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图
9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变更、注销流程说明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事项编码:004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行为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办理部门:邹城市国资办办公地点:国资办产权管理科服务电话:5190368 监督电话:5191937申报材料:1、新设企业登记(1)产权占有登记表(2)批准设立企业的文件(3)企业的章程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出资人为企业法人单位的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年度财务报告书、产权登记证、出资人为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应提交《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登记证》(5)经注册会计师审核的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核准或备案文件(6)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变动登记(1)产权登记证(2)产权变动登记表(3)批准产权变动行为的文件(4)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国有资本额及其比例发生变动的提交验资报告,其中以非货币行资产投资的应当提交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6)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发生变动的提交新加入的出资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通过产权交易机构转让国有产权的提交交易凭证(8)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注销登记(1)产权登记证(2)注销产权登记表(3)批准注销的文件或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决书(4)企业清算报告或资产评估报告的核准或备案文件(5)产权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事项编码:006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行为法定期限:无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办理部门:邹城市国资办办理地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服务电话:5231537 监督电话:5191937申请条件:1、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行政事业单位;2、新设立的行政事业单位应在正式成立后三十日内申报;3、行政事业单位因分立、合并等原因引起国有资产调整变化的应在机构变化后三十日内申报;4、行政事业资产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申报材料:1、新设登记:⑴登记表;⑵批准设立的文件;⑶国有资产总额及来源证明;⑷已办理的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⑸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机构设置的批复文件;⑹其他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共7张PPT)

制为企业涉及转让的国有
按照政策规定,
人员
13、 、下核属销企额业在增所资国出、2有扩资0净股事企0资或0业产改万不其在同他企2元比0折0例0的股以公上开的转项让目项目内,容国有审 是查 否净前完资置 备产审 ,在批 是2000万元以内下容的
所出资企业下万属元以企上的业项目、部
否按改制方案
时限
按照评估核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核 执行等
人员 内容 时限
经办人员
按照评估核准 的规定要求进 行合规性审核
5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处领导 审定 5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处领导 复审 2个工作日
人员 内容 时限
分管主任 审定
——
B:
涉及所出资企业 或转让、折股的
国有净资产 在2000万元以上的
资产评估核准项目
人员 内容 时限
经办人员
按照评估核 准的规定要 求进行合规 性审核
移的项目
人员 经办人员
按照政策规定, 审查前置审批 内容 是否完备,是 否按改制方案 执行等
时限 10个工作日
人员 处领导 内容 复审 时限 2个工作日
人员 分管主任 内容 审核 时限 2-3个
工作日
第3页,共7页。
人员 主任 内容 审核 时限 ——
提交委主任
办公会议审定
(二)产权转让(总时限:20个工作日)
(四)不良资产核销(总时限:20个工作日)★:该项程序待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1、核销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
管理方案、国有股权变动
二、办理程序
(一)资产评估(总时限:10个工作日)
按照评估核准的规定要求进行合规性审核
B: 2、所出资企业不同比例增资扩股或其他折股国有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企业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图

评估备案流程
选择评估机构
企业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评估机构对国有产 权进行评估。
评估报告
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明确国有产权的评估价值。
备案申请
企业将评估报告等相关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国资委 备案。
交易管理流程
交易方式选择
根据处置方案和评估结果,选择合适的交易方 式,如协议转让、拍卖、招投标等。
加强内部管理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国有产权处置的决策程序和操 作流程,确保处置工作的合法合规。
A
B
C
D
加强风险防控
企业应加强对国有产权处置过程中可能出 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 风险防控措施。
创新处置方式
企业应积极探索新的处置方式,如引入战 略投资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等,实现国 有产权的多元化处置。
03 国有产权处Biblioteka 方式协议转让协商确定转让价格
转让方与受让方通过协商,确定国有产权的 转让价格。
签订转让协议
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 义务。
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国有产权的变更登记手 续。
公开竞价
发布转让信息
转让方通过媒体或产权交易机构发布国有产权转让信息 。
组织公开竞价
风险识别与评估
01 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及时发现国有产权处置过程 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02 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 程度。
03 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风险事件发 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风险应对措施
完善风险防范制度,规范 国有产权处置流程,减少 人为因素造成的风险。
对发现的风险及时采取应对措 施,包括风险规避、风险降低 、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流程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流程一、背景介绍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指国家将其拥有的企业产权进行转让的行为。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助于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企业改革和发展。
下面将从协议转让的流程来介绍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过程。
二、确定产权转让方案在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之前,需要对转让方案进行确定。
这包括确定转让对象、转让比例、转让价格等多个方面。
转让方案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企业价值、市场行情、产权归属等多个因素,确保转让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出售准备工作1. 资产评估:进行企业资产评估,确定产权的价值和转让价格。
2. 审核审批: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批,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信息披露:根据相关规定,对产权转让信息进行公示和披露。
四、寻找潜在买家1. 市场调研:通过市场调研和分析,找到潜在的买家,并了解其背景和实力。
2. 接触洽谈:与潜在买家进行接触,了解其购买意愿和能力,并进行初步洽谈。
五、签订协议1. 谈判协商:对转让价格、转让条件等进行详细谈判和协商,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
2. 签订协议:达成一致后,双方签订正式的协议文件,并进行公证和备案。
六、过户手续1. 资金支付:买方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支付转让款项。
2. 产权过户:根据协议约定,将产权过户给买方,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完成交割1. 资产交割:将企业的相关资产、财务文件等交付给买方。
2. 过户登记:完成产权过户后,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确保产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八、监管和审计1. 监管机构:相关部门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监管,确保转让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2. 审计机构:对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进行审计,核实转让过程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九、收尾工作1. 资金结算:对转让款项进行结算,确保双方的资金交收。
2. 归档备案:将产权转让相关文件进行归档备案,以备后续需要。
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各方的合作和配合。
通过规范的流程和程序,可以确保产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国有资产的流动和优化配置,推动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流程图

提供批准企业注销的批准文件等
审核,发放一式四份《国有产权注销登记表》
提供申报材料
办理产权
(1)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占有登记程序:
提供批准企业设立的文件
审核,发放一式四份《国有产权占有登记表》
提供申报材料
办理产权占有登记手续
(2)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变动登记程序:
提供批准企业变动的批准文件等
审核,发放一式四份《国有产权变动登记表》
提供申报材料
办理产权变动登记手续
央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流程

央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流程
央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1. 由转让方制定《转让方案》,并提交给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批。
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2. 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 审计评估: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 内部决策: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 选择产权交易机构: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挂牌交易。
6. 签订协议:在产权交易机构监督下,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 审批备案: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 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 变更手续: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以上是央企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国有企业并购之一般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梳理

国有企业并购之一般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流程梳理一、内部决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第一步是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
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可行性硏究可行性研究应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分析通过转让国有产权所能到达的目的;二是分析具体的转让策略;三是确定对受让方的要求。
企业应分析希望通过转让国有产权到达的目的,一般来说是引入投资者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资本资源、技术资源、品牌资源等,引入新的经营机制促进企业实现战略开展,实现国有资本的退出,并取得企业国有产权的最优化价格。
企业需要分析拟转让的标的大小,确定整体转让或者局部转让的策略及具体的份额,以及是否考虑转让控股权。
企业需要确定对受让方的要求。
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标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国有企业改制要从企业实际出发,着眼于企业的开展。
要建立竞争机制,充分考虑投资者搞好企业的能力,选择合格的投资者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引入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等资源增量,推动企业制度创新、机制转换、盘活资产,扭亏脱困和增加就业,促进企业加快开展。
(二)制定转让方案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企业应当形成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在决定或批准国有企业产权转让行为时,应审査转让方案。
企业转让方案的内容一般应包括: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根本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三〕内部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并形成书面决议。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流程及注意事项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流程及注意事
项
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复杂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以下是对此过程的详细解析:
一、转让流程
决策与审批:国有企业需先进行内部决策,确定房产转让的必要性、目的和价格等,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
资产评估: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房产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为转让提供参考。
公开招标或协议转让:根据评估结果和审批意见,选择合适的转让方式,如公开招标、拍卖或协议转让等。
其中,公开招标和拍卖需发布转让公告,吸引潜在受让方。
合同签订与履行: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转让价格、支付方式等条款。
合同生效后,双方需按约履行。
产权过户与税费缴纳:完成合同签订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确保受让方取得房产所有权。
同时,按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二、注意事项
法律法规遵守:在转让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转让行为合法有效。
信息公开透明:在招标、拍卖等环节,应确保信息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或利益输送。
价格合理公正:转让价格应基于市场评估结果,确保价格合理公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风险防范与控制:在转让过程中,需关注潜在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确保转让顺利进行。
总之,国有企业自有房产转让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工作,需要严格遵守流程和注意事项,确保转让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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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其他情况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对所持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决议。
二、标的企业内部决策
标的企业根据《公司章程》通过内部决议,同意转让方进行标的产权转让。可同时通过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涉及职工安置的,要通过职工大会决议。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目标;
(二)企业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基本情况;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四)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内容;
(五)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六)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六、账务清理
七、资产清查
五、国资管理部门审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所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清产核资
见《清产核资流程》
七、资产评估
见《资产评估流程》
八、挂牌交易
见《北京产权交易所流程》
九、签订转让协议
一十、审批备案
一十一、产权登记
一十二、工商变更
(一)企业情况简介;
(二)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原因;
(三)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基准日(清查时点);
(四)清产核资工作范围;
(五)清产核资工作组织方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并附报能够说明开展清产核资理由的相关文件或材料。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或者参加清产核资工作,应当附报企业董事会或者股东会的相关决议。
二、审核答复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前款规定的时点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现状、可能影响事件进展的风险因素:
(一)该重大事件难以保密;
(二)该重大事件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三)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出现异常交易情况。
一、提出申请
企业向国资管理机构提交《清产核资工作申请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于符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条件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同意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文件;
(二)对于不符合开展清产核资工作条件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通知企业并告之原因。
清产核资主体工作应于收到立项批复后6个月内完成,不能完成的要及时由于国有产权转让、出售等发生控股权转移等产权重大变动需要开展清产核资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
(五)资产评估的时间进度安排情况。
二、委托资产评估机构
转让方自行委托,但评估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具有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条件;
三、制定转让方案
标的企业聘请专业机构协助或独自制定《转让方案》或包括《可行性报告》。《转让方案》应包括:
(一)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基本情况;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的有关论证情况;
(三)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经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
(四)转让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包括拖欠职工债务的处理方案;
一十三、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如: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五)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收益处置方案;
(六)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公告的主要内容。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附送经债权金融机构书面同意的相关债权债务协议、职工代表大会审议职工安置方案的决议等。
四、标的企业主管部门审批
标的企业将产权转让事宜上报其所属行业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同时可能涉及财政部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
十三、资金核实
十四、账务处理
十五、完善制度
第一部分
一、提交申请报告
凡需经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企业在资产评估前应当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下列有关事项:
(一)相关经济行为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选择资产评估机构的条件、范围、程序及拟选定机构的资质、专业特长情况;
八、价值重估
九、损益认定
十、报表编制
十一、专项审计及经济鉴证
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结果应当按照规定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财务审计;社会中介机构对企业资产损溢,应当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经济鉴证证明,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社会中介机构在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结束后,应当对企业的内控机制等情况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出具管理意见书,提出企业的改进相关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建议。
十二、结果申报
清产核资结果申报材料具体包括: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清产核资报表、专项财务审计报告及有关备查材料。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报告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情况简介;
(二)清产核资工作结果;
(三)对清产核资暴露出来的企业资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专项财务审计报告由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主要内容包括:清产核资范围及内容;清产核资行为依据及法律依据;清产核资组织实施情况;清产核资审核意见;社会中介机构认为需要专项说明的重大事项;报告使用范围说明等。另外,还应当附申报资产损失分项明细表;资产损失申报核销项目说明及相关工作材料等。
四、成立企业内部负责机构
指定内设的财务管理或资产管理等机构或者成立多部门组成的临时机构作为具体工作办事机构,负责本企业清产核资有关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并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工作联系。
五、制定工作方案
应当于接到同意文件15个工作日内,根据国家有关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工作制度和工作要求,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其中应当抄报本企业监事会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