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报道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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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管理规定(3篇)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3篇)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规范新闻宣传活动的进行,保持社会信誉和媒体形象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管理,包括各级新闻宣传机构、新闻媒体、新闻从业人员等。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服务人民群众,推动社会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公众传递新闻信息,防止虚假新闻和传媒产业化。

第五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守社会伦理和职业道德,尊重民主法制,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隐私。

第六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加强社会文化建设。

第七条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加强党对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新闻宣传领导体制,明确各级媒体的职责与权限。

第二章新闻宣传机构管理第八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按照新闻宣传工作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及时向上级媒体主管部门报送。

第九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工作机构,配备专业人员,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宣传业务的监督和考核制度,定期对新闻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评估。

第十一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依法执行广告管理规定,保证广告内容的真实、合法、合规。

第十二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与政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政府方针政策,做好政府新闻的发布和报道工作。

第十三条新闻宣传机构应当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国际新闻宣传的开展,增强国家形象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

第三章新闻媒体管理第十四条新闻媒体应当遵守党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新闻,不发布虚假新闻。

第十五条新闻媒体应当确保新闻的时效性,采用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新闻报道,提高新闻的质量和号召力。

第十六条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社会事件和突发事件的报道,做好事件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起草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 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 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 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 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遵循客观、准确、及时、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三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新闻出版管理、广播影视管理、互连网管理有关规定和学校的保密规定, 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各部门。

第二章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第五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包括以下主要范围和内容:(一)国家、省、州、县领导同志参加我校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 视察检查我校, 以及有关重要批示的宣传报道。

(二)学校学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宣传报道。

(三)学校落实各级关于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等重要精神的宣传报道。

(四)学校出台的重要政策、规章、重大措施和学校工作运行中的重要信息的对外发布。

(五)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重要观点、文章的宣传报道。

(六)学校教学科研、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成就和典型经验的宣传报道。

(七)对校内各部门新闻报道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八)对学校网站等校内新闻媒体的管理与指导。

第三章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与领导第六条巴东县民族职业高级中学新闻宣传工作归口行政办公室管理, 信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相关部门及人员配合。

第七条学校成立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任组长, 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 副校长及党支部书记任副组长, 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

公司新闻播报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播报管理制度

公司新闻播报管理制度首先,我们的公司是一家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的企业,我们始终坚持以员工为中心,着力打造一个和谐、稳定、有活力的工作环境。

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司的运作,我们制定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以确保公司的高效运转和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一、组织架构我们的公司采用扁平化组织架构,公司领导层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更加畅通。

公司设有总经理办公室、人事行政部、市场营销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各个部门,各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规范我们公司注重员工的工作纪律和规范,建立并严格执行了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包括员工考勤制度、奖惩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

员工要按时上下班,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旷工旷岗,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三、培训与发展为了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我们定期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心理健康培训等。

我们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和发展空间,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在公司中实现自我价值。

四、员工福利我们关爱员工,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

公司每年会组织员工旅游活动、年度庆典、节日福利等,让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关怀和温暖。

同时,我们还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为员工提供岗位津贴、节日福利等,为员工的生活提供保障。

五、沟通机制我们重视员工与公司之间的沟通,建立了完善的沟通机制。

公司定期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了解员工的需求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员工的困扰和问题。

公司还定期召开员工大会、部门会议等,让员工参与公司决策和管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

六、监督与制约为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我们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严格监督和制约。

公司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由员工代表和领导人共同组成,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公司内部还设立了监察机构,对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

总的来说,我们公司的管理制度是科学、合理、完善的,旨在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平台,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办法

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办法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推动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化,提高乡镇形象和知名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由乡镇政府相关部门统一负责,设立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到宣传为民、服务为民、宣传为实,并坚持真实、客观、全面、及时的原则。

第四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应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加强对新闻报道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道德素质,保证新闻报道的质量。

第五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要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及时发布乡镇重要信息和新闻报道,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

第六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要加强对乡镇形象的宣传,突出乡镇的特色和优势,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促进乡镇的发展。

第七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要注重创新思维,不断探索新闻报道的形式和手段,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提高信息的传播效果。

第八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要注重群众参与,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意见,通过新闻报道反映民意、解决问题,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同感。

第九条:对于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乡镇政府所有,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乡镇信息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应具备以下职责和任务:1.负责收集、筛选、发布乡镇的重要信息和新闻报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传达给公众。

2.协助乡镇政府制定宣传计划和策略,提供咨询和建议,以强化乡镇形象,促进乡镇发展。

3.组织、安排和协调媒体的采访和报道工作,确保乡镇的重要活动和政策能够得到广泛关注和报道。

4.建立和维护乡镇官方新闻平台和宣传渠道,包括网站、微信公众号、报纸等,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信息服务。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

新闻宣传管理规定及奖励办法一、引言新闻宣传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社会主义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为加强新闻宣传的管理,规范新闻报道行为,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规定及奖励办法。

二、新闻宣传管理规定1.新闻宣传的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党管宣传的方针原则;(2)坚持事实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3)坚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传播正能量的原则;(4)坚持依法行事的原则,严禁违法违规行为;(5)坚持保护权益,尊重知识产权的原则。

2.新闻宣传的内容:(1)新闻宣传应聚焦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以党和政府的工作为主线,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宣传先进典型;(2)新闻宣传应注重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全面性;(3)新闻宣传应关注社会热点、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切,传播正能量,促进和谐稳定;(4)新闻宣传应注重融合发展,推动新媒体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提高新闻传播的广度和深度。

3.新闻宣传的机构和人员管理:(1)新闻宣传机构应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新闻宣传人员,确保宣传工作的正常进行;(2)新闻宣传人员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法律意识,具备扎实的新闻宣传基础知识和业务能力;(3)新闻宣传机构及人员应定期组织学习,提高对新闻宣传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4.新闻宣传的执法与监督:(1)严禁各类新闻宣传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包括虚假报道、编造事实、诽谤他人等;(2)对采访、报道中的侵权问题要依法处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各级媒体主管部门应建立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新闻宣传奖励办法1.新闻宣传奖励的原则:(1)奖励应公正、公平、公开,遵循先表彰后奖励的原则;(3)奖励应鼓励创新创作,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活力和创造力。

2.新闻宣传奖励的内容:(1)新闻宣传奖励包括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3)集体奖励可包括优秀新闻单位、优秀新闻报道、优秀新媒体平台等。

新闻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新闻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

新闻从业人员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提高新闻媒体的专业素质,保障新闻报道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闻报道、采访、编辑、制作等工作的新闻从业人员,包括记者、编辑、摄影记者、播音员、记者助理等。

第三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真实、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条新闻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新闻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教育,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推动新闻事业的科学发展。

第五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新闻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或披露未经批准的未公开信息。

第二章新闻从业人员的资质要求第六条从事新闻报道、采访、编辑、制作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新闻学、中文、传媒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第七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扎实的新闻业务能力和敏锐的新闻嗅觉,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够熟练运用新闻采访技巧和新闻报道方法。

第八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抗压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具备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和社会责任感。

第九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不得接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利益,不得从事与新闻报道职责不符的行为。

第三章新闻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新闻从业人员有权利依法取得新聘、辞退、辞职或解聘,有权利参加新闻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有权利提出工资、福利待遇要求。

第十一条新闻从业人员有权利采访、调查、报道事件和新闻稿件,有权利拥有、维护和使用自己的知识产权,有权利拒绝接受违法违规指令和任务。

第十二条新闻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新闻机构的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服从上级领导和同事的指挥,保持团结和合作的态度。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加强医院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提高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质量,更全面客观地向上级反映医院各方面工作状况,并在必要时向媒体进行新闻宣传报道,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纪律1、严禁各科室和医务工作者擅自接待社会自由撰稿人的采访,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对医院重大事故、突发事件、重要工作的采访。

2、不得擅自接受影视剧组的拍摄任务,包括提供救护车、医疗器械设备、服装和人员配合等。

3、对经医院同意接受采访的新闻稿件要进行审核把关,防止在新闻报道中出现泄密、失实等现象,防止产生负面影响。

4、对违反宣传纪律,造成工作失误,引起社会不良反映和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等后果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新闻宣传的内容与形式内容:各科室围绕医院中心工作的进展动态,科室发生的重大事件,科室的新人新事新风尚,科室或科室成员对医院建设与发展的建议和工作思路,新技术新项目应用与推介、经验交流、外出学习考察的见闻、工作和生活感悟等;公共卫生健康教育及科普等。

形式:新闻宣传类稿件以文字稿件为主。

文化娱乐类稿件形式可以有文字(体裁不限)、照片、书法、绘画(含漫画)、篆刻等;科普类稿件形式以文字或现场及电话采访为主。

三、新闻宣传稿件报送要求1、新闻信息报道应实事求是,时间、数据准确,报送及时,各科室负责人为新闻信息报道第一责任人。

2、宣传报道的材料要求尽可能详实,人物、事件要交代清楚,可夹叙夹议。

3、文化娱乐类稿件作品要求内容健康,反映良好的精神风貌。

4、科普类稿件要求客观真实,通俗易懂,有现实指导意义。

四、新闻宣传工作考核评比制度1、各职能科室每个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篇,各临床科室每两个月报送科普文章不少于1篇。

2、各科室稿件按要求报至院办,院办负责在院周会上通报各科室报送稿件的情况,并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

年终医院将对各科室新闻宣传工作进行评比,设集体奖和个人奖若干名,宣传小组成员按全年工作质量参与评奖。

医院将予以表彰奖励。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做好新闻宣传工作,不断规范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制定了《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新闻宣传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刘延东副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结合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新闻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要求,坚持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改革创新,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做好中指办新闻宣传工作,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条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依法管理、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全面准确、广泛深入、安全有序、确保时效。

第四条新闻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一)党和国家领导人就地方志工作发表的重要讲话、作出的重要批示。

(二)地方志系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

(三)地方志法规、部门规章、重要规范性文件颁布、政策解读及贯彻执行情况。

(四)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召开的重要会议、作出的重大部署、开展的重要工作、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地方志事业发展中取得的重要进展、重大成就和重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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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报道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为加强和改进公司新闻报道工作,弘扬正气、宣传典型、激励先进,树立保安公司良好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新闻报道工作的指导思想
新闻报道工作,要以正确的政治方向为前提,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以鼓励正面宣传为指导,以弘扬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战斗力和向心力,树立保安队伍良好形象为目的。

二、新闻报道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及公司广大员工要积极参与公司重大新闻、保安风采及先进事迹的新闻报道工作,以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公信力,提高社会知名度,让社会各界逐步了解保安、理解保安、关心保安、支持保安。

(二)进行报道工作,必须有利于维护和推进公司经营、发展、稳定的大局,有利于维护公司、客户单位利益及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维护和树立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公司宣传报道工作归口政办室管理。

新闻媒体对公司机关各部门及各分公司的采访由政办室负责协调、统一安排,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积极协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三、新闻报道的范围
新闻报道包括:十佳“四评”稿件的撰写与刊载、以个人名誉撰写和发表的其它稿件、邀请或接受媒体采访进行的报道、以单位或个人名义在公司网站或其它网站发表文章及发小帖子等。

四、新闻报道应坚持的程序
(一)公司十佳“四评”活动稿件的撰写与刊载,按照单位和个人撰稿,报分公司主管“四评”活动的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修改审定,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十佳“四评”办公室审核把关后发表。

(二)以个人名誉撰写与公司、分公司、保安员或客户单位有关的新闻稿件,必须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政办室把关,由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发表或挂网。

(三)邀请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必须坚持以下制度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

公司班子成员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事先应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同时应通知政办室做好记者接待工作,并关注采访后的新闻报道;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员工个人邀请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事先应向政办室报告,由政办室报分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受采访。

2、坚持首问负责制度。

机关各部门主任、各分公司经理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报道的第一责任人,对涉及企业形象、客户单位机密、反映问题、批评、或有争议的事件采访,各单位主管领导要严格把关,未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对未经允许的新闻媒体记者采访,被采访人要有理有节进行解释,不得与记者发生直接冲突,并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单位主管领导应及时向政办室报告,以加强协调和沟通,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负面影响,不得隐瞒不报或采取不适当的方式自行解决。

3、坚持协商配合制度。

新闻媒体要求采访某客户单位所在的大(中)队、班组、网点时,政办室事先应征得所在客户单位领导和公司领导的同意,争取配合和支持,同时派人陪同记者采访;
对事先没有征得客户单位同意或没有公司政办室人员陪同的新闻媒体记者到公司各单位、部门采访的,被采访者可拒绝接受采访,并应及时向政办室报告。

4、坚持责任倒查制度。

公司员工未经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造成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的,公司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公司领导、机关各部门、各分公司和个人邀请和接受媒体采访的新闻资料应主动报送政办室,以便新闻资料的统一收集、保存、备查。

5、坚持奖励制度。

为鼓励公司广大员工参与新闻报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写保安、人人赞保安的良好氛围,对公司员工撰写的讴歌保安公司或赞扬保安员工先进事迹的稿件,凡在驻马店日报和天中晚报发表的稿件(字数在1000字以上)或图片,每篇(幅)奖励现金100元;在河南法制报(不含周末版和法苑栏目)、大河报和河南公安报发表的稿件(字数在1000字以上)或图片,每篇(幅)奖励现金300元;在人民日报、人民公安报、法制日报和中国青年报发表的稿件(字数在1000字以上)或图片,每篇(幅)奖励现金500元。

一篇稿件或图片在多家报纸发表,按最高规格奖励一次。

此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规定不相符的即行作废。

驻马店市保安服务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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