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企业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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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如何计算需代扣代缴的税款?

财务管理: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如何计算需代扣代缴的税款?

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如何计算需代扣代缴的税款?问: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时如何计算需代扣代缴的税款? 答:根据《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需代扣代缴税款时应根据税款负担对象的不同区分以下情况: 1、税款由境外非居民企业承担,此时发票上的金额为含税金额,按以下方式计算代扣代缴税款: 扣缴增值税税额=含税金额÷(1+6%)×6% 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含税金额÷(1+6%)×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外,还应按照规定在主管地税机关代扣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2、税款由扣缴义务人负担的,《源泉扣缴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此情形下应将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不含税所得换算成含税收入,再计算应扣缴的税款,具体如下: 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1-6%×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率-企业所得税税率)×(1+6%) 扣缴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税金额÷(1+6%)×6% 扣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含税金额÷(1+6%)×企业所得税税率 此外还应按照规定在主管地税机关代扣代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示例如下: 如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特许权使用费共计100万人民币,约定税款全部由扣缴义务人承担,假设城建及教育费附加比率为12%,企业所得税税率10%,应扣缴的各项税款如下: 含税金额=100÷(1-6%×12%-10%)×(1+6%)=118.73万 扣缴增值税税额=118.73÷(1+6%)×6%=6.72万 扣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18.73÷(1+6%)×10%=11.2万 扣缴城建教育费附加额=6.72×12%=0.8064万 编辑推荐: 零售企业摊展费收入如何纳税 企业作废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需要收回已交给购货方的联次? 非法人分支机构之间调拨固定资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企业受托代销税负筹划巧安排 信托+有限合伙模式所得税问题案例解析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业务拓展,这就涉及到企业在海外取得的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

在我国税法中,票据扣除是一个重要的税务政策,对于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因此,正确理解和处理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问题是很有必要的。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国内税法对于票据扣除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其中,票据扣除是一种常见的扣除方式,指的是企业在纳税时可以凭借合法并按照规定程序取得的发票、收据等票据来扣除相关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然而,对于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是否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待遇,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的税法规定,税法适用范围一般限定在国内境内,对于境外的费用支出和票据扣除并没有明确的条款。

因此,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是否能够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结合相关税法解释和实践进行判断。

在实践中,我国税务部门一般倾向于将国外票据视为可扣除的费用,并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这是因为国际贸易活动中,企业所取得的国外票据往往是合法的商业交易凭证。

如果将国外票据排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之外,将导致企业在海外经营活动中的合法费用无法得到合理的扣除,不符合税法的基本原则和公平性原则。

然而,虽然税务部门倾向于允许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国外票据,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首先,企业需要确保所取得的国外票据是合法有效的,并符合税务部门的规定。

其次,企业需要及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以备税务部门查询核查。

此外,企业还需尽量避免虚假票据或其他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行为,以避免可能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

除了国内税务部门的观点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国际税收规则对企业取得的国外票据的影响。

我国与许多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双重征税协定,以避免同一收入在两个国家之间被重复征税。

税法知识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特殊规定

税法知识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特殊规定

税法知识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和特殊规定允许税前扣除及扣除凭证的原则:1.真实性原则,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首要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当确属已经实际发生。

要求支出是真实发生的,证明支出发生的凭据是真实有效的。

在真实性原则中又蕴含着合法性原则,扣除项目和可扣除金额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要符合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未明确规定的具体扣除项目,在不违反税前扣除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暂循国家财务、会计规定计算。

各类扣除凭证应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各类凭证特别是发票,其来源、形式等都要符合税收法规规定。

2.相关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有关支出,应与取得的收入直接相关,即企业所实际发生的能直接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者可预期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支出。

3.合理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必须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其计算和分配的方法应符合一般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

4.确定性原则。

扣除凭证反映的支出的金额必须是确定的,或有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也就是各项支出的支付时间可由企业决定,但必须是已经实际发生能够可靠地计量而不是估计、可能的支出。

5.受益期原则,即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除税法有特殊规定外,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得重复扣除。

6.权责发生制原则,这是税前扣除凭证管理的一般性原则。

也是会计准则规定的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除税收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外,税前扣除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均应遵循此项原则。

同时还应辅之配比性原则,企业发生的各项支出应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不得提前或滞后,从而正确确认损益。

税前扣除的有效扣除凭证之具体种类税前扣除凭证可分为外部凭证和内部凭证;根据应否缴纳增值税,外部凭证可分为应税项目凭证和非应税项目凭证。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

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代扣代缴个税的账务处理个人所得税是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在实际工作中,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只负有扣缴义务;〔2〕扣缴义务人既为纳税人负担税款,又负有扣缴义务。

许多企业在履行扣缴义务时没有严格区分上述两种情况导致税款计算错误,此外对扣缴义务人代付税款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

那么,企业应如何正确计算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进行账务处理呢?下面笔者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以企业经常发生的支付工资薪金、劳务酬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为例进行分析。

一、支付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个税〔一〕由纳税人自己负担税款1、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法? ,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进额减除费用2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例1:某企业职工王力2021年3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500元,由职工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王力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假设本文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仅减除费用标准2000元,下同〕:依据含税级距对应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求得:王力应缴纳个税=〔5500-2000〕×15%-125=525-125=400〔元〕2、账务处理为了正确记录、反映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情况,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

在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同时代扣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科目。

实际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原则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人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 相哭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人直接相关。

4. 确定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 合理性原则,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扣除项目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K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二,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三,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街,不得重复扣除。

1.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人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D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人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

【盘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项目及注意事项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只有充分了解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才能做到合理合法节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前扣除标准如下:10项扣除标准一、业务招待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法人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应于每月15日前,按照上月份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向工会拨交当月份的工会经费。

工会在收到工会经费后,应向交款单位行政开具“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税务部门据此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2、超过14%的部分,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调增项目计入“递延税款—-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作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在报表上则反映为“递延税款贷项"。

四、职工教育经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

支付境外服务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所得税?问:支付给境外公司的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及其他劳务费如何判定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答:1、企业所得税问题所述的咨询服务费、培训费及其他劳务费费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需要视其劳务发生地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

(1)如果在提供该服务时境外企业未到境内,即其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则根据如下规定,对于劳务发生地完全在境外的不需在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该境外企业如未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则对于其完全发生在境外的服务收入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该境外企业需要到境内进行服务,则需要视提供服务的国家是否为与我国签订了税收协定的国家。

如果是未与我国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则还要判断其是否在境内构成了机构、场所,机构、场所的判断可依下述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确实构成了机构,则应于境内按劳务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的国家和地区的企业派遣雇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通常构成上述意义上的机构、场所,应对归属于该机构、场所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25%的税率,而不再区分是否构成常设机构。

企业代垫代扣税款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代垫代扣税款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代垫代扣税款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企业作为经济活动的主体,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在税收征收过程中,有时企业需要代垫或代扣员工的税款。

如何在所得税前扣除这些代垫代扣税款呢?本文将就这一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了解代垫和代扣税款的概念。

代垫税款是指企业在员工获得应税收入前提前垫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代扣税款则是指企业在员工获得应税收入后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款。

要在所得税前扣除代垫和代扣税款,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和核销。

第一步,明确代垫和代扣税款的类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税款的种类包括预缴税和即期扣缴税。

企业代垫税款属于预缴税款,代扣税款属于即期扣缴税款。

明确税款类型对后续的申报和核销工作非常重要。

第二步,按照税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企业需要根据代垫和代扣税款的类型,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对于代垫税款,企业需要填写在预扣代缴项目中,并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核销;对于代扣税款,企业需要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正确填写被代扣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第三步,依据税务部门的规定进行核销。

核销代垫税款时,企业应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预扣代缴申请表、纳税人身份证明等。

核销代扣税款时,企业需提供代扣明细表和代扣汇总表等资料。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首先,代垫和代扣税款的金额必须真实准确。

企业在代垫和代扣税款时,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计算相应的税款金额,并将其详细记录。

在申报和核销时,也需确保金额的准确性。

其次,代垫和代扣税款的时间要符合法律要求。

预扣代缴税款的时间应与发放工资薪金的时间相符,即在发放工资薪金时同时代垫税款。

即期扣缴税款的时间应在企业支付工资薪金后,即扣除员工工资后将税款支付给税务部门。

再次,企业在代垫和代扣税款时,需对纳税人身份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代垫和代扣的税款真实有效。

最后,企业在申报和核销时,应密切关注税务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及时了解税收法规的变化,并根据最新的规定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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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否税前扣除
企业对外支付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否税前扣除
(一)企业对外支付款项,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含税价的(增值税除外),其支付的价款可全额在税前扣除,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的除外。

例1: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6000元(为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
16000*20%*25%=800(乙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6000-800=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6000
(二)合同约定支付价款为不含税价的,应将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

企业依据经换算的含税价计算并实际负担的代扣代缴的所得税税款,可以凭合同(或协议)及相关凭证(包括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境外企业开具的有效凭证等)在税前扣除。

例2:乙企业为甲企业提供劳务,双方约定甲企业支付给乙企业劳务报酬15200
元(为不含税价),税法规定甲企业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甲企业就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部分已向乙企业取得了合法凭证。

假定此项劳务核定利润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甲企业应代扣代缴乙企业所得税:
(15200/(1-20%*25%))*20%*25%=800(甲企业负担)
乙企业最终收到款项:15200
甲企业实际支出金额:15200+800=16000
甲企业税前扣除金额:15200+800=160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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