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南京港华与南京华润签订“出租车油改气推广”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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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2.13•【字号】宁政发〔2015〕39号•【施行日期】2015.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宁政发〔2015〕3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3日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4—2020年)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贯彻交通运输部与江苏省共同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省份建设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南京市委市政府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的精神,加快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实现南京交通运输行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交通运输部《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指导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框架协议》、《江苏省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规划(2013—2020)》、《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南京市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等,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阐明了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主要指标,提出了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南京市交通运输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南京市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对于南京市全面建成绿色循环低碳交通示范城市、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2020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_规章制度_

2020出租车经营权新政策导语:出租车是否要降低“份子钱”一直是出租车司机所关注的问题。
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成趋势去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逐步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各地不得新出台经营权有偿使用政策。
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考虑市场公平竞争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过渡方案,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
近日,深圳提出将要推行出租车行业改革,实现经营权使用无偿化,这一消息引发关注。
除了深圳,今年以来,苏州、无锡、常州、徐州、南昌、宁波、金华、义乌等一些城市也已推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
其中,自2019年1月1日起,宁波、金华取消收取市区出租汽车营运权有偿使用费,义乌也全部取消。
南昌2月份也明确,从今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并将预先实际征收的2019年1月1日以后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予以退还。
自今年3月1日起,江苏省苏州市区、无锡市区、常州市区(不含金坛区)、徐州市区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金,实行经营权无偿有期使用。
更早前,杭州、南京、武汉等城市已陆续出台政策,从2019年起停止征收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
其中,杭州还明确,出租汽车的经营权每期为6年。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会上表示,这次出租车改革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指向,就是出租汽车的经营权要无偿、有期限,目的是为了使出租车服务能够进入良性循环,而且用优质的服务来取得经营权。
或将倒逼企业降低“份子钱”“我平均每天工作至少10个小时,前8个小时是挣份儿钱,多干的那2个小时挣的才真正是自己的收入。
”北京银建一位出租车司机表示。
在受到网络“专车”冲击、乘客数量和收入下降的背景下,能否降低“份子钱”,是广大出租车司机尤为关心的问题。
那么,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否意味着的哥的姐们不用再交“份子钱”了?事实上并非如此。
网约车存在的问题分析

网约车存在的问题分析作者:周晓博徐页子来源:《今日财富》2018年第10期作为共享经济时代的先行者,网约车有效缓解了城市人们打车难的窘境,为居民的出行带来了新的便利,同时更解决了一大批人的就业问题。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其问题也渐渐暴露出来,使得网约车的发展停滞不前。
因此,为了网约车的可持续性发展,有必要对其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
一、安全系数低网约车的安全问题是乘客选择网约车时最先考虑的一大问题,也是目前网约车市场上出现问题最多的一个方面,这严重阻碍网约车的进一步发展。
首先,司机资质把关不严。
据公安部门统计,平均一月接到涉及网约车的警情多达四百起,其中包括纠纷、打架斗殴、求助,还有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暴力案件,存在司机向网约车监管平台虚报信息以谋取个人利益的现象,对乘客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
还有部分网约车司机安全驾驶意识不强,存在诸多不安全行为,例如未系安全带、在驾车过程中不断玩手机打电话等等。
司机驾驶技术不熟练、言语粗俗、服务态度差等问题也是频频发生。
第二,“马甲车”出炉,“改车牌”活跃。
一些没有网约车资质的外地牌照车车主,通过“改车牌”的方式注册成为打车司机。
而异地牌照网约车长期驻点非法营运,不仅违反了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也加剧交通拥堵。
同时乘客叫到的车与客户端显示的车不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甚至有黑车在网约车平台上非法运营,这些安全问题都亟待解决。
第三,交通事故频发,且大部分交通事故中网约车负主责。
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数据分析统计,网约车事故率高于私家车,59%的网约车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责,伤亡现象频发。
第四,安全责任不明,保险意识不强。
发生交通事故后,究竟是网约车司机还是网约车平台负责,该如何对乘客进行赔偿,乘客们并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以致事故发生后往往出现相互推卸责任的情况。
安全问题是网约车能否立足的一个根本,是网约车平台与政府首先要把的第一大关,但这一大问题却处于严重的灰色地带,阻碍着网约车的发展。
出租车改革方案解读

出租车改革方案解读一、行业现状分析出租车作为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人们的出行需求。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约车的崛起,出租车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司机收入不稳定、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车辆老化等问题日益凸显。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乘客的出行体验,也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二、改革目标1.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让乘客享受到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2.调整行业结构,实现出租车与网约车的协调发展。
3.提高司机的收入水平,稳定司机队伍。
4.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三、具体改革措施1.引入新技术,提升服务质量(1)推广智能调度系统,减少空驶率,提高运营效率。
(2)加强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整洁、安全。
(3)开展司机培训,提高服务水平。
2.调整行业结构,实现协调发展出租车与网约车各有优势,我们应该充分发挥两者的互补作用,实现协调发展。
(1)合理规划出租车与网约车的比例,避免恶性竞争。
(2)鼓励出租车企业转型,开展多元化业务,如旅游、物流等。
(3)建立出租车与网约车共享平台,实现资源整合。
3.提高司机收入,稳定队伍司机是出租车行业的核心,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至关重要。
(1)调整出租车运价,使其与市场行情相匹配。
(2)完善司机的福利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3)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司机。
4.优化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1)加强监管,打击非法运营行为。
(2)完善行业法规,规范市场秩序。
(3)提高处罚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改革预期效果1.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让乘客享受到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体验。
2.实现出租车与网约车的协调发展,促进城市交通行业的繁荣。
3.提高司机的收入水平,稳定队伍,减少司机流失。
4.规范市场秩序,为出租车行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出租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我们要以人民为中心,从实际出发,勇于创新,不断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出租车改革之路。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出租车行业将焕发新的生机,为城市交通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宁交执法〔2021〕154号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宁交执法〔2021〕154号江北新区建交局、江北新区执法局,各区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22号《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为做好《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职责,确立了租赁经营备案制度,规范了租赁经营服务要求,界定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对于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管理和服务,保护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合法权益,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贯彻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各地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职,切实贯彻落实好《管理办法》确定的经营主体备案、经营行为规范等相关工作职责,为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开展广泛宣传,全面摸底调查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全面、准确、深刻掌握和理解《管理办法》,做到统一要求、统一执行。
向租赁经营者广泛宣传、普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
组织开展辖区内租赁经营者调查工作,摸清底数,掌握实际从事汽车租赁经营者的具体情况,汇总梳理并建立台账档案,为实施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做好准备。
请各单位联系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一支队,拷贝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含“汽车租赁”的企业名册,方便开展摸底调查。
南京出租车计价标准

南京出租车计价标准南京出租车计价标准是根据市政府相关规定来确定的,以下是其相关参考内容。
一、起步价:南京出租车的起步价为10元/3公里,其中包含了起步里程和起步时长。
起步价不受时间限制,即不论乘客乘坐出租车的时间长短,只要里程在3公里以内,都按照起步价计算。
二、里程费:超过起步里程后,每行驶一公里收取的费用为2.5元。
即在超过3公里后,每行驶一公里需要支付2.5元的里程费。
三、时间费:南京出租车还设有时间费,每等待2分钟收取1元。
时间费的收取是为了弥补司机等待乘客的时间成本。
四、夜间服务费:在每天的晚上23:00至次日凌晨5:00期间乘坐出租车,将会额外收取夜间服务费。
夜间服务费标准为起步价的50%。
五、高峰期加价:在南京市设有高峰期加价时段,对于在高峰时段乘坐出租车的乘客,将会额外收取高峰期加价费用。
高峰期加价的具体时段和费用标准由市政府根据交通状况和城市需求来设定。
六、长途费:对于乘客需要乘坐出租车进行长途行驶的情况,出租车司机可以与乘客商定长途费用。
长途费的具体费用需要由双方协商决定,并在乘客上车前达成一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计价标准仅针对南京市范围内的出租车服务。
如果乘客需要到达南京市以外的地方,就不再适用以上标准,而是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执行。
另外,南京出租车还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刷卡支付和移动支付等。
乘客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最方便的支付方式进行结算。
南京市政府会定期对出租车计价标准进行调整,以保证计价标准与市场需求的一致性。
乘客可以通过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的官方渠道或者相关媒体了解最新的计价标准。
以上所述为南京出租车计价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
需要注意的是,实际乘车过程中,具体费用还可能受到交通状况、路况和司机行为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实际支付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宁委[2010]43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委〔2010〕43号)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10〕63号),为积极稳妥地做好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从南京实际出发,突出建设责任政府的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规范政府机构设置,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逐步做到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为推动南京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1、突出重点。
以建设责任政府为目标,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明确大城市政府的职责重点,完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2、上下衔接。
积极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职能调整和机构设置保持上下衔接。
3、因地制宜。
从实际出发,部分机构根据南京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设置,构建适应南京科学发展要求的责任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4、平稳推进。
把到2020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长远目标与建设责任政府的当前任务有机结合,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并依据实践效果动态调整完善,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一)转变政府职能结合南京实际,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把不该由市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许可,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基层政府、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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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出租车改革最新消息
导语:江宁出租车起步价一直比主城便宜,6元/2公里实施了多年。
记者从江宁区物价局获悉,江宁区即将召开听证会,拟调整出
租车价格,也要建立汽车燃料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在听证方案中,同时也有和主城类似的高峰时期的双计费政策。
主城和江宁出租车价格“剪刀差”要缩小
南京主城的普通出租车起步价是9元/3公里,3公里后2.4元/
公里,另外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
但江宁出租车的价格一直低于主城,从2011年至今,江宁出租车起步价6元/2公里,超过里程后
每公里2.3元,也没有加收燃油附加费。
记者从江宁区物价局获悉,7月2日,江宁区物价局就将召开出
租汽车燃料价格和运价联动机制及调整运价结构听证会。
记者了解到,听证方案有两套。
方案一,是起步价由6元/2公里调整为9元
/3公里;3公里以外每公里运价(车公里租价)为2.30元不变;方案二,是起步价由6元/2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3公里以外每公里运价(车公里租价)由2.30元调整为1.90元。
以上方案均维持夜间
(23:00-5:00)车公里租价加收服务费0.30元/公里不变。
按照现行方案,如果车程仅3公里,按现行标准收费是8.3元;
按听证方案一收费是9元;按方案二是10元。
如果是10公里,按照
现行收费标准是24.4元;而方案一是25.1元;方案二是23.3元,比
原方案还要便宜。
也将双计费,同时考虑车用天然气价格
此次听证会,记者在方案中看到的一个亮点是,江宁物价局首次将车用天然气价格纳入到油运价联动机制中。
江宁区物价局价格管
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现在大部分出租汽车燃料都以油、气混
合为主,其中,车用天然气已成为出租汽车主要燃料。
因此江宁需
要建立燃料价格与运价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起步价、车公里租价或燃料附加费的方式,疏导价格矛盾,完善出租车运价及其结构。
相对来说,气价比油价便宜,如果使用车用天然气每立方大约4.9元,使用汽油大约是6.56元/升。
如果跑同样的距离,使用天然气大约比汽油能省1/3。
江宁区物价局表示,可能采取气价和油价的综合平均来计算节点,不过最终要看听证会讨论的情况。
此外,江宁出租车高峰期也将实施双计费,即当出租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以下时,按车公里租价/5分钟计时收费。
方案中出租汽车单笔载客里程超15公里以上部分,实施返空费政策,即按出租车载客车程超15公里以上加收车公里租价的50%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