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博士培养方案的其他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博士培养方案的其他说明-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博士培养方案是指为了培养博士研究生的一套系统化的培养措施和规划。
这些方案旨在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学术素养,从而使其在特定学科领域内成为具有独立科研能力的专业人才。
在博士培养方案中,学校和导师会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个人需求,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和培养目标。
这些目标通常包括课程学习、科研项目参与、论文发表、学术交流等各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博士研究生需要通过学习一系列的课程来夯实学科基础知识。
这些课程不仅包括必修课,也包括选修课,以满足学生个性化的学术需求。
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学生将能够系统地掌握相关理论和方法,为后续的科研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博士培养方案还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
这些项目旨在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维。
学生会在导师的指导下,亲自参与研究课题的设计、实验操作、数据分析和结果解读等环节,从而提高他们的科研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此外,发表论文也是博士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生通常需要将自己的研究结果整理成学术论文,并提交到相关学术期刊进行审稿和发表。
这不仅有助于学生与学术界保持紧密联系,还能够提升他们的学术声誉和研究能力。
最后,在博士培养方案中,学术交流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
学生需要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和学术报告等活动,与其他研究者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
这将有助于学生拓宽学术视野,增加学术合作机会,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
总之,博士培养方案的概述部分主要介绍了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的一般安排。
通过明确的学习计划和要求,学生可以更好地规划自己的学习和科研路线,提高学术能力,为将来的科研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整体框架和组织方式,它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
本文将按照以下结构展开:2. 正文:本节将详细讨论博士培养方案的其他说明。
2.1 第一个要点:在博士培养方案中,除了课程设置和学术研究之外,还有其他方面需要考虑。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20xx年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甲方(委托单位):乙方(培养单位):陕西师范大学丙方(委培生本人):根据教育部关于20xx年招收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就丙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为甲方录取丙方为20xx年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二、丙方被正式录取前,应向乙方支付培养费元/年。
开户名:陕西师范大学帐号:102401767957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师大路支行三、乙方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丙方进行管理,按培养方案对丙方进行培养。
丙方学习期满、符合博士研究生毕业条件,乙方准予毕业,符合博士学位授予条件,乙方授予博士学位。
丙方学习结束离校后,乙方将丙方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博士期间档案等一并直接寄送甲方。
四、丙方入学时,甲方应将其本人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乙方。
五、在丙方学习期间,甲方应关心其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并尽可能提供必要的条件,使之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六、丙方在学习期间享受的奖助学金,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执行。
七、丙方在学习期间因自身原因终止学习或不能继续培养的或不能获得学位,乙方应如实向甲方说明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寄送甲方。
甲方应将丙方妥善安置,并不得向乙方索要培养费用。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该生毕业离校之日止。
甲、乙、丙三方各持有本协议,按协议执行全部条款。
九、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协商一致后,予以补充。
十、本协议一经签订,三方均必须共同履行。
如有一方违约,则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单位公章:乙方单位公章:丙方签字:甲方负责人签字:乙方负责人签字: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为了培养更多高级专门技术人才,应_________(甲方)的要求,_________(乙方)从年全国统一招收的博士生中录取_________(丙方)为_________专业研究方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论文要求

关于2012级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信息采集的工作安排为保证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以下简称“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位授予的质量,按照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规定,现就2012级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做如下安排:一、学位论文答辩(一)申请答辩人员范围2015年上半年拟毕业的2012级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号:124***—126***)(二)资格审查(3月10日-3月15日)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必须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34学分)且成绩合格;课程学习学分及成绩可在网络学习平台查询,未修满学分者视为自动延期,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年;2015年上半年因故不能申请学位者,请邮件或短信告知学院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研究生秘书老师。
2.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申请学位时的科研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产出科研成果暂行规定》执行;科研成果未达到相应规定的研究生,可申请双盲评审,双盲评审的要求按《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成果的暂行规定》执行(相关文件见研究生教育网学位管理栏目),若评审结果达到优秀(送审3篇,至少2篇为优秀),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符合规定并愿意参加双盲评审的研究生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申请表》(附件2: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答辩相关表格及资料)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培养单位的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研究生秘书老师负责,资格审核结束后,各学院将《答辩资格审核汇总表(硕士)电子版》交专业学位办。
学院审核合格的《答辩资格审批表》(见附件2)交到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秘书老师处,签署学位评定分会审核意见。
(三)预审读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过程管理,请各单位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暂行规定》、《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说明》等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完成申请学位的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的预审读工作。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了顺利开展我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工作,确保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实现,以及在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学位论文等环节的规范性和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参照汉语国际教育教指委指导性培养方案,特制定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是适应新形势汉语国际教育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较强对外从教教师的职业能力,理论基础与实践能力兼备,从事汉语国际教育和中华文化国际传播的复合型、国际型、专业化中外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汉语国际教育领域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人文科学素养和广阔国际视野,符合国际性汉语国际教育岗位职业要求,对汉语国际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适应国际汉语教育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跨文化交流和多学科交叉融合创新能力,具有熟练掌握使用一门以上外语的能力,能有效利用专业理论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实践中的复杂问题,创造性地开展教学、管理和研究工作,胜任国内外汉语国际教育岗位工作。
三、招生对象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方向招收对象是具有硕士学位、有3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具有相当成就的从事汉语国际教育的教师或其他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其中具有海外汉语国际教育教学经历者优先。
四、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的培养采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
其中,脱产在校学习和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2.5年。
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中期考核、开题报告、实习实践、论文写作、论文预答辩和论文答辩等环节。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汉语国际教育领域研究生实行集体培养和导师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024陕师大博士简章

2024陕师大博士简章引言概述:2024年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简章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它详细介绍了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培养目标、学制要求以及入学条件等内容。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来阐述2024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简章的内容,包括招生政策、培养目标、学制要求、入学条件和申请流程。
正文内容:一、招生政策1.1 学科设置: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涵盖了多个学科领域,包括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
1.2 招生名额:每个学科领域的招生名额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确保每个学科都能够招收到优秀的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2.1 知识与能力培养: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旨在培养学生深入研究某一学科领域的能力,使其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和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
2.2 创新意识培养:培养学生具备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在学科领域中做出独特的贡献。
2.3 团队合作能力培养:培养学生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与他人合作完成科研项目。
三、学制要求3.1 学习年限: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4年,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导师的建议可以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3.2 课程学习: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包括学科基础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以及必须参加的学术讲座和学术报告等。
3.3 科研工作:学生需要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完成科研任务,并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
四、入学条件4.1 学历要求:申请者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或同等学历。
4.2 学术成绩要求:申请者需具有优秀的学术成绩,在相关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潜力。
4.3 推荐信要求:申请者需要提供2-3封推荐信,推荐信需由相关学术机构或导师撰写,评价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研究潜力。
五、申请流程5.1 网上报名:申请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陕西师范大学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报名。
5.2 材料提交:申请者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学术成绩单、推荐信等相关申请材料。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第1篇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本方案旨在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扎实理论基础、独立科研能力和国际视野的博士研究生。
通过严格的专业课程学习、科研项目训练及学术交流,使研究生在所学领域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二、培养要求1. 掌握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2. 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创新性解决学术和实际问题;3. 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团队合作精神和国际交流能力;4.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三、课程设置1. 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英语、数学、计算机等基础课程;2. 专业课程:涵盖本学科领域的核心知识、研究方法及前沿动态;3. 选修课程:跨学科课程、实验方法、学术研讨等,拓宽学术视野。
四、科研训练1. 参与导师科研项目,开展课题研究;2. 定期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进行学术交流;3. 申请并承担校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4.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达到高水平学术论文标准。
五、培养过程1. 第一阶段(第一年):基础课程学习、确定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2. 第二阶段(第二年):专业课程学习、参与科研项目、进行学术交流;3. 第三阶段(第三年):深化课题研究、撰写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科研项目;4. 第四阶段(第四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进行论文答辩、总结学术成果。
六、考核评价1. 课程考核:采用考试、论文、报告等形式,评估研究生课程学习成果;2. 中期考核:对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正式答辩:评估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4. 毕业评价:对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价,确保培养质量。
七、保障措施1. 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强化导师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指导作用;2. 完善科研条件,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资源;3. 加强学术交流,促进研究生与国际一流学术水平接轨;4. 注重研究生心理健康,提供心理辅导和支持;5. 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激励研究生学术创新。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岗位管理办法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管理办法为适应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学科建设的需要,充分发挥研究生培养单位和专业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调整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设置与考核等相关政策。
为此,特制定本岗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是指导和培养研究生的工作岗位。
导师岗位设置须与各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相结合,按需设岗、动态管理。
第二条导师岗位分为博士生指导教师和硕士生指导教师两类。
凡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的,一般也同时获得硕士生指导教师岗位资格。
第三条导师应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以教书育人为已任,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术道德和规范,治学态度严谨;富于创新精神;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能保证有充分的时间指导研究生。
第二章博士生导师岗位基本业务条件第四条博士生导师首次上岗基本业务条件年龄不超过56周岁;已培养过一届硕士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一般应主持有在研的重要科研项目①。
2、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博士学位;已培养过一届硕士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准,主持有在研的重要科研项目(参考标准同上),近三年曾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②。
第五条兼职博士生导师首次上岗基本条件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并已被我校聘为兼职教授;与我校博士生培养单位有稳定的科研或教学合作关系;符合第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条件(所获得科研成果应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第三章硕士生导师岗位基本业务条件第六条学术型硕士生导师首次上岗基本业务条件1、具有副教授及其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4周岁;主持有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主持有重要的横向课题(经费到校)。
①本办法所要求的重要科研项目参考标准如下:文科作为负责人或子课题主持人参与我校申报的国家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或主持教育部或其它部委级科研项目,或主持重要横向课题年度到位科研经费不少于10万元;理(工)科作为负责人或子课题主持人参与科技部“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主持重要横向课题年度到校科研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辽宁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审批表注:培养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前请完整填报本表,并签字盖章。
细胞生物学专业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的高级教师或专业研究与技术人才。
掌握细胞生物学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相应的技能和方法;具有独立从事细胞生物学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撰写本专业外文文章。
身心健康。
二、专业及研究方向三、学制与学习年限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学习年限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在职攻读学制为4年。
四、培养方式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组领导下的导师负责制,坚持导师负责制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系统、前沿的理论学习与广泛的社会实践相结合。
注重因材施教,注重博士生思想政治教育,注重以科学研究为主,培养博士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注重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追踪学科前沿动态,掌握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1.公共学位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2学分,36学时,第一学期开设。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1学分,18学时,第二学期开设。
第一外国语,8学分,144学时,第一、二学期开设。
2.专业学位课,3门,3学分(合计9学分),54学时,第一、二学期开设。
3.专业方向课,一门,2学分,36学时,第二学期开设。
4.任意选修课,2—4学分,博士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修1—2门课程,其学分记入总学分。
六、学术研讨和学术报告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活动是培养过程中巩固基础、提高质量的必要环节。
为培养研究生的学术研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丰富学院学术文化生活,研究生在校期间参加各种类型的学术活动不得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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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关于修订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是有关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依据。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现对修订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如下意见:培养方案一般应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培养方法、学位论文。
培养方案必须科学、规范,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考核、检查。
一、培养目标
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方针,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基本要求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3.在学术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创新性研究成果。
4. 能熟练地运用一种外国语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撰写专业文章。
5. 在身体方面要求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4年,在职博士生的培养年限原则上为4年。
特殊情况博士生经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但原则上最长不超过6年。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博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以国家最新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研究方向的调整和设置,要注意突出本学科已有的特色和优势,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鼓励设置一些跨学科的研究方向,以促进学科专业间的合作、交叉与渗透,特别是促进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建立与发展。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采用导师负责制。
提倡建立以导师为主要责任人的博士生指导小组,充分发挥集体指导的优势。
鼓励、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在需要和可能的前提下,也可采取和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
博士生应以科学研究为主,重点培
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能力。
要根据科研课题和拓宽培养口径、扩大知识面的需要,学习必要的学位课程,包括跨门类、跨学科的学位课程。
同时,还要注意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博士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至少应取得18学分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课程结构和学分分配如下:
(一)必修课程
1.公共学位课:5学分
(1)政治理论课 2学分
(2)第一外国语 3学分
2.专业学位课: 6学分
专业学位课按学科、专业统一开设,一般开设2门,每门3学分。
(二)选修课程(含研究方向课):3~4学分
每门1~3学分。
鼓励跨学科、跨专业选课。
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程的学分计算一般为18~20个学时计1学分。
(三)开题报告:2学分
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创新性,向考核小组汇报。
考核通过,可获得2学分。
(四)学术讲座:2学分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术讲座8次以上并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演讲至少2次,符合规定记2个学分。
六、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
课程学习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研训练、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口试和开卷、闭卷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主要有课堂考试、课程论文、科研报告、课堂笔试与课程论文结合、课堂笔试与科研报告结合等多种形式。
要严格进行考核,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确保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七、科研训练与能力训练
科研训练和创新能力培养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
博士研究生应通过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本人独立承担研究课题等科研活动,掌握科学研究的手段、方法和技能,提高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学术水平。
提倡和鼓励在校博士生申请各种科研基金和研究生创新基金,激励博士研究生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博士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一定次数的学术活动(参加学术讲座8次以上,并在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演讲至少2次),达到要求记2个学分。
在学期间的论文要求可参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达到要求后方能提出学位申请。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更高的科研训练和成果要求。
八、博士生中期考核和开题
博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一般在第二学期结束前的一个月内进行,中期考核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个方面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查和评价。
三项考查都合格者,通过中期考核;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终止学习。
博士生中期考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开题。
开题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不同学科侧重点应有所不同):(1)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现状分析;
(2)课题研究目标、研究的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其可行性研究;
(4)课题的创新性;
(5)计划进度、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6)与本课题有关的工作积累、已有的研究工作成绩。
开题报告通过后可获得2学分。
九、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各培养单位应参照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制订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并根据培养方案制订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应对博士研究生的科学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做出比较具体的规定和说明。
培养计划一般应在博士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在导师和导师组指导下制订完毕,经导师和所在院系领导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十、学位论文
博士生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是对博士生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博士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
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学科前沿领域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意义的课题,要十分注重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和先进性。
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要用至少二年的时间完成学位论文。
为了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各培养单位和导师应注意抓好学位论文选题、中期考核、开题报告、论文阶段检查、组织预答辩、答辩等几个关键环节。
博士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自己的见解或特色。
各专业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根据不同规格、类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制定本专业博士学位论文的具体标准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