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按照规定,在特定的时间和方式下,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其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信息。
信息披露对于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做出合理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内容不透明:有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掩盖负面信息的情况,通过夸大收益或隐瞒风险,来掩盖实际经营状况。
这种信息不透明,使投资者无法全面了解公司真实情况,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2.信息披露迟缓:一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上存在迟缓的现象。
由于上市公司对于经营业绩表现不佳的信息披露可能会对股价和市值产生负面影响,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可能会推迟信息披露的时间,以争取更多时间来进行资产重组或其他手段来改善经营状况。
3.信息披露不规范:一些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过程中,披露的格式和内容不规范。
信息披露的格式太过冗长,且缺乏重点突出的信息,使得投资者在阅读过程中难以快速获取到关键信息。
1.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并明确责任、加大处罚力度,对信息披露迟缓和不规范的行为进行惩戒。
2.增加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要求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中披露重要的信息,如收入来源、主要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等。
3.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督: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建立起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上市公司按照制度披露信息。
加强对会计信息披露的审核和评估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提升投资者保护意识:加强投资者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监督意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降低投资风险。
5.加强舆论监督力度:通过加强媒体和舆论的监督,及时曝光存在问题的上市公司,增加公众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关注度和监督力度。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进程加快以来,会计信息披露已成为资本市场监管的重要内容之一。
会计信息披露是公司以适当的途径向投资者披露其财务数据和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能够提高投资者的决策效率和市场透明度,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财务报表具有数字主导、数据繁琐等特点,容易给广大投资者造成困扰和误解,尤其是一些小散投资者更难理解公司的财务数据。
2.信息披露不完整。
一些上市公司对重要信息不进行披露,包括涉及公司业务、负责人、经营环境以及规模等方面,给投资者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
3.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迟缓,企业在披露财务信息的频率、披露时效、内容等方面存在差异,信息披露的不确定性使投资者难以了解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4.会计信息披露缺乏一定的参照依据,不同的公司在披露财务信息时,披露内容、财务数据处理方式不一样,给投资者带来了难以比较的困扰。
二、对策1.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应该增加财务报表的可读性,尽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减少财务名词的使用,方便广大投资者理解。
2.信息披露要全面。
上市公司应该通过不同的渠道公示相关信息,包括公司经营状况、负责人变动等重大事件,并及时对这些事件进行说明。
3.加强信息披露时效。
上市公司应该及时披露经营数据和财务信息,以提高信息披露效率和质量,加强和投资者的互动和沟通,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信息。
4.统一财务数据处理方式。
上市公司应该制定统一、系统完备的会计准则,尽量保证不同公司的财务数据处理方式的一致性,使投资者能够进行有效的比较和分析。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主要还是信息披露的不完整、不准确以及缺乏相应规范等,而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加强监管,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只有将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和加强,依据真实的数据和财务报表,才能够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措施

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措施一、简介上市公司是股票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的重要渠道。
然而,在我国,财务信息披露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和市场的正常运作。
本文将分析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二、现状分析1. 缺乏透明度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不规范披露: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披露不规范,缺乏统一的会计准则和标准,导致投资者难以准确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
(2)信息滞后: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信息滞后,不能及时反映公司的经营状况,使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并做出相应的投资决策。
(3)信息不对称:部分上市公司在财务信息披露中隐瞒真实情况或夸大公司的财务状况,使投资者难以判断投资风险。
同时,上市公司内部人员往往比外部投资者更早地了解公司的实际情况,导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缺乏有效监管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存在一定的问题:(1)监管力度不够:尽管我国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财务信息披露进行监管,但是监管力度相对较弱,无法有效保证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2)缺乏有效制度:我国缺乏健全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存在漏洞,可以通过各种手段规避财务信息披露的要求。
三、改进措施为了改善我国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现状,以下是一些建议的改进措施:1.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监管力度,确保上市公司披露真实、准确的财务信息。
提高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专业水平,严厉打击虚假披露和信息不对称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
2. 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制度,加强与国际接轨,明确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确保披露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
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减少信息不对称问题。
3. 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提升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然而,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下面就这些问题和不足进行简单地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问题及存在的原因1.信息不全面、不准确。
部分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中存在造假、隐瞒、虚假标注、误导等情况。
这种现象可能源于上市公司自身的不规范经营、不诚信经营、财务管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也可能因为审计机构审核不到位、监管部门的监管不严格等原因。
2.审计独立性不足。
现有的审计制度和监管机制不能完全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导致有些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够客观、全面、公正地进行审计,从而出现了审计失败等问题。
3.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不足。
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一些规范性和一致性问题,导致投资者难以通过财务报表准确了解上市公司的真实状况,甚至对其投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策建议1.加强监管。
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审核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推动上市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2.完善审计机制。
完善审计机制和监管机制,落实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采取合理的制度安排和措施,防范审计机构出现不作为、失误、疏漏和不敢出招等情况。
3.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加强对财务报表编制规范的制定和监管,提高其透明度和一致性,规范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披露,让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
4.提高企业诚信意识。
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财务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诚信经营,树立诚信经营的企业形象和良好的信誉。
总结来说,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主要是因为制度、监管和企业自身的问题。
只有加强监管、完善审计机制、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和一致性、提高企业诚信意识,才能有效地解决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重要的义务之一,公开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对维护市场公正与透明,保障投资人权益和提升公司信誉都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我国实际情况中,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一些问题,下面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问题一:会计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应该是及时、清晰、完整和准确的,但是实际情况中,许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公司没有充分披露关键信息如内部控制和相关方交易等,容易导致市场参与者对公司产生疑虑。
对策一:加强内部控制和自律上市公司应该积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建立健全的自律机制,自觉按照会计准则和政府规定进行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和透明。
问题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在真实性和准确性方面主要存在两个问题。
其一,会计信息可能不真实,连续的“会计丑闻”导致了公众对于公司会计信息的认知不断降低。
其二,公司必须披露完整的会计信息,来反映其真实经营情况。
但是为了隐瞒实际情况,公司有可能采用隐瞒或者欺诈的方式来呈现会计信息,这会严重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对策二:加大监管力度合理的监管力度是保证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必要条件。
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立法监管,严格落实会计准则及规范、制定会计工作规程,并设立健全的监管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对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进行监督和检查,从而遏制不良现象的产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问题三:良好的趋势、风险等重要信息缺乏上市公司可通过会计信息披露来表达自己的业绩变化和风险管理情况,但是,它们经常忽略某些重要信息,如关键业务领域的趋势、行业前景预测等,导致市场可能缺乏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情况的信息,难以做出现实意义的投资决策。
对策三:加强信息披露质量评估加强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估,设置合理的披露标准,确保全面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化程度的加深,上市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风险。
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信息披露则成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改进和完善。
本文将围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进行探讨。
1.信息披露不规范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规范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在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过程中,存在披露不及时、不全面、不准确的情况,导致投资者无法真实准确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2.披露内容单一目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相对单一,主要是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要求进行披露,缺乏细化、具体化的内容。
投资者往往难以从中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也无法有效评估上市公司的风险状况。
3.披露方式不便利部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式不便利,多以文本形式披露在公司官网或年度报告中,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渠道受到一定限制,难以及时获取到相关信息。
4.监管力度不足当前,在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监管力度相对不足,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披露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导致一些上市公司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够重视,披露内容和披露时间不够规范。
为了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行为,相关监管部门应继续加大对上市公司披露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完善披露标准和流程,对披露不规范的上市公司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其披露的成本,以营造出一个更加规范的信息披露环境。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内容应该更加丰富,应该包括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内容。
相关部门可以参考国际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实践,借鉴其成熟的做法,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标准。
为了方便广大投资者获取相关信息,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式应该更加多样化,不仅可以采用传统的文本披露方式,还可以探索利用电子媒体、移动端等新媒体信息披露方式,使得投资者可以更便捷地获取到相关信息。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不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缺乏透明度和真实性以及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投资者的决策和市场的稳定。
为解决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一系列对策,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提高会计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以及加强信息技术的应用等。
通过这些对策,可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增强投资者信心和市场效率。
要想解决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需要政府、监管机构和企业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实现信息披露的规范化、透明化和及时性,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关键词: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透明度、真实性、及时性、对策、总结1. 引言1.1 背景介绍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改革的推进,上市公司在中国的地位和影响力日益增强。
作为上市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披露承载着丰富的企业信息和数据,对投资者、监管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着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市场的公平、透明和有效运行。
一些上市公司存在不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包括虚假披露、造假披露等,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市场的信誉。
部分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缺乏透明度和真实性,使投资者难以准确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一些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取最新的企业信息,增加了市场投资的风险。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将从不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缺乏透明度和真实性、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一些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了解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通过对问题的分析和研究,可以帮助监管部门更好地监督和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真实性,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及相应对策法律常识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哪些问题及相应对策法律常识第一篇模板:正式风格正文:一:问题概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是保证市场公正、透明与稳定的重要举措。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予以解决。
二:问题细化1. 财务报表透明度不足:某些上市公司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与披露中存在信息不足、可比性不强等问题。
2. 非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部分上市公司在非财务信息披露中,对关键信息、风险提示等方面存在不足。
3. 信息公开周期较长:部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周期较长,对市场监督与投资者决策形成阻碍。
4. 信息披露语言晦涩难懂:某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使用专业术语、行业特有词汇等,使投资者难以理解与分析。
三:对策法律常识1. 强化财务报表披露规范:上市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提高财务报表的披露透明度与可比性。
2. 规范非财务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应注重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准确、全面、及时的信息。
3. 加强信息披露时效性:上市公司应提升信息披露的效率与时效性,减少公告周期,提高市场运转效率与投资者决策能力。
4. 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语言:上市公司应使用清晰易懂的语言,避免行业术语与专业词汇,提高信息披露的可读性。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准则》: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规范性文件。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的法规性文件。
第二篇模板:简洁风格正文:一:问题概述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对于保障市场的公正、透明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相应对策。
二:问题细化1. 财务报表透明度不足:部分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存在信息不足和可比性不强的问题。
2. 非财务信息披露不规范:某些上市公司在非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披露不规范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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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作者:杨琳
来源:《时代经贸》2013年第08期
【摘要】上市公司各种违规披露行为仍时有发生,表明监管效率低下。
本文分析了上市公司自我监管、政府监管、注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关键词】信息披露监管;自我监管;政府监管;社会监管
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上市公司自我监管流于形式
近年来,证监会加强上市公司自我监管的制度建设要求,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纷纷制定本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信息披露责任。
通过上网查看各公司的管理制度,其文字内容往往大同不异,包括一些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都按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并公布各自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但从最终结果看,显然没有起到实质性的监督管理作用。
(二)政府监管存在多头重复监管、监管越位、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首先,目前对信息披露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有证监会、财政部,另外还涉及到审计署、国资委、银监局、保监局等部门。
这些部门监管目标各异,职能重叠交错,协调困难,检查过多过滥,既浪费行政资源又增加企业负担,监管效率低下。
其次,政府行政监管权力过大过多,越位明显,证交所、中注协的行业自律监管机制得不到有效发挥。
自律监管是独立于政府行政监管、与之并行的市场化监管机制。
《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制定证券上市及其交易等规则,并据此审核决定证券是否上市交易、暂停或终止等相关事项。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本应是交易所固有市场职能的部分却作为行政管理权力掌握在证监会手里,交易所仅能安排监督上市公司常规化制度化的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其对日常交易中的信息传闻作出澄清,对违规信息披露行为给予纪律处分,演变成政府部门的一个“一线监管”机构。
另外,中注协通过拟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及对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予以“间接监管”。
但由于1993年颁布并适用至今的《注册会计师法》并没有条文明确表明中注协其行业自律组织的性质,因此与交易所相比,在人事任免、内部运作方面行政化色彩明显,更缺乏自主权与独立性,影响其行业自律监管作用的发挥。
最后,一些已制定规则不能严格执行,如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于有连续几年没有营业收入的公司仍然在市场上滥竽充数,此外行政处罚力度不大,上市公司财务丑闻、价格操纵和内幕交易等问题层出不穷,政府监管不到位使投资者对证券市场“信心、信任、信仰”缺失。
(三)以中介机构、新闻媒体为代表的社会监管乏力
首先上市公司多数信息在披露出来之前,都需要经过各种中介机构的检查鉴证。
但由于监管法规不健全,在利益驱使下,中介机构与上市公司合谋现象屡见不鲜,成为违规披露的帮凶。
其次信息披露全过程都会受到新闻媒体的关注,一方面新闻媒体可以挖掘出上市公司不愿主动、及时披露的一些负面消息,为公司信息披露提供有益的补充,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媒体上对上市公司的各种评论可以公开揭露违规行为,威慑潜在犯规者,是一种成本低但效率高的信息披露监管方式。
但目前我国新闻管理机制不合理,新闻监督环境不尽人意,新闻媒体顾虑重重,不敢过多报道公司不利消息,反而容易被告上市公司收卖,难以发挥其社会监督功能。
(四)法律手段运用不足,严重削弱监管效率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个法治国家,因此各监管主体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都应依据法律法规,以法律手段为主。
但在监管实践中,政府行政权力过大,在涉及信息披露案件中行政干预过多,司法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普遍存在,另外监管法规之间不协调,法律责任不完备,诉讼方式不合理,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使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成本低而投资者维权成本高,因而难以在证券市场上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资源配置功能无法有效发挥,严重削弱了监管效率。
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完善
(一)切实加强信息披露内部监管力,充分发挥自我监管的基础性作用
理论上讲,上市公司从自身利益出发,存在不披露、少披露、或选择披露公司信息的倾向,信息披露的自我监管作用有限。
但在强制披露背景下,其作用也不可小视。
有效的公司信息披露自我监管既可以规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明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的信息披露责任,又可以为外部监管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为保障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能真实、充分、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上市公司通过设置相互制衡的组织机构及一系列内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一整套信息披露的自我监管体系。
这套体系以财务总监下设的审计部为基础,以董事会下设的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为核心、以股东大会下设的监事会为保证,可谓层层设防,防守严密。
但从不断曝光的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信息披露的事实来看,这套防护系统实际运行效果欠佳,反映出其自身及其实施与执行都有诸多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为此,笔者提出:第一,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将内部审计从公司管理层完全独立出来,直接对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负责。
审计委员会成员宜全部由独立董事担当。
第二,强化独立董事的监督制衡作用。
从产生办法等方面提高独立董事实质上的独立性,加大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人数中的比重。
第三,强化监事会的监督制衡机制,切实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内在功能。
(二)强化中介机构、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管功能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合谋违规信息披露的中介机构的惩治力度。
及时修订《注册会计师法》,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特别是扩大其民事责任以实质性增加其违规成本。
其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公器作用,强化信息披露监管。
尽快出台《新闻法》为新闻媒体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维护新闻媒体对上市公司正当报道权和批评权,切实保护广大股民利益。
同时,改变由指定报刊进行信息披露的做法,广泛运用各种网络渠道,既降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成本,又提高信息披露及时性。
另外,作为外部监管部门,无论中介机构还是新闻媒体都应加强自身队伍专业素质与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执业质量,树立行业公信力。
(三)规范政府监管,理顺政府监管职能
解决目前政府监管存在的问题,可以有针对性地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减少政府干预,强化自治权限,增强证交所、中注协的行业自律功能。
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实质上体现政府干预与市场自我调节关系。
从成熟市场经验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成功之关键,在于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之间的平衡。
目前我国政府干预过多,行业自律不足的问题必须改革:在人事制度方面,改变行业自律组织负责人由行政管理部门提名或任免做法,真正还权于民;在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将法定的上市、暂停或终止上市审核权,从实质上下放到证交所手里,让证交所能真正按上市协议处理与上市公司之间关系,以便塑造市场竞争氛围,证交所与上市公司按市场原则实行双向选择。
第二,政府监管纳入法制化轨道。
需要建立政府监管行为的社会评价和责任约束机制。
即要有一个社会民主评议机制和政府监管人员对其监管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的制度安排,建立这一机制是杜绝官僚主义,防止监管人员公权私用,实现政府监管科学化。
第三,理顺各监管部门职责,减少重复监管。
政府各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要依法监管、相互协调。
证监会和财政部等部门应有主有次,协同开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督检查,避免重复,突出重点。
(四)增强司法独立,为信息披露监管提供强大的司法后盾
相较于监管体系本身存在的问题,监管法律法规不能得到有效执行、“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更突出更严重,更应引起各方高度重视,更是迫切需要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届纪念宪法公布实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那么以宪法为根本的其他法律法规何尝不是如此。
无论是上市公司自我监管,还是社会监管抑或政府监管,要想真正起作用,落实各项监管规定要求,以建立起证券市场有效的惩罚机制,必须有司法提供保障。
否则再完善的监管制度也只能停留在设计层面,难以实质性改善监管效果。
当前,需要首先解决的是司法独立性问题。
按照现行司法制度,在众多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案件中,法院审理难免都要看政府部门脸色,这已不是什么秘密。
因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信息披露监管问题,需要改革当前司法制度,斩断伸向司法部门的权力之手,使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一道共同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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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琳(1967-),女,湖北荆州人,长江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财务会计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