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广西 高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认定工作

广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认定工作广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认定工作一、背景介绍广西作为中国的经济大省之一,不仅在经济发展上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也在高等教育领域有着丰富的资源和优势。
广西的高校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变革,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广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认定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二、学时管理认定的意义和目的1. 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
通过学时管理认定工作,可以鼓励和促进广西高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各种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和能力。
2. 保障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权益。
学时管理认定工作可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继续教育的学时认定,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防止学时浮夸和虚假认定。
3. 提升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
通过认真进行学时管理认定工作,可以提升广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学时管理认定的具体做法1.建立健全学时管理认定制度。
广西各高校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学时管理认定制度,明确学时认定的流程、标准和责任部门,确保学时管理认定工作的规范和科学进行。
2.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时培训。
高校可以开设多样化的培训课程,包括学术交流、技术创新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提升,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广泛的学时获取渠道。
3.明确学时认定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学时认定应当以学术水平、实际成果和社会影响等为考核标准,采用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评估,确保学时认定的客观公正性。
4.加强学时管理认定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时认定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学时认定中的违规行为,确保学时认定工作的公平和透明。
四、对广西高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认定工作的个人观点和建议作为一项关乎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工作,学时管理认定工作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工作文档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建立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制度,保障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逐步规范化,根据自治区教育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全面开展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师范[1998]25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实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制度的主管部门,地(市)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高中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验证及学分审核工作。
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负责集中培训部分学分的登记。
教师任职学校负责登记本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自学部分的学分。
第三条继续教育登记的对象是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全体学历合格的在职教师。
第四条继续教育登记的内容为登记对象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活动项目、活动时间和取得的学分等。
第五条继续教育登记的范围根据我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要求,教师每年必须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继续教育活动一般包括集中培训和自学两大部分,下列的继续教育活动可列入登记范围:集中培训的登记范围1.参加按教育部继续教育课程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制定的继续教育课程方案,使用规定的继续教育教材,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由师范(教师进修)院校,培训部,小教、幼教培训中心有计划组织的各种继续教育规范性培训。
2.参加按照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需要安排的,由教师进修院校或教研、电教等机构举办的,有明确学习内容、有考核措施的各种应急性培训。
3.参加非教育部门举办的属于提高教师思想业务素质的各种培训班,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列入登记范围。
4.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的由各级教科所(教研室)、电教馆(站)、教学仪器站等部门开展的教学技能训练、专题讲座、教研活动、教改实验、优质课竞赛、教育科研等活动。
5.经教师的任职学校批准,参加属师范专业或与教师所教学科紧密相关的提高学历层次或第二学历教育的自学考试。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标准表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标准表一、学分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一)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 5分,当年内的I类跟II类学分可以相互补充,补充比例不得超过该类别学分的50%。
其中一类不低于2.5分,II类不低于7.5分,总分不低于25分。
五年内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0学分。
(二)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每年达标标准为20分,取消县级及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I,II类学分的划分。
(三)乡村医生每年获得的学分数不低于8分。
(四)取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获得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超过10分”的规定。
(五)经单位批准,到外单位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外)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当年规定的25学分(按I类学分5分,Ⅱ类20学分计算,学分所属年度归属进修时段最长的所在年度);不足6个月的,按每一个月授予II类学分3分计算。
(六)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师培训、累计培训6个月及以上考核合格者,可视为当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
二、学分分类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Ⅱ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Ⅱ类学分。
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审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及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批准的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桂职办[2012]66号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职办[2012]66号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1115ce48852458fb770b56c2.png)
关于开展二〇一二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办〔2012〕66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自治区各系列职改办,自治区直属、中直驻桂有关单位职改办(人事、干部处):由于客观原因,今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会议还未能召开,为及时做好201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部署如下:一、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问题(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劳动关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不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其户口、人事档案存放托管在广西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年以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系列或专业申报条件,且经所在单位考核,所在省(市、区)地级市以上职改(人事)部门确认的人员,也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除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审批程序办理了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手续者以外,2011年12月31日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评审专业技术资格。
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离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今年仍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评审程序1、除另有规定外,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推荐、评审、重新确认专业技术资格,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等基本条件和程序,仍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认定暂行办法》(桂职办…2000‟49号)执行。
本地区本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求申报该地区该部门尚未组建的评审委员会的,应当参照委托评审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渠道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桂职改…2004‟2号)或《转发人事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非公有制企业人员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职改字…1994‟2号)执行,其推荐、转正定职等条件和程序应按照桂职改…2004‟2号文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课酬标准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是为了提高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而设立的。
为了吸引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合理的课酬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在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课酬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培训内容、培训周期、培训形式以及培训效果等因素,以确保课酬标准科学合理,切实反映培训的实际情况。
一、培训内容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丰富多样,涵盖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管理培训等多个方面。
针对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内容会有所不同,例如高级技术人员可能需要接受更深入、更专业的培训。
在制定课酬标准时,应该根据培训内容的复杂度和难度进行合理的划分,以保障培训人员的权益。
二、培训周期培训周期也是确定课酬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培训周期的长短直接影响着培训人员的时间安排和经济收入。
较长的培训周期意味着培训人员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应该给予适当的补偿。
短期培训也不能因此而降低课酬标准,因为短期内集中的培训也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三、培训形式培训形式的多样性也需要在课酬标准中得到充分考虑。
传统的课堂授课、实地考察、案例分析等形式都需要考虑到其特点,确定相应的课酬标准。
实地考察需要考虑到交通和住宿等额外的费用,而案例分析可能需要更多的准备时间。
在制定课酬标准时,应当根据不同的培训形式给予相应的补偿。
四、培训效果培训效果也是决定课酬标准的一个重要因素。
培训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如果培训能够取得明显的效果,那么相对应的课酬标准应该更高一些。
这样不仅可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更加认真地参与培训,还能够鼓励培训机构提供更加优质的培训服务。
在确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课酬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上述因素,并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偿。
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专业技术人员的全面发展。
五、参与人员的级别除了培训内容、周期、形式和效果外,参与培训的人员级别也是决定课酬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各行业都在不断创新和变革,专业技术人员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和压力。
为了使专业技术人员保持对新知识的更新和掌握,广西各部门积极开展了继续教育工作。
本文将从继续教育必要性、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和成效等角度全面阐述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
一、继续教育的必要性专业技术人员是各行各业中最基础的职业人才。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和市场环境中,他们需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新技术,以保持竞争力和适应性。
此外,现代科技的发展和应用,使得各种新领域和新职业涌现,这也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空间。
因此,继续教育也成为专业技术人员提高自身职业素质和拓展职业道路的重要途径。
二、组织机构广西各部门纷纷成立了继续教育中心和培训机构,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学习和培训的平台。
各级政府还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措施,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学习机会和资金支持。
此外,各行业协会和企业也在不断组织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
三、培训内容广西的继续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涵盖了各个领域和行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其中,最主要的培训内容包括:1.新技术和新技能的学习:随着科技的发展,各行业都在不断涌现新的技术和新的应用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这些新技术,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
2.职业素养和管理技能的提升:一个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3.专业证书的培训和申请:专业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证书和资格方可从事相关职业,因此,培训和申请专业证书也是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成效广西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方面,继续教育促使专业技术人员对新知识和新技术保持敏感,及时掌握市场需求,提高了就业竞争力。
另一方面,继续教育也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让他们的事业越来越红火。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是一件非常有利的事情。
这项证书是对我们对专业知识的不断学习和提升的认可,也能够帮助我们在工作中更好地应对变化和挑战。
以下是几个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的重要点。
1. 理解“继续教育”意义继续教育是指在完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或其他类型的教育后,对某一领域的学习与培训的继续提升和提高。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而言,继续教育是保证专业素养和知识更新的必经路径。
继续教育让我们持续跟进最新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这对于职业发展至关重要。
2. 重要性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便能免于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考核。
这项证书象征着我们在专业技能上取得了出色的成就,证明我们具备在职业领域中继续发展的能力。
在跳槽或升职方面,这也将让我们更有竞争力。
3. 学习方法学习方法同样是继续教育的重点。
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一定的学时要求,并通过考核才能获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学习方法有多种,如自学,现场学习,网络学习等。
不同的学习方法,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进行选择。
例如,通过做笔记或参加讨论活动,能够备考并成功通过考试。
4. 学习要点在持续教育中,提高个人职业素质是关键。
这方面的重要点包括以下方面:-了解行业动态,学习前沿技术和知识。
-了解专业认证标准与职业资格要求,完成预备考试。
-了解前沿科技和应用,根据自身工作领域选择学习方向。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通过继续教育成为合格证书持有者将证明自己是资深专业技术人员。
所以,如果你是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建议不要错过继续教育,认真考虑并开始计划!。
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公需考试题库

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2024年公需考试题库一、关于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下哪项是核心内容?A. 提高专业技能水平B. 增强团队协作能力C. 诚信守法,敬业奉献(答案)D. 优化工作流程二、在广西继续教育体系中,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学习的主要目的是?A. 提升个人兴趣爱好B. 拓宽专业知识面C. 增强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答案)D. 学习外语技能三、根据广西相关政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考试的频率是?A. 每年一次B. 每两年一次C. 根据单位要求自定D. 至少每年一次,部分专业可能更频繁(答案,注:实际频率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异,此选项为一般性描述)四、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需要重点掌握的技能不包括?A. 大数据分析与应用B. 云计算技术基础C. 人工智能算法理解D. 传统手工艺制作(答案)五、关于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培养,以下哪项措施最为关键?A. 定期参加行业交流会B. 强化理论知识学习C. 实施项目驱动,鼓励实践创新(答案)D. 仅依赖网络课程学习六、在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通常涵盖哪些领域?A. 仅限本专业知识B. 政策法规、职业道德、通用技术等(答案)C. 仅限新兴科技知识D. 个人兴趣爱好相关七、为提升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国际化视野,应采取的措施是?A. 限制国际学术交流B. 仅学习国内先进经验C. 鼓励参与国际项目合作与交流(答案)D. 减少外语学习机会八、关于广西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机制,以下哪项描述最准确?A. 仅以考试成绩为评价标准B. 结合学习成果、工作表现及考试成绩综合评定(答案)C. 仅由单位领导主观评价D. 无需考核,自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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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1991.01.25
•【字号】桂政发[1991]10号
•【施行日期】1991.01.25
•【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继续教育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1991年1月25日桂政发〔1991〕10号)
第一条为了使我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走上正常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简称“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其任务是使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能及时得到更新、补充、扩展和深化,完善知识结构,提高本职业务水平和创造能力,促进我区科技进步、经济繁荣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继续教育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
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事业发展的需要,做到当前与长远、理论与实际、普遍提高与重点培养、知识广博与专深相结合,按需
施教,讲求实效。
第四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管理人员)。
继续教育的重点,是具要大专以上学历或担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中青年业务骨干。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必需承担继续教育的义务,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经费的其它必要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在继续教育工作中,有权制订本单位继续教育的规划、计划的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专业技术人员要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所在单位的安排,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在学习期间,应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接受检查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期间。
享受国家和本单位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七条继续教育的学习内容应当根据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长远发展和近期工作需要,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的实际情况确定。
对不同的学习对象,应各有侧重。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要学习和掌握本专业、本学科的最新知识,把握其发展动向。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专业技术学习,加强实际技能锻炼,掌握科学的工作
方法,培养独立工作能力。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大专和中专毕业生主要是熟悉本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进行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工作能力。
专业技术人员要努力提高外语水平,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第八条继续教育以内容新、见效快的短期培训为主,坚持因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灵活多样的原则,采取举办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考察,开展函授、刊授、电化教学及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的自学等方式进行。
第九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脱产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2天。
每5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但在一个周期内,最少要有一次连续脱产10天以上进行较系统的学习。
第十条凡派出国外留学、进修的或在国内连续脱产接受继续教育半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派出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与其订立书面合同,内容可包括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后为派出单位进行专业技术服务的最低年限和违反合同所必需承担的责任等。
如专业不对口或工作条件不具备,征得派出单位同意或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接受继续教育后亦可调离原单位。
第十一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办法;自治区科技干部局负责全区继续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政策指导;各地、市、县科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的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本系统的继续教育规划、协调、组织和管理工作;各基层单位要设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制订本单位继续教育的计
划、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广西科技人员培训中心负责组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综合学科的培训。
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各种专业协会、学术团体等,具备必要的办学条件的,都可以设立培训机构或培训基地。
积极开展继续教育。
在广开学路充分调动积极性的基础上,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凡对专业技术人员(含自然科学技术人员和社会科学专业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培训机构(含有培训基地的和没有培训基地的培训机构,以及兼有继续教育内容的办学单位)、培训基地(含有专职人员的和没有专职人员的)均填写登记表报自治区科技干部局备案。
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培训基地举办继续教育培训班需要跨系统或跨科技地、市、县招收学员的,应在一个月前将办班计划报自治区干部局备案。
第十三条继续教育的教师采用专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的原则,一般应由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其他人担任。
第十四条继续教育经费实行多渠道、多途径筹集;除在规定的职工教育经费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包干结余、税后留利中开支外,企业单位按照国发〔1985〕21号文件规定:“企业培训技术业务人员的费用,可摊入成本,为某个产品创优、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服务的培训费用,包括出国培训费用,可在项目资金中开支”,事业单位可以在包干经费和预算外收入等自有资金中开支,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划出专款用于继续教育;私营企业的继续教育费用,参照国家对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关于职工教育经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建立继续教育证书登记制度,将继续教育的考核结果与专业技术
人员的考核、使用和评定、晋长专业技术职务等挂钩;继续教育证书统一由自治区科技干部局制定实施。
第十六条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根据不同情节,可以分别采用批评教育、不予报销学费、扣以脱产学习期间工资等办法处理:
(一)不服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安排的;
(二)未经单位批准,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学习的;
(三)学习期间违反办学单位的有关规定和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达到学习目标的基本要求,修业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建立继续教育工作考核制定,具体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将单位开展继续教育的达标程度,作为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基本考核内容之一;对认真执行规定,在继续教育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规定,不积极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八条加强继续教育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区继续教育深入发展。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自治区科技干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