实际成交的历史成本计量。 (三)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 从新准则层次看,既有居于第一层次,统领驾驭的基本准则,又有位于第二层次、针对性强的具体准则,还有处于第三层次,操作性强的应用指南,从准则类别看,既有普遍适用的一般业务准则,又有兼顾特色的特殊行业业务准则,还有专门规范财务报告问题的报告准则;从准则项目看,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的1717A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从各项准则的有机联系看,一环扣一环,衔接有序,规定一致,保证了准则体系的协调统一。 (四)强化了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的理念 新准则采纳了财务会计目标的“决策有用观”,尽管在条文表述上更像是一个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的混合体,但相比旧准则中“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的规定,无疑更符合市场经济体制,也与国际惯例一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这一目标的确立,将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为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企业会计准则大全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改进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我国修订的存货准则也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这一决定并不排除与后进先出法相似的能够反映存货流转的特殊成本法。 2、关于存货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 第十条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第四条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这一问题将由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围将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五条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第九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举例说明: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则投资成本=120+120*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500万。 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 商誉 40.4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营业外收入20元 旧准则处理:投得多占得少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按期摊销;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积极作用.

新会计准则体系的积极作用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准则体系,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顺应快速市场化和国际化的需要,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首次构建了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性的突破。 一、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建立,能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为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满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和企业管理层等有关方面对会计信息的需求,新会计准则作了以下主要变革:除历史成本计量属性以外引入了公允价值等计量属性,存货管理办法变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变革,债务重组方法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变革,合并报表基本理论变革和工具准则变革,这些变革的核心都是为了有效地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 新会计准则强调,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正式确定主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并比较全面地在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中导入公允价值的计量属性。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将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的让步,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以转让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利得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来确定的,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套期业务,确认浮动盈亏,并在资产负债表上反映有关套期合约的公允价值,以帮助投资者更有效地把握公司在套期业务上面临的风险。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作了审慎的改进。比如投资性房地产,减少了含有较多假设的估值技术的应用,即在一些领域,要求只有在存在一定程度的可靠性时,才允许相关性的进一步运用。 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修订了若干业务核算准则,较多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利润调节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垒实经营业绩,提高利润质量。如: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只允许在资产处置时再进行会计处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扩大合并报表范围,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报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国境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墓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容完整. 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定稿版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 的分类及计量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完整版)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企业会计准则(2018年最新修订完整版)

目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8)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9) 第三章资产 (10) 第四章负债 (11) 第五章所有者权益 (11) 第六章收入 (12) 第七章费用 (12) 第八章利润 (13) 第九章会计计量 (14) (一)历史成本 (14) (二)重置成本 (14) (三)可变现净值 (14) (四)现值 (14) (五)公允价值 (15) 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6) 第一章总则 (16) 第二章确认 (16) 第三章计量 (17) 第四章披露 (20)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20) 第一章总则 (20) 第二章初始计量 (22) 第三章后续计量 (23) 第四章衔接规定 (28) 第五章附则 (28)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8) 第一章总则 (2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29) 第三章后续计量 (29) 第四章转换 (30) 第五章处置 (31) 第六章披露 (32)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32) 第一章总则 (32) 第二章确认 (33) 第三章初始计量 (33) 第四章后续计量 (34) 第五章处置 (36) 第六章披露 (37)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37) 第一章总则 (38) 第二章确认和初始计量 (38) 第三章后续计量 (41) 第四章收获与处置 (43) 第五章披露 (43)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44) 第一章总则 (44) 第二章确认 (45) 第三章初始计量 (47) 第四章后续计量 (48) 第五章处置和报废 (49)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50) 第一章总则 (50)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50) 第三章披露 (52)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53) 第一章总则 (53) 第二章可能发生减值资产的认定 (54) 第三章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量 (55) 第四章资产减值损失的确定 (58) 第五章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58) 第六章商誉减值的处理 (62) 第七章披露 (63)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66) 第一章总则 (66) 第二章短期薪酬 (68) 第三章离职后福利 (69) 第四章辞退福利 (73) 第五章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74) 第六章披露 (75) 第七章衔接规定 (76) 第八章附则 (76)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76) 第一章总则 (77)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 (77) 第三章列报 (79)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81) 第一章总则 (82)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82) 第三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84) 第四章披露 (85)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85) 第一章总则 (86)

仿真器的作用

仿真器的作用 问1.用虚拟软件仿真与这个有什么区别吗?我没有看到过仿真器也没有用过仿真器 答:虚拟软件仿真,不能看到驱动硬件的实际效果。 问2.仿真器接电脑,仿真器再通过仿真头接目标板,然后程序就能在线仿真? 答:是的,连接好了以后,打开51开发软件平台KEIL,通过在KEIL中修改你的程序中不满意的部分,仿真器会在软件平台KEIL的控制下时时联 动。然后通过单步运行程序或者让程序运行到指定的程序行停止,等等调试方法调试你的程序,直到你满意为止,全部过程硬件都会和程序同步运行,所见即所得。 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不用再反复的用编程器向51芯片中烧录程序。 问3.仿真器的本质是什么?

答:仿真器就是通过仿真头用软件来代替了在目标板上的51芯片,关键是不用反复的烧写,不满意随时可以改,可以单步运行,指定端点停止等等,调试方面极为方便。 问4.操作仿真器的软件KEIL都支持那些编程语言? 答:同时支持汇编语言和C语言。 问5.如果我不会使用KEIL怎么办? KEIL是德国开发的一个51单片机开发软件平台,最开始只是一个支持C语言和汇编语言的编译器软件。后来随着开发人员的不断努力以及版本的不断升 级,使它已经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单片机开发平台,不过KEIL 的界面并不是非常复杂,操作也不是非常困难,很多工程师的开发的优秀程序都是在KEIL的平台 上编写出来的。可以说它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软件,熟悉他的人很多很多,用户群极为庞大,要远远超过伟福等厂家软件用户群,操作有不懂的地方只要找相关的书看 看,到相关的单片机技术论坛问问,很快就可以掌握它的基本使用了。

问6.仿真器是不是适合初学者使用? 答:仿真器适合初学者使用,这是肯定的,使用它学习单片机自然事半功倍,但是首先必须有一定理论基础。个人认为它不适合没有任何51单片机基础的初 学者,比较适合有一定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的用户,也适合渴望开发复杂程序的有经验用户。可以说如果没有单步运行调试等手段来仿真,很难开发出复杂的程序, 在早些年因为51芯片的存储器是EPROM的,反复烧写的寿命非常有限,开发程序只能靠专业的昂贵的专业仿真器来完成,排除了所有错误之后才能写入单片机 芯片中。有了内部含有闪存的单片机之后,才使反复烧写试验成为可能,但是也还是无法实现象仿真器那样的时时调试。在公司进行单片机程序开发的工程师都是使 用仿真器,对于想真真掌握单片机开发的人,最终也一定会熟练的使用仿真器。 问7.仿真器的原理是什么? 答:仿真器内部的P口等硬件资源和51系列单片机基本是完全兼容的。仿真主控程序被存储在仿真器芯片特殊的指定

论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功能和作用

论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功能和作用 发表时间:2009-04-22T23:45:56.403Z 来源:魅力中国作者:武亿敏 [导读] 新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汝州市骨伤科医院,河南汝州 467500) 中图分类号:F2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992(2009)03-100-02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提出了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核心,强化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理念,使之逐渐与国际准则趋同,涵盖了企业各项经济业务、可独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打下了良好的前提条件,由此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历史性突破——这无疑对改进和进一步完善我国会计制度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现在,笔者依己拙见针对《企业会计准则》部分内容浅析与大家探讨。 一、新旧“准则”比较分析 众所周知,新准则在“存货”内容部分取消了关于存货发出成本的后进先出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改进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不能真实反映企业存货流转,会造成存货的实物流与成本流相互脱节;同样,取消后进先出法,这样将使原来采用后进先出法计价,存货较多而且周转率较低的企业,造成毛利率和利润的不正常波动;而且取消后进先出法,可以使企业更加真实的反映存货的流转情况,以提供更为可靠的会计信息,使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前后内容比较,传统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商品流通企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采购价格、进口关税和其他税金”,在新存货准则中没有这样的规定与说明;相应地,新存货准则在“不计入存货成本”的项目中删除了旧存货准则中有关“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仓储费等费用”的内容。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对借款费用计入存货成本的规定,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处理,允许将用于存货生产的借款费用资本化,使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了存货中。因此,企业或者某些部门通过专门借款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使存货处于长时间生产周期中、企业损益表中当期的财务费用减少及其利润增加,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资产额和权益额也相应增加。 新存货准则中增加了“企业提供劳务的,所发生的从事劳务提供的直接人工和其他直接费用以及可归属的间接费用,计入存货成本”之内容。新准则在第十四条中将原存货准则中“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内容重新修订为“对于不能替代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通常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而在原来准则中则没有对提供劳务存货成本做出规定。 新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即应当按照公允价值来确定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而公允价值的确定是本次新修订会计准则的一个亮点,而原存货准则规定,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确定;所以原存货准则对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人为可操纵性很大,容易造成存货资产的不实。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原准则采用的是不完全列举的方法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成本费用,这时候我们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来推算。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我们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明确规定为“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两种方法。新存货准则对原存货准则中“盘亏或毁损的存货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在发生的当期计入损益”,在第二十一条中做出进一步说明:“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而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使企业对存货发生盘亏或毁损的会计处理规定更加明确、具体;新存货准则对存货取得的方式、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以及当期确认为费用的存货成本,如主营业务成本等没有要求进行披露。由于新存货准则删除了存货发出成本的后进先出法,所以在新存货准则的信息披露中也相应地删除了旧存货准则中“应当披露采用后进先出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与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确定的发出存货的成本的差异”的内容。由于新存货会计准则取消了这两种方法,当市场物价不稳定时,对采用这两种方法核算发出存货成本的企业的财务及经营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当物价连续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的企业,发出存货成本偏高,相应期末存货成本偏低,从而导致利润虚减;而物价连续下降时,发出存货成本偏低,期末存货成本偏高,导致利润虚增。取消这两种核算方法将使发出存货成本的核算更为客观。 二、强化“新准则”的地位及其作用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环境,以及对经营管理者的评价、报酬,会计准则的变化必将影响企业管理的重点和方式,对于已经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较强竞争力的企业而言,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意义主要在于更便利进入国内、国际资本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对管理还比较落后的企业而言,执行新会计准则将对提升管理理念和改变管理方式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从财务管理的角度讲,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价值是企业所创造的现金流的现值,由企业当期营运价值和未来成长价值构成;企业营运价值通过市场营销、成本管理、现金流管理等形式实现,未来成长价值则需通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企业购并、资本增值等形式实现。因为在原会计制度下,会计信息着重反映企业营运价值的变化,企业经营者更关注于营运价值管理。首先,实施会计新准则是实现增长与报酬目标和相关风险的最优平衡,有效应对风险,增进创造价值的能力,会计信息从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角度反映企业风险状况:例如,财务风险、或有事项产生的预计负债、投资收益或损失的确认;但在原来会计准则下,会计信息能揭示的企业风险非常有限,企业风险管理系统包括风险识别、分析、评价、应对策略在企业管理中相对独立。其次,新会计准则不仅在或有事项准则规范了各类预计负债会计处理,在职工薪酬、建造合同、租赁、原保险与再保险合同中对涉及到的或有事项也规范了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对交易性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将企业投资风险通过会计信息及时反映。所以新会计准则在对或有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时,引入风险估计和评价方法,使会计计量依据与风险管理信息趋于一致;而且新会计准则还对套期保值、保险合同准备金等风险应对工具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有利于真实反映风险管理的结果。 其三,新的会计准则将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的增值作用:在新会计准则下,会计计量引入预测未来现金流、折现、实际利率等财务计算方法。从而使财务管理成果在会计信息中全面体现,突出了财务管理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增值作用。例如新会计准则中资产可收回金额、弃置费用、预计负债、职工福利、融资性质分期收款销售商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都以现值作为计量属性,这与企业的决策依据相一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精编版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 的分类及计量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资产分类 现行会计准则要求主体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将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HFT)、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HTM)、贷款和应收款项(LAR)、可供出售金融资产(AFS)。 针对现存金融资产四分类的复杂性,新会计准则给出变革方法,要求主体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于所有在准则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包含嵌入衍生工具),都采用相同的分类标准将金融资产分为以下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AM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VOCI)、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VPL)。 业务模式,是指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资产以获得现金流量,一是只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二是出售金融资产赚钱价差,三是收取合同现金流的同时获取买卖价差。新准则强调对业务模式评估时,应在合理预期的情况下,从整体层面进行业务评估,而不是根据对个别金融工具的管理意图来评估其业务模式;如果仅在应急情形下出售金融资产,并不会影响对业务模式的评估。此外,对业务模式的评估需要考虑过去的现金流量,也需要考虑未来相关信息,如果现金流实现方式改变,将影响业务模式的评估。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是指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仅包含本金和以未支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一般来说,权益工具和衍生工具不符合该现金流量特征,现金流比较简单的债权工具,如普通债券、贷款、应收款项等,可以通过该现金流量测试,但是对于复杂的、混合型债权工具要根据具体条款逐一进行判断。具体判断方法见图1。 图1:新会计准则金融资产三分类决策图 根据以上判断结果,FVPL是新准则下的剩余类别,并且一般情况下,只有债权类资产才可能涉及到三分类,权益类资产和衍生工具通常只能划分为FVPL,但是新准则也允许企业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FVOCI,一经做出,不能撤销。 金融资产计量

对系统优化与仿真的认识

对系统优化与仿真的认识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益提高,带动着物流业的迅猛发展。物流管理也变得越来越繁琐。由此诞生了物流系统。物流系统是一个大跨度的系统:一是地域跨度大,二是时间跨度大;并且稳定性较差而动态性较强;它属于中间层次系统范围,本身具有可分性,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子系统;同时,物流系统的复杂性使系统结构要素间有非常强的"背反"现象,常称之为"交替损益"或"效益背反"现象,处理时稍有不慎就会出现系统总体恶化的结果。在物流系统变得越来越复杂并且内部关联性越来越强的背景下,建模与仿真的方法在物流系统的完善和决策中变得日益重要。 由于物流系统要求在一定条件下达到物流总费用最省、顾客服务水平最好、全社会经济效益最高的综合目标,同时,由于物流系统包含多个约束条件和多重因素的影响,难以达到最有状态,物流系统的优化问题由此被提出并受到广泛关注。物流系统优化是指确定物流系统发展目标,能实现服务性和快捷性,能有效的利用面积和空间,使规模适当化,达到存储控制的目的,并设计达到该目标的策略以及行动的过程,它依据一定的方法、程度和原则,对与物流系统相关的因素,进行优化组合,从而更好实现物流系统发展的目标。最常用的方法主要有三种:运筹学方法、智能优化方法和模拟仿真法。 仿真是利用计算机来运行仿真模型,模拟时间系统的运行状态及其随时间变化的过程,并通过对仿真运行过程的观察和统计,得到被仿真系统的仿真输出参数和基本特性,以此来估计和推断实际系统的真实参数和真实性能。计算机仿真的类型有离散事件(系统)仿真、连续系统仿真、混合系统仿真,还有蒙特卡罗仿真等。物流系统是复杂的离散事件系统,在系统设计与控制过程中存在许多优化问题,用系统仿真为解决复杂物流系统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它不仅可提供用于决策的定量信息而且可以提高决策者对物流系统工作原理的理解水平,仿真技术为复杂物流系统设计提供了技术性和经济性的最佳结合点和直观有效的分析方法。 下面,我主要介绍一下供应链的优化。 提到供应链优化,首先想到的是供应链管理。现在,物流管理的观念被大多

企业会计准则大全

企业会计准则__大全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引言 1、本准则规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的披露。 2、本准则不要求: (1)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披露包括在合并会计报表中的企业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 (2)在与合并会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会计报表中披露关联方交易。 定义 3、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定义为: (1)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2)共同控制,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策。参与决策的途径主要包括:在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互相交换管理人员,或使其他企业依赖于本企业的技术资料等。 (4)母公司,指能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业的企业。 (5)子公司,指被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6)合营企业,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 (7)联营企业,指投资者对其具有重大影响,但不是投资者的子公司或合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企业。 (8)主要投资者个人,指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个企业10%或以上表决权的个人投资者。 (9)关键管理人员,指有权力并负责进行计划、指挥和控制企业活动的人员。 关联方关系 4、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

控制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5、本准则涉及的关联方关系主要指: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他企业或受其他企业控制,以及同受某一企业控制的两个或多个企业(例如: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 (2)合营企业; (3)联营企业; (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售货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6、本准则不将下列各方视为关联方: (1)与企业仅发生日常往来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关系的资金提供者、公用事业部门、政府部门和机构,虽然他们可能参与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或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企业的行动自由。 (2)仅仅由于与企业发生大量交易而存在经济依存性的单个购买者、供应商或代理商。 7、国家控制的企业间不应仅仅因为彼此同受国家控制而成为关联方,但企业间存有第5(1)至(3)的关系,或根据第5(5)受同一关键管理售货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时,彼此应视为关联方。关联方交易 8、关联方交易是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以下是关联方交易的例子: (1)购买或销售商品; (2)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 (3)提供或接受劳务; (4)代理; (5)租赁; (6)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或权益性资金;

【实用资料】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doc

2006新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发文标题: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06-2-15 实施时间: 2007-1-1 失效时间: 法规类型:具体会计准则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全国 发文内容: >>>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全文PDF版下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第三条衍生工具,是指本准则涉及的、具有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合同: (一)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的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 (二)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 (三)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范的长期股权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二)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规范的股份支付,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三)债务重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四)因清偿预计负债获得补偿的权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五)企业合并中合并方的或有对价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六)租赁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七)金融资产转移,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浅谈物流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意义

试论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发展与对策 【摘要】物流系统仿真是对真实系统的一种仿真活动,它作为一门新兴的技术,但已成为战略研究、系统分析、运筹统计、预测决策、宏观及微观管理等领域的有效工具。它对于物流管理的成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我国的物流系统仿真与国外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体制、机制和规则等方面。因此,分析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概述了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意义以及其发展的现状,重点探讨了物流系统在发展期间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使得我国的物流系统仿真和物流管理决策能力提高到新的水平。因此,分析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现状以及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关键词】物流系统仿真,物流管理,决策 前言 近年来,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的整体发展中作用凸显,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很多的差距。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项目管理中高效、快速、稳定发展,有利于物流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同时有利于我国各个领域全面发展。因此,分析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现状以及解决其存在的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一、问题的提出 (一)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的重要意义 物流系统仿真是借助计算机仿真技术,对现实物流系统建模并进行实验,得到各种动态活动及其过程的瞬间仿效记录,进而研究物流系统性能的方法。通过遵循问题描述与定义、建立仿真模型、数据采集、模型确认、模型的编程实现与验证、仿真实验设计、模型的仿真运行、仿真结果的输出与分析等步骤,为物流管理决策分析服务,如:交通运输网络的布局规划、自动化物流系统的策略运用、物流园区规划等方面进行仿真研究和比较分析,并对物流管理以后可能的工作方向。取得的财务收益、经济效益及社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从而提出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如何进行建设的咨询意见。 物流系统仿真的主要目的是模拟物流系统的动态行为,辅助决策者对系统的优化和控制做出科学决策,提高物流系统的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物流系统的运行成本。因此,物流系统仿真在物流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1、物流系统仿真可极大降低运营成本,增加物流管理的灵活性 物流系统仿真在各类应用需求的牵引及相关学科技术的推动下,得到了快速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

财政部令第33号 2006-2-15 根据《国务院关于v 企业财务通则〉、v 企业会计准则 >的批复》(国函[1992] 178 号]的规定,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己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 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金人庆 二。。 六年二月十五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 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 同)。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 本准 则。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 告的 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 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 告。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 括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2006)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新会计准则下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金融市场带来巨大的破坏,危机后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复杂性和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减值模型的顺周期性备受指责,金融危机也使人们意识到高质量会计准则对全球金融体系和资本市场的稳定至关重要,客观上加速了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进程。2009年4月G20国领导人举行峰会,敦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进行全方位改革,主要目的是降低会计准则的复杂性,缓解顺周期效应。自2009年起,经历了多次修订,终于在2014年7月,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终稿,拟于2018年1月1日生效并取代现行《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IAS39)。 为了更好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并结合我国企业会计的相关实务,财政部于2016年08月修订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征求意见稿)》、《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征求意见稿)》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为新准则),新准则主要变更了对金融工具分类和计量,对金融资产转移的处理做了更明确的阐释,同时引进了预期信用损失法的金融工具减值模型。在整个金融资产核算体系中,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的顺周期性受指责最多,也是本次改革的重点;同时,分类和计量也是整个核算体系的基础,后续的金融资产减值、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会计都将基于上述分类和计量,因此本文着重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重分类展开讨论。 一、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1.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1.1.1 金融资产分类

新会计准则和新制度的意义(doc 16)

新会计准则和新制度的意义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的特征 (一)新准则和新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措施。《会计法》7章52条中多处提到国家实施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也多处提到了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也可以这样理解,这次颁布的新准则和新制度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重要配套法规,是《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延续。法是比较原则的,条例也是比较原则的,在会计核算方面的具体要求就体现在新准则和新制度中。 (二)新准则和新制度的颁布实施与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密切相关。国民经济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容相当丰富,“十五”计划纲要中很多容和会计工作相关,比如说,纲要中对企业改革有这样的规定,月门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数国家垄断经营的企业可改制为国家独资公司,鼓励其他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上市、中外合资、互相参股等形式,逐步改制为多元持股的或股份。此次会计改革形成的《企业会计制度》暂在股份实行,但这不是终点,它的适用围将要逐步扩大到其他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此次会计改革是为了国民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奠定基础,提供服务。我们简要地回颇一下1993年“两则”、“两制”的改革,实现了40多年计划经济的会计模式转向市场经济的模式性转换。实践证明,如果没有1993年的会计改革,后来进行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是无法想象的,计划

经济条件下的会计体系很难适应现代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的需要。此次会计改革仍然是为了配合我国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所进行的。大家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 (三)此次改革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主要是针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在会计方面出现的不规行为,比如包装上市,会计做假,泡沫行为等等。同时也是针对资本市场以外的企业包括一些少数国有企业实际存在的资产虚增、利润虚增的情况,从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这个角度来促进和规我国的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适应加人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要求。从这次改革的深层次分析,我们己经为加入WTO做好了充分准备。过去我们没有到位的地方现在到位了,此次会计改革实现了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1993年的会计改革是初步的,是模式性的转换,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此次制度改革不是解决模式问题,是解决深层次问题,是在会计政策上和国际惯例进行了充分协调。 二、新准则和新制度的容与结构 《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都是《会计法》中提到的国家统一会计核算制度的组成部分。《会计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仅仅是统一会计制度的一部分,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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