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与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流程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项流程图建设项目选址审批事项流程图建设用地规划审批事项流程图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事项流程图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流程图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事项流程图依附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竿线等设施审批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 督查科: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 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 督查科: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 法定时限 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修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审批事项流程图变更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事项流程图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审批事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城市排燃气设施改动审批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 督查科: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全程监督督察科: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审批不同意的打印《出件通知书》,并退回社会公整理资料、材料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水或降低供水水压的审批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 督察科: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因工程施工、设施检修等确需临时停气或降低气压审批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督察科: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社会公整理资料、材料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审批:局长签署审批意见全程监督督察科:3897396 Array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以城市道路或者其他市政设施为载体发布广告或信息的批准审批事项流程图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窗口办理人员办证,将有关材料交申全程监督督察科:3897396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测绘成果审核审批事项流程图收费、提交成果报告整理归保障性住房资格核准审批事项流程图行政强制流程图未在法定期限履行行政机关决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事项流程图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备案事项流程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事项流程图准予许可燃气工程竣工验收事项流程图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的申报材料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事项流程图全程监督督查科: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法定时限 6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市政公用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备案事项流程图恩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页脚内容41审核:主管领导审核后,在审批表全程监督 督查科:3897396 电子公务监察室:3897137 法定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办结:窗口工作人员办结。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深圳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房屋建筑工程类:审批总时限41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 书编制单 位委托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按项目 实际情况可在方案设计完成
后进行)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图设计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及合
同签订
施工图设计 (完成)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合测绘
行政 审批 主线
在“多规合一”平台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行政 审批 辅线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个 工作 日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或规划设计要点)
5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项目概算审批
8个工作 日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10
规划自然 资源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技术 流程 关键 节点
提出 建设 意向
项目建 议书编 制和论 证申报
空 间 初 步 论 证
项目建 议书论 证和批
复
可研报 告编制 和论证 申报
可研报 可行 告论证
空
间
根据推送至在线
详
平台的信息确认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流程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2、施工合同;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5、质量监督登记书;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8、施工图会审记录;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10、开工报告;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3、技术交底记录;14、测量定位记录;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1、地基验槽记录;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第三部分试验资料;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砂、石检验报告;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18、质量验收规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27、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28、电气设备调试记录;29、电气工程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0、制冷、空调、管道的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31、制冷设备试运行调试记录;32、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调试记录;33、风量、温度测试记录;34、电梯设备开箱检验记录;35、电梯负荷试验、安全装置检查记录;36、电梯接地、绝缘电阻测试记录;37、电梯试运行调试记录;38、智能建筑工程系统试运行记录;39、智能建筑工程系统功能测定及设备调试记录;4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所必须的其他测量、测试、检测、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记录;第四部分材料、产品、构配件等合格证资料;1、水泥出厂合格证(含28天补强报告);2、砖、砌块出厂合格证;3、钢筋、预应力、钢丝、钢绞线、套筒出厂合格证;4、钢桩、砼预制桩、预应力管桩出厂合格证;5、钢结构工程构件及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6、幕墙工程配件、材料出厂合格证;7、防水材料出厂合格证;8、金属及塑料门窗出厂合格证;9、焊条及焊剂出厂合格证;10、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11、给排水与采暖工程材料出厂合格证;12、建筑电气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3、通风与空调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4、电梯工程设备出厂合格证;15、智能建筑工程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16、施工要求的其他合格证;第五部分施工过程资料;1、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测量、放线记录;3、预检、自检、互检、交接检记录;4、建(构)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5、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施工记录;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7、施工日志;8、砼开盘报告;9、砼施工记录;10、砼配合比计量抽查记录;1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2、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原因调查、处理记录;13、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14、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15、工程质量整改情况报告及复工申请;16、工程复工通知书;第六部分必要时应增补的资料;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证明;2、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包括分色)单位的变更、更换情况及原因;3、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执业人员的执业明;4、施工(包括分包)单位现场管理售货员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上岗证明;5、经建设单位(业主)同意认可的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6、见证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7、设计单位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委托书或授权书;8、其他;第七部分竣工资料;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5、建设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或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7、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8、工程的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通知及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9、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10、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11、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12、定向销售商品房或职工集资住宅的用户签收意见表;13、工程质量保修合同(书);1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填写);15、竣工图(包括智能建筑分部);——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存档资料;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2、施工图纸审查批准及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报告;3、单位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交底会议通知书及交底要点;5、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7、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8、地基、基桩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9、地基验槽记录及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0、地基、基桩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1、设计单位出具(或认可)的地基处理措施及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1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3、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4、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核查记录;16、特殊部分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7、线路敷设工程质量监督验收检查通知书及验收报告;1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查报告及钢结构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1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20、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21、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试验报告;22、装配或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验合格证及施工接头、拼缝的砼承受施工满载、全部满载时试件强度试验报告;23、防水砼、喷射砼抗压、抗渗试验报告及锚杆抗拨力试验报告;24、地基处理工程中各类地基和各类复合地基施工完成后的地基强度(承载力)检验结果;25、桩基工程基桩试验报告;26、砂浆强度统计表及试件试验报告;27、砖、石、砌块强度检验报告;28、建筑工程材料有害物质及室环境的检测报告;29、防水材料(包括止水带条和接缝密封材料)、保温隔热及密封材料的复验报告;30、金属及塑料外门、外窗复验报告(包括材料、风压性、气透性、水渗性);31、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32、各类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装工程的整机安装验收报告;33、各类设备安装工程的隐蔽验收、系统联动、系统调试及系统安装验收记录;34、砼楼面板厚度钻孔抽查记录;35、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36、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及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37、工程质量复工意见书及工程质量复工通知书;3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记录);39、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40、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观感质量评定表);41、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42、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43、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4、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45、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4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47、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记录;48、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49、重新组织竣工验收通知书;50、工程竣工复验意见书;51、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及存在问题整改验收意见书;52、工程质量保修合同;5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注:幕墙、钢结构及网架的整套资料存质监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与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图

采矿权变更审批流程图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提交材料清单: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和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1980西安坐标系);2.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包括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说明);3.矿区范围图;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年检合格);5.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交纳等情况)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厂(矿)长资格证;7.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开采、有无矿权纠纷、法定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是否交清)履行情况等;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审查意见、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审查意见以及土地复垦情况和审查意见; 9.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10。
外商企业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依照对内资企业发证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
属于变更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1)具备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2)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及技术和设备条件说明;(3)需缴纳价款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4)采矿权价款处置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计划和批复);(5)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查意见;(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及相关资料;(7)储量评审意见和备案证明、变更前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8)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扩大矿区范围的);(9)划出范围开采状况报告、放弃矿区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储量情况、变更后的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叠合图、矿区范围资源储量报告和相关的评审备案证明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变更后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资料,并提交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缩小矿区范围的)。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要点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证项目编号:行政许可 1 号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建设局86611631 (区建设局)房屋权属登记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1-1 号法定时限:30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批量除外)服务电话:86611256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房管处房产交易大厅86611631 (区建设局)白蚁防治费征收流程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2 号服务电话: 8、8 承诺期限:即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或白蚁防治所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区建设局海陵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费征收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3 号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1624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拆管办86611631(区建设局)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4 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区建设局)县以下建制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项目类型:行政征收项目编号:行政征收 5 号法定时限:2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242081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建设局窗口86611631 (区建设局)对未按照规划审批程序批准或违反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检查项目类型:行政检查项目编号:行政检查 1 号法定时限:7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5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区建设局)建设工程安全检查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检查项目编号:行政检查 2 号服务电话:8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建设局安监科86611631(区建设局)申请廉租房住房保障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编号:非行政许可1 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三个月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老职工住房补贴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1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2、购房合同、发票3、职务(职称)证明4、工龄证明5、原房产权证(限补差人员)租金调整、减免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2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当天办结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公有住房出售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3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1、夫妇二人身份证、户口薄2、产权证、土地证3、竣工证明4、职务职称)证明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4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申请购买定向经济适用住房审核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5号服务电话:86225936 承诺期限:半年办理地点:区房改办五楼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227779(区房改办)交验材料目录:(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1、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薄2、拆迁最低补偿费申请审核表3、购定向房申请表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拆迁行政裁决书5、其他相关证明(烈士家属、残疾证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6 号服务电话:86611692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业务科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6611631 (区建设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物业管理项目办理流程图(初审)项目类型:其它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权力7号服务电话:86611693 承诺期限:7个工作日办理地点:小区办基金科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8(区建设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初审流程图要点村镇建设管理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利8号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1 (区建设局)17 / 20村镇房屋产权产籍、村镇房屋产权证发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9 号法定时限: 5 个工作日承诺期限: 3 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2265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海陵区村镇建设办公室86611631(区建设局)危房鉴定流程图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 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 10 号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期限:10个工作日服务电话: 8 、8 监督投诉电话: 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行政服务大厅窗口或建设局(区建设局)海陵区拆迁工程招投标流程项目类型: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项目编号:其他依法实施的权力12 号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服务电话:86611624 监督投诉电话:86243110(区公开办)办理地点:区拆管办 8(区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与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图江苏编办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与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图江苏编办起草目的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和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本文档旨在明确江苏省编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操作规程。
适用范围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江苏省内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拆除等。
主要流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流程1.申请:建筑施工单位向区县建设局提交《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表》及有关资料,由区县建设局审核后向省、市建设局上报。
2.受理:省、市建设局接收资料并对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备案并分别进行审查。
3.审查:省、市建设局组织工程技术及其他有关专家对申报的建筑工程项目进行审查,并下发审查意见。
4.发证:省、市建设局审核合格后,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将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归档。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恢复施工的核验流程1.申请:建筑施工单位向区县建设局提交申请材料。
2.区县审核:区县建设局审核申请材料及工程改进方案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则转发给省、市建设局审查。
3.省、市审查:省、市建设局对区县审核后的申请材料及工程改进方案进行审查,并下发核验意见。
4.确认: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核验意见后,方可以恢复施工,并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相关责任1.申报单位需确保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其造成的后果责任。
2.区县、省、市建设局对报送资料质量负责,需对其进行细致审查。
3.建筑施工单位需按规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其恢复施工手续,如禁止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一旦发现则视为违法行为将被依法处理。
附录本文档的制定与修订由江苏省建设厅负责,本文档属于江苏省编办下属单位的规章制度,需严格执行,如有任何变动将及时通知相关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行政审批事项)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站式”服务办事指南一、工程项目直接发包(受理部门:“一站式”招标办窗口,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800019)(一)项目登记1、项目立项批文(原件、复印件1份)2、项目发包方案表(原件1份,可到市招标办2006版网站下载)(二)项目发包方案1、规划许可证或规划平面图(装饰装修项目要求提供消防审核单和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2、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预算书(工程造价在40~50万元的,应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审定单)3、资金证明(近3个月内的银行对账单)4、监理单位确定(由监理单位自行办理)(三)工程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申报表(原件1份,可到市招标办2006版网站下载)2、直接发包备案书(招标办发放)(四)建设单位1、营业执照2、验资报告3、企业章程(五)施工企业(资料需录入市招标办4.0企业库,无须带原件)1、营业执照2、《安全生产许可证》3、资质证书4、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简称B证)5、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6、施工合同(注:如合同价低于预算价,须提供让利协议)(六)办理流程:“一站式”招标办窗口受理网上申报审核办结。
(七)承诺时间:即办。
二、工程项目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一)公开招标(受理部门:招标办五楼,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997661、86670621)1、明确招标组织方式建设单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可以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应当委托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2、发布招标公告3、投标报名、资格预审、投标人确定4、招标文件的编制与送审5、工程标底价格的编制、审核6、发放招标文件、组织现场勘察、澄清答疑7、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8、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的确定9、开标、评标、定标10、中标公示、书面报告、中标通知书(二)邀请招标(受理部门:招标办四楼,地址:广成路85-2号,电话:86955762)按照公开招标的要求,除去“发布招标公告”事项,其他均同。
(完整版)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

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和要求一、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当向项目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二、法律规定的程序1、根据《建筑法》第七条和建设部1999第71号令第二条规定: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必须向工程立项审批机关的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好施工许可证或国务院批准开工报告可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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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变更审批流程图
是
事项编码: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结时限:9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1.【行政法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号)
提交材料清单: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和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1980西安坐标系);
2.变更登记申请报告(包括矿山开发利用情况说明);
3.矿区范围图;
4.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年检合格);
5.法定义务履行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分
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交纳等情况) ;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厂(矿)长资格证;
7.项目所在地设区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是否依法开采、有无矿权纠纷、法定义务(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等是否交清)履行情况等;
8.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审查意见、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和审查意见以及土地复垦情况和审查意见;
9.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10. 外商企业应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依照对内资企业发证的权限颁发采矿许可证。
属于变更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
(1)具备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2)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证明材料及技术和设备条件说明;(3)需缴纳价款的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或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等有关资料;
(4)采矿权价款处置方面的有关资料(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计划和批复);
(5)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查意见;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及相关资料;
(7)储量评审意见和备案证明、变更前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8)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扩大矿区范围的);
(9)划出范围开采状况报告、放弃矿区地质资料汇交证明、储量情况、变更后的矿区范围与资源储量估算范围坐标及叠合图、矿区范围资源储量报告和相关的评审备案证明以及有关安全生产、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变更后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资料,并提交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缩小矿区范围的)。
属于变更开采主矿种、开采方式的还应提交:
(1)矿产资源评审备案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2)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开发利用方案中矿山安全方面的书面审查意见;(3)原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其变更后的占用资源储量登记说明。
属于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还应提交:
(1)批准文件;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3)原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属于采矿权依法转让后变更登记的还应提交:
(1)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转让的批准文件;
(2)采矿权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说明采矿权是否有偿转让;
(3)应缴纳采矿权价款,采取分期缴纳方式的,应提交受让人缴款承诺
书及分期缴纳计划;
(4)转让前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属于变更生产规模的还应提交:
(1)技改项目批准(备案)文件;
(2)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五条、第十五条审核标准:
1.矿区范围图以地形地质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
坐标,加盖申请人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合法有效,注册资本符合要求。
收费依据及标准:
1.采矿权使用费
收费依据:国务院令第241号
收费标准:1000元/平方公里
2.采矿权价款(涉及国家出资形成的)
收费依据:国务院令第241号
收费标准:评估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