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人就《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答记者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人就《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日期】2020.06.19•【分类】问答正文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人就《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出台答记者问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人就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意义是什么?答: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及《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具体承担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
商标侵权判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法律性和复杂性,《商标法》对商标专用权保护的规定较为原则,实践中大量商标侵权行为发生在基层,一线执法人员需要更具操作性的规定指引。
制定《标准》不仅基层一线有需求,社会各界也十分关注。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商标侵权形式日趋多样化、复杂化,通过制定《标准》,有利于完善商标保护规则体系,解决执法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提供具体操作指引,进一步提升商标执法保护水平,为市场主体营造透明度高、可预见性强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问:《标准》制定的依据是什么?答:制定商标侵权判断标准,既是落实机构改革要求,也是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的具体举措。
2018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
2019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明确要求“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
中办、国办《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进一步提出“制定出台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问:《标准》制定的过程如何?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先后将《标准》制定列入2019年、2020年局党组重点工作。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

商标侵权案件答辩状
尊敬的法官:
本案件为商标侵权案件,其争议焦点在于涉案商标是否对原告商标构成侵权。
我作为被告,对于原告的指控表示不同意,并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首先,本人公司并非针对原告商标进行生产和销售的。
本人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针对其他领域进行的,与原告商标所涉及的产品无关。
因此,我们不存在对原告商标构成侵权的可能性。
其次,我们公司的商标确实与原告商标存在相似之处,但在整体外观和颜色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因此,我们的商标并不会对原告商标产生混淆和误认,也不会对原告商标的品牌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此外,我们公司的商标使用时间较早,且一直以来都是以正当竞争方式进行运营。
我们并未存在抄袭和模仿原告商标的情况,并且在整个经营过程中也并未产生侵犯原告商标权益的行为。
最后,我们公司与原告一方并不存在经济上的直接竞争关系。
即便存在类似产品的生产,但也并非直接的竞争关系,我们并未对原告的生产品质、服务质量、以及销售市场的稳定性造成任何影响。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原告并不存在商标侵权案件中所指控的情况,因此,希望法庭能够依法公正地解决本案件,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此致
敬礼!
此答辩状由本人签发
被告:XXX公司
代理人:XXX律师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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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分类号】303901199602
【标题】对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咨询题的处理意见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
【颁布日期】19960325
【实施日期】1996032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商标注册治理
【文号】工商标字(1996)第80号
【名称】对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咨询题的处理意见
【题注】
【章名】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打算单列市工商行政治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侵权纠纷也日趋复杂,在商标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地点工商行政治理机关也曾就此类案件的处理咨询题向我局请示。
为有效制止商标侵权,切实爱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商标纠纷,现就此类案件的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投诉人使用的商标差不多向我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包括处于异议期)的,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如认为该商标与投诉人注册商标近似,构成侵权的,有权立案查处。
二、被投诉人在被查处过程中以注册别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投诉人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治理机关能够中止处理,但被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
三、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并且又请求工商行政治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别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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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处理方法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处理方法商标侵权是指他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以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使用,导致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认,损害商标权人的权益。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处理方法是保护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提起诉讼、证明商标侵权、争议解决和赔偿处理等方面介绍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处理方法。
一、提起诉讼商标侵权纠纷一般需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商标权人或者授权使用商标的单位个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首先,提起诉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商标证书及商标使用证据等。
起诉状应明确被告、原告的基本信息,详细描述商标侵权的事实和依据,提出侵权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
授权委托书是指商标权人授权律师代理诉讼的书面文件。
商标证书是商标权人获得商标注册证书的有效凭证,能够证明商标的合法性。
商标使用证据包括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照片、商品销售凭证等,用于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情况。
二、证明商标侵权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需要通过证据证明被告的商标使用行为构成侵权。
证明商标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首先,可以通过比对被告商标和原告商标的相似性来证明侵权。
“相似性原则”是判定商标侵权的关键原则之一,商标越相似,侵权的可能性越大。
其次,可以通过购买被告销售的涉嫌侵权商品作为证据,证明被告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了与原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此外,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聘请鉴定机构进行商标相似度鉴定等方式来证明商标侵权。
三、争议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案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和审判等方式解决。
商标侵权争议的和解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双方自愿解决争议。
调解是由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调解。
调解费用少、效率高,适合一些可以调解解决的纠纷。
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和解或者调解,可以选择诉讼解决。
人民法院将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四、赔偿处理商标侵权纠纷中,如果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那么侵权行为会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害。
商标侵权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案件名称:[商标侵权案件名称]被告:[被告名称]原告:[原告名称]案号:[案件编号]一、引言本法律意见书就原告[原告名称]与被告[被告名称]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意见书基于已掌握的事实、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案例,旨在为原告提供法律依据和建议。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情况原告[原告名称]是一家拥有[商标名称]注册商标的企业,该商标已在我国商标局注册,注册号为[注册号],注册类别为[类别编号],注册日期为[注册日期]。
2. 被告情况被告[被告名称]未经原告许可,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涉嫌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3. 侵权事实经调查,被告在其产品包装、宣传资料以及销售场所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误导消费者,损害原告的商标信誉和利益。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四、侵权分析1. 被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为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产品存在关联,损害原告的商标信誉。
2.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3.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
五、法律意见1.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停止在其产品上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2)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3)停止宣传、推广侵权产品。
2.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商誉损失;(3)因维权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3. 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总结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使用其注册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案件处理流程详细解析

商标侵权案件处理流程详细解析商标侵权案件处理是保护商标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解析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应对商标侵权问题。
一、案件受理阶段1. 原告起诉:商标权利人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将被告列为商标侵权被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2. 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对商标侵权案件进行受理,并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要求原告补充相关证据、材料等。
二、证据交换阶段1. 原告提交证据:原告应提交与商标侵权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权证书、商标使用证据、侵权证据、市场调查报告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证据目录,方便法院查阅。
2. 被告反驳证据:被告在指定期限内提交反驳证据,尽可能反驳原告提供的证据,并说明其辩解理由和依据。
三、庭前准备阶段1. 法庭调解:在庭前,法院可能会安排双方进行调解,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案件将得以解决,否则将进入庭审阶段。
2. 庭前准备会议: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组织双方进行庭前准备会议,明确争议焦点、审理事项以及证据争议等,并制定庭审计划。
四、庭审阶段1. 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织庭审,出示并阅读起诉状及答辩状,并核实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2. 证据质证:双方当事人质证和辩论各自提交的证据,法院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
3. 陈述和辩论:原告陈述事实与理由,被告对原告的陈述进行辩论。
庭审中,双方可以出示证据、调取相关材料,并提出质证。
法院可以向双方进行质疑和追问。
4. 闭庭: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闭庭,将进入判决阶段。
五、判决阶段1. 法院作出判决: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辩论陈述、质证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作出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结果。
2. 判决生效:判决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判决结果履行义务。
如有不服,可以根据法定程序提起上诉。
六、执行阶段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如有执行困难或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强制执行措施,确保判决得以执行。
商标被侵权的怎么处理

商标被侵权的怎么处理
一、有商标法所列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二、对于商标侵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依法定程序进行果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
四、当事人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
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如何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如何解决商标侵权纠纷商标侵权纠纷是商业领域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涉及商家的商标权益保护。
如何解决商标侵权纠纷,是每个企业都需要关注和学习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讨论如何解决商标侵权纠纷。
一、加强商标注册和维权意识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注册商标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的商标权益。
因此,首先应该加强对商标注册的认识,积极申请商标注册,并在商标使用过程中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同时,要了解商标法律法规,掌握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和维权途径。
二、保护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是商标法赋予商标注册人的独占权利,商标侵权行为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专用权。
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商标注册人可以依法采取行政、民事、刑事等不同方式进行维权。
例如,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无效商标;可以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侵权方停止使用、赔偿损失等。
三、寻求友好解决途径在商标侵权纠纷中,寻求友好解决途径是一种常见的方式。
例如,通过和对方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法律纠纷的发生。
友好解决途径可以减少成本和时间的消耗,维护企业的商誉和形象。
四、加强证据收集和保全商标侵权纠纷的解决,离不开充分的证据支持。
因此,在商标侵权纠纷发生时,应及时收集和保留与侵权事实相关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的使用证据、侵权行为的真实情况等。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这些证据将作为证明商标侵权的重要依据。
五、依法维权当商标侵权无法通过友好解决途径解决时,企业可以依法维权。
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申请保护商标权益。
在民事诉讼中,商标法院会根据侵权的情况判决合理的赔偿金额,并责令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商标法律领域的动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商标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除了企业自身的维权行动,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也是解决商标侵权纠纷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该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商标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商标权益的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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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6008
2020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
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分类号】 303901199602
【标题】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意见
【时效性】有效
【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60325
【实施日期】 19960325
【失效日期】
【内容分类】商标注册管理
【文号】工商标字(1996)第80号
【名称】关于商标侵权案件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问题的处理
意见
【题注】
【章名】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社会商标意识的增强,商标侵权纠纷也日趋复杂,在商标案件查处过程中,涉及异议、争议等程序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也曾就此类案件的处理问题向我局请示。
为有效制止商标侵权,切实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和解决商标纠纷,现就此类案件的处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被投诉人使用的商标已经向我局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包括处于异议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认为该商标与投诉人注册商标近似,构成侵权的,有权立案查处。
二、被投诉人在被查处过程中以注册不当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投诉人注册商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中止处理,但被投诉人应当提供相应的经济担保。
三、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注册商标提出争议同时又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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