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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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保证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提高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的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等。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项目计划、预算和合同要求进行实施。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效益。

第二章项目选址和立项第五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和规划要求确定选址,同时考虑生态环境和周边环境。

第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应符合学校的发展规划和文件要求,经过相关部门的评审和批准。

第七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立项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立项。

第三章设计和招标第八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应根据项目需求和功能要求进行,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要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进行,同时考虑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因素。

第十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标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招标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良好的竞争环境。

第四章施工和监理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应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合同的要求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学校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应遵循相关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标准,确保工期和质量的达标。

第十三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监理应按照项目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严格把控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五章资金管理和验收第十四条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项目预算的有效使用。

第十五条学校建设项目的验收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项目按时完工、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学校建设项目的验收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六章项目变更和结算第十七条学校建设项目如需变更,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学校建设项目的结算应按照相关合同和规定进行,确保资金的安全和项目的质量。

学校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维修、装饰等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2. 依法依规,公开透明;3. 节约资源,提高效益;4. 安全生产,确保质量;5. 领导重视,责任到人。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 审批学校建设项目计划;3. 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4. 监督建设项目实施;5. 审查建设项目竣工结算;6. 调查处理建设项目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六条学校设立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建设项目管理日常工作。

第七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负责建设项目的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2. 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招标过程;3. 负责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实施监督和竣工结算;4. 组织建设项目验收和审计;5. 负责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第三章建设项目计划与审批第八条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建设周期、预期效益等内容。

第九条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应经学校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条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流程:1. 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计划;2. 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进行前期调研、方案设计、预算编制等工作;3. 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建设项目计划;4. 学校校长审批建设项目计划。

第四章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招投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招投标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招投标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2. 组织资格审查;3. 发布招标文件;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5. 开标、评标、定标;6. 签订合同。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模版(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模版(3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模版引言:学校建设项目管理是保障教育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环节,为了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职责、项目管理流程、质量管理、风险管理等内容,旨在加强学校建设项目的有效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完成,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学校建设的综合实力。

一、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1. 统一领导、协调推进:加强项目管理的组织领导,形成统一协调、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依法依规、科学决策: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办事,科学决策,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符合法规要求。

3. 公开透明、信息共享: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信息发布和交流机制,保障信息公开透明,促进项目参与者之间的交流与共享。

4. 资源优化、综合效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配置项目资源,追求项目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5. 效率优先、成果导向:注重项目管理效率,强调项目的成果和实际效益,提高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综合素质。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是学校建设项目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下设办公室,具体职责如下:(1)制定和完善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2)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投资计划;(3)监督各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完成;(4)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5)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

2. 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工作,下设规划组、设计组、采购组和监理组等,具体职责如下:(1)规划组:负责制定学校建设项目整体规划和项目规划;(2)设计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3)采购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和供应商管理;(4)监理组: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三、工作职责1.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职责如下:(1)组织召开项目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项目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审查和批准项目的立项、预算、合同、变更、结算和验收等重要事项;(3)对项目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4)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4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3.学校建设项目以教学、科研、生活为导向,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需求。

4.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5.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校务委员会所有。

二、项目立项1.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学校的规划和需求进行立项,严禁盲目扩大规模。

2.项目立项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背景、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等。

3.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专门机构负责编制,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立项。

4.项目立项需报送学校校务委员会审批,并进行公示。

三、项目组织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设立项目组织机构,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项目组织机构由项目经理、项目团队和各相关部门组成。

3.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包括招标、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

4.项目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经验,并定期参加培训。

四、招标与合同管理1.所有建设项目的招标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

2.项目组织机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并成立招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中标合同需经双方协商确认后签订,并按合同约定履行。

4.项目组织机构负责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包括验收、支付等。

5.项目组织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合同档案,做好材料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五、进度控制与质量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进度控制。

2.项目组织机构应及时对项目进度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3.项目组织机构应制定质量管理计划,并进行质量把关和验收。

4.项目组织机构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5.项目组织机构应建立项目档案,做好项目的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六、费用控制与资金管理1.每个建设项目应制定财务预算,并制定费用控制计划。

2.项目组织机构应按照费用控制计划进行费用核算和支付。

3.所有费用发生应有相应的凭证和票据,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

学校校建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校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建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提高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确保学校校建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学校校建项目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二)科学合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三)公开透明,加强项目监督管理;(四)安全文明,保障施工安全和环境。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四条学校校建项目规划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和学校发展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项目建设目标、规模、内容、投资估算等。

第五条学校校建项目设计应按照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

第六条学校校建项目设计方案需经学校领导、相关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施工与监理第七条学校校建项目施工前,需进行招投标工作,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合同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学校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校建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监理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四章验收与移交第十一条学校校建项目完工后,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竣工验收,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第十二条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学校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第十三条学校校建项目移交后,需对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项目长期稳定运行。

第五章监督与管理第十四条学校校建项目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明确项目责任人,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建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对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六条学校应定期对校建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校校建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学校校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和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等项目。

所有项目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三条所有建设项目均需进行立项手续。

项目的立项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交给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并提供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规划书、预算和进度计划等。

行政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向项目负责人发放立项函。

第四条项目立项需经过论证和评审程序。

论证过程应包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需求分析,评审程序应包括审计、法律、财务和技术等方面的评审。

第三章项目建设第五条项目建设应依据立项函要求,按照预算和进度计划进行实施。

项目负责人应组建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职责,并定期召开项目例会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和协调。

项目团队应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将其上报给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实施情况、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等。

第七条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变更,应经过相应的程序审批。

如果变更对项目造成重大影响,需重新进行立项程序。

第四章项目验收第八条项目建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应向行政管理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供必要的验收材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质量和安全监测报告等。

行政管理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并发布验收报告。

第九条验收结果应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评定。

如发现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要求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验收。

第十条项目验收合格后,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程序进行投入使用。

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责编制使用计划,并组织开展相关培训。

第五章项目管理监督第十一条学校行政管理部门应负责对所有建设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监督内容包括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等。

学校校建项目管理制度模板

学校校建项目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校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校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校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校建项目的总体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校建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校建项目的具体实施、协调、监督和验收。

第六条项目管理办公室职责:(一)负责校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二)负责校建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管理;(三)负责校建项目合同的签订、变更和终止;(四)负责校建项目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资质审查;(五)负责校建项目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协调和沟通;(六)负责校建项目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方面的监督;(七)负责校建项目验收、移交和保修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规划与设计第七条校建项目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教育政策、法规和标准;(二)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求;(三)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四)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校建项目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和标准;(二)注重实用性和美观性;(三)充分考虑施工、监理和验收要求。

第四章施工与监理第九条校建项目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三)选用合格材料和设备;(四)做好施工现场管理。

第十条校建项目监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监理规范和标准;(三)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四)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第十一条校建项目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三)使用合格材料和设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范本责任单位、责任人、权力运行依据、工作责任范围一、责任单位教育局基建办二、责任人承办人AB角、分管副股长、股长、主管副局长三、权力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各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其他法规。

四、工作责任范围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维修)的管理指导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立项、方案评审、设计、投标、项目施工、竣工验收的管理指导及预决算初审。

基建项目管理审批制度五、基建项目管理审批制度(一)项目立项根据教育长期发展规划及学校特色发展规划,结合轻重缓急,建立基建维修项目库,只有进入项目库的项目才能备选立项。

(二)项目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方案设计,设计初步图纸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项目采购学校基本建设估算在10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基建维修项目均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批文和施工图纸经批准后,进入政府采购流程。

项目预算须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审计部门核定。

由局纪检监察、计财、审计、基建办监督签订合同采购。

(四)项目施工管理项目施工过程中,按施工合同、设计图纸和验收标准督查检查。

(五)竣工验收和决算项目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验收须有主管部门参入。

项目决算必须有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六、监督检查(一)建立完善股务会制度。

股内分工实行AB角,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都要签名,股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股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五)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行政审批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对符合条件的申报项目不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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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为适应教育事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学校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提高学校建设规划和建设水平,确保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科学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园总体规划审批。

学校上报教育局校园总体规划,然后教育局工程办组织专家进行集体会审,再由局党委研究决定,资金不足的项目,学校要一次性规划,分步实施。

二、校园总体规划图修改。

学校校园总体规划图由于某种原因需要修改,都必须上报教育局再审批才能修改,学校无权修改校园总体规划图。

三、校园建设无论是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和校园绿化等建设工程,都要上报工程办,审批以后才能开工建设。

四、学校校舍建设施工图纸都要送专业图审机构审核,未经审核的施工图纸不允许使用。

五、严格实行工程预审和终审制。

不论是新建、改扩建、绿化、维修、校园文化等建设工程开工前要进行预审(工程预算审计),校监会监督按预审价签订施工合同,竣工后要进行终审(竣工决算审计),学校工程都必须由校监会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需要进行工程预审和终审的项目,学校必须准备好完整的工程预审和终审资料,上报教育局工
程办,学校进行初审后,再统一协调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审计结果由教育局工程办与学校校长签字认可并加盖公章,未经以上程序审计的结果无效,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六、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制。

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咨询合同、勘察设计等合同是工程结算、工程安全、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是确定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不论工程大小都要签订合同,合同的内容必须完整,格式必须规范,计价必须合理。

学校工程施工合同要统一格式。

七、严格实行工程监理制。

学校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项目工程都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公司实行全过程监理,学校也应挑选1-2名熟悉业务,责任心强的同志负责工地现场管理。

竣工验收主要环节必须请校监会负责人参加。

所有工程都必须按相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和安全规则实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八、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指在校园总体规划内进行的自然勘测、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技术文件材料。

九、学校基本建设档案是学校规划、新建、扩建、维修和发展的重要依据,按照集中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

十、凡在学校内建设的项目,应按下列规定范围建立档案资料
1.基础资料档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比例尺
地形图、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图、地名以及学校历史沿革等方面的历史、状况和校园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等。

2.规划方面档案:校园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工程规划、专业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等。

3.工程建设管理档案:项目建议书、项目论证书、规划审批、土地征用与划拨、项目审批意见书、计划任务书、项目批复、设计方案审批、施工图纸、工程施工技术管理资料、招投标书、预决算书、施工合同书、增减工程结算证明书、审计结论等。

4.学校基本建设档案中的项目工程批复、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概算书、竣工审计报告、施工图纸、备案证等,必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十一、对未申报而私自建设的工程项目,直接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查;对未签订施工合同先施工的工程项目,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作诫勉谈话;对未进行工程预审、终审和直接拨付工程款的,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行政和党纪处分;对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造成质量安全和经济损失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党纪、经济处分,并作降职或免职处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违法行为,直接将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经济、行政和刑事责任;对学校建设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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