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合同范本)

合集下载

施工保修合同5篇

施工保修合同5篇

施工保修合同5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就工程施工保修事项经过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鉴于甲方系工程的业主方,乙方系具有相应施工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甲方委托乙方就工程存在的缺陷进行维修及保修工作。

为明确维修范围和保修责任,双方在公平、公正、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保修范围及内容本次工程保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原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进行维修,具体包括结构修补、水电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墙面修复等。

双方明确,保修范围应以甲方提出的书面维修要求为准。

三、工程保修期限与开始时间工程保修期限为____年。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保修期满,乙方不再承担保修责任。

除非甲方在保修期内提出书面维修要求并得到乙方的确认。

四、费用支付及结算方式1. 甲方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工程费用支付乙方保修费用。

费用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友好协商确定。

具体支付方式和金额应在甲方发出维修通知后,由双方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2. 乙方在完成每一项维修工作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甲方提交该项维修工作的结算报告及相关资料,甲方应在收到结算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支付相应款项。

五、双方责任与义务1. 甲方应明确维修要求,及时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工作,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现场支持。

对于重大维修事项,甲方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决策。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维修工作,保证施工质量与效率,承担相应责任和义务。

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保修范围和期限。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再次发生问题或造成其他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保密条款篇2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工程项目的施工保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二、保修范围及期限1. 保修范围:本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气、给排水、暖通等。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一、保修范围1. 本工程的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以及因施工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

2. 具体的保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结构、屋面、墙面、地面、门窗、水电安装等。

二、保修期限1. 本工程的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具体年限]。

2. 在保修期内,如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承包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三、保修责任1. 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或使用人的维修通知后[响应时间]内到达现场,并在[维修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达或完成维修工作,应提前向发包人或使用人说明原因,并协商确定新的维修时间。

2. 对于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承包人应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运输费等。

3. 如因发包人或使用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损坏,承包人应负责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发包人或使用人承担。

四、保修金的扣留与返还1. 本工程的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比],在工程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留。

2. 保修期届满后,如工程无质量问题,发包人应在[返还时间]内将保修金无息返还给承包人。

3. 如在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发包人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费用,直至维修费用全部扣除完毕。

如保修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承包人应另行支付不足部分。

五、其他事项1. 承包人应建立工程保修档案,记录工程保修的情况,包括维修时间、维修内容、维修费用等。

2. 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的保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并处以相应的违约金。

3. 本保修条款为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本保修条款与施工合同其他条款发生冲突,以本保修条款为准。

工程缺陷责任合同范本

工程缺陷责任合同范本

工程缺陷责任合同范本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为________(工程名称)的建设单位,乙方为该工程的施工单位,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根据主合同的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就工程缺陷责任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定义与解释1.1 本合同中所称“工程缺陷”是指乙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建设规范、标准和主合同的约定完成施工,导致工程存在质量问题。

1.2 本合同中所称“缺陷责任期”是指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一定期限,具体期限为____个月。

二、工程缺陷的认定2.1 工程缺陷的认定标准为:(1)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建设规范、标准和主合同的约定;(2)甲方提供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3)甲乙双方确认的样板间、样板段及工艺要求。

2.2 工程缺陷的认定程序为:(1)甲方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到现场核实工程缺陷情况;(3)甲乙双方根据现场核实的情况,共同认定工程缺陷的性质、范围和程度;(4)对于乙方无异议的工程缺陷,乙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并报甲方审核;(5)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整改方案后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提出书面意见;(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意见,在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三、工程缺陷责任3.1 乙方对工程缺陷承担的责任如下:(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工程缺陷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建设规范、标准和主合同的约定;(2)乙方应承担整改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及管理等相关费用;(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进行维修、保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4)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2 甲方对工程缺陷承担的责任如下:(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对工程缺陷进行认定,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2)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工程缺陷的整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3)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导致工程缺陷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4)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缺陷,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一、保修范围及期限1. 本保修条款适用于甲方(业主)与乙方(承包商)签订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安装、给排水系统等。

2. 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特殊项目如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五年,电气系统的保修期为三年。

二、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内,若发现任何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缺陷,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2. 对于因设计问题或材料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造成的缺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与设计单位或材料供应商协商解决。

3.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关于质量缺陷的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安排维修。

三、保修流程1. 甲方发现质量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确认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原因。

3. 双方应共同确认维修方案,并签订书面维修协议。

4. 乙方完成维修后,应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维修完成证明。

四、违约责任1. 若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2. 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质量问题未能及时修复,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是工程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对于本保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

3. 本保修条款的解释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依法提起诉讼。

六、结语制定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范本是确保工程质量、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保修范围、责任、流程和违约责任,可以有效预防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促进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甲乙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适用保修条款,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条款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条款

工程合同质量缺陷保修条款第一条保修责任承包方应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负责,确保工程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承包方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负有修复的义务,直至满足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

第二条保修期本工程的保修期限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两年。

在此期间,如发现任何由于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所导致的缺陷或损害,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第三条通知与响应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发包方应及时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响应,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时间内安排维修工作。

第四条维修时限对于一般性质量缺陷,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开始维修工作;对于重大质量缺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进场维修。

所有维修工作应保证不影响正常使用,且维修完成后应有相应的质量检验报告。

第五条材料与工艺承包方用于维修的材料和工艺应不低于原工程使用的标准,确保修复后的工程质量与原工程保持一致。

更换的材料应为新品,不得使用二手或劣质替代品。

第六条保修范围保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安全、防水防漏、电气管线、装饰装修等主要部分。

但不包括因自然灾害、不当使用或其他非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害。

第七条保修金为确保承包方履行保修责任,合同中可约定一定比例的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退还给承包方。

若期间发生维修,相关费用可从保修金中扣除。

第八条违约责任如承包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维修工作,或维修质量未达到约定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额外损失。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保修条款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本保修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

补充协议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范本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范本

工程合同保修条款范本一、保修范围1. 本工程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体结构、屋面、墙体、地面、水电安装等,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2. 保修范围应涵盖因材料质量、施工工艺不当或设计缺陷导致的任何缺陷和损害。

二、保修期限1. 主体结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通常不少于五十年。

2. 屋面防水、外墙防渗漏保修期为五年。

3. 室内装修及水电安装保修期为两年。

4. 其他特定项目的保修期限应根据项目特点和材料耐用性单独约定。

三、保修责任1. 在保修期限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承包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响应,并在合理时间内组织维修。

2. 承包方负责维修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材料费、人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 如承包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费用。

四、保修程序1. 发包方发现质量问题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并提供详细的问题描述和证明材料。

2. 承包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现场核实情况,并与发包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和时间。

3. 维修完成后,双方应共同验收,确认问题已得到妥善解决。

五、保修例外1.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或第三方行为造成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2. 正常磨损、人为损坏或非正常使用导致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3. 发包方未经承包方同意擅自改动或使用不当导致的损害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 本保修条款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在履行保修义务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承包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1. 本保修条款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生效。

2. 本保修条款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需双方书面同意,并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条款

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条款

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条款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后续使用的安全性,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工程缺陷责任期,即质保期。

在此期限内,如果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需要负责无偿修复或赔偿损失。

以下为工程缺陷责任期条款范本内容:一、缺陷责任期的定义与期限缺陷责任期是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内,施工单位应对工程的质量负有检查、维修的责任。

通常情况下,结构安全相关的缺陷责任期为设计使用年限;而其他部分如屋面防水、室内装修等,则根据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确定,通常为2年或5年。

二、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的日期起算。

若因特殊原因无法立即进行竣工验收,则以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为准。

三、施工单位的责任在缺陷责任期内,施工单位需承担以下责任:1. 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修复。

2. 对于因施工质量不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导致的缺陷,应负责无偿修复直至达到合格标准。

3. 若缺陷导致第三方损害,施工单位应负责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的责任甲方应于发现工程缺陷后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缺陷调查与修复工作。

同时,甲方不得擅自改动工程结构或进行未经同意的装修活动,以免影响缺陷责任的判断。

五、缺陷责任期过后的处理一旦缺陷责任期结束,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否则施工单位不再承担无偿修复的责任。

但结构安全问题除外,其责任期限通常与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一致。

六、争议解决方式就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问题,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相关条款合同还可以包含保险要求、保证金设置、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条款,以确保工程缺陷责任期条款的顺利执行。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

施工合同范本保修条款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 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保修责任。

2.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3.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乙方负责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如出现施工质量缺陷或施工质量隐患,乙方必须履行保修义务,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形(不在乙方承包范围的项目除外)时:a. 楼地面、屋面、墙面渗漏水;b. 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c. 楼地面沉陷、空鼓、开裂、起沙;d. 内外墙及顶棚抹灰、油漆等装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

二、保修期限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保修期限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厨、卫生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保修期限为五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保修期限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两年。

5. 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由双方另行约定。

三、保修责任1. 乙方在保修期限内,对质量保修范围内的问题,负责维修、更换或修复,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2. 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修复。

3. 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维修、更换或修复的费用,并支付甲方因此产生的损失。

4. 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维修、更换或修复,但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保修金的支付与退还1. 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保修金。

2. 保修金金额由双方根据工程总价的一定比例约定。

3. 在保修期限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保修金在保修期限到期后退还给乙方。

4. 甲方在保修期限内发现质量问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修责任,甲方有权从保修金中扣除相应的维修、更换或修复费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
责任(合同范本)
The right holder clarifies the fulfillment of his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clarifies the matters that the right parties have done within the time lim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K-HT-0909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合同范本)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缺陷和保修责任》是合同范本网施工合同栏目为您精心准备的,更多精彩内容请收藏本站(ctrl+D即可)!
14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4.1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该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达到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生产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程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相应的延长缺陷责任期。

但是任何缺陷责任期延长的累计时间不能超过24个月。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承包人有权请求发包人按照第10.6款[质量保证金]约定的日期返还质量保证金。

14.2 缺陷责任
14.2.1 修复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当负责修复工程的缺陷、损坏,修复的费用根据以下情况处理:
(1)在缺陷责任期内,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的缺陷、损坏,承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

(2)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的工程的缺陷、损坏,发包人应承担修复的费用和风险,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4.2.2 检测费用
在缺陷责任期内,任何有关造成缺陷或损坏的原因都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检查认定。

如果监理人与承包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委托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认定。

经检测机构认定工程缺陷、损坏是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缺陷、损坏是由其他原因造成的,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4.2.3 未能修复
承包人若未能在合理期限内修复发包人通知的缺陷或损坏,发包人应确定一个日期,要求承包人不迟于该日期修复好缺陷或损坏。

如承包人到该日期仍未修复好缺陷或损坏,则发包人可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修复,所需费用由发包人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如某项缺陷或损坏可能影响工程的正常使用和关键性能,则该项缺陷或损坏修复后,承包人应重新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行,相关费用由造成缺陷或损坏的责任方承担。

在缺陷责任期内,为了修复缺陷或损坏,承包人有权进入工程现场,但不能损害到发包人有关保安和保护秘密等相关权利。

14.3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从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工程的,由此而发生的质量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工程自发包人提前占有或擅自使用之日起进入保修期,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
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以及合同规定,在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

保修的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重合的期间,由发包人选择适用保修责任条款或者缺陷责任条款。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