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普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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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讲课件

民法典宣讲课件
民法典的编纂将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空白和缺 漏进行填补,使得法律体系更加完备。
统一法律适用
通过民法典的编纂,对现行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科 学整理,消除法律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确保法律 的统一适用。
强化法律权威
民法典作为国家基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对于维护法律权威、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 要意义。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
强化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和措施,为个人信 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维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拓展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
民法典扩大了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使得在更多情况下,受害 人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从而更好地维护个人权益。
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家庭美德
民法典强调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 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法律解释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需要对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解释时,应当 遵循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确保解释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法律适用
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法官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 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05
民法典的意义与价值
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 2 3
填补法律空白
遗产处理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 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3
民法典的亮点与特色
强调保护个人权益
人格权独立成编
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突出保护个人的人格尊严和人格权益 ,维护人格权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民法典的作用
民法典为民事活动提供了基本的行为准则,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 谐稳定。

普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普法学习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三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

第一百三十五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意思表示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

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百三十八条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三十九条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第一百四十条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

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第一百四十二条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应当按照所使用的词句,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意思表示的含义。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的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

民法典PPT

民法典PPT
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 ,不同类型的法人享有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3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法人的成立需要经过登记程序,法人的变更和终 止也需要依法进行相应的登记和公告。
非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的定义
01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的组织体。
非法人组织的类型
财产权利
所有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对特定 物享有全面支配的权利

用益物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对他人 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
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 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 供担保的物上优先受偿
的权利。
知识产权
著作权
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在文学、艺术和 科学领域内创作和传播成果的权利。
$number {01} 汇报人:可编辑
2023-12-25
民法典
目录
• 民法典概述 • 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 民事法律关系 • 民事主体 • 民事权利与义务 • 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 • 民事责任与诉讼时效
01
民法典概述
定义与特点
定义
民法典是系统化、法典化的民事法律规范,是其他民事特别 法的渊源,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所需遵循的法律基础。
02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
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03
非法人组织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但权利和义务受到
法律的限制。
国家
国家的民事主体资格
国家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享有特定的权利和义务 。
国家机关的民事主体资格

2024年《民法典》培训课件ppt(二篇)

2024年《民法典》培训课件ppt(二篇)

《民法典》培训课件ppt(二)民法典培训课件PPT(二)一、引言民法典是我国第一部以“民法典”为名的法律大全,该法典于2020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民法典的内容,本次培训将继续介绍民法典的相关知识。

二、课程内容1. 家庭法1.1 婚姻及家庭关系1.1.1 婚姻关系的建立与终止1.1.2 夫妻的权利和义务1.1.3 夫妻财产关系1.1.4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1.2 继承关系1.2.1 继承的基本原则1.2.2 继承的方式与顺序1.2.3 遗嘱继承和遗赠1.2.4 继承的效力和终止2. 物权法2.1 不动产权2.1.1 不动产的获取和转让2.1.2 不动产登记制度2.1.3 不动产共有2.2 动产权2.2.1 动产的获取和转让2.2.2 动产担保2.2.3 动产处分3. 债权法3.1 债权的产生和转让3.1.1 总则3.1.2 债权人权利与义务3.1.3 债务人权利与义务3.1.4 债权的保护3.2 合同法3.2.1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3.2.2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3.2.3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4. 人格权4.1 生命权与身体权4.2 名誉权与荣誉权4.3 隐私权和形象权4.4 婚姻自主权和随迁子女合法权益保护三、课程亮点1. 知识点梳理通过对民法典内容的全面归纳和梳理,课件将会以清晰的结构和简洁的表述方式,将各个法律概念和规定呈现给学员,帮助学员理清头绪,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

2. 典型案例分析为了更好地让学员理解民法典的实际应用,课件中将会引入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

通过案例分析,学员可以更深入地了解法律条文的具体运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方式。

3. 重点难点解析对于民法典中的重点概念和难点问题,课件将会进行详细解析和讲解。

例如,在婚姻关系中,夫妻的财产关系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课件将会对其进行重点解析,帮助学员理清各种权益关系。

四、课程总结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全面了解民法典的重要内容,掌握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条文解读方法。

民法典PPT

民法典PPT
平合理的裁决。
诚信原则
诚信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 动中应当诚实守信、严守承诺 ,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 行义务。
诚信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 动中不得进行欺诈、胁迫等不 正当手段,不得滥用权利损害 他人利益。
在出现纠纷时,诚信原则要求 当事人应当积极履行自己的义 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取 闹。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采取节约资源、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等措施,不得违 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在出现纠纷时,绿色原则要求法院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做出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裁决。
03
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人格权编
人格权编概述:人格 权编是民法典中关于 个人人格尊严和价值 的保护规定,确保个 人在法律上享有独立 、不可侵犯的尊严和 自由。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和 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而民法典主要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与刑法的关系
与商法的关系
刑法主要规定犯罪和刑事责任,而民法典 主要规定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两者在调 整对象和方法上有明显的区别。
商法主要调整商事关系,包括公司、保险 、证券等,与民法典的调整范围有所重叠 ,但侧重点不同。
特点
民法典具有全面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权威性的特点,能够全面规范各类民事 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统一解决各类民事纠纷的法律依据,维护社会秩序和公 平正义。
民法典的重要性
保障公民权利
民法典是保障公民民事权利的重要法 律武器,通过规范民事法律行为和权 利义务关系,保护公民的人身权、财 产权、人格权等合法权益。
民法典的完善建议
细化相关法律规定
针对民法典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 ,应进一步细化相关法律规定,
增强其可操作性。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

《民法典》知识宣传手册(三)编制2024年7月目录1.自然人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2.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监护人是谁?3.谁担任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4.什么叫法人?5.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谁承担民事责任?6.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可以从事民事活动吗?7.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无效?8.什么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9.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哪些?10.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有哪些行为?11.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地下设立吗?12.居住权合同条款包括哪些?13.哪些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14.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15.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如何实现债权?16.拾得遗失物后应当如何处理?17.完成悬赏行为的人是否可以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18.什么情形下债权债务终止?19.哪些赠与合同不交付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20.借款的利息可以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吗?21.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多少年?22.承租人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23.什么叫保理合同?2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哪些权利可以出质?25.托运人不支付运费,承运人可以留置货物吗?26.物业服务合同包括哪些条款?27.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有约束力吗?28.什么叫行纪合同?29.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请求支付报酬吗?30.什么情形下,要约不可以撤销?31.什么情形下,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32.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可以买卖吗?33.行为人在什么情形下处理个人信息不承担民事责任?34.哪些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35.患者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在什么情形下不承担赔偿责任?36.什么情形下,监护关系终止?37.什么情形下,法人解散?38.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吗?39.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吗?40.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哪些条款?41.什么情形下,担保物权消灭?42.乡镇、村企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抵押吗?43.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孳息吗?44.什么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45.处理个人信息应当符合哪些条件?46.离婚时的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47.哪些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48.什么情形下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49.出卖人多交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如何处理?50.合伙的亏损如何分担?正文1.自然人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什么为准?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中小学生法制课(民法典)讲稿

中小学生法制课(民法典)讲稿

中小学生法制课(民法典)讲稿(之一)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认识。

我是**县司法局**司法所工作工作人员**。

**县司法局承担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是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指导协调我县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协调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对弱势群体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保障困难群众的法律权益,做好惠民实事;指导乡村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做好缓刑等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监督指导公证、仲裁工作,确保提供优质法律务。

**县司法局法律服务热线:***。

欢迎大家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多多支持、配合我们开展各项工作。

我今天讲的主题是“未成年人如何在民法典中长大”。

希望通过本次活动,了解这部新的民法典,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国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内容的制定已经越来越健全,从我们出生开始,就已经受到了法律的保护。

通过结合自己身边真实的案例,让自己认识一些社会现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无论何时,我们都要严格遵循法律原则。

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它将在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民法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法地位,它与刑法不同,民法与每个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被誉为老百姓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这次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所以今天主要讲以下几点:一: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

疫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民法典》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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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9票赞成
以2879票赞成、2票 反对、5票弃权,高 票表决通过《民法 典》。
首个 “法典”
这是新中国历史上首 个以“法典”命名的 法律,承载着几代立 法者、法律工作者乃 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社会生活百科 全书
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 合同签订、公司设立, 小到缴纳物业费、离 婚,都能在民法典中 找到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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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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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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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知识讲座
2024/8/30
2024/8/30
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
得得
得得
解读
2020.06.06
汇报人:夏

CONTENT
01 民法典简介 03 民法典普及
2024/8/30
02 民法典作用 04 民法典颁布意义
1 民法典简介
2024/8/30
民法典漫长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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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普法课《民法典》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典》有哪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民法典》的施行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总则编的8个重要知识点1.胎儿享有继承权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第十六条)2.八周岁孩子可以“打酱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十九条)3.成年人也会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4.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第一百零一条)5.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受保护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一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二十七条)6.见义勇为非重大过失不承担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四条)7.诉讼时效延长至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8.未成年人遭性侵,成年后还能起诉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一条)二、物权编的7个重要知识点9.新设添附制度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不可分离的物或者具有新物性质的物。

《民法典》规定了加工、附合、混合三种添附形式,如物件加工、材料生产、房屋增建、房屋装修等。

(第三百二十二条)10.三权分置——土地经营权来了以适应“三权分置”后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民法典》物权编增加土地经营权的规定,并删除耕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的规定。

(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三百六十一条、第三百六十三条)11.完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一条)12.细化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民法典》规定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有利于保护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规定使用期限最长七十年,如继续使用需再签订合同,缴纳费用。

是否缴纳费用、缴纳多少费用等等问题,《民法典》授权单行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后规定。

(第三百五十九条)13.居住权入法实现物尽其用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住房制度的要求,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第二编第十四章)14.走向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的统一删除了《物权法》中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具体登记机构的内容,为今后建立统一的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登记制度留下空间。

(第四百零二条、第四百二十七条)15.扩大担保合同的范围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民法典》在现行物权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担保物权制度,明确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非典型担保合同的担保功能,增加规定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第三百八十八条第一款)三、合同编的6个知识点16.电子合同开启无纸化时代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需求的增多,民法典规定,数据电文也具有法律效力,这意味着纸质合同将逐步退出互联网时代。

(第五百一十二条)17.有理有据,向霸座者说不针对近年来客运合同领域出现的旅客霸座、不配合承运人采取安全措施等严重干扰运输秩序和危害运输安全的问题,民法典细化可客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八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八百一十九条、第八百二十条)18.对商家的霸王条款”说“不”“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第四百九十一条、第四百九十五条至第四百九十八条)19.物业纠纷不用怕,物业服务合同来维权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第三编第二十四章)20.“借一万、还十万”,网贷被套路不用怕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草案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

(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21.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为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租购同权住房制度的要求,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民法典增加规定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

(第七百三十四条第二款)此外,为适应我国保理行业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需要,民法典增加了保理合同(第三编第十六章);为进一步强化对债权人的保护,民法典细化了债权转让、债务转移制度、增加了债务清偿抵充规则、完善了合同解除等合同终止制度(第三编第五章);在总结现行合同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民法典通过完善检验期限的规定和所有权保留规则等完善了买卖合同(第六百二十二条、第六百二十三条、第六百四十一条至第六百四十三条);为适应现实需要,民法典吸收了担保法中关于保证和定金规则的规定,增加了保证合同,完善违约责任制度(第三编第十三章、第五百八十六条至第五百八十八条)四、人格权编的7个重要知识点22.确立器官捐献的基本规则针对当下组织或个人强迫、欺骗、利诱人体器官捐献现象,此次《民法典》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捐献器官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遗嘱形式。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千零六条)23.预防性骚扰:明确机关、企业、学校责任近年来,性骚扰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有调查显示,该问题常见于企业、学校等单位,而地铁站、公交车上、餐厅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也是性骚扰频发之地。

对此,《民法典》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第一千零一十条)24.姓名权、名称权的扩张保护明确对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25.禁止非法收集个人信息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侵害他人人格权益,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26.“标题党”“跟风党”或将承担民事责任对行为人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涉及的民事责任承担,以及行为人是否尽到合理核实义务的认定等作了规定(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第一千零二十六条)27.侵犯隐私权行为具体化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发展,侵犯隐私权的手段愈发隐蔽多样,此次《民法典》与时俱进,规定了隐私的定义,列明禁止侵害他人隐私权的具体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三条)28.个人信息内涵的开放性明确了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条件,构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框架,合理平衡保护个人信息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保护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义务。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五、婚姻家庭编的8个重要知识点29.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相协调民法典将收养人须无子女的要求修改为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30.收养有漏洞,民法典来护航为进一步加强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在收养人条件中增加“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四项)31.离婚太冲动,30天内可撤回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32.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径针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久调不判”的现象,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一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还对方一份自由。

33.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民法典不再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作为禁止结婚的情形,而是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且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千零五十四条)34.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35.离婚案件中二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民法典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为原则”修改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以增强可操作性。

36.规范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六、继承篇的6个重要知识点37.扩大遗产范围《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38.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

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愿意对继承人的过错行为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39.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获得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资格,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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