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老庄的生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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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
上述老子与庄子的生死观,对于构造我们现代人的生死观颇具借鉴意义。对于二者的生死观,我们应该取长补短,取老子之“贵生”与庄子之“重死”。对于生,则应该学习老子,珍之,生命只有一次,生产是美好的。我们不应生存之路遇到荆棘,便放弃生命。依老子“贵生”之观,自己结束生命是懦夫的行径,是对生命、对自己、对他人的不负责任,是对自然之道的违背。当我们跨过生命途中的坎坷,会发现更为广阔的道路与美丽的景色。因此对于“生”,我们应好好把握,尊之、珍之、贵之,不轻wenku.baidu.com放弃生存的权利。对于“死”,我们应学习庄子豁达的死亡意识。正如老子所言,死亡转向的不是虚无,而是对生命之道的回归,既如此,我们不应再惧怕死亡,因为死亡时为了新生。庄子亦说死亡是无法避免的,它亦是对我们生活负担的解脱。对于死亡,我们应该坦然面对,豁达对之。然而,庄子亦不赞成主动求死,庄子认为,生死由“命”,对于死,我们所做的只是静待其到来,安然顺从它。
浅谈老庄的生死观
生死问题既是人类思辨领域中的一个永恒课题,又是人生实践中的一个现实问题。对于生死,人们一向很忌讳谈论。但是,对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哲人们并未停止过。而本文就老子与庄子的生死观来谈谈现代人应该如何面对人生的生死问题。
老子的生死观
老子认为,“生”即生命的产生及其生长、生存,是活生生的存在,是一种顺应自然的状态。在老子看来,万物之生是由“道”派生而来的,其自身不具有根源性,是必须依据“道”而产生的。然而“道”也不是有意生万物,万物之生乃是自然而然发生的事实。人是天地万物中的一员,自然也与物之生一样,是一种顺应自然的存在。在现实生活中,人的“生”,应该是一种生存,活生生的存在,当然按照老子的思想,“人之生”也应该是一种顺应自然的状态,人应该任其自然的生长、生存,而非任意终结。
庄子的生死物化观
庄子十分重视生死问题,先秦诸子中,庄子的生死观内容最丰富,特色最鲜明,可以说,提起庄子则不得不看其生死观。综观庄子的生死观,其总体特征是力图透过生死现象之异而揭示其本质之同,力图超越一般人乐生恶死的情怀。庄子深究死的价值,并通过对死亡价值的挖掘而使人生死通达、生死释然,从而帮人们正视生死问题。
庄子亦从生死物化的观点出发,得出了“死生一体”与“生死平等无差别”的结论。庄子在其《大宗师》中说了一则寓言故事,译成白话文如下:“孟孙才的母亲死了,他哭泣的时候没有眼泪,居丧时也不悲痛欲绝。颜渊对此难以理解,便请教于孔子。孔子说:这是因为孟孙才不知道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在他看来,生死就好比化为一物,是同等无差别的,二者都依赖于不可知的变化,因而他才是最清醒的人。”可以说,庄子借此寓言说生死如一体,只是不同的表现形式,也是平等无差别的。“死生有待耶?皆有所一体”,这句话更是从正面明确表明其“死生一体”的立场。所谓“死生一体”,其一是指生死不可分割,有生必有死,有死必有生。生与死,只是一体多面,二者是相通的,是相互依存的,二者无法独立存在。任何一个生命都不可能只有生没有死或只有死没有生,更不论说人,亦是如此。其二是说,生死具有相同的物质,这就是“气”;又有相同的终极根源,这就是“道”。因而相对于“道”或“气”而言,生与死只有形态之异,没有本质区别,正所谓“万物一府,生死同状。”可以这样说,生死二者本质根源相同亦是相互依存而在,则生死是平等没有差别的。生与死只是一体两面,没有孰高孰低;二者是同种物质的不同表现形式,因生与死是平等的、无差别的。对于生与死,我们应该平等待之,而非分出个孰重孰轻。
关于老子的生死观,我们可以总结一下。首先,确定有一个超越生死限制的存在即道,道是周而复始的,是处于“不殆”的永恒运动之中的,是不死的,而这恰恰是使万物的产生与存在成为了可能。其次,世界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有生必有死的,“死”是每一个人的归宿,是不可阻挡的自然之势。然而,死亡不是归于虚无,而是一种对生命之道的回归。最后,人是可以超越生死的,即虽然人的生命机体死去了,但其精神、其思想却可以生存下去,当然前提是其精神或其思想仍在发挥着影响。
对于生死问题,没有生哪来死,没有死亦哪来生。我们每一天的生存都在走近多一步的死亡。可以说,我们每天都是伴着生死而存在。因而,我们应该做到:向死而生。
庄子将人的生命现象看作是宇宙自然中的一种物质现象,而生命现象中的生死之变也自然视之为一种物质之变。在他看来,生命形态从生到死或从死到生,都不过是物质形态的转化而已。正所谓“已化而生,又化而死”,生死之变实际上是生命根源在变化,是生命质料在变化,是一种物质变化。然而,在庄子看来,生死作为一种物化对象,究竟什么时候化而为生,什么时候化而为死,生与死之间的距离有多长,生死大限是多少,这一切都不是人自己所能决定的了的,而是外在的“道”决定的。正所谓“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生死的出现具有必然性,是不可抗拒的这就是“命”。庄子说:“死生,命也。”这其实是在告诉我们,人生有生死就犹如自然有昼夜,也如万物有自然的规律,皆属客观化的运转,并非人类本身意志即可转移的。在这里,我们应注意庄子是“宿命论”,即决定生死的必然法则—“命”,是完全外在与人的,人们无法认识它,把握它,也无力改变它。因而对于此,庄子告诫我们应以平常心对待生死,亦坦然接受生死之变。
在老子那里,“死”就是生命的终结。然而老子认为有一种超越“生死限制”的存在,即“道”。正所谓“谷神不死”,万物的总根源—道,是永远不会枯竭死亡的。因而,老子认为,除“道”之外,宇宙万物包括人,都是有生必有死。可以说,死亡时生命的终结,是每个生命必然的归宿。因此,对于死亡,老子认为没有人愿意接受,没有不怕死的。人们对于死亡时畏惧的、厌恶的。有些人将人们对死亡的这种畏惧与厌恶归结为惧恶死亡后的虚无。但是老子却不这样认为,死亡并非是走向虚无,而是一种回归,是向自然回归,向生命之道回归。人们的惧怕与厌恶是因为生命即将结束,这意味着远离亲友,回归自然生命之道。老子指出,死亡对于人而言是必然的,但却是可以超越的。他区分了“死”与“亡”,“死“是指生命活力和机能的消失,生命运动的停止,它偏重于形体而言;“亡”指消失、不存在,归于无。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一个人的生命体本身有生则必有死,及其生命活力和机能的存在时间都是有限的;但是生命体的“死”不等于整个生命的“亡”,因为生命存在除了形体因素以外,还有精神因素,生命形体可以死去,可是生命精神却可以在生命体死去后继续发生作用或发挥影响。这就是老子所说的“死而不亡者寿”。简单来说可以用鲁迅先生的话来概括,即“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在庄子那里,他不仅看到了生的价值,也看到了死的价值。庄子是典型乐死的,在他看来,死并不等于生命的消失,而是对人生负累的解除,可以使人获得自由,死因此而具有了生命的价值,他从生命本身的意义上肯定了死亡。因而,庄子认为,既然生死是人生中不可避免的,生有生的意义,死有死的价值;那么对于生死,人们则应该坦然面对,安然顺从,顺其自然,而不去肆意改变。生,则要好好把握活出价值;死,亦则坦然面对,笑颜相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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